资源描述
委托培训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相关企业内部培训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内容
培训内容 。
二、 培训周期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均履行完毕时止,即本合同签订日至 年 月 日该培训完毕止,本次培训时间为 天。具体上课时间为。
2. 如培训时间因实际情况变化,双方应协商重新确定,并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培训时间为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增加培训费用。
三、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培训总费用为人民币 45000 元(大写人民币: 肆万伍仟 元整),已包括税费。上述款项包括参观交流费用、培训费用、场地费用、茶歇点心费用、培训讲师的餐饮费与交通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2.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甲方每名学员的培训费用为人民币 元,上述单价中已包括了参观交流费用、培训费用、场地费用、茶歇点心费用、培训讲师的餐饮费与交通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总培训费用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据实结算。
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文件,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文件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 45000 元(大写人民币: 肆万伍仟 元整)。
4. 上述款项的付款方式为支票或银行转账,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履行协作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
2. 甲方在培训开展前与培训讲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训沟通,就培训课程进行个性化设计与安排。
3. 培训结束后与讲师共同进行培训后续跟进工作。
4. 依本合同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培训咨询费用。
5. 甲方对在接受培训咨询服务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委派 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培训咨询服务。
2. 乙方向甲方受训学员提供本次培训的教材。
3.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指派的为甲方提供培训咨询服务的培训时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履行本协议需要的任何资质及许可。
4. 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提供培训服务。
5. 乙方确保提供的课程资料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乙方承诺甲方不会因使用乙方的课程资料而在专利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方面受到的来自任何第三方的请求、异议、仲裁、诉讼或索赔。
6.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培训内容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要求,是准确无误的。
7. 乙方对在提供培训服务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2. 乙方有以下情形,构成严重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尚未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无法正常开展的;
(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确认的该培训的方案执行的;
(3)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包或分包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
(5) 乙方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构成根本违约行为的。
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
七、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八、 知识产权
在本协议终止前,乙方须返还甲方交乙方使用的所有有关资料,本次培训有关教材的著作权归乙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本次培训学员以外的人员扩散或使用。
九、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甲方造成了损失,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十、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 通知
如有任何通告,应经邮局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或该方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更改的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送快递处当日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
甲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
十二、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附件: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其它合同条款的效力。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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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册地址: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册地址: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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