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团(字)2017 号
演出合同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作组织等可能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只有签字未盖章的,不影响本协议效力。乙方已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条款内容,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甲方: 乙方:厦门xx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x
电话: 电话:x
联系人: 联系人:x
一、 演出时间: xx 年 10 月 4 日至 xx 年 10 月 5 日
二、演出地点: x
三、演出剧目: x
四、演出场次:共演出 5 场
五、演出费、支付方式:演出 5 场,每场 共计 元整。
六、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纳税识别号:
开户行:
账号:
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甲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演出队伍及服装、道具按时到达演出地;
2、服从乙方演出场次安排,按时进场演出;
3、演出结束后甲方提供演出费发票;
4、提供乙方当地演出备案所需材料;
5、提供乙方当地宣传所需资料。
十、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次演出收入(包括票房收入、赞助收入等)归乙方所有。
2、场地与宣传:负责舞台、灯光、音响等演出设备的安排及费用,提前把演出地的具体情况提供给甲方(舞台\灯光图),如需甲方派舞美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费用由乙方负担;
3、负责该剧演出前的宣传工作,并在所有演出宣传渠道和广告上标明演出单位:厦门xx化传媒有限公司;
4、演出剧目版权归甲方所有,演出期间任何拍摄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拍摄视频片段不得超过5分钟,不得录音、录像,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且劝止无效,甲方立刻停止演出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共同确保甲方的道具和设备在剧场的安全存放;提供干净、隐蔽的换装地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演出,应退还乙方已支付费用,并承担已支付费用50%的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费用及其它,甲方有权拒绝演出,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演出临时取消,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额外支出,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已发生费用。不可抗力造成的演出取消,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修改合同;
4、如演出在户外进行,演出中突遇恶劣天气如台风、暴雨、冰雹等,甲方有权停止演出以减少对服装、道具的损害,甲乙双方协商演出改期进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日期间隔5日内合同生效。
十三、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厦门xx化传媒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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