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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圣化工(抚顺)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特种蜡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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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圣化工年产10万t特种蜡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LIAONI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国环评证:甲字第1503号 二○一二年十二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汉圣集团总部位于德国汉堡,成立于1919年,当时的业务仅限于白油和凡士林的销售。经过90多年的发展,集团公司目前已经在全球13个国家拥有23座炼油厂、研发中心、生产调和厂和销售公司。 石蜡/特种蜡是汉圣集团的四大支柱产品之一,目前汉圣集团在全球共有9个石蜡生产和调和厂,年产石蜡15万吨、乳化蜡10万吨、特种蜡7万吨。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产品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力,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汉圣集团拟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的资金优势、品牌优势、人才优势以及中国石蜡的资源优势,在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建设10万吨/年特种蜡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既可合理利用北方特有的石蜡资源,提高石蜡产品的附加值,使石蜡生产由初级原料向中下游产品发展,又可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降低了用户的采购成本,简化操作工艺,一举多得。 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包括环保投资),并附工程特性表; (1)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体生产装置为10万t/a特种蜡生产装置,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2)生产工艺 本项目工艺路线来自德国汗圣集团自有专利技术,该项目以抚顺石化公司产出的全精炼石蜡为主要原料,通过物理调合的方法使其改性,加工成特种蜡。石油蜡改性后的物理性质,如:硬度、光泽等都有了较大的改进。 (3)生产规模 本项目特种蜡生产装置生产能力为10万t/a,其中:乳化蜡生产能力为4万t/a、橡胶防护蜡生产能力为1万t/a、包装蜡生产能力为2万t/a、特种蜡生产能力为3万t/a、凡士林生产能力为1万t/a。 (4)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20313万元,环保投资为6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 (6)工程特性表 本项目工程特性见表1。 表1 本项目工程特性一览表 工程类别 序号 工程名称 规模 建设性质 主体 工程 1 生 产 车 间 乳化蜡生产线 1条4万t/a生产线 新建 2 橡胶防护蜡生产线 1条1万t/a生产线 3 包装蜡生产线 1条2万t/a生产线 4 特种蜡生产线 1条3万t/a生产线 5 凡士林生产线 1条1万t/a生产线 储运 工程 1 罐区A 25座拱顶/立式储罐,总容积4540m3 新建 2 罐区B 11座拱顶储罐,总容积25900m3 储运 工程 3 液化天然气储罐 1座卧式储罐,容积60m3 4 罐车装载站 6个汽车罐车装载位 5 原料库房 1座,3116m2 6 成品库房 1座,3116m2 公用工程 1 新鲜水 依托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系统 2 除盐水 配套建设一座10t/h除盐水系统 3 循环水 配套建设一座150t/h循环水系统 4 动 力 房 供电 自建变配电装置,依托开发区供电系统 5 供热 自建一座导热油炉(导热油炉规模2×106Kcal/h),燃料为天然气,热载体为白油。 6 压缩空气 配有2台240Nm3/h螺杆式空压机(一用一备) 7 氮气 配有2台40Nm3/h制氮机(一用一备) 8 制冷 配有2台500KW冷冻机(一开一备) 辅助工程 1 综合办公楼 1座,占地面积517m2 新建 环保工程 1 废气 拱顶储罐全部采用氮封结构 新建 2 废水 中和池、隔油池、化粪池 3 固废 固废临时暂存间 4 地下水 地面分区防渗处理 5 噪声 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6 环境风险 6.1 排水管网 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及雨污切换阀门 6.2 罐区围堰 围堰高度1m 6.3 生产车间 交通入口、检修通道处均设置梯形缓坡 6.4 事故池 1座1000m3事故池 7 其他 7.1 排污口规范化 7.2 污水总排口 流量计 7.3 绿化 绿化率11% 1.3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根据《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抚顺市东洲区4277hm2用地规划为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该规划已经进行了规划环评,批复文号为辽环函[2006]114号。 2009年,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规划调整后得到抚顺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抚政[2009]57号。调整后的规划进行了规划环评,《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环境影响分析》批复文号为辽环函[2011]118号。本项目厂址位于其“三类”工业用地范围内,符合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后)环评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各监测点位的PM10日均浓度均有超标现象;SO2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NO2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10日均浓度超标主要是由于厂址周围项目施工期建设以及农村面源扬尘所致。 (2)声环境:本项目厂址处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此,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土壤环境:土壤各项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要求,因此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各专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范围确定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 (2)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公司污水总排放口及开发区再生水厂。 (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公司厂界。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为导热油加热炉燃料燃烧废气,具体排放情况见表2;无组织废气排放源为罐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NMHC,其中:罐区NMHC无组织排放量为1.0kg/h,生产车间NMHC无组织排放量为1.5kg/h。 表2 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废气种类 排放量 Nm3/h 主要污染物 排放 规律 排气筒参数 去向 污染物 浓度 mg/m3 速率 kg/h H m D m T ℃ 导热油加热炉 700 烟尘 20 0.014 连续 15 0.5 160 大气 SO2 29 0.020 NOX 110 0.077 由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导热油加热炉燃料燃烧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997年1月1日起新、改扩建工业炉窑)最高允许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2)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本项目建有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收集的污水全部排至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厂处理;雨水管网连接开发区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4.9t/h,主要为:除盐水系统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废水具体排放情况见表3。 表3 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 废水 类别 产生量 t/h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mg/L) 排放 方式 排放去向 pH COD 石油类 氨氮 1 除盐水系统 清净 1.0 6-9 50 0 0 连续 经中和池预处理后 进入开发区再生水厂 2 循环水系统 清净 1.5 6-9 50 0 0 间断 进入开发区再生水厂 3 地面冲洗水 含油 2.0 6-9 300 30 0 间断 经隔油池预处理后 进入开发区再生水厂 4 生活辅 助设施 生活 0.4 6-9 250 0 30 间断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进入开发区再生水厂 总排口合计 - 4.9 6-9 168.4 12.2 2.4 - 进入开发区再生水厂 DB21/1627-2008 - - - ≤300 ≤20 ≤30 - - 由表中数据可以看出:本项目外排废水分为清净污水、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3类。其中:除盐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分别经中和池、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总排口外排;所有污水混合后,总排口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系统”相应要求。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 ①机械杂质:调和后的液体石蜡为了去除其中的机械杂质,用筛网进行过滤,杂质主要为铁屑等,杂质产生量为2.0t/a,由于含有少量石蜡,属于HW08废矿物油类危险固废。 ②废机油:冷冻机组在运行过程中分离器将产生废机油,废机油产生量为1.0t/a,属于HW08废矿物油类危险固废。 ③废树脂:除盐水系统离子交换器中的离子交换树脂1年更换1次,废树脂产生量为2.0t/a,属于HW13有机树脂类危险固废。 ④废分子筛:供风系统空气净化工序及吸附法制氮机将产生废分子筛,废分子筛产生量为1.0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以上4种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6.0t/a,其中危险固废5.0t/a、一般固废1.0t/a,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理。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调和罐、循环水塔、空压机、冷冻机及机泵等,主要设备的噪声排放情况见表4。 表4 主要设备噪声源一览表 序号 噪声源 数量 噪声规律 主要减噪措施 最终声压级dB(A) 1 调和罐 16台 间断 优选低噪声设备 安装减振设施 设置厂房隔声 <70 2 风机 4台(2开2备) 间断 <70 3 泵类 18台(9开9备) 间断 <70 4 空压机 2台(1开1备) 间断 <75 5 冷冻机 2台(1开1备) 间断 <75 6 循环水塔 2座 间断 调节风机风扇角度 加强润滑保养 <80 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附相关图件);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为厂址周围主要的居民区,主要有南两家子村、罗卜坎村、碾盘村。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厂进行处理。因此,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确保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尽可能降低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厂的纳污负荷。 本项目厂址东侧有一供水站,供水系统分为工业供水系统和生活供水系统。其中,工业供水系统水源来自关山水库,设有6台流量为250-350m3/h供水水泵及1座10000m3供水水池;生活供水系统水源来自吴家堡水库,设有3台流量为200-300m3/h供水水泵,没有供水水池;目前,该供水站主要为供水加压泵站,没有过滤、沉淀、消毒等设施。该供水站选址符合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作为本次环评的一个水环境保护目标。 (3)声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企业厂界噪声达标,周围居民区声环境维持在现有水平。 环境保护目标见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及表5。 表5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保护目标 相对本项目方位及距离 执行标准 备注 方位 距离 大 气 南两家子村 ENE 1670m GB3095-1996 2类 人口集中区 罗卜坎村 S 1860m 碾盘村 SW 1380m 水 开发区再生水厂 NW 1170m - - 供水站 E - - 开发区 生产生活用水 声 厂界 - - GB12348-2008 Ⅲ类 厂界达标 3.3 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废气:本项目导热油加热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属于清洁燃料,燃烧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较低;经计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NMHC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区;距离本项目厂址最近的居民区为碾盘村,距离为1380m。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厂;开发区再生水厂的出水设计指标为COD≤50mg/L,按此去除率计算,本项目污水经开发区再生水厂处理后,COD总量仅为0.98t/a,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不外排,因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由于本项目在建设中采取了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4 对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单独介绍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不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 3.5 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各加热搅拌设备均为封闭结构,用管道连接,液体石蜡在成型前不与空气发生接触,有效降低了物料加工过程中的NMHC无组织挥发量;罐区中各储罐全部采用氮封结构,有效降低了物料储存过程中的NMHC无组织挥发量。 (2)废水:本项目除盐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分别经中和池、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总排口外排;所有污水混合后,总排口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系统”相应要求;废水处理依托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厂。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不外排。 (4)噪声:在工程设计上,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不同噪声源分别采取隔声、减振或降噪措施。 3.6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项目涉及的物料火灾爆炸危险等级、有毒有害危险等级均较低,使用量较小,均构不成重大危险源。 (2)最大可信事故及预测结果 本项目液化天然气储罐的火灾爆炸类别为“甲”类,常温高压储存,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冲击波对设施、人员具有一定的伤害作用。假定60m3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5t储存物料全部爆炸燃烧),预测结果表明:在距火灾爆炸点106m范围内的设施和人员将会受到较严重的损害,该范围内主要为本项目厂区、工作人员;距火灾爆炸点707m范围内为受影响区域,该范围内主要为本项目及周围企业的厂区、工作人员,没有居民区等敏感点。 (3)风险事故消防水应急调储能力 本项目设置“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统一规范的排污口;在罐区设置围堰、生产车间的交通入口、检修通道处均设有梯形缓坡;建设一座1000m3事故池,并经污水管网与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厂连接;雨排口设置雨污切换阀门。以上措施能够将可能直接进入开发区再生水厂、地表水体的污染物限流送入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厂,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外泄的可能性。 (4)应急预案 根据导则要求,本项目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见报告书附件。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管理和不发生大于本报告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的条件下,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以接受的。 3.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主要用于储罐氮封、地面防渗处理、噪声治理、厂区绿化及环境风险预防等设施的投资。环保投资估算见表6。 表6 环保治理措施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万元) 1 废气 储罐氮封 20 2 废水 中和池(2m3)、隔油池(2m3)、化粪池 4 3 固废 固废临时暂存间(8m2) 10 4 地下水 厂界范围内地面分区防渗处理 100 5 噪声 隔声、减振等措施 30 6 排污口 排污口规范化及污水排放口流量计 1 7 绿化 厂区绿化 40 8 环境 风险 “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及其切换阀门 200 罐区围堰(高度1m) 25 生产车间的交通入口、检修通道处均设有梯形缓坡 5 事故池(1000m3) 100 9 施工 施工临时环保工程 10 环境监理 60 10 环保投资合计 605 11 工程总投资 20313 12 占总投资比例,% 3.0 本项目的环保措施投资为6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0%;该投资能够保证环保设施的落实和投用。这些环保设施的建成和正常运行,能够保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废有序处置/处理,厂界噪声达标,有效减缓风险事故后果,能够带来较好的环境效益。 3.8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本项目建设既可合理利用北方特有的石蜡资源,提高石蜡产品的附加值,使石蜡生产由初级原料向中下游产品发展,又可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降低了用户的采购成本,简化操作工艺,一举多得。 本项目建成投产每年需要消耗石蜡原料10余万吨,每年从抚顺石化购买石蜡原料及其他辅助原料、燃料动力等价值将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上缴各种税费近2.4亿元,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建设可向社会提供74个就业岗位和大量的间接就业机会,将有利于建设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改善人民群众生活。 本项目虽然能够保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废有序处置/处理,厂界噪声达标,但项目实施的同时增大了环境的纳污负荷。经预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环境效益比较显著。 3.9 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本项目没有大气防护距离;罐区、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2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区。 3.10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管理机构 本项目建设的同时须配备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公司设立独立的安全环保部门,设部门经理1名,下辖安全环保人员1-2名,归属公司生产总经理管理;同时在各主要部门、装置设1名兼职的环保协调员。 (2)环境管理制度 本项目主要的环境管理内容见表7。 表7 本项目环境管理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主要管理内容 1 废气 对燃料(天然气)的含硫量以及导热油炉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进行监测、记录;加强导热油炉循环热媒的管理控制,防止热媒非正常无组织放散;罐区采用氮封措施、生产过程采用封闭结构,降低NMHC无组织排放,对无组织排放的NMHC情况定期进行监测、记录。 2 废水 保证生产装置的正常稳定运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能够达标排入开发区污水系统;对总排口污水定期进行监测、记录。 3 固废 加强固废管理,保证固废及时清运,防止随乱堆放;危险固废须按照危险固废转移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 4 噪声 加强主要设备噪声源的运行管理,降低噪音污染。 5 环境 加强车间外绿化、卫生环境管理;车间内卫生环境管理。 6 培训 管理 对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操作技能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加强操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管好、用好环保设施,充分发挥其治理效能。 (3)环境监测 本项目可以配套建设化验室,根据自身需要配备监测设备,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例如抚顺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监测。监测计划见表8。 表8 本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 序号 污染源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气 1 导热油炉 出口 烟气量、烟尘、SO2、NOX 1次/月人工监测 2 厂界无组织监控 东南西北厂界 NMHC 1次/月人工监测 废水 3 新建污水排放口 污水排放口 pH、COD、石油类、氨氮 流量计 1次/月人工监测 噪声 4 厂界噪声 东南西北厂界 LeqdB(A) 1次/每年人工监测 5 设备噪声 主要噪声源 LeqdB(A) 1次/每年人工监测 (四)公众参与 4.1 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等; 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 Ⅰ、于2011年6月17日在《抚顺日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告知; Ⅱ、于2011年10月11日在《抚顺日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告知; Ⅲ、于2011年10月11日在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本项目的报告书简本; Ⅳ、于2011年10月26日采用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了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意见。通过整理各位走访人员的意见,得出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主要看法和建议。 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两家子村、罗卜坎村和碾盘村,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 4.3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发放调查问卷时,首先由建设单位、评价人员向被调查公众讲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目的意义、建设必要性及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然后由公众填写调查表格。 4.4 公众意见归纳分析,对公众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本次公众参与共走访和发放调查表5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49份。被调查者中48人为支持态度,占被调查人数的98%;1人为无所谓态度,占被调查人数的2%。 4.5 从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等方面对公众参与进行总结。 此次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基本上可以反映评价范围内大多数居民对本项目的看法和建议。因此,建设单位可参考本次调查结果,将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有效地联系起来,从而保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能够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由此可见,建设单位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且环境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监督的前提下,被调查的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满足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的要求。经预测,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的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基础上,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伟东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5号 邮编:113009 电话:18641307361 传真:024-3787788 电子邮箱:weidong.yang@ (2)环评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王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2号甲 邮编:110161 电话:024-62835436;13889290625 电子邮箱:weidong.yang@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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