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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华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口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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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项目名称: 河口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盖章):东营华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 二〇一三年十月·济南 1 项目概况 1.1 相关背景 近几年河口区经济水平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区规模迅速扩大。在城市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河口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河口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处,于2010年建成投产,采用填埋工艺处理垃圾,处理范围为河口区城镇范围内的居民生活垃圾,设计处理量80t/d,设计处理年限8年。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口区垃圾收集处理水平,改善河口区的投资环境,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编制了《东营市河口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2011-2020年)。根据规划近期(2015年)河口区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量达到300t/d,河口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仅能满足2年的处理量,因此河口区政府决定建设河口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采用焚烧工艺处理垃圾。 1.2 工程特性 东营华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建设河口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将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选后,不可燃无机物外送用于制砖,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物质送回收利用单位,可燃物质送焚烧处理,并充分利用焚烧产生的余热外供蒸汽,彻底实现全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河口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日处理规模300t/d(合计年处理10.95万吨),将垃圾进行分选后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送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系统设计规模200t/d。焚烧后的余热通过余热锅炉回收后产生的蒸汽用于周围企业工业用热。 本项目工程特性见表1。 表1 工程特性表 项目 名称 规模 主体工程 主厂房 垃圾焚烧系统主要由受料及供料系统(垃圾卸料区、垃圾暂存坑、分拣系统、垃圾储坑)、焚烧系统(机械炉排炉焚烧炉200t/d)、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净化间)、余热利用系统(余热锅炉),仪表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组成。 公用工程 综合办公区 设置综合楼,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倒班宿舍、食堂等。 供水设施 本项目用水345.7m3/d,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建设化学水处理站,自动钠离子交换器。 供电设施 拟建10KV变配电所一座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对于焚烧炉烟气采用“喷雾干燥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除重金属离子喷射器”方法净化,脱硫、除尘效率分别为75%和99.8%,HCl去除效率为96%,HF的去除效率90%,二噁英类去除效率达99.9%,重金属处理达到未检出,净化后烟气经60m高烟囱排放,预留脱除氮氧化物空间 对于垃圾卸料区、垃圾暂存坑、分选车间、垃圾储坑及渗滤液处理系统内臭气将其抽排至焚烧炉高温分解 废水处理 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等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外置式MBR系统+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50m3/d,处理后排入河口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固废处理 飞灰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进行最终处置; 炉渣和分拣出来的不可回收的无机物外送制砖以综合利用。 防渗处理 主厂房按照危险化学品防渗标准要求建设,渗滤液收集和回喷管线采用防腐蚀、防渗设施等 在线监测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烟道烟气量、烟尘、O2、CO、NO2、SO2、HCl、HF,炉内燃烧温度、CO、含氧量 储运工程 石灰储存 1个V=10m3的钢制石灰粉仓 炉渣仓 有效容积300m3,可满足200t/d垃圾处理量时3~5天的储量 飞灰储存 1个V=20m3钢制飞灰储罐,可满足200t/d垃圾处理量时3天以上的储量 1.3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3.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23号)、《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3.2 符合环保政策 (1)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 为了增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根据该文件逐项对照说明本项目建设与之相对应的符合性,具体见表2。 表2A 项目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鲁环发[2007]131号文具体规定 本项目情况 是否限批、禁批 局部禁批或限批 项目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对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要禁批 项目厂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对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较小 不属于 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要禁批 本项目为垃圾焚烧项目 不属于 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项目要禁批 项目不再城市规划区内 不属于 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禁批 本项目不在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 不属于 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企业、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实行园区限批 本项目不在园区内 不属于 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限批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口音 不属于 区域限批 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营市河口区,不属于限批区域 不属于 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 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 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 表2B 项目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鲁环发[2007]131号文具体规定 选项 审批原则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是√ 否□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是√ 否□ 是否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 是√ 否□ 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 是√ 否□ 项目选址、选线是否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 是√ 否□ 表2C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要求的符合性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 符合情况 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项目为核准制 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 满足鲁环发[2007]131号各项规定要求 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项目不属于必须进入园区的重点行业 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项目按规定要求设置“风险评价”专章,对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均做出评价,并提出相应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1、对国家命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项目为垃圾处理场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调整后)中鼓励类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的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项目垃圾处理场项目,经一系列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项目不属于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和企业限批项目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 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 项目不在南水北调“不批”范围内 根据表2A、B可知,拟建项目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 由表2C可见,项目满足鲁环函[2012]263号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各项要求。 1.3.3 规划符合性 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口城区总体布局规划(2005-2020年)》、《河口城区总体布局规划(2005-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 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区环境现状 (1)根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各监测点位PM10、NO2、SO2、Pb、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HCl、硫化氢、氨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要求,甲硫醇满足《居住区大气中甲硫醇卫生标准》(GB18056-2000)标准要求。 (2)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表明:挑河上游COD、总磷、氨氮、总氮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COD0.2、总磷1.45、氨氮0.76、总氮1.98,挑河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总磷、氨氮、总氮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总磷1.07、氨氮0.03、总氮1.49,河口污水处理厂下游水质明显优于污水处理厂上游水质,污水处理厂出水对挑河水质有一定改善作用,但挑河水质仍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要求。 (3)根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周围村庄监测点存在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等7项指标超标,其余监测指标均能满足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分析主要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当地特殊的水文地质条件造成的。 (4)根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厂区周围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2.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及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及厂址所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所排放的污染物量、污染物种类等特点,确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汇总情况见表3。 表3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汇总表 项目 判 据 评价等级 环境 空气 本项目所在地地形 平原地区 二 级 等标排放量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其中PNO2(%)=9.58%;P氨(%)=33.95%,D10%=3.5km; PH2S(%)=33.94%,D10%=3.5km。PH2S系数数i大于1,取P氨为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氨的Pmax=33.95%>10%,且D10%=3.5km,故评价等级定义为二级。 区域空气环境敏感程度 一般 地表水 水域功能要求 -- 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 经处理后全部排往城市污水处理厂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污水污染物类型=2 区域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 较敏感 地下水 包气带防污性能 中等 项目场地建设需将顶部填土进行碾压,土层分布符合沿途单层厚度>1.0m,渗透系数K均大于10-4cm/s,分布连续、稳定 三级 厂区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中 潜水埋深较浅,受雨水补给、蒸发影响较大,与地表水联系不密切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不敏感 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多为咸水,矿化度高,不能引用 污水排放强度 小 项目污水排放量=49m3/d≤1000 m3/d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中等 污水污染物类型≥2,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噪声 声环境功能区 3类 三级 周围敏感点情况 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敏感点 风险 污染源 非重大危险源 二级 危险物质 一般性危险性质 区域敏感性 一般 生态 占地范围 面积≤2km2 三级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一般区域 根据工程“三废”排放情况及厂址周围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评价范围、重点保护目标具体见表4和图1、图2。 表4 评价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名称 方位 距离(km) 人口/面积 环境空气 (以厂址为中心,半径7km范围) 河口区(八吕村、六吕村、二吕村、长青村、刘坨村、李坨村) SW 3.0 9123 东五村 W 2.0 298 沾化苇厂宿舍 NW 7.0 35 庙二村 SSE 7.0 963 孤河水库 S 8.0 饮用水源地 盐田 N~WNW 0.1 51.84km2 基本农田 NE~SE 7.7 8.8km2 地表水 挑河 E 1.0 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 地下水 厂址周围20km2 噪声 周围200米范围 3 工程分析 3.1 污染源分析及污染治理 3.1.1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内容主要为厂址地基平整、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建设以及焚烧炉、余热锅炉等设备的安装。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等。 一、污染源影响分析 (1)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类型主要是地面工程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状况见表5。 表5 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状况 序号 主要设备 最高噪声级 评价标准 昼间 夜间 1 推土机 80~85 75 55 2 挖掘机 78~96 75 55 3 混凝土搅拌机 82~98 70 55 4 打桩机 80~93 85 禁止施工 5 振捣棒 85~90 70 55 6 电 锯 85 70 55 7 起重机 85 65 55 9 空压机 75~88 75 55 10 重型运输车、拖拉机 80~85 70 55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见表6。 表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注: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或由当地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昼夜间划分时段进行适当调整。 参考同类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影响预测得知,本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噪声影响范围昼间约为90m、夜间约为210m。工业场地呈不规则形,占地面积30000m2,昼间、夜间大多数施工机械的影响均可控制在工业场地场界范围内,距项目场地最近的敏感点东五村,位于厂址北侧2000m处,施工噪声通过距离衰减,不会对其产生较大的影响。 (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处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在大风时容易造成地表扬尘。施工期间,由于地表遭受不断的碾压和扰动,在有风条件下,将加重地表扬尘的产生,对工业场地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据类比调查,施工扬尘影响的范围较小,一般在施工边界外50m的范围以内。但为了减轻污染,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如尽量减少在大风时施工并在开挖地表时及时洒水抑尘,对容易起尘的施工地面喷洒适量的水,以防止风起扬尘。 施工场地内外主要运输道路上的车辆来往较为频繁,将产生较大的交通扬尘。据有关资料分析,物料运输车辆在一般行车道路两侧近距离内产生的扬尘浓度可达8~10m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道路扬尘影响范围一般在道路两侧50m以内。从现场调查分析,施工车辆运输路线距周围村庄均较远,对沿线敏感目标影响较小,为减轻污染,应对运输车辆搭盖帐篷,定期清洗车辆。 在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以及车辆燃油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等。由于污染源较分散,且每天排放的量相对较少,因此,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因素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并且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控制,减轻污染。采取的措施如下: 针对施工期主要环境空气影响因子,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工业场地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特提出以下防治对策: 1、防治场地水土流失,对因开挖管线、构筑地基等遭受扰动的地表应及时平整、压实; 2、对场地裸露地表,进行定期洒水,保持土壤水分,抑制地表扬尘; 3、对与施工有关的主要运输道路,要及时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减轻路面起尘; 4、对物料散装的运输车辆,要加盖蓬布,防止物料洒落造成扬尘污染; 5、主要扬尘作业点,应设在主施工场所和敏感点的下风向,同时在其周围设置隔离围墙和拦风板,以有效防止扬尘的产生和进一步扩散;物料堆存应加盖蓬布。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水污染源包括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施工区的洗料废水、保湿、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等。根据统计数据,若以施工人员人均污水产生量为0.05m3/d,同时施工人员总数100人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仅为5m3/d,产生量较少,而且以蒸发损耗为主,基本没有排放,不会形成地表径流。 施工区的洗料废水用量较大,经过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地面冲洗和设备清洗废水由于量非常小,污染物为少量的石油类和SS,集中收集后回用于施工洗料或通过蒸发损耗,无外排。综上分析,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大部分回用于场地的施工用水,其余部分主要以蒸发损耗,均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废水不可避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少量废水下渗,由于施工废水污染轻,主要为SS和石油类,在下渗过程中,经过土壤的吸收和分解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3.1.2 营运期 拟建工程运营期排放的废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一、废气 (1)焚烧炉废气 拟建工程项目锅炉烟气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7。 表7 拟建工程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废气种类 废气治理措施 污染物 名称 烟气量 (m3/h) 产生浓度 (mg/Nm3) 去除效率 (%) 排放浓度 (mg/Nm3) 标准限值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t/a)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烟尘 22665.7 6000 99.5 30 80/50 0.68 5.4 酸性气体 半干法 HCl 1200 96 48 75 1.09 8.7 SO2 500 75 125 260 2.83 22.6 NOx 125 - 125 400 2.7 22.6 HF 20 90 2 -- 0.045 0.36 重金属类 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除重金属离子喷射器 Hg 0.26 — 0.0025 0.2 - - Cd 0.8 — 0.000003 0.1 - - Pb 15 — 0.013 1.6 - - 有机物 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二噁英类 4 (ngTEQ/m3) 99.9 0.004 (ngTEQ/m3) 0.1 (ngTEQ/m3) 9×10-8 7.2×10-8 拟建项目投产后,其排放的SO2、HCl、NOX、二噁英类、CO、烟尘等焚烧烟气污染物均能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要求,烟气同时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要求。其中二噁英排放指标完全能达到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和欧盟标准EU2000/76/EC,即烟气中二噁英排放限值为0.1 ngTEQ/Nm3,根据设计资料和设备厂家提供的资料,重金属达到检出限以下。净化后烟气经60m高烟囱排放。 (2)恶臭 恶臭气体主要产生在垃圾卸料区、垃圾暂存坑、垃圾储坑与分选车间,而焚烧烟气的恶臭气味影响不大,灰渣经高温燃烧后其散发的恶臭较少。由于正常工况下,焚烧炉一次供风利用垃圾库房中的空气,使垃圾储坑等内形成负压,垃圾臭气通过引风机送入垃圾焚烧炉中焚烧处理,恶臭气体散发很小。垃圾卸料平台设置自动开启门,在垃圾车倾倒垃圾时自动开启,倒完自动关闭,门上带有气帘,这样可将绝大部分臭气关闭在垃圾库内,避免其外逸,臭气的收集效率可达99%。,类比广饶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确定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8。 表8 无组织排放厂界达标情况表 污染物 排放速率 (kg/h) 厂界最大浓度 (mg/m3) 排放标准(mg/m3) 是否达标 H2S 0.06 0.0048 0.06 达标 NH3 1.14 0.0960 1.5 达标 CH3SH 0.00032 0.000024 0.007 达标 (3)粉尘 拟建项目产生粉尘的环节主要是垃圾卸料区、除渣系统。 炉渣随往复炉排的运转落入出渣斗内,经出渣机和皮带输送机送到渣库。出渣是在有水存在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拟建项目的灰渣具有较大的含水量,其在转运至渣库时产生的少量粉尘。 垃圾卸料区在垃圾装卸过程中部分轻质垃圾扩散,形成扬尘。 项目垃圾卸料区、除渣系统均布置在主厂房内,主厂房采用封闭结构,在进、出口和垃圾卸料门处设空气幕,主厂房内采用负压运行,抽取的空气作为垃圾焚烧炉助燃用空气,各工序产生的粉尘跟着进入焚烧炉,不会外散。 (4)污水处理场废气 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外置式MBR系统+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进行处理。由于拟建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反应池、污泥浓缩池均加盖处理(留出检修孔平时加盖密封),各污水处理建构筑物,抽取的废气作为垃圾焚烧炉的一次和二次助燃空气。因此,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物质H2S、氨气、甲硫醇等在燃烧过程中转化为没有臭味的H2O、SO2和CO2等,并通过烟囱高空排放。在垃圾焚烧炉正常运行时,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均被有效处理,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 二、废水 (1)废水来源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1、垃圾渗滤液:垃圾渗滤液主要来源于垃圾自身带水和垃圾中的有机物经氧化分解后产生的水。由于运入的生活垃圾在厂内只做短暂的贮存,垃圾中有机物氧化分解程度低,因此渗滤液以垃圾自身带水为主。 2、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 3、生产废水:主要为化水车间产生的废水、厂房冲洗水、车辆冲洗水等。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废水产生量约为49m3/d。化学水处理排污水经过中和处理后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其他生产废水及垃圾渗沥液全部输送至厂内拟建的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 (2)处理工艺 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外置式MBR系统+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50t/d,见表9和图3 表9 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一览表 单位:mg/L 单元 项目 COD BOD5 NH3-N SS 总汞 总磷 总镉 总铬 六价铬 总砷 总铅 调节池 进水 45000 22500 2500 2500 0.001~0.1 5.0 0.005~0.05 0.002~1 0.02~1.0 0.006~0.2 0.003~12.3 出水 31500 15750 2000 1000 0.001~0.1 5.0 0.005~0.05 0.002~1 0.02~1.0 0.006~0.2 0.003~12.3 去除率 30% 30% 20% 60% 0% 10% 0% 0% 0% 0% 0% UASB+初沉池 进水 31500 15750 2000 1000 0.001~0.1 4.5 0.005~0.05 0.002~1 0.02~1.0 0.006~0.2 0.003~12.0 出水 9450 3308 1600 240 0.0008~0.08 3.15 0.004~0.04 0.0016~0.8 0.016~0.8 0.0048~0.16 0.0024~9.6 去除率 70% 79% 20% 76% 20% 30% 20% 20% 20% 20% 20% MBR生化处理系统 进水 9450 3308 1600 240 0.0008~0.08 3.15 0.004~0.04 0.0016~0.8 0.016~0.8 0.0048~0.16 0.0024~9.6 出水 945 330.8 80 96 0.0002~0.02 0.16 0.001~0.01 0.0004~0.2 0.004~0.2 0.0012~0.04 0.0006~2.4 去除率 90% 90% 95% 60% 75% 95% 75% 75% 75% 75% 75% 膜处理系统 进水 945 330.8 80 96 0.0002~0.02 0.16 0.001~0.01 0.0004~0.2 0.004~0.2 0.0012~0.04 0.0006~2.4 出水 52.9 19.3 5.63 0 0.0002 0.032 0.0001 0.002 0.002 0.0004 0.024 去除率 ≥94% ≥94% ≥90% 100% 99% 80% 99% 99% 99% 99% 99% GB16889-2008标准 100 30 25 30 0.001 3 0.01 0.1 0.05 0.1 0.1 CJ343-2010标准 500 350 40 400 0.02 8 0.1 1.5 0.5 0.5 1 垃圾渗滤液 调节池 UASB反应器 沉淀池 反硝化池 硝化池 气提管式超滤膜 纳滤系统 反渗透系统 清水池 污水处理厂 提升 污泥浓缩池 剩余污泥 回流 污泥泵井 焚烧炉 浓缩液储池 浓水 回喷进炉 浓缩池上清液 图3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的渗滤液和生产生活污水经场区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排入河口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外排废水量为1.6252万t/a。 新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出水中一级A标准要求(COD50mg/L,氨氮5mg/L)后外排。经新汶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项目年排放COD 0.9t/a、NH3-N 0.09t/a。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尘、焚烧炉燃烧产生的炉渣、分拣出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年产生量约为43403.725t/a,其中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11574.15t/a,外送制砖无机物和炉渣28765.65t/a,飞灰2190t/a由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其余送焚烧炉焚烧。其产生及处理情况见表10。 表10 主要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日产生量(t/d) 年产生量(t/a) 处理方式 金属 2.16 788.4 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纸类 26.04 9504.6 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纺织物 3.51 1281.15 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灰土 28.53 10413.45 外送制砖,综合利用 砖瓦陶瓷 6.48 2365.2 外送制砖,综合利用 锅炉渣量 43.8 15987 外送制砖,综合利用 锅炉灰量 6 2190 由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玻璃 1.93 700.8 焚烧 污泥量 0.9 164 焚烧 生活垃圾 0.025 9.125 焚烧 合计 119.375 43403.725 四、噪声 本项目稳态噪声源主要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声源噪声级一般在80~110dB(A)之间;瞬时噪声源主要为余热锅炉对空瞬时排气,声源噪声级一般在100~110dB(A)之间。 表11 噪声源强表 噪声源 位置 台数 噪声值dB(A) 降噪措施 焚烧炉 主厂房 1 82 厂房隔声 余热锅炉 主厂房 2 85 厂房隔声 起重机 主厂房 2 75 厂房隔声 筛分机 主厂房 1 80 厂房隔声 石灰乳泵 主厂房 2 65 厂房隔声 空压机 主厂房 1 90 厂房隔声+消声器 一次风机 主厂房 1 85 隔声罩+进口消声器 二次风机 主厂房 1 85 隔声罩+进口消声器 烟气净化系统风机 主厂房 6 85 隔声罩+进口消声器 引风机 主厂房 2 85 隔声罩+进口消声器 各类水泵 泵房 6 85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 - 70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机炉瞬时排气 主厂房 2 110 消声器 4 环境影响预测 (1)拟建项目外排的废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区和敏感点SO2、NO2小时、日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 非正常工况下,HCl最大落地浓度贡献超标,应立即停产挺车、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项目硫化氢、氨、甲硫醇无组织排放厂界贡献最大值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的规定;粉尘无组织排放各厂界浓度贡献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选择60m高烟囱方案是合理的,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500m,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综合分析,项目总平面布置和选址合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2)拟建项目废水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排放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标准后,通过污水处理管网送河口污水处理厂,经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外排外环境的方法可行。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表明:项目通过对生产区及生产废水采取各种防渗保护措施,杜绝污水以及生产废水下渗的通道,以保护附近地下水水质。建设单位在继续严格落实上述各项防渗、保护措施,再此基础之上,项目的建设对厂区附近地下水的影响将降低至最小程度。 (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通过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尘、焚烧炉产生的炉渣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等。灰渣一经产生后,采取分别收集、处理,炉渣用于外运制砖综合处理;飞灰由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全部焚烧。 因此,由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有潜在影响,企业必须做好构筑物、厂区防渗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同时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及防渗措施,并加强管理,防止影响地下水。因此,总体来讲,拟建工程的建设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地下水的水质污染趋势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5 环境风险评价 拟建项目建设1台2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并配套建设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储坑、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对象主要包括垃圾焚烧炉、焚烧尾气处理系统、轻柴油储罐、垃圾贮坑及焚烧飞灰的储运。重点关注焚烧尾气中二噁英、HF和HCl的事故排放及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飞灰的运输系统。针对生产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生活废水等,项目在厂区内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50m3/d)处理。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危险物质的特性,确定事故状态下危险物质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分析其风险的可接受性。本次评价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监测方案,可将事故风险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6 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1、废气 对于烟气主要通过“喷雾干燥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除重金属离子喷射器”的尾部烟气净化方案,对于恶臭气体采用负压收集+高温燃烧的处理方式。通过对治理措施在优、缺点,可靠性等方面比较,采取的各项措施是合理可行的,可使焚烧炉烟气实现达标排放。对于NO2采用低氮燃烧法控制NO2的排放,同时预留脱除氮氧化物装置空间。 由于本工程各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烟囱高度60m完全能符合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及生产废水其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不会对当地水环境的产生太大的影响。从经济角度分析,所采取的措施可以节约水资源,减少处理费用,是合理的。 3、噪声 针对本工程噪声源的特点,本项目提出一系列措施,对各重点噪声源从局部到整体以至外部环境都进行了不同的控制。总体来看本项目采用的控制措施是成熟和定型的,从技术角度讲是可靠的,经济上是合理的。 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环保总投资为174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基本上为一次性投资。投产后年处理能力为10.95万t,每年依靠燃烧回收垃圾的低热值热能折合标准煤2万t,余热回收利用的效益比较显著,而且可以大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另外,本项目的建设增加了当地就业人数,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8 管理计划与环境监测 项目建成后,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将环境管理工作自上而下的贯穿到公司的生产管理中。 环境管理工作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专职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2名,具体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和实施运行,并负责与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环境管理体系机构见图4。 公司主要负责人 环境管理机构 环境管理方针 环境管理方案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生产管理 设备管理 原材料管理 工艺管理 环境监测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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