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1.1 建设项目地点
清丰县隶属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其东与山东省菏泽、莘县毗连,西临内黄县,北与南乐县相接,西北与河北省魏县隔卫河相望,南与濮阳市华龙区接壤;地理坐标在东经114°57′-115°23′之间,北纬35°45′-36°05′之间,全县东西长约35km,南北宽约25km,总面积872km2。
项目厂址位于濮阳市清丰县大屯乡雷家村北约640m处,项目厂址周围主要为农田,项目南侧距离场界最近约15m处有一条古城沟灌渠,常年有水但流量较小,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堆肥场位于项目场区北侧600m,距离南侧古城沟约为945m。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2。
1.1.2 项目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养猪作为农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增加农民收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养猪业有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我省是农业大省,是国家玉米、大豆等饲料粮主产区,又有廉价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发展现代优良猪生产潜力巨大,优势明显。以河南省为代表的中部区域作为我国传统生猪主产区和粮食产区,具有粮食资源丰富,生猪生产总量大,调出量大的特点。区内人口众多,消费市场潜力大,被国家生猪产业发展规划列为中部重点生猪产区。
濮阳市雨泽牧业有限公司遵循科学养猪的现代理念,按照饲养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模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的要求,投资5000万元,占地400亩(其中200亩备用)在大屯乡雷家村建设年出栏5万头的标准化猪场一座,分二期建设。一期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200亩,建设规模为年出栏生猪20000头。二期总投资3000万元,对猪场进行扩建,扩建后,年出栏生猪达到5万头。本项目为年出栏50000头生猪一期工程项目,即年出栏生猪20000头(项目采用种养结合的方式,场区内蔬菜种植24亩)。
1.2 项目建设内容及工艺流程
1.2.1项目概况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本项目办公区已经建成,猪舍已建成23栋,项目属未批先建,且环保工程尚未建设完成。因此,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主要管理措施对项目进行了整改:①停止猪舍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②积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③委托设计单位完成环保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积极安排各项环保资金的到位,保证环保工程的按时完成。整改时限为2013年5月-2013年12月31日。本工程基本概况一览表见表1.2-1,已建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建议见表1.2-2。
表1.2-1 工程基本概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年出栏50000头生猪一期工程项目(即年出栏生猪2万头)
2
项目性质
新建
3
总投资
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4
建设单位
濮阳市雨泽牧业有限公司
5
占地面积
200亩(130200m2)
6
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现状
濮阳市清丰县大屯乡雷家村,厂区四周环境为:场区南侧距离场界最近处约15m为古城沟,隔古城沟南侧约640m为雷家村;东、北均临农田,西侧为一片杨树林;北侧隔农田约1200m为领锐牧业养殖场;项目5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
7
产品方案及规模
年可提供商品猪20000头
8
工作制度
年工作日365天,24小时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9
劳动定员
全场拟定人员5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技术人员8人,
饲养人员40人
10
供暖
冬季采用保温灯用于猪舍保暖
11
排水去向
本工程废水经沼气化处理后,全部实现还田利用
表1.2-2 项目已建工程存在环保问题及整改建议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1
目前,项目办公区已经建成,猪舍已经建成23栋,粪污处置区并未建设,场区内只建设一沉淀池用于贮存场区废水
应根据环保要求,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置设施,集水池、调节池、厌氧反应罐、沼液暂存池及相应管道配套设施等
2
采用干清粪工艺,目前建设猪舍中只有少部分有清粪口,粪便在场区堆放
应根据环保要求,各个猪舍均应设有清粪口,粪便统一收集,日产日清,送至北侧600m贮粪场堆肥发酵,贮存。
1.2.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200亩(130200m2),总建筑面积为21370m2;主要建筑包括办公楼、职工宿舍楼、锅炉房、妊娠舍、分娩舍、保育舍、生长育肥舍、沼气工程等;同时配套建设路面硬化、绿化工程、围墙、封闭管道等配套设施等,场区内种植蔬菜24亩。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1.2-3。
表1.2-3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规格
备注
主体工程
1
公猪舍
2栋
200m2
已建
2
后备母猪舍
2栋
220m2
已建
3
配种舍
8栋
960m2
已建(2栋)
4
妊娠舍
12栋
1440m2
已建(3栋)
5
分娩舍
12栋
1944m2
已建(3栋)
6
保育舍
12栋
1908m2
已建(3栋)
7
育肥舍
32栋
7353m2
已建(8栋)
辅助工程
8
办公区
/
200m2
已建
9
职工宿舍
/
200m2
已建
10
食堂
/
200m2
已建
11
配电房
1
9m2
未建
12
锅炉房
1
35m2
未建
13
门卫室
/
18m2
未建
14
消毒室
/
24m2
未建
15
饲料加工车间
/
500m2
已建
16
绿化面积
/
4000m2
/
17
道路及广场
/
1451m2
在建
18
围墙
/
708m2
已建
环保工程
19
集水池
1座
100m3
未建
20
调节池
1座
100m3
未建
21
厌氧发酵罐
1座
1000m3
未建
22
沉淀分离池
1座
100m3
未建
23
沼液暂存池
1座
6000m3
未建
24
沼气柜
1座
180m3(0.4Mpa)
未建
1.2.3 项目工艺流程
1.2.3.1养殖工艺
生猪养殖的生产过程可分为五个工序:①配种妊娠阶段(7-10天发情配种,配种后生产母猪在配种妊娠舍饲养107天)、②分娩泌乳阶段(分娩舍35天。仔猪的哺育期一般为21天。断奶后仔猪转入保育舍,母猪仍回到空怀舍,进入下一个繁殖周期的配种)、③仔猪保育阶段(仔猪在保育舍经35天培育,转入育成舍)、④生长育肥阶段(猪在育肥舍经过105天的饲养后,肥猪出售)和⑤对外出售。各工序相互衔接。按时序形成生产流水线,生产周期从发情配种开始到育成出栏为止。
1.2.3.2饲料加工工艺流程
项目购进玉米,在饲料加工车间暂存,饲料加工车间为全封闭结构,玉米经打料机粉碎至粉末状,后与豆粕、麸皮、预混料通过输送机送至振动筛配比混合,根据猪群结构配料,利用料塔存料,通过人工运至每个猪舍,饲料加工规模为5200t/a。
1.2.3. 3粪污处理工艺
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猪舍粪污,进入CSTR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废水经粗格栅滤除污水中的杂物后,经集水池进入CSTR厌氧反应器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液入暂存池暂存,部分用于场区蔬菜施肥,部分由密封罐车运输至场区西侧万相农林实业有限公司的红梨基地和苗木种植基地施肥利用。沼气收集供项目场区、村民炊事和冬季厌氧罐保温使用,沼渣用于场区蔬菜和万相红梨基地肥田。
1.3 产业政策、选址可行性分析
1.3.1产业政策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和“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并于2012年4月28日经清丰县发改委备案,项目编号为:豫濮清丰农[2012]00010,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场址位于濮阳市清丰县大屯乡雷家村北约640m处,项目厂址周围主要为农田, 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猪粪场位于场址北侧600m,距离南侧古城沟945m。项目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与《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清丰县畜禽养殖业禁养区划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周围主要敏感点离场址较远,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周边有足够的农田可以消纳本项目的粪污,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当地被调查的公众没有人反对该工程建设。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第二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质量状况良好。
根据大气现状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PM10、SO2、NO2日均值、SO2、NO2小时值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NH3、H2S小时值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要求,表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分析,项目周围区域内各地表水体的pH、COD、BOD5、氨氮、SS、TP、TN、粪大肠杆菌监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位pH、总硬度、氨氮、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及总大肠菌群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现场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表明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2.2 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2.2.1 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排污特征,评价选取H2S、NH3进行环境空气评价等级计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有关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得出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Pmax远远小于10%,因此,确定本次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是由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体的规模及对它的水质要求而确定的,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经判定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结合项目废水综合利用的特点,地表水评价主要是定性分析,重点针对污水处理综合利用的措施、途径及利用的可行性分析。
(3)地下水评价等级的确定
项目建成投产后,养殖废水全部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农田利用及渗漏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故本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是由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而确定的。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判据详见表2.2-1。
表2.2-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判据一览表
判定条件
对照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三级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条件
中
不易
不敏感
中-小
复杂-简单
本项目
中
不易
不敏感
小
简单
(4)声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中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要求,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判据详见表2.2-2。
表2.2-2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内容
项目
指标
评价等级
声环境
建设项目所在功能区
1类
二级
建设前后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
预计<3dB(A)
受影响人口数量
很小
(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评价工作级别划分表(见表2.2-3),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2.2-3 评价工作级别划分一览表
项目
剧毒危险
性物质
一般毒性
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
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2.2.2 评价范围
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项目污染控制指标及环境保护目标,并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详见表2.2-4。
表2.2-4 评价范围
影响因素
污染因素
评价范围
地表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
地下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厂址周围浅层地下水
环境空气
恶臭
以主要污染源为中心,向东、南、西、北方向
各延伸2.5km的区域
声环境
设备噪声
厂界周边200m范围
环境风险
沼气柜
以沼气柜为源点周围3.0km范围
第三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
3.1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3.1.1废水
根据调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猪舍冲洗水、猪尿和员工生活污水。
3.1.1.1猪只尿液
该项目生猪饮用水48.55m3/d(17720m3/a),其中60%的水作为尿液排出,排尿量为29.13m3/d(10632m3/a)。
3.1.1.2猪舍冲洗水
项目猪舍冲洗用水量为32m3/d(即11680m3/a),排放系数按0.8,冲洗水外排水量为25.6m3/d(9344m3/a)。
3.1.1.3职工生活污水
该项目劳动定员50人,用水量按每人每天120L计算,排污系数0.8,则生活用水量为6m3/d(2190m3/a),污水产生量为4.8m3/d(1752m3/a)。
该项目养殖废水产生量为19976m3/a(54.73m3/d),经污水管道进入沼气工程,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GB497-2009)附录A表A.1中畜禽养殖场干清粪废水中污染物浓度确定废水产生情况见表3.1-1。
表3.1-1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源强
废水种类
废水量(m3/a)
指标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COD
BOD5
SS
NH3-N
养殖废水
19976
浓度(mg/L)
2640
1320
1500
261
产生量(t/a)
52.74
26.37
29.96
5.21
生活污水
1752
浓度(mg/L)
300
200
260
20
产生量(t/a)
0.53
0.35
0.46
0.04
沼气工程进水
21728
浓度(mg/L)
2452
1230
1400
242
产生量(t/a)
53.27
26.72
30.42
5.25
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项目产生的猪尿粪水经格栅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沼气发酵处理。项目采用CSTR厌氧反应器厌氧发酵处理,项目水污染物发酵处理后情况见表3.1-2。
表3.1-2 项目区水污染物处理后情况一览表
项目
COD
BOD5
SS
NH3-N
产生浓度(mg/L)
2452
1230
1400
242
出水浓度(mg/L)
980.8
307.5
210
169.4
去除率%
60
75
85
30
污水量
21728t/a,59.53t/d(沼液21363/a,沼渣365t/a)
注:建设项目废水经沼气工程处理后,沼液用于场区西侧万相农林实业有限公司的红梨基地和苗木种植基地施肥利用,达到零排放。
3.1.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猪舍、堆肥发酵区及沼气工程无组织排放的恶臭;饲料加工粉尘;沼气燃烧产生的少量SO2及沼气锅炉废气。
3.1.2.1无组织排放恶臭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恶臭主要是猪舍、堆肥发酵区及沼气工程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其污染物主要为NH3和H2S,经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NH3和H2S产排情况详见表3.1-3。
表3.1-3 工程恶臭源强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污染物产生情况
拟处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NH3
(kg/h)
H2S
(kg/h)
NH3
(kg/h)
H2S
(kg/h)
养殖区
猪舍
0.15
0.007
猪舍周边喷洒除臭剂
0.03
0.0027
沼气
工程区
污水处理系统
0.005
0.0010
沼气净化处理、喷洒除臭剂
0.0025
0.0002
沼液暂存池
0.003
0.0007
喷洒除臭剂
0.0013
0.00013
堆肥
发酵区
堆肥场
0.0037
0.0009
强制通风
0.0037
0.0009
贮肥池
0.001
0.0014
喷洒除臭剂
0.0005
0.0004
全场
合计
0.277
0.011
/
0.038
0.0043
3.1.2.2饲料加工粉尘
本项目饲料用量为5853t/a,饲料在加工过程中会排放一定量的粉尘,根据类比分析,确定其粉尘产生量为1070mg/m3、11.71t/a,结合项目特点,评价要求对其采用布袋除尘(除尘率按99%计),排放量为0.12t/a,工程引风量不低于5000m3/h,则排放浓度为10.7mg/m3、0.5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排放速率限值为3.5kg/h,浓度为120mg/m3)。
3.1.2.3食堂油烟
项目厨房使用的能源为沼气,厨房共有灶头2个,每个灶头排气量以1000m3/h计,则共产生油烟量为2000m3/h;按每天三餐,满负荷工作6小时计算,每天产生量为12000m3/d,油烟产生浓度约为4.0mg/m3,年产生油烟量为17.5kg/a,建设单位拟设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70%)处理,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2mg/m3,排放量为5.26kg/a,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 mg/m3的要求,对周围影响不大。
3.1.2.4沼气燃烧废气
项目沼气主要为炊事利用(245天),沼气灶温度一般为600~700℃,当燃烧温度低于1400℃时基本不会产生氮氧化物,沼气燃烧废气主要为SO2,经核算,本项目SO2排放量约为0.011kg/d、0.003t/a。
3.1.2.5沼气锅炉废气
本项目沼气产生量为285m3/d,由于沼气主要成分与天然气相似,项目产生量类比天然气SO2、NOx产生量。经核算项目沼气锅炉沼气燃烧后烟气量为3883.4m3/d,SO2产生量为0.021t/a,NOx产生量为0.19t/a, SO2排放浓度为14.8mg/m3,NOx浓度为134mg/m3,沼气燃烧废气由引风机引出后经由15米烟囱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II时段SO2100mg/m3;NOx400mg/m3段限值的要求。
3.1.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猪只叫声、饲料加工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范围70~95dB(A),该项目噪声污染源分析见表3.1-4。
表3.1-4 工程主要噪声源强一览表
编 号
设备名称
源强dB(A)
备注
1
污水泵类
75~85
水泵房
2
搅拌机
70~80
/
3
饲料加工设备
85~95
车间内
4
猪只叫声
70~80
猪舍
3.1.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猪粪、沼渣、病死猪、分娩废物、生活垃圾、废脱硫剂及医疗防疫废物等,其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3.1-5。
表3.1-5 本项目固废产排情况一览表
编号
名称
产生量(t/a)
处理措施
排放量(t/a)
1
猪粪
1417.6(干重)
7088(含水率80%)
收集后送至场区北侧600m处的堆肥场,经堆肥发酵后用于万相红梨基地肥田
0
2
沼渣
25.6(干重)
365(含水率93%)
0
3
死猪
97头/年
安全井填埋
0
4
分娩废物
5
0
5
员工生活垃圾
9.13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0
6
废脱硫固体
1.2
暂存后,厂家定期回收
0
7
医疗废物及防疫废物
1.0
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
0
3.1.5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本工程各种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见表3.1-5。
表3.1-5 本工程各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最终排放量(t/a)
废水
综合废水
35065
35065
0
废气
恶臭
气体
NH3
2.43
2.1
0.33
H2S
0.096
0.058
0.038
饲料加工粉尘
11.71
11.59
0.12
沼气燃烧废气
SO2
0.054
0.051
0.003
沼气
锅炉
SO2
0.021
0
0.021
NO2
0.19
0
0.19
固废
猪粪
1417.6(干重)
7088(含水率80%)
1417.6(干重)
7088(含水率80%)
0
沼渣
25.6(干重)
365(含水率93%)
25.6(干重)
365(含水率93%)
0
病死猪
97头/年
97头/年
0
分娩废物
5
5
0
生活垃圾
9.13
9.13
0
废脱硫剂
1.2
1.2
0
医疗废物及防疫废物
1.0
1.0
0
噪声
噪声主要为饲料加工等设备运行噪声和猪只叫声,
经类比调查,其源强为70~95dB(A)
3.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2-1。
表3.2-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离(m)
与主导风向位置关系
规模
(人)
保护级别
环境
空气
雷家村
S
640
上风向
11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北召市村
SE
1200
侧上风向
900
南召市村
SES
1450
侧上风向
1500
贺庄村
SE
2850
侧上风向
1000
刘庄村
SE
2250
侧上风向
950
后张六村
NE
2600
侧下风向
1600
范石一村
NNW
2000
下风向
1200
董石村
NW
2500
下风向
200
地表水
马颊河
NE
9100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地下水
项目厂址附近浅层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
声环境
厂区周围200m范围内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类
3.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结果
3.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1)经预测本工程全场污染源的各污染物小时浓度最大估算值较小,其占标率均小于10%,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工程无组织排放各厂界贡献值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敏感点雷家村、范石村无组织排放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
(2)本工程养殖区、沼气工程区和堆肥发酵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出现。因此,本工程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项目养殖区沼气工程区及堆肥发酵区三区卫生防护距离均为1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无超标点,结合《清丰县禁养区划分指导意见》中“第五条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要求”的相关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设置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而根据“第七条方案说明”中可知常年存栏生猪数500头以上即为规模化养殖,本项目常年存栏量9709头,因此本项目应执行该规定。综上,确定本项目防护距离为500m。项目场界距最近环境敏感点雷家村为640m,满足防护距离要求。评价要求在500m防护距离内,规划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不得规划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疗养院等环境敏感点。
3.3.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后进入沼液贮存池,作为有机肥用于项目周围农田灌溉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项目所在地拥有充足的田地,可以消纳项目所产生的沼液。在营运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污水的管理,严禁其随意排入地表水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在实现了污水资源化利用,废水污染物实现零排放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3.3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场界的噪声贡献值在29.7~4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可见本工程的设备噪声不会对场界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猪粪、沼渣、病死猪、分娩废物、生活垃圾及废脱硫剂等。其中猪粪产生量约为7088t/a(含水率80%)、沼渣产生量约为365t/a(含水率93%),此部分固废收集后运至场区北侧600m处的堆肥场,经堆肥发酵后用于万相红梨万亩基地肥田;病死猪产生量约97头/年、分娩废物年产生量约为5t,此部分固废置于项目区内安全填埋井内填埋;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9.13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废脱硫剂(硫化铁和亚硫化铁)产生量为1.2t/a,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工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3.4 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本工程无组织排放各厂界贡献值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敏感点雷家村、范石村无组织排放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
废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后进入沼液贮存池,作为有机肥用于项目周围农田灌溉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项目所在地拥有充足的田地,可以消纳项目所产生的沼液。
本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场界的噪声贡献值在29.7~4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3.5 环境风险分析
3.5.1沼气泄漏风险
本项目沼气贮存场所储存量为180m3,折合折合0.17t(1t即1050m3),低于临界量50t(按甲烷临界贮存量为标准),沼气储存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且项目所处地区为非环境敏感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源点为中心半径3km范围。
为保证企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化学事故发生,或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应制定企业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以法人为总指挥,副厂长为副总指挥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3.5.2废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废水采用CSTR厌氧发酵工艺,为防止沼气工程发生故障后,项目废水的事故排放,评价建议,建设单位设置可完容纳项目区5天废水的事故池300m3,事故池采用内壁防渗处理,设计离地高度为30cm,同时池顶需搭棚处理,以防止雨水渗入,该事故池平时空置,一旦沼气工程发生故障,项目区废水先排入事故池,待沼气工程能够运行后,再排入沼气工程处理,项目废水不可排入地表水体。
综上,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但风险概率较小。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必要时,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及人群健康造成的危害。
3.6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濮阳市雨泽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5万头生猪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全厂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见表3.6-1。
表3.6-1 全厂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别
污染源
处理设施
处理效果
治理要求
投资
(万元)
备注
废水
养殖废水
经沼气工程(CSTR)处理,厌氧发酵罐容积1000m3
厌氧处理后,6000m3沼液暂存池暂存,定期还田利用
综合利用
240
设计方案
生活污水
沼液利用
密闭罐车(2辆)
使本项目产生的沼液能够顺利输送到厂区西侧的万相红梨果园内
25
环评建议
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池500m3
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
环评建议
废气
养殖区、沼气工程区等恶臭
强日常管理、除臭剂应用及绿化阻臭;设置500m防护距离
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
达标排放
3
设计方案
饲料加工粉尘
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达标排放
5
设计方案
沼气燃烧
SO2经脱硫剂脱硫,沼气配备沼气灶和沼气输送管线
安全贮存,用于场区炊事和雷家村部分居民使用
综合利用
20
设计方案
噪声
饲料加工设备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和绿化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达标排放
10
环评建议
固废
猪粪、沼渣
运往场区北侧600m的堆肥厂,经堆肥发酵后用于万相红梨基地肥田
/
综合利用
20
环评建议
病死猪、分娩废物
安全填埋井
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
无害化、减量化处理
3
设计方案
生活垃圾
垃圾桶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
设计方案
废脱硫剂
废脱硫剂暂存场区
废脱硫剂存放于场内暂存池后,厂家定期回收
综合利用
2
环评建议
环境风险
沼气柜
沼气泄漏报警装置
/
/
10
环评建议
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品
沼气工程
1座300m3的事故池
沼气工程出现事故时废水不排放
不排放
3
环评建议
生态
水土保持、厂区绿化
55
设计方案
合计
——
400
/
3.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3.7.1环境管理
3.7.1.1环境管理机构
项目建成后需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议设环保管理人员2人,切实履行专门的环保职责。
3.7.1.2环境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保法规及行业环保规定,负责制定全厂近期、远期环境保护规划并督促计划实施。落实环保要求,解决存在的环保问题。
(2)负责制定全厂及岗位环保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计划、操作规程,及时汇总存在的问题,提交技术部门改进解决。
(4)监督检查监测站的工作,建立完整的环保档案,掌握各污染源的排放状况及环境质量状况,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环保工作。
(5)负责全场畜禽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6)负责全场职工的环保教育及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3.7.2环境监测
本养殖场环境监测职能机构应按下列要求对本养殖场的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及环境状况进行日常监测,如有无能力监测的项目,可委托濮阳市的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计划见表3.7-1。
表3.7-1 环境监测计划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地表水
项目场区
养殖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沼气工程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
地下水
养殖区内(场区自备井)及农业利用区
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总大肠菌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
不少于2次/年
噪声
养殖场场界
昼夜等效声级
1次/季
恶臭
养殖场场界
NH3、H2S
1次/季
废气
饲料加工粉尘排气筒
粉尘
不少于2次/年
第四章 公众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充分了解公众的意见和要求。
4.1 公众参与的目的与原则
4.1.1 公众参与的目的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将不可避免地给当地的环境、居民的生活、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通过公众参与,让他们了解拟建项目工程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影响,使他们提出自身的建议及要求。并根据公众意见的合理性、可行性,在环评过程中充分采纳其可行性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该项目的污染防治工作,使该项目的环保措施更加完善,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趋于完善合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综合长期效益。
4.1.2 公众参与调查的原则
公众参与实行信息公开、提议平等、广泛参与的原则,以针对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调查方式进行,以客观、准确的反映问题为目的。
4.2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建设项目周围可能受影响的村民。主要包括:雷家村、范石一村、北召市村、南召市村等村民。
4.3 公众参与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众参与的要求,本次评价采用信息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和召开座谈会、报告书简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具体情况见表4.3-1。
表4.3-1 公众参与过程、方式、时间及范围
形式
时间
地点
参与人员
公示环境
信息
一次公示
2012年6月29日~7月12日
濮阳市环保局网站
雷家村、范石一村等
附近村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二次公示
2012年11月26日~12月7日
濮阳市环保局网站
雷家村、范石一村等
附近村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问卷调查
2012年12月5日
雷家村、范石一村、
北召市村、南召市村
附近村民
举行座谈会
2012年12月10日
濮阳市雨泽牧业
有限公司会议室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项目周围村民代表
4.3.1 公示环境信息
本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分前后两期进行,前期在评价单位承担项目环评工作时进行,后期在项目环评工作基本完成时进行,公示的主要方式为张贴公示和网络公示等。前期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向公众告知本项目的厂址、建设内容等一些工程概况,并向公众提供询问该项目基本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后期公示主要向公众告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告知本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主要控制措施。
具体公示内容分别见表4.3-2、表4.3-3。
表4.3-2 一次公示内容表
濮阳市雨泽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50000头生猪一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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