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平阳县华星制革厂整治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Wen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
二O一三 年 十一 月
目 录
1 项目由来 1
2 环境保护目标 1
3 社会环境概况 2
4 现有污染源 2
5 整合后情况 2
6 污染源汇总 2
7 环境质量现状 5
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6
9 污染治理对策 7
10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8
11 联系方式 8
1 项目由来
根据2012年平阳县县委、县政府印发平阳县制革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现有企业必须进行重组,新组合的每个制革企业转鼓必须达到25只以上,年加工能力大于30万张标牛皮(折合150万张标猪皮)。平阳县华星制革厂位于平阳县麻步镇河沽村(新垟工业区),原审批转鼓数为50个,现实际合法转鼓数为25个,就地整治,转鼓数仍为25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2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域附近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敏感点
距厂界
(m)
距车间
(m)
相对方位
主要保护对 象
环境要求
规模
空气环境
河沽村
95
125
东北(NE)
居民
二级
800人
高沙村
190
195
东(E)
居民
二级
600人
河沽村
(树贤西路居民)
28
38
西(W)
居民
二级
5户12间(已租用倒班宿舍)
宏寮村
210m
240
北(N)
居民
二级
500人
麻步镇
600m
605
东南(SE)
居民
二级
4.7万人
地表水
鳌江-麻步
300
南
水质
III
多功能区
3 社会环境概况
平阳县地处浙南沿海,擅山海之胜,夙为鱼米之乡,它东濒东海,南临苍南,西靠文成,北接瑞安,县境陆域位于东经120°03′~121°07′,北纬27°21′~27°46′,县人民镇府驻地昆阳镇。南麂列岛至台湾基隆港仅140海里,地理区位十分优越。全县东西长83km,南北宽23km,面积1051km2。鳌江由西而东横贯全县,甬台温高速公路自北而南纵贯全境。
平阳县华星制革厂位于平阳县麻步镇河沽村(新垟工业区),东、南厂界为规划工业用地,西厂界为麻布自来水厂,北厂界为树贤西路。
4 现有污染源
平阳县华星制革厂位于平阳县麻步镇河沽村(新垟工业区),2003年10月14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03]178号,建成运行至今,经多次整改,企业现状与审批情况存在较大出入,如原审批转鼓数为50个,现实际合法转鼓数为25个,1台2t/h燃煤锅炉。配有1套A/O生化处理系统。
5 整合后情况
根据2012年平阳县县委、县政府印发平阳县制革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现有企业必须进行重组,新组合的每个制革企业转鼓必须达到25只以上,年加工能力大于30万张标牛皮(折合150万张标猪皮)。平阳县华星制革厂位于平阳县麻步镇河沽村(新垟工业区),原审批转鼓数为50个,现实际合法转鼓数为25个,就地整治,转鼓数仍为25只,设计年加工150万张猪皮、50万张牛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6 污染源汇总
表2 整治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污染物
年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预测量
核定量
预测量
核定量
预测量
核定量
废水
生产及
生活废水
废水量
169950
251460
0
0
169950
251460
COD
603.31
888.03
586.12
862.88
17.20
25.15
BOD5
231.31
340.27
227.87
335.24
3.44
5.03
氨氮
29.53
43.45
26.96
39.68
2.58
3.77
SS
103.47
152.46
100.11
147.51
3.36
4.95
总铬
6.52
12.50
6.27
12.13
0.25
0.37
其中
铬系
废水
16797
24750
0
0
16797
24750
总铬
6.13
9.03
6.10
8.99
0.03
0.04
废气
锅炉烟气
SO2
23.04
17.28
5.76
烟尘
54
51.3
2.7
NOx
4.86
0
4.86
固废
一般固废
铬水预处理
污泥
25.78
25.78
0
皮革边角料
32.54
32.54
0
锅炉煤渣
540
540
0
生活垃圾
49.5
49.5
0
噪声
生产车间
75 dB
表3 整治前后项目主要污染源强分析
污染类型
污染物
整治前
整治后总体工程
整合前后核定量的增减(t/a)
实际排
放量(t/a)
核定排
放量(t/a)
年产生量
(t/a)
削减量
(t/a)
排放量
(t/a)
预测量
核定量
预测量
核定量
预测量
核定量
废水
废水量
78800
495000
169950
251460
0
0
169950
251460
-243540
COD
19.70
123.75
603.31
888.03
586.12
862.88
17.20
25.15
-98.60
NH3-N
3.94
12.38
29.53
43.45
26.96
39.68
2.58
3.77
-8.61
总铬
0.12
0.74
6.52
12.50
6.27
12.13
0.25
0.37
-0.37
废气
SO2
14.98
12.48
23.04
17.28
5.76
-6.72
烟尘
1.95
1.95
54
51.3
2.7
+0.75
NOx
3.51
3.51
4.86
0
4.86
+1.35
7 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统计,区域地表水不同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DO、COD、BOD5、氨氮和总磷等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其余pH值、硫化物、六价铬能够满足III类地表水水质要求。超标主要原因为区域地表水受氮磷有机污染严重,与区域内的农村面源污染排放及企业污染物排放有关。
(2)空气环境
根据监测数据,区域内2个监测点位SO2、NO2、CO污染指数均小于1,满足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小时浓度标准要求; PM10污染指数小于1,满足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日均浓度标准要求。
根据监测数据,区域内2个监测点位特征因子H2S和NH3污染指数均小于1,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3)声环境
本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工业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功能区对应标准评价。
(4)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可知,厂区内土壤环境中的各指标均满足《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50-2007)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即适用于各类土地利用类型。
(5)地下水
根据厂区内地下水水质监测可知,地下水井水质指标氯化物、氨氮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要求,其余指标满足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要求。可知厂区内地下水水质中氯化物、氨氮等指标受到一定的污染,鉴于制革废水污染主要为氯化物、氨氮污染,可知目前厂区内地下水呈现一定的企业污染特征。
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平阳县环境监测站2012年2月对平阳县华星制革厂污水处理站监测数据,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
原设有1套日处理300t/d的制革污水处理站,设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采用接触氧化工艺。为了适应《平阳县制革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中制革企业整治后的要求,经对污水处理工艺深化改造,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提高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采用“物化预处理+A/O脱氮生化+深度生化脱氮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1500t/d,含铬废水日处理能力为80t/d。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计算,锅炉烟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喷涂废气满足推算的丙烯酸日均值的3倍值0.15mg/m3要求。
蓝皮堆场产生的恶臭根据类比监测,恶臭影响范围主要在100m范围内,200m恶臭浓度在建议值以下。项目生产车间周边及规划均能够满足生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噪声预测,项目营运期间四周场界贡献值昼间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夜间存在超标现象。因此,企业需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确保厂界夜间达标排放。
(4)固废影响
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铬水预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皮革边角料属于危险废物,出售给皮革再生企业再生利用;锅炉煤渣为一般废物,出售给砖瓦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9 污染治理对策
(1)废水
为了适应《平阳县制革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中制革企业整治后的要求,经对污水处理工艺深化改造,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提高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采用“物化预处理+A/O脱氮生化+深度生化脱氮工艺”。
(2)废气
水性树脂喷涂过程中会挥发处含喷涂废气的水雾,需进行收集,采用水喷淋吸收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蓝皮堆场需加盖塑料膜,减少恶臭气体的挥发,地面硬化处理,收集地面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收集恶臭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确保达标排放。目前企业锅炉采用水膜除尘脱硫,要求企业将现有装置改造为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
(3)噪声
企业需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铬水预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皮革边角料属于危险废物,出售给皮革再生企业再生利用;锅炉煤渣为一般废物,出售给砖瓦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10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平阳县华星制革厂整治项目位于平阳县麻步镇河沽村(新垟工业区),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平阳县制革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质量。项目投产后在生产过程会产生一定的“三废”污染物,经分析论证,在采用科学管理与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手段,对周围环境影响基本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1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平阳县华星制革厂
联系人:傅维石
电话:13806615269
地址:平阳县麻步镇河沽村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钟工,电话:0577-88983877,传真:0577-88980706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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