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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果葡糖浆、2万吨食用葡萄糖科技示范项目申请建设环境评估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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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农业废弃物焚烧综合利用发电、供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1号 2013年4月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及项目建设地点 1 1.1.1项目由来 1 1.1.2项目建设地点 2 1.2项目基本组成情况 2 1.3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3 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11 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1 2.1.1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概况 11 2.1.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1 2.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2 3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5 3.1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5 3.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16 3.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7 3.3.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7 3.3.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9 3.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0 3.3.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20 3.3.5事故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20 3.4项目环保措施 21 3.5项目实施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22 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24 3.6.1环境监测计划 24 3.6.2环境管理制度 27 3.7总量控制 27 4公众参与 28 4.1项目公众调查参与形式 28 4.2项目公众参与结论 28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0 6联系方式 31 31 1 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及项目建设地点 1.1.1项目由来 嘉兴市是传统农业大市,拥有耕地面积318万亩,各类农作物秸秆年产量约160万吨,生物质资源十分丰富。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大部分农户已使用液化气,传统燃料秸秆被大量替代,残留田间,并在田间直接焚烧,产生的大量烟雾既影响交通安全,严重污染环境,又浪费了宝贵的资源。 自90年代,我国将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列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研究开发了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气化发电、沼气发电、高粱茎秆和纤维素废弃物制取乙醇燃料、生物质裂解油、生物柴油和能源植物等现代生物质能技术。在国家863 和973 计划中,多项生物质能利用新技术研究课题被列为重点课题,这些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将为今后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生物质发电工程是实现秸秆工业化方式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可以实现生物质废料的高品位应用,同时生物质的收购、运输,电厂的运行等也将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收入。 基于生物质能运用的良好前景,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结合企业供热范围内热用户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响应嘉兴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规模化、资源化开发利用农业废弃物(秸秆)的意见,计划实施农业废弃物焚烧综合利用发电、供汽项目。嘉兴市人民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支持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理并出具项目服务联系单(浙发改办能源函[2011]12号),并以浙发改办能源函[2012]108号文同意项目服务联系单有效期年限延长1年,同时确认项目服务联系单在前述延期的基础上,再继续延长有效期半年。项目同时也为《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之一。 1.1.2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地位于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腾云村,项目需新征土地约6.2589公顷,新征地块位于企业现有厂区东侧及南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出具新征用地预审意见,嘉兴市秀洲区规划与建设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要点表明,项目拟新增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能源热电类)。 1.2项目基本组成情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2×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用1备)+1×C25MW高温高压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基本构成如表1-1所示。 表1-1项目基本组成情况 项目总投资 19800万元 本项目建设规模 2×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用1备)+1×C25MW高温高压汽轮发电机组 主体工程 一期 — 单机容量及台数 总容量 锅炉 3×220t/hCFB燃煤锅炉 660t/h 汽轮发电机组 1×B25MW +1×C50MW 75MW 二期 锅炉 1×220t/hCFB污泥炉 220t/h 汽轮发电机组 1×B50MW 50MW 本项目 锅炉 2×130t/h高温高压CFB生物质锅炉(1用1备) 260t/h 汽轮机组 1×25MW抽凝式汽轮机 25MW 发电机组 1×30MW发电机 30MW 辅助工程 燃料收集、运输 成品生物质燃料棒通过汽运、船运的方式运至厂区内 燃料加工 在各乡镇设置燃料收集点,并对收集的燃料进行压制成型,厂内不设燃料加工装置 灰库 新建1座钢灰库,灰库的有效容积为500m3,灰库直径为8m 渣库 1座有效容积100m3的钢制渣仓,渣仓直径为6m 储料仓 厂内设置2个封闭式生物质储料棚,大小分别为36m×112m和36m×80m,占地面积共计6912m2 公用工程 循环冷却水系统 新建1座F=1250m2自然通风冷却塔,新建1座循环水泵房,循环水泵房内设置3台循环水泵 化水车间 新建一套最大处理能力为150t/h的水处理系统, 采用一级反渗透+混床处理工艺 压缩空气供应系统 新建1座空压机站,配套3台水冷螺杆式空压机(2用1备) 供水系统 依托企业现有供水系统 排水系统 外排废水纳入污水管网,由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主要环保设施 脱硫设施 以“1炉1塔”形式新建脱硫塔,采用双碱法进行烟气脱硫,脱硫液供应沿用现有系统 除尘设施 各锅炉均配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除尘装置 脱硝设施 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装置 烟囱 沿用现有1座h=150m,Æ=4.7m混凝土烟囱 灰、渣外运方式及处置方式 灰渣汽车外运至嘉兴市新竹生物有机肥产销专业合作社进行综合利用;脱硫渣汽运至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1.3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及产业导向符合性分析 ⑴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相符性分析 表1-2与环发[2008]82号文符合性分析 文件具体要求 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厂址 选择 应符合当地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类项目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当地生物质资源分布情况和合理运输半径。 ①本项目为《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之一,且项目以生物质成型燃料为入炉燃料,符合该规划中“稳步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在杭嘉湖粮食主产区,通过项目示范,重点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项目”的要求。 ②依据项目设计方案,项目生物质收集范围主要为厂址周边50km范围,该范围内生物质(秸秆)资源远超过本项目所需。 ③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出具相关意见,支持建设单位实施本项目,共同做好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 ④同时为满足本工程燃料需求,嘉兴市政府要求农经部门初步考虑在资源量较为密集且交通方便的15个乡镇设置15个收购点,每个收购点处储存约供电厂燃烧10天的储量,15个收购点共可储存约150天的用量,项目燃用的成型燃料棒均由各收购点进行加工后运输进厂。 符合 厂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城市建成区、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或者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得新建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项目。 ①项目的实施需新征土地约6.2589公顷,新征地块位于企业现有厂区东侧及南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出具新征用地预审意见,嘉兴市秀洲区规划与建设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要点表明,项目拟新增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能源热电类)。 ②前述内容表明,项目的实施与《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嘉兴市秀洲区生态环境功能规划》均是相符的;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要求。 ③项目实施地不属于城市建成区,前述内容表明,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满足标准要求;相关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可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符合 技术装备 生物质焚烧锅炉应以农林生物质为燃料,不得违规掺烧煤、矸石或其它矿物燃料。 项目以生物质(秸秆)成型燃料棒为燃料,不掺烧煤、矸石或其它矿物燃料。 符合 秸秆直燃发电项目应避免重复建设,尽量选择高参数机组,原则上项目建设规模应不小于12MW。 项目配套1×C25MW高温高压机组。 符合 污染物控制 采取的烟气治理措施,能确保烟尘等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采用有利于减少NOX产生的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脱氮装置空间;配备贮灰渣装置或设施,配套灰渣综合利用设施,做到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①项目2台CFB锅炉配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除尘装置;同时配备炉外湿法(双碱法)烟气脱硫装置及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装置对燃烧烟气进行脱硫、除尘、脱硝处理,外排烟气可达到GB132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②项目实施后,均新建灰库及渣库用于灰渣的厂内暂存,产生的灰渣由嘉兴市新竹生物有机肥产销专业合作社回收。 符合 原料的来源收集运输和贮存 落实稳定的农林生物质来源,配套合理的秸秆收集、运输、贮存、调度和管理体系;原料场须采取可行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①依据项目设计方案,项目生物质收集范围主要为厂址周边50km范围,该范围内生物质(秸秆)资源远超过本项目所需。 ②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出具相关意见,支持建设单位实施本项目,共同做好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附件10)。 ③同时为满足本工程燃料需求,嘉兴市政府要求农经部门初步考虑在资源量较为密集且交通方便的15个乡镇设置15个收购点,每个收购点处储存约供电厂燃烧10天的储量,15个收购点共可储存约150天的用量,项目燃用的成型燃料棒均由各收购点进行加工后运输进厂。 ④项目燃料为经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棒,厂区内不设置加工场所,已加工成型的燃料棒运输至厂区内封闭式生物质储料棚内暂存,可能产生的扬尘等极少。 符合 用水 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项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用水政策。鼓励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北方缺水地区限制取用地表水、严禁使用地下水。 项目已取得嘉兴市水利局出具的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批复(嘉市水利[2012]45号)。依据该批复,项目取水沿用现有取水口,取水量在企业原许可水量中调剂。 符合 项目的实施,是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要求的。 ⑵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1803号)相符性分析 表1-3与发改能源[2010]1803号文符合性分析 文件具体要求 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生物质资源是生物质发电的原料基础。由于农村生物质资源用途广泛,为确保生物质发电的有序发展,必须做好生物质发电规划工作,科学分析各种生物质资源量,统筹协调生物质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充分考虑生物质资源其它用途的基础上,根据剩余资源的分布特点,合理制定生物质发电目标和建设布局,切不可盲目建设。原则上,生物质发电厂应布置在粮食主产区秸秆丰富的地区,且每个县或100公里半径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物质发电厂。 ①依据项目设计方案,项目生物质收集范围主要为厂址周边50km范围,该范围属于粮食及经济作物的主产区,区域内生物质(秸秆)资源远超过本项目所需。 ②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出具相关意见,支持建设单位实施本项目,共同做好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 ③同时为满足本工程燃料需求,嘉兴市政府要求农经部门初步考虑在资源量较为密集且交通方便的15个乡镇设置15个收购点,每个收购点处储存约供电厂燃烧10天的储量,15个收购点共可储存约150天的用量,项目燃用的成型燃料棒均由各收购点进行加工后运输进厂。 ④目前项目拟建地周边100公里半径范围内尚无生物质电厂。 符合 生物质资源种类多,包括农林生产剩余物、粮食加工和木材加工剩余物、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场粪便及污水处理淤泥等。为充分有效利用各类生物质资源,生物质发电锅炉应具有燃烧各类生物质资源的能力,场址选择除满足安全、环境条件外,应统筹考虑各类资源的分布特点,结合城市供暖或工业园区用热需要,优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厂。生物质电站建设规模以可保证供应的资源量为基础确定,一般安装2台机组,装机容量应与资源量匹配,考虑到生物质燃料的运输半径,一般不超过3万千瓦。 ①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实施区域集中供热。 ②项目以经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秸秆)燃料棒为燃料,所处区域属于粮食及经济作物的主产区,生物质燃料来源有保障。 ③项目选用CFB生物质锅炉,为主流生物质直燃锅炉之一。 ④项目配套2×130t/hCFB锅炉(1用1备)+1×C25MW汽轮发电机组,且已取得浙江省发改委出具的项目服务联系单。 符合 生物质电站建设的核心条件是生物质资源,必须把落实生物质资源作为生物质电站建设的前提条件。任何生物质电站建设,都要开展详细的资源分析评价,全面掌握各类生物质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体系,明确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等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制度,确保生物质资源的安全可靠供应。 ①嘉兴市坚持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各项种粮补贴政策,激发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增加。 ②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已就项目燃料的来源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资源分析评价。据分析,项目生物质收集范围主要为厂址周边50km范围,该范围属于粮食及经济作物的主产区,区域内生物质(秸秆)资源远超过本项目所需。 ③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出具相关意见,支持建设单位实施本项目,共同做好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 ④同时为满足本工程燃料需求,嘉兴市政府要求农经部门初步考虑在资源量较为密集且交通方便的15个乡镇设置15个收购点,每个收购点处储存约供电厂燃烧10天的储量,15个收购点共可储存约150天的用量,项目燃用的成型燃料棒均由各收购点进行加工后运输进厂。 符合 为促进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项目核准条件,防止盲目建设,除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方案、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建设条件外,特别要把生物质发电规划制定、生物质资源落实作为项目核准的重要条件。未纳入生物质发电规划、未落实生物质资源的项目不得核准建设。 ①本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发改委出具的项目服务联系单;本项目为《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之一。 ②据分析,项目生物质收集范围主要为厂址周边50km范围,该范围属于粮食及经济作物的主产区,区域内生物质(秸秆)资源远超过本项目所需。 ③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出具相关意见,支持建设单位实施本项目,共同做好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 ④同时为满足本工程燃料需求,嘉兴市政府要求农经部门初步考虑在资源量较为密集且交通方便的15个乡镇设置15个收购点,每个收购点处储存约供电厂燃烧10天的储量,15个收购点共可储存约150天的用量,项目燃用的成型燃料棒均由各收购点进行加工后运输进厂。 符合 项目的实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1803号)相符。 ⑶《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适用于浙江省以煤为燃料的热电联产项目,而本项目以生物质燃料棒为燃料,与常规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有一定的区别,故本次评价仅参考《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对比分析说明。 表1-4与《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符合性简要分析 指导意见具体要求 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选址原则与总体布局 热电联产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热力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热电联产应当“以热定电”为原则,拟建热电联产项目应是集中供热规划中的热源点。 前述内容表明,项目的实施与《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嘉兴市秀洲区生态环境功能规划》是相符的;同时建设单位为《嘉兴市集中供热与热电联产发展规划(2007~2020)》中设立的公共热源点之一。 符合 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覆盖的供热半径一般按8公里考虑,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一般按20公里考虑,在供热半径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 符合,企业供热范围内没有重复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嘉兴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现已关停,热用户集中供热由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负责。 符合 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和钢铁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 企业供热范围内未有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 符合 环境质量已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的区域,尤其是特征污染物超标的区域,除满足节能减排要求的技改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扩、改建与超标的特征污染物相关的热电企业。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应替代供热范围内小锅炉。 前述内容表明,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项目供热范围内并无分散小锅炉。 符合 工艺与设备 按热负荷需求规划热电联产项目。鼓励建设高温高压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限制新建并逐步淘汰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燃煤抽凝机组。 项目以生物质为燃料实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2×130t/h高温高压CFB生物质锅炉(1用1备)+1×C25MW高温高压汽轮发电机组。 — 热电联产项目中,优先安排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或生物质能热电机组。地方热电企业原则上一个电厂只保留1台抽凝机组。 — — 鼓励现有抽凝机组改造为背压机组,鼓励整合优化现有供热(电)源点。 — — 协调落实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热力网的建设工作,保证热力网与热电厂供热机组同步投入使用。 项目配套热网建设工作同步进行。 符合 总量控制 热电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考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原则上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比例。 前述内容表明,项目实施后, SO2、NOX总量指标均可在企业现有总量指标中平衡解决。 符合 污染防治措施 新建的热电联产机组,必须安装并实时运行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进行实时监控。 已安装,并已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 符合 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袋式等高效除尘装置和脱硫装置,确保除尘效率达到99.9%以上,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采取必要的脱硝措施,确保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新建锅炉配套炉外双碱法烟气脱硫装置及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除尘装置,除尘效率≥99.9%;项目新增锅炉及企业现有锅炉均配备SNCR脱硝装置。 — 粉煤灰、脱硫副产品、脱硝副产品等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步投入使用,确保固废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 产生的灰渣由嘉兴市新竹生物有机肥产销专业合作社回收,产生脱硫渣由建材企业回收,并已签订供销协议。 符合 循环冷却排水、锅炉排污水等废水应积极采取回用措施;做好噪声防治工作,确保噪声不扰民。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冷却塔排水与锅炉排污水进行厂内回用;前述噪声影响预测内容表明,在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外排噪声可为周边环境所接受。 符合 准入 指标 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200%) 项目实施后,热电比为236.4%。 — 总热效率70% 项目实施后,总热效率为59.8%。 — 供热标准煤耗40.5kg/GJ 项目实施后,为40.0kg/GJ。 — 供电标准煤耗270g/kwh 项目实施后,为351.0g/kwh。 — 粉煤灰综合利用率100% 粉煤灰综合利用率100%。 符合 脱硫废渣利用、处置率100% 脱硫废渣利用、处置率100%。 符合 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闭式循环)95% 项目实施后,为96.13%。 符合 脱硫效率90% — — 除尘效率99.9% 配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除尘装置,综合除尘效率≥99.9%。 符合 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中,生物能源领域是现代生物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之一。文中明确提出加快培育速生、高含油、高热值、高产专用能源植物品种,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推进规模化、基地化种植;积极开展以甜高粱、薯类、小桐子、黄连木、光皮树、文冠果以及植物纤维等非粮食作物为原料的液体燃料生产试点,推动生物柴油、集中式生物燃气、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等生物能源的发展。本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符合要求。 根据《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本项目属于目录中的“生物质直接燃烧发电”类别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中鼓励发展项目类别。 《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63号)有关循环经济发展重点任务中,提出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鼓励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以生物质为燃料,即为其中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范畴。 经对相关产业政策的检索可知,本期工程的装机容量以及主要燃料等均不在国家、省、市禁止和限制行列;同时本期工程主要生产设备规模也不在国家、省、市的禁止和限制之列。 对照《嘉兴市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项目属于第二十二部分“环保、节能、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中的第一项“再生能源开发”第4条“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及利用”,属鼓励类项目。 ⑸项目本身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的实施与国家相关热电联产政策文件的符合性汇总如表1-5所示。 表1-5与国家相关热电联产政策文件符合性分析 政策名称 相关内容 本期工程情况 符合性 《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计基础[2000]1268号) ①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 ②单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 ③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55%。 项目实施后,总热效率为59.8%;热电比为236.4%。 符合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 ①第九条 热电联产应当以集中供热为前提; ②第十三条 优先安排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 ③第二十四条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应优先上网发电。热电联产机组在供热运行时,依据实时供热负荷曲线,按“以热定电”方式优先排序上网发电。 ①企业为嘉兴市热力规划设立的公共热源点之一。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可向热网辐射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实施集中供热。 ②考虑项目以生物质为燃料,本项目新增1×C25MW汽轮发电机组, 符合 《关于发布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条件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6年 第39号) ①热电联产项目应为列入经批准的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 ②新建、扩建、改造火电项目必须按照“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要求,通过对现役机组脱硫、关停小机组或排污交易等措施或“区域削减”措施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途径,并明确具体的减排措施。 ①企业为嘉兴市热力规划中设立的公共热源点之一。 ②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可向热网辐射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实施集中供热。SO2、NOX总量控制指标可在企业内部平衡。 符合 2、区域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符合《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嘉兴市秀洲区生态环境功能规划》、《王江泾工业区规划》。企业为《嘉兴市集中供热与热电联产发展规划(2007~2020)》中设立的公共热源点之一。故项目的建设是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 3、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对照《嘉兴市秀洲区生态环境功能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王江泾北部城镇发展与工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1-30411D04)内,该区块规划定位为优化准入区,生态服务功能为工业与城镇发展。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为《嘉兴市集中供热与热电联产发展规划(2007~2020)》以及《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规划的公共热源点之一,承担着为嘉兴市区的北部区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江泾特色功能区和油车港功能区内企业集中供热的任务。目前,企业现有机组供热能力已近饱和,无法满足供热范围内新增热用户的用热要求。企业实施扩建势在必行。 本项目以农林废弃物为燃料,实施生物质热电联产,与传统以燃煤为原料的热电项目相比,在①缓解“能源危机”、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②减轻能源消费给环境造成的污染;③有利于新能源开发和综合利用;④增加农民收入、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⑤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外排SO2、NOX、CODCr、NH3-N等污染物总量指标仍在企业现有总量指标范围内,无需新增总量指标。总体而言,项目的实施与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相符的。 4、区域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依据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开展王江泾工业区规划环评工作的承诺函》,已将王江泾工业区规划环评工作排入今年的工作计划中,近期已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积极的接洽,落实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并计划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环评工作。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将作为区域重要的环保和基础性工程,编入规划环评之中。 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2.1.1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拟建地隶属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腾云村,王江泾镇位于嘉兴北面,北与江苏省吴江盛泽镇一桥相连。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新征用地分别位于现有厂区的东侧及南侧,新征用地面积为6.2589公顷(62589m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出具项目新征用地预审意见(浙土资预[2012]026号);嘉兴市秀洲区规划与建设局已出具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411201100018号)及选址规划要点(嘉秀规要[2011]0034号)。项目新征用地现状为空地。 项目实施后,企业厂区东侧厂界与宽约80m的京杭古运河相邻,运河另侧现状以农田为主,距东侧厂界约500m始方有零散农居(上睦村凌母浜)。 企业厂区南侧厂界现状为空地;空地另侧为申嘉湖高速公路,项目拟建地南侧与高速公路最近距离约100m;高速公路另侧为农田,距南厂界约260m有双桥村南阳荡农居。 本项目所在厂区西侧厂界紧邻道路,道路另侧现状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距厂界约650m处为07省道,省道另侧为腾云村新农村集聚区,最近距离约710m;距离企业厂界西北侧约350m处有腾云村农居。 本项目所在厂区北面紧邻寺前港,企业现有500吨级煤码头布置于寺前港上;寺前港北侧现状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企业污泥焚烧项目中确定须搬迁的28户寺前村民居现均已搬迁完毕)以及嘉兴市公兴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2.1.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大气环境监测点NO2、SO2小时均值和NO2、SO2、PM10、TSP日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HCl、NH3一次均值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其中上睦村南张浜测点NH3一次监测值的最大值占标率偏高,可能与测点位于农村地区有关。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尚可。 2、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次评价所设立的2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监测得到的数据中,除pH值外,其余监测因子监测值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拟建地周边地表水水质较差,不能达到Ⅲ类水质功能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与河流沿途生活污水排放及农业废水污染有关,同时京杭运河上行驶的船只对地表水水质也有一定的影响。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次评价所引用的3个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中,除氨氮指标不能达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基本可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水质超标主要与测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农业面源污染有关。从总体上来看,项目所处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一般。 3、声环境:本次评价引用的污泥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技改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在企业厂界得到的噪声监测结果表明,企业东侧厂界监测点的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各厂界噪声监测点的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但除2#~4#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可基本满足(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外,剩余其余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尚不能满足(GB3096-2008)3类标准夜间限值。 2.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 2.2-2008)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以企业已建单筒烟囱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为大气环境评价范围,评价区域面积约为19.625km2。 2、地面水环境:项目建成投产后外排废水纳入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本次评价中地面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拟建地附近2km水域范围。 3、地下水环境: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确定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为企业厂区周边200m范围地下水环境。 4、声环境: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为企业厂区周边向外200m的范围。 5、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规定,同时结合项目实际特点,确定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环境空气风险评价范围选定为以企业烟囱为中心,项目所处区域主导风向为边长方向,3km×3km正方形区域。 建设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及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见图2-1所示。 图2-1建设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及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示意图 3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1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预测值 污染因子 产生速率 年产生量 年削减量 年排放量 达标排放量中无组织排放占比例 废气 废气量 — 127000万m3 — 127000万m3 — SO2 33.60kg/h 218.4t 155.03t 63.37t — NOX 39.0kg/h 253.50t 126.75t 126.75t — 烟尘 2506.52kg/h 16292.38t 16267.03t 25.35t — HCl 10kg/h 65t 48.75t 16.25t — 氨 — — — 10.20t 0.63% 粉尘 — 0.99t 0.54t 0.45t 44.4% 废水 废水量 — 105885m3 104650m3 1235m3 — CODCr — 5.26t 5.11t 0.15t — 氨氮 — — — 0.031t — 固废 飞灰 — 15600t 15600t 0 — 炉渣 — 1300t 1300t 0 — 脱硫渣 — 350.15t 350.15t 0 — 职工生活垃圾 15.39t 15.39t 0 —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如表3-2所示。 表3-2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因子 现有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本项目排放量 项目实施后,全厂排放量 项目实施前后污染物排放增减量 大气污染物 SO2 1210.17t/a 0 63.37t/a 1273.54t/a +63.37t/a 烟尘 309.01t/a 75.79t/a 25.35t/a 258.57t/a -50.44t/a NOX 1490.35t/a 808.89t/a 126.75t/a 808.21t/a -682.14t/a HCl 12.41t/a 0 16.25t/a 28.66t/a +16.25t/a Hg 0.0021t/a 0 0 0.0021t/a 0t/a Cd 0.011t/a 0 0 0.011t/a 0t/a Pb 0.080t/a 0 0 0.080t/a 0t/a 二噁英 2.21×10-7t/a 0 0 2.21×10-7t/a 0t/a 粉尘 60.9t/a 0 0.45t/a 61.35t/a +0.45t/a NH3 10.15t/a 0 10.20t/a 20.35t/a +10.20t/a H2S 0.266t/a 0 0 0.266t/a 0t/a 废水 废水量 174200m3/a 1235m3/a 1235m3/a 174200m3/a 0m3/a CODCr 20.90t/a 0.15t/a 0.15t/a 20.90t/a 0t/a NH3-N 4.35t/a 0.031t/a 0.031t/a 4.35t/a 0t/a 固废 飞灰 0 0 0 0 0t/a 炉渣 0 0 0 0 0t/a 脱硫渣 0 0 0 0 0t/a 职工生活垃圾 0 0 0 0 0t/a 3.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表3-3所示。 表3-3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汇总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具体敏感目标 方位 最近距离(m) 人口 (人) 环境功能 厂界 烟囱 污泥库 燃煤装卸区 环境空气 评价范围内空气质量 古塘村 石家浜 NW 1470 1780 1860 1550 1831 二级 新桥村 NNW 1838 2150 2206 1860 1736 范滩村 WSW 1600 1902 1970 1810 2500 腾云村 新农村 W 710 1037 1130 887 1939 省道东侧居住区 NW 350 694 770 470 双桥村 南阳荡 S 260 442 330 587 4280 新农村 SW 1100 1398 1355 1530 金桥 S 870 1078 1015 1280 上睦村 南张浜 NNE 1500 1776 1807 1500 3685 西睦浜 NNE 800 1073 1070 800 凌母浜 NE 500 783 685 600 同联 SE 630 962 785 910 收藏村 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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