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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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计算机股份
目录
一、总体情况 1
1.1. 系统建设背景 1
1.2. 系统建设标准 3
1.2.1. 实用性标准 4
1.2.2. 优异性标准 4
1.2.3. 安全性标准 4
1.2.4. 规范性标准 4
1.2.5. 可扩展性标准 5
1.2.6. 可管理性标准 5
1.3. 项目范围 5
1.3.1. 组织范围 5
1.3.2. 业务范围 6
1.4. 系统建设步骤 6
二、系统功效 6
2.1. 系统总体功效要求 6
2.2. 系统业务要求响应及实现 7
2.2.1. 实施案件信息管理功效 7
2.2.2. 高效信息填报和迁移功效 12
2.2.3. 案件实施情况分析,决议和绩效考评提供支持 13
2.2.4. 信息查询需求 14
2.2.5. 实施状态监管功效 19
2.2.6. 实施辅助业务管理功效 21
2.3. 系统技术要求响应及实现 22
2.3.1. 操作界面友好、便捷 22
2.3.2. 系统日志统计功效 23
2.3.3. 用户权限管理要求 24
2.3.4. 安全管理 27
2.4. 系统接口及扩展性功效实现 29
2.4.1. 系统功效可扩展性 29
2.4.2. 外部联动接口设计 30
三、计划安排 31
3.1. 进度计划 31
3.2. 试运行安排 32
3.2.1. 组织结构及职责 32
3.2.2. 试运行期间,各用户角色工作内容 33
3.2.3. 试运行中工作方法 33
一、总体情况
1.1. 系统建设背景
多年来,人民法院“实施难”问题日益严重,被实施人难找,被实施财产难寻,帮助实施人难求,应实施财产难动等问题普遍存在,抗拒、阻碍、干预实施情况时有发生,处理“实施难”问题迫在眉睫,已成为各级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权力机关等社会各方面当务之急。
为此,在初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建设实施威慑体系之全国法院实施案件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被实施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实施案件管理系统,为实施威慑体系之被实施人查询系统提供数据;被实施人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布实施威慑信息,实现威慑功效。原系统从上线以来已采集全国法院900多万件实施案件,为全国实施案件法制信息化建设起到了巨大推进作用,同时系统也暴露出部分问题,关键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系统部分使用功效存在缺点。系统部分使用功效存在缺席,尤其是没有处理和案件管理系统接口问题。现在,全国约70%法院已经使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本院案件各类信息。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接口、原系统提供批量导入功效在使用中也常出现错误,造成导入失败,需要人工查对,费时费力。各级法院进入实施系统管理系统数据只能采取人工重新录入处理,造成大量人力物理浪费。
2)伴随实施类司法解释清理和新要求出台,原系统设计已无法完全满足目前实施工作需求。如原系统中案由种类太少,和实际实施案件不符,如没收财产、罚金和责令退赔案件,责令追缴,没收犯罪工具,刑事附带民事和部分实施复议、实施异议、督促实施、提级实施、诉讼财产保全、请示协调案件、涉执信访案件等相关实施信息在原系统中无法表现。
3)系统业务步骤清楚度、操作关联性等方面也有一定缺点。如原系统中只对案件实施过程系统修改项目进行日志管理,而无法实现真正意义步骤管理,无法对业务步骤、领导审批过程等进行动态管理。
4)查询功效已经不能满足实施办案需要,系统应该支持更复杂、更具实用性查询,比如支持跨越辖区查询等。
5)原系统中统计报表功效不够完善。统计报表是各级法院分析案件实施情况关键手段,也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实施工作进行考评关键依据。伴随系统中案件数量增加,全国法院信息化程度深入,原系统统计报表功效以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很多报表需要经过人工查询结果后进行手工绘制,增加了各级法院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
6)原系统缺乏技术团体运维服务。原系统开发单位不再对原实施威慑系统之全国法院实施案件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被实施人信息查询系统提供软件技术支持和功效修改等任何运维服务。
总而言之,需要重新开发一套新实施案件信息系统,经过该系统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实施工作管理,加大威慑信息公布和反馈力度,以切实推进实施威慑体系建立,为处理实施难问题提供有效处理路径。
1.2. 系统建设标准
实施案件信息系统建设以各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统一管理为基础,以实施联动机制为关键、以实施相关法律制度为法律保障,以“高起点、高水平、高速度”为总体要求,以“中国一流”为开发目标。充足考虑系统实用性、优异性、安全性、规范性、可拓展性和可管理性。构建新实施案件信息系统,为切实处理实施难问题提供技术手段。
新系统以“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互联网平台)为依靠平台,以全国各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统一管理为任务,构建成为“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系统”,形成全国法院实施联动机制,发挥对“老赖”实施威慑作用,为切实处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实施难问题提供行之有效技术手段。
新系统构建“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系统”将分为“全国实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实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两个子系统,均布署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上。其中:“全国实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供全国法院实施机构和实施法官使用;“实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供公众查询。
1.2.1. 实用性标准
实用性,是衡量一个系统质量最关键指标之一,功效实用性、系统功效实用,和界面友好性和方便灵活性是其最关键要求,同时也是整个系统得以应用基础。不管功效划分或是软件设计必需亲密联络实施案件实际情况,充足满足目前需要及以后长远发展多种需求。
1.2.2. 优异性标准
优异性,是对系统最基础要求,它是最大程度地提升系统生存寿命、降低项目反复投资关键手段。系统设计要有一定前瞻性,为功效扩充和技术发展发明条件。系统含有很好升级能力、扩展能力和向上兼容能力,使系统不会伴随技术发展而快速落后或被淘汰。
1.2.3. 安全性标准
安全、可靠,是一个系统投入运行前提,所以,在系统设计和软件开发实施过程中,全方面细致地考虑了多种可能碰到情况,计划出合理处理方案,为整个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保障。
1.2.4. 规范性标准
规范性,是系统设计所采取技术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法院系统所签订相关规范和业界标准,为系统扩展升级、和其它系统互联集成提供良好基础。
1.2.5. 可扩展性标准
可扩展性,是系统未来更新、扩展和升级关键保障。系统设计尤其是架构设计充足考虑了系统长远发展目标,采取优异设计思想和开发手段,全方面支持多种应用功效扩展,为整个系统功效完善、更新提供条件。采取标准协议,确保系统结构、容量、通信和处理能力,软硬件接口应含有良好扩展能力。
1.2.6. 可管理性标准
可管理性,是指系统易于管理,易于维护,操作简单,易学,易用,便于进行系统配置,能够很好监控内容、安全性、访问流量、性能等方面内容,并能够进行一定范围内远程管理和故障诊疗。系统含有良好结构,各个部分有明确和完整定义,使得局部修改不影响全局和其它部分结构和运行。
1.3. 项目范围
1.3.1. 组织范围
在最高人民法院、31个高级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359个中级人民法院、3165个基层人民法院范围内开始推广使用新系统。
1.3.2. 业务范围
包含多种实施案件立案、实施、结案过程信息管理,和对实施案件信息公开公布,和公众、国家机关、企事业外部单位建立威慑联动机制。
1.4. 系统建设步骤
根据最高法院“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标准、分步建设”系统建设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实际业务情况,系统建设计划按两期进行。
第一期:完成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系统主体建设,包含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和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设。
第二期:在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得以推进、落实前提下,建设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系统和外部信息系统信息接口,实现和外部组织联动机制。
本项目是针对一期建设,现在已经完成一期系统开发工作。
二、系统功效
1.
2.
2.1. 系统总体功效要求
新系统是针对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根据系统一期建设要求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1、完成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老系统中有效数据迁移和新老系统割接,在新系统上实现对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统一管理。
2、完成全国实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设,该系统在涵盖原有被实施人查询系统基础上,扩展其它所要求信息公开功效,成为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公开信息平台。
3、充足考虑实现外部联动系统信息接口接口方法、接口内容和接口标准,为后续联动信息接口实现奠定技术基础。
2.2. 系统业务要求响应及实现
新系统对最高法院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管理实际业务需求给予完全响应,并经过科学、合理技术手段,实现各项需求所要求系统功效和技术指标。
2.
2.1.
2.2.
2.2.1. 实施案件信息管理功效
全国实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对全国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四级法院所包含各类实施案件信息进行管理。
最高法院实施局率领项目组进行了大量调研,整理出了众多调研结果,理清了原系统中案件类型、性质、起源、案由、结案方法、财产清单等众多混乱数据项。
1.
2.
2.1.
2.2.
2.2.1.
2.2.1.1. 案件类型、性质、起源补充
原系统程序代字包含 “执”、“行执”,案件性质包含“实施实施”,案件起源包含“申请”、“移交”、“提级实施、“指定实施”、“省内受托”、“省外受托”、“实施回转”、“财产刑”、“其它”。三者之间没有定义对应关系。
新系统包含了一般实施、委托实施、实施回转、行政非诉实施、实施异议、实施复议、实施监督、实施协调、实施请示、实施裁决、提级实施、指定实施、对罚款或拘留决定不服复议案件、实施督促、诉讼保全、实施恢复各类实施案件中,实施实施案件为基础案件,其它类型案件为衍生类案件。每家法院能够依据自己业务需要从这16类里面选择定义本院包含类型。
系统升级后将程序代字、案件性质和案件起源建立了对应关系,为司法统计奠定基础。
程序代字
案件性质
起源
执(能够包含全部案件性质,避免有些法院执委、执转等类案件代字为“执”,无法填写)
一般实施
1、申 请
2、移 交
3、其 她
执委
委托实施
1、省内受托
2、省外受托
执转
实施回转
1、申 请
2、依 职 权
执非
行政非诉实施
1、申 请
2、移 交
各地法院自定义
财产刑实施
1、移 交
执异
实施异议
1、当事人申请
2、利害关系人申请
3、案外人申请
执复
实施复议
1、申 请
2、其 她
执监
实施监督
1、申 请
2、依 职 权
执协
实施协调
1、提 请
2、共同上级决定协调
3、其 她
执请
实施请示
1、提 请
2、其 她
执裁
实施裁决
1、申 请
2、依 职 权
3、其 她
执提
提级实施
1、申 请
2、其 她
执指
指定实施
1、申 请
2、其 她
执她
对罚款或拘留决定不服复议案件
1、申 请
2、其 她
执督
实施督促
1、申 请
2、依 职 权
执保
诉讼保全
1、申 请
2、其 她
各地法院自定义
先予实施
1、申 请
2、其 她
执恢
实施恢复
1、申 请
2、其 她
2.2.1.2. 案由、实施标类型、结案方法整理补充
1)实施案由
实施案由原系统有66种,依据《民事案件案由要求》结合司法统计报表进行了整理,分为三级,共165种案由。
2)实施标类型
原系统包含“金钱”、“物”、“行为”,系统升级新增“财产性权利”。
3)实施结案方法
原系统包含:“不予实施”、“自动推行”、“和解推行完成”、“实施完成”、“终止实施”、“提级实施”、“指定实施”、“其它”8种结案方法。
系统升级后将结案方法补充至10种:自动推行、实施完成、和解、终止、终止此次实施、驳回申请、不予实施、委托、销案、其它。
2.2.1.3. 财产清单化
原系统财产清单为非结构化信息,无法进行统计、查询。新系统将财产按下表进行清单化录入,关键整理出被实施人财产性权利,系统可深度挖掘被实施人信息之间关系。为统计、查询、决议支持奠定基础。
财产种类
财产名称
数量
所在地址
查明价值
(元)
帐号(证照编号)
余额
(元)
状态
固
定
资
产
房屋
土地使用权
车辆
设备
产品
原材料
家俱
其它固定资产
流
动
资
金
现金
存款
有价证券
其它流动资金
其
她
财
产
经营权
知识产权
债权(包含应收款)
其它对外投资
其它
累计
/
/
/
/
/
2.2.1.4. 委托实施
新系统对委托实施案件进行了深入调研,整理了委托实施案件内部处理步骤,在系统中对跨区域委托实施案件提供了横向关联管理。
2.2.2. 高效信息填报和迁移功效
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经过系统中交互输入、法院业务系统导入和老系统数据迁移三种方法取得实施案件数据。
实施案件信息采集要求全方面、正确、立即、便捷地集中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为实施案件统一管理、和威慑联动信息产生奠定基础。
对信息采集总体要求以下:
Ø 全方面:要求集中全国各级法院多种类型实施案件信息。
Ø 正确:要求所采集实施案件信息必需符合既定实施案件信息描述规范,确保信息完整性、合理性。
Ø 立即:要求依据不一样种类实施案件业务步骤确定进行信息采集状态,而且当既定状态发生时立即采集目前状态信息。
Ø 便捷:要求提供方便、快捷地对案件纸质信息、法院业务系统等信息系统中信息采集方法。
高效案件信息填报功效:
1) 有管理,必有填报。伴随管理深化,填报项肯定要增加。
2) 对实施案件实际业务操作过程和方法深入了解基础上,精心设计信息填报操作方法,而且采取上下文关联、文本模板等技术简化了填报操作,提升信息输入效率。
3) 内网案件管理系统已经考虑裁判文书中关键信息自动提取功效,这一功效实现后直接将内网实施案件信息导入到新系统中,将使信息填报操作含有更高效率。
4) 依据协议,我企业在维护期内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人员可对填报过程全程指导。
2.2.3. 案件实施情况分析,决议和绩效考评提供支持
为了全方面了解实施工作总体情况、把握实施工作状态,为各级领导进行管控决议和绩效考评提供支持关键手段,系统升级后依据最高法院实施业务部门所提出统计报表实现所要求报表统计功效。
报表统计时能够针对统计操作人员施加统计功效权限和统计范围数据权限控制,而且统计结果能够进行浏览器展示、打印和Excel格式导出。
统计功效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功效:
2.2.4. 信息查询需求
信息查询是实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很关键应用模块,要求系统提供强大、灵活查询功效,为不一样岗位应用人员提供支持。
数据查询时能够输入或选择查询条件,查询条件能够是正确条件,也能够是模糊条件,而且查询条件能够自由组合。查询结果能够进行浏览器展示、打印和Excel格式导出。
能够针对查询操作人员施加查询功效权限和查询范围数据权限控制。
2.2.4.1. 对实施实施案件信息查询
针对实施实施案件信息查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 案件状态信息查询
1)查询条件
法院、承接人、立案日期、实施主体类别、实施主体姓名/名称、法律地位、有效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自然人特殊身份、单位代码、单位性质、单位特殊身份、查明日期、案由、案件状态等均能够作为查询条件。
2)查询结果
列表显示符合查询条件案件目录,并可从该案件目录中指定具体信息查询案件,经过导航方法展现指定案件状态信息、已经采取各项行动信息和实施日志信息。
2. 财产信息查询
1)查询条件
法院、承接人、立案日期、实施主体类别、实施主体姓名/名称、法律地位、有效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自然人特殊身份、单位代码、单位性质、单位特殊身份、查明日期、案由、案件状态等均能够作为查询条件。
2)查询结果
列出符合查询条件查明财产目录,包含:姓名/名称、法律地位、特殊身份、查明内容、查明日期、案号、实施法院、操作等信息项。而且能够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经过指定财产信息统计,关联查询到案件具体信息。
3.自动推行信息查询
1)查询条件
法院、承接人、立案日期、实施主体类别、实施主体姓名/名称、法律地位、有效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自然人特殊身份、单位代码、单位性质、单位特殊身份、推行日期、案由、案件状态等均能够作为查询条件。
2)查询结果
列出符合查询条件自动推行目录,包含:姓名/名称、法律地位、特殊身份、推行内容、推行日期、案件状态、案号、实施法院、操作等数据项。而且能够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经过指定自动推行信息统计,关联查询到案件具体信息。
4.强制实施信息
1)查询条件
法院、承接人、立案日期、实施主体类别、实施主体姓名/名称、法律地位、有效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自然人特殊身份、单位代码、单位性质、单位特殊身份、方法名称、实施日期、案由、案件状态等均能够作为查询条件。
2)查询结果
列出符合查询条件强制实施目录,包含:方法名称、实施日期、姓名/名称、法律地位、特殊身份、案号、案件状态、实施法院、操作等数据项。而且能够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经过指定强制实施信息统计,关联查询到案件具体信息。
5.强制限制信息
1)查询条件
法院、承接人、立案日期、实施主体类别、实施主体姓名/名称、法律地位、有效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自然人特殊身份、单位代码、单位性质、单位特殊身份、方法名称、实施日期、案由、案件状态等均能够作为查询条件。
2)查询结果
列出符合查询条件强制限制目录,包含:方法名称、实施日期、姓名/名称、法律地位、特殊身份、案号、案件状态、实施法院、操作等数据项。而且能够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经过指定强制限制信息统计,关联查询到案件具体信息。
6. 司法制裁信息
1)查询条件
法院、承接人、立案日期、实施主体类别、实施主体姓名/名称、法律地位、有效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自然人特殊身份、单位代码、单位性质、单位特殊身份、方法名称、实施日期、案由、案件状态等均能够作为查询条件。
2)查询结果
列出符合查询条件司法制裁目录,包含:方法名称、实施日期、姓名/名称、法律地位、特殊身份、案号、案件状态、实施法院、操作等数据项。而且能够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经过指定司法制裁信息统计,关联查询到案件具体信息。
2.2.4.2. 对衍生实施案件查询
指对处理基础实施实施案件外其它类型案件信息查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查询要求。
1. 衍生类实施案件状态信息查询
1)查询条件
法院、承接人、立案日期、实施案件类型、案件状态等均能够作为查询条件。
2)查询结果
列表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督查、督办案件目录,并可从该案件目录中指定具体信息查询案件,经过导航方法展现指定案件状态信息和实施日志信息。
2.2.4.3. 关联信息查询
关联信息查询关键包含经过给定实施案件查询含有纵向监管关系实施案件信息,或查询含有横向协作关系实施案件信息等。
关联信息查询要在授权许可查看相关案件信息前提下才可操作。
1. 纵向监管信息查询
在对实施实施案件状态信息查询或衍生类案件状态信息查询时,能够从查得实施案件目录列表中选择一个实施案件,然后进行纵向监管信息查询,要求给出和该选中案件含有纵向监管关系实施案件目录,并可经过选择该目录中案件深入展现所选案件具体信息。
上述含有纵向监管关系案件类型包含:实施实施案件、监督实施案件、督办实施案件、协调实施、请示实施、提级实施、指令实施。
2. 横向协作信息查询
在对实施实施案件状态信息查询或衍生类案件状态信息查询时,能够从查得实施案件目录列表中选择一个实施案件,然后进行横向协作信息查询,要求给出和该选中案件含有横向协作关系实施案件目录,并可经过选择该目录中案件深入展现所选案件具体信息。
上述含有横向协作关系案件类型包含:实施实施案件、委托实施。
3. 综合相关信息查询
在对实施实施案件状态信息查询或衍生类案件状态信息查询时,能够从查得实施案件目录列表中选择一个实施案件,然后进行综合相关信息查询,要求给出和该选中案件含有纵向监管关系和横向协作关系实施案件目录,并可经过选择该目录中案件深入展现所选案件具体信息。
2.2.5. 实施状态监管功效
系统对实施案件进程时间进行监控、并进行预警提醒,并对数据输入立即性进行分析,方便对实施案件信息采集立即性进行考评。
2.2.5.1. 实施进度监控和预警提醒
要求系统能够依据既定实施时间要求对系统中案件实施实际进度设置预警线并进行监控,当进度进入预警范围时,给出预警信息提醒。
预警信息包含已超期未执结案件、立即到期未执结案件和立即到期实施方法。
1. 超期案件预警
依据实施期限,在用户登录系统时,自动显示目前用户权限范围内超期未结案件列表。依据用户权限不一样,能够看到个人预警内容、部门预警内容和本院预警内容三种超期案件预警信息。
2.立即到期案件预警
依据实施期限和预警参数(如:提前20天),在用户登录系统时,自动显示目前用户权限范围内立即到期案件列表。
3. 立即到期方法预警
依据实施方法期限和预警参数(如:提前20天),在用户登录系统时,自动显示目前用户权限范围内立即到期方法列表。
2.2.5.2. 信息采集立即性分析
依据数据录入时系统所产生操作日志时间和实际实施动作发生时间对数据录入立即性进行分析,并生成份析报表,供管理部门对数据录入立即性考评参考。
2.2.6. 实施辅助业务管理功效
实施辅助业务管理为法院系统内部实施干警、各级管理者和领导之间提供信息互动交流平台,以方便开展多种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具体包含:
1. 文件上传、下达
上下级法院系统间进行相关实施业务相关通知、公告、明传等文件上传、下达。
2.共享信息公布
对于需要在法院系统内部公布相关实施案件共享信息进行公布。
3.实施法律法规、案例查询
系统提供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库查询功效。
4. 各级法院之间信息传输通道
在各级法院之间建立双向信息传送通道,利用该通道能够方便地实现各法院之间信息传输。如: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外部联动信息查询请求信息、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查询请求回复信息传输等。
2.3. 系统技术要求响应及实现
2.3.1. 操作界面友好、便捷
为了提升操作界面友好性,依据各级法院其它系统风格和主流操作方法加以调整优化,使之适应绝大多数用户使用习惯,努力争取做到上手轻易、使用方便。
操作界面要求关键包含交互友好性和操作高效率。
交互友好性:
采取系统、并符合人体工程含有良好用户体验感受界面风格进行交互界面设计和开发。
操作高效率:
在对实施案件实际业务操作过程和方法深入了解基础上,精心设计数据采集交互步骤和操作方法,而且采取上下文关联、文本模板等技术提升信息输入效率,同时采取Web2.0技术提升基于浏览器交互操作用户感受,从而保障信息输入、导入和迁移操作含有高效率。
2.3.2. 系统日志统计功效
系统日志统计信息对于系统运行情况能够随时起到监控和调整作用。系统日志针对需要跟踪操作过程关键业务(如:数据提交后更改)、或易引发系统错误操作(如:数据导入)而设置,方便于进行操作分析和错误排除。
2.3.2.1. 日志管理功效
系统为站群管理员和站点管理员提供日志管理功效。
2.3.2.2. 日志内容
1)统计由系统关键产生错误及系统相关信息系统日志;
2)统计需要跟踪操作过程关键业务操作过程,其内容依据个关键业务操作内容而定。
3)全部日志内容有系统自动产生,而且不能被修改和删除。
2.3.2.3. 日志查询分析
1)管理员能够依据日志时间等多个方法检索和查询日志,并提供对应分析统计功效。
2)对于业务操作日期,能够由系统提供日志关联查询进行查询。也能够被含有被操作案件查询权限操作者直接查询。
2.3.3. 用户权限管理要求
新系统用户分为两大类:一是管理用户,即新系统所称“系统管理员(admin)”;二是一般用户,即日常工作使用新系统人员,包含院长、实施局长、实施庭长、实施员及实施机构中其它人员。
系统管理员(admin)是确保新系统正常运转和实施必需人员,是确保一般用户正常操作新系统服务者,也是对一般用户使用新系统监督者。系统管理员权限由计算机系统本身设定。一般用户使用权限由系统管理员负责设置。
新系统权限分为以下几类:
1、立案信息录入权——能够添加及修改实施立案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承接人变更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删除并公布实施依据;能够查询本人所录入全部案件威慑信息和案件基础信息;能够查询使用新系统内法律法规文件;能够参与实施论坛交流。
2、实施权——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实施主体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案件威慑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案件步骤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案件期限管理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案件款物管理信息;能够查看案件全部实施日志;能够查看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本案实施线索信息和反馈信息;能够添加实施线索回复信息;能够添加结案信息;能够查询本人承接案件威慑信息和案件信息;能够查询并统计本人报表;能够查看本人承接案件期限类和线索类预警信息;能够查询使用新系统内法律法规文件;能够参与实施论坛交流。含有实施权用户能够查看本身承接案件类和方法类预期警信息,而且能够对超期类信息进行对应数据处理;能够查看实施线索类提醒信息,而且能够对实施线索类信息进行对应数据处理。
3、部门权——能够查看本部门内全部实施人员案件基础信息;能够查看本部门内全部个案实施日志;能够查询本部门内全部实施人员承接案件威慑信息;能够查询并统计本部门内全部实施人员个人报表和本部门报表;能够查看本部门内全部实施人员承接案件期限类预警信息;能够查询使用新系统内法律法规文件;能够参与实施论坛交流。含有部门权用户能够查看本部门案件类和方法类预警信息。
4、本院权——能够查看实施机构全部实施人员案件基础信息;能够查看实施机构全部个案实施日志;能够查询实施人员承接案件威慑信息;能够查询并统计实施人员个人报表、内设部门报表和实施机构报表;能够查看实施人员承接案件期限类预警信息;能够查询使用新系统内法律法规文件;能够参与实施论坛交流。含有本院权用户能够查看实施机构全部案件类和方法类预警信息。
5、辖区权——能够查看实施机构全部实施人员案件基础信息;能够查看实施机构及辖区内全部个案实施日志;能够查询辖区内全部实施人员承接案件威慑信息和案件信息;能够查询并统计本单位实施机构全部实施人员个人报表、实施机构内设部门报表、实施机构报表和辖区内实施机构报表;能够查询使用新系统内法律法规文件;能够参与实施论坛交流。
6、投稿权——能够查询使用新系统内法律法规文件;能够参与实施论坛交流;能够对实施资讯信息进行投稿。
7、审核权——能够查询使用新系统内法律法规文件;能够参与实施论坛交流;能够对实施案件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和公布。
【注意】上述七种权限为一般用户权限,由系统管理员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而进行对应设定。
8、系统权——是由系统本身设定,仅适用系统管理员。分为两大类:一是专有权限:包含负责辖区法院设置、下一级法院系统管理员添加、本院信息修改、本院案件代字设置、本院实施机构内设部门设置及本院一般用户基础信息添加;负责本院一般用户使用权限设置、登录新系统密码发放和对已结案数据信息进行修改等。二是一般权限:能够修改实施立案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承接人变更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删除并公布实施依据;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实施主体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案件威慑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案件步骤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案件期限管理信息;能够添加、修改并删除案件款物管理信息;能够查看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本案实施线索信息和反馈信息;能够添加结案信息;能够查看实施机构全部实施人员案件基础信息;能够查看实施机构及辖区内全部个案实施日志;能够查询辖区内全部实施人员承接案件威慑信息和案件信息;能够查询并统计本单位实施机构全部实施人员个人报表、实施机构内设部门报表、实施机构报表和辖区内实施机构报表;能够查询使用新系统内法律法规文件;能够参与实施论坛交流。
系统已经根据上述管理权限要求,方便地地各个用户权限进行设置。
2.3.4. 安全管理
系统升级采取互联网络传输平台,即全部数据传输全部经过互联网络。所以,标准上只要知道新系统IP地址,那么任何人全部有可能访问到我们这个系统。依据现在情况,法院实施案件数据还不能完全向社会公开,所以就存在一个怎样确保新系统数据安全问题。因为互联网络本身含有很强开放性,其安全性较差,需要依靠各个层面安全方法确保系统数据安全。
系统设计系统地考虑网络和信息安全,设计时严格遵照国家安全保密相关要求和要求,利用优异技术,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妥善处理信息安全问题,综合考虑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等各个步骤应用实际需要。
2.3.4.1. 数据安全等级管理
纳入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系统数据均为非涉密实施案件信息数据。而且对这些数据深入分为以下多个安全等级:
1. 实施案件信息
指实施案件信息全集。该数据集定在各级法院实施人员、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可依据各自数据权限进行录入、维护、查询、处理等操作。
2. 实施案件授权公开信息
指实施案件信息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最高法院所确定向相关当事人授权公开部分。该数据集定位和相关当事人可依据各自授权进行查询。
3. 实施案件公开信息
指实施案件信息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最高法院所确定向社会公众公开部分。该数据集定在社会公众可进行查询。
经过上述数据安全等级管理,从数据源头确保纳入系统数据安全性,并深入对实施案件信息访问安全进行控制。
2.3.4.2. 身份认证安全
对于全部系统操作用户设置唯一登录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对于法院人员身份认证,在基础硬件平台上采取VPN认证方法深入强化系统安全性。
2.4. 系统接口及扩展性功效实现
新系统和各法院实施业务系统之间需要实现频繁数据导入和导出,同时还要为以后系统扩展考虑和外部信息系统联动信息接口。所以接口实现技术是十分关键。
接口是传输管理信息协议、过程、消息格式和语义集合。接口为系统内和系统间功效调用和数据共享和传输提供了统一表示方法。接口设计不仅要遵照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同时要以发展眼光满足整个系统长远建设和发展需要。
新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也是系统构建一个关键标准,整个系统提供业务功效除了要符合国家制订行业标准和规范外,同时也要便于和大部分高院省内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交换,而且未来要和国家各部委实现数据共享,所以接口设计要遵照相关开发标准和技术体系标准。这么才能使整个系统含有更强壮壮性,含有技术上优异性,满足未来新业务和新系统集成需求。
2.4.1. 系统功效可扩展性
伴随用户需求不停改变,人民法院工作不停发展,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修订出台,全国法院实施案件信息系统必需含有可扩展性并预留充足接口。
新系统全部功效模块在设计中有准备、使用中有考虑、下一步计划中有安排。我企业确保提供健壮、可扩展系统给用户。
2.4.2. 外部联动接口设计
在第一期中,不实现和外部国家机关和服务组织联动信息接口。期间和外部联动采取以下系统外实现方法:
1. 各级法院实施人员将需要向外部组织进行联动查询请求经过实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所设“各级法院之间信息传输通道”上传到最高法院。
2. 最高法院依据所收到查询请求在系统外进行联动查询,得到线下查询结果。
3. 最高法院将线下查询结果输入或扫描形成信息文件,并将该信息文件经过“各级法院之间信息传输通道”下发到相关法院。
在项目一期建设过程中,充足考虑了后续建设实现联动信息接口需要,如:系统设计时,同时考虑联动信息接口规范,考虑外部联动组织信息定义方法,考虑联动实现技术方案,和开辟联动信息共享区,便于以后扩展和外部联动功效时信息共享使用。
在第二期中,系统实现和外部国家机关和服务组织联动信息接口。和外部联动采取以下系统外实现方法:
1. 采取专用“实施案件对外数据服务系统”,实现对外部联动数据统一管理。
2. 对外接口实现和外部业务系统联动数据交换。每一个业务系统联动双方均需要布署对应联动接口。
3. “实施案件管理系统”负责提供联动信息互动界面,将法院用户联动信息请求经过消息中间件提交到“实施案件对外数据服务系统”,在经过“实施案件对外联动接口”和“外部业务系统联动接口”实现数据交互。
4. 外部业务系统能够经过接口获取被实施人信息等相关数据。
三、计划安排
3.
3.1. 进度计划
系统现在已经全部开发完成,等候试运行和整体布署上线。
3.2. 试运行安排
3.2.1. 组织结构及职责
最高法院:
试运行业务需求决议、总体协调、运行维护、综合利用等。
北京高院:
负责对辖区法院实施工作统一管理,本院案件采集、使用、管理等工作,含有条件负责辖区案件导入工作。
中级法院:
负责对辖区法院实施工作统一管理,本院案件采集、使用、管理等工作。
基层法院:
本院案件采集、使用、管理等工作。
太极企业:
负责系统培训、系统布署、技术保障等工作。
3.2.2. 试运行期间,各用户角色工作内容
1. 承接人
1) 立案信息、实施主体、实施步骤信息、实施款物管理、其它工作统计、结案信息等录入及管理。
2) 信息查询
3) 统计报表
2. 管理员
1) 法院、部分、人员信息管理
2) 案件数据管理
3) 本院相关参数配置
3. 业务指导人员
1) 总体业务步骤
2) 数据项审查
3) 信息查询
3.2.3. 试运行中工作方法
1. 试运行方法:
采取两套系统并行运行模式,试点法院在新、旧系统中同时录入案件信息。
3. 设备保障:
利用最高法院办公一区已经有网络设备,太极企业再提供一台测试设备,搭建试运行平台,分时段试运行,试点单位仅有四个,不会网络效率造成影响。
4. 试运行前准备
1) 系统环境布署、准备系统基础数据(1周)
2) 用户集中培训(1天)
3. 问题整理和搜集
1) 开始试运行第一周,我企业派专员驻场指导系统录入操作
2) 在试用过程中,碰到紧急问题,可随时联络技术支持人员第一时间处理
3) 每七天进行问题搜集,对搜集问题进行研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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