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春车展艺术表演视频后期制作合同
甲方:xx国际品牌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邮编:
乙方: 北京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x
邮编:x
鉴于甲方希望、并认可乙方提供xx春车展艺术表演视频后期制作服务,并接受乙方以壹万元整(含营业税)的总价提供上述内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失效。
一. 内容描述
报价附件已先期确认。
二. 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预付30%费用,于乙方履行完制作服务,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向乙方剩余70%的费用。
公司银行名称:xx
账号名称:北京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帐户号码:xx
三. 交片地点
北京
四. 交片时间
乙方于活动开始前完成修改和确认后交付甲方使用。
五.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逾期交货时,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0.3%作为违约金。
六.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该事件是不可遇见的,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该事件影响妨碍任何乙方根据协议旅行其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的交通问题、政府或公众行为、流行疾病、动乱、罢工等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6.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暂停履行其义务,待事件过去后,再继续履行其义务。
6.3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在七日内及时、充分地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官方证明。
6.4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 争议和仲裁
7.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7.2如果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可向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在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按本协议执行。
八. 其他
8.1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方可有效。
8.3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北京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xx
日期:x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