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3 页 共 3 页项目施工过程标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项目施工过程标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XXX化工工程公司(简称XXX)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2 引用文件06AQS312项目设备、材料标识规定07AQS312项目施工过程文件资料管理规定3 主要职责3.1 施工经理负责组织施工专业工程师审查施工分包方编制的施工分包方施工过程标识管理规定,并经施工经理审批后实施。3.2 施工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施工过程标识、设备/材料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进行巡检和抽检。4 标识规定4.1 施工分包方在开工前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设计文件、XXX项目对施工过程标识的规定及XXX项目批准的施工分包方
2、编制的质量计划要求编制施工分包方施工过程标识管理规定。内容包括以下部分:4.1.1 设备、材料的标识a) 特性标识:执行06AQS312项目设备、材料标识规定;b) 检验试验状态标识:1) 未经检验或待检(“未检”);2) 已经检验等待判定(“等待判定”);3) 检验合格(“合格”);4) 检验不合格(“不合格”)。c) 特殊材料颜色标识。4.1.2 施工过程及检验、试验状态标识a) 施工标识:施工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要求可采用:1) 在容器上作标志、挂标签、着颜色;2) 在容器和管道焊缝处打钢印;3) 必要时应在排版图和管段图上标明焊工代号,并保持标识的完好性和准确性;4) 对合金管材在
3、管子切割前应做好材质标记的移植工作,应用油漆或记号笔标记,严禁使用钢印。b) 检验和试验标识,如:水压试验、气密试验、无损检测等;c) 施工过程中除施工分包方设置的标识外,应保证设备、仪表、电气等产品出厂标识不被损坏和不被遮盖,交工时并应保证其完整无损等。4.2 施工经理组织施工专业工程师审批施工分包方施工过程标识管理规定;对于不同的施工分包方编制的标识管理规定,必须严格审查,保持标识规定的统一。4.3 施工分包方按批准的标识规定组织实施。4.4 监督检查4.4.1 施工专业工程师按批准的施工分包方施工过程标识规定进行巡检和不定期抽检,并按附录A施工过程标识抽检记录表对抽检结果进行记录。4.4.2 当发现施工分包方没有或没有完全按照规定实施时,应通知施工分包方进行标识,否则应停止施工。对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要求施工分包方予以补齐。4.5 属于HSE方面的标识,应按照项目HSE有关规定醒目标出。5 资料归档按照07AQS312项目施工过程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存档。附录A:施工过程标识抽检记录表附录A:施工过程标识抽检记录表XXXX项目项目号:施工过程标识抽检记录表编号: 第 页 共 页序号设备、材料名称/施工过程(如有WBS码,应标注)抽检结果不合格项描述(必要时附照片)合格不合格检查情况及要求:签字:年月日整改验证情况: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