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用中央空调销售合同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并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产品情况1、名称: 2、规格: 3、型号: 4、产地: 5、数量: 6、单价: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设备及安装。2、承包内容:中央空调系统安装。3、承包方式: 第三条 产品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方法和费用负担1、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地点:工地现场。3、交货方法: 4、费用负担:
2、 第四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甲乙双方商定: 年 月 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乙方全部工程的完工与甲方装修工程完工同时进行,所需设备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安装工程费用及施工人员日常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1、本工程合同协议价为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 元)。(备注:本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如产生税金由甲方承担)。2、乙方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当日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3、乙方室内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当日支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 元)。4、剩余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 元
3、)到 年 月 日结清。5、甲方未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工程材料及设备所有权属乙方。第六条 违约责任1、乙方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 %。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认可的除外;(2)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2、甲方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 %的违约金;(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 %;(3)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
4、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4)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而且工期顺延。第七条 工程验收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调试验收。2、甲方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3日内进行验收,逾期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第八条 产品质量及工程保用1、产品质量标准: 2、产品质量检验及异议: 3、设备质保期按设备厂家承诺时间为限:乙方所安装的工程从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为工程安装质量维保期。4、在保用期内若因工程本身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综合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若因甲方操作失误而造
5、成事故,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验收合格且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6、安装工程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作出回复并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对保修期后的所有零备件及服务费用,乙方应给予优惠。第九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
6、力的后果: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解除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其他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地址:地址:签署时间: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