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法律体系基础框架(7大类)
序号
部门
调整关系
包含关键法律
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要求国家政治制度、社会制度
宪法,再加6个相关法
2
民法商法
■ 三类主体间(平等主体)
☆ 公民间
☆ 法人间
☆ 公民和法人间
■ 两类关系
☆ 财产关系
☆ 人身关系
■ 民法通则
■ 协议法
■ 物权法
■ 侵权责任法
■ 企业法
■ 招标投标法
3
行政法
■ 行政主体和三类主体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 行政主体内部
■ 四种关系
☆ 行政管理关系
☆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 行政救助关系
☆ 内部行政关系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复议法
■ 行政许可法
■ 环境影响评价法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城镇计划法
■ 建筑法
4
经济法
调整经济关系
■ 统计法
■ 土地管理法
■ 标准化法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预算法
■ 审计法
■ 节省能源法
■ 政府采购法
■ 反垄断法
5
社会法
■ 劳动关系
■ 社会保障关系
■ 社会福利关系
■ 残疾人保障法
■ 矿山安全法
■ 劳动法
■ 职业病防治法
■ 安全生产法
■ 劳动协议法
6
刑法
犯罪和刑罚
刑法
7
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
法律步骤
■ 民事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
■ 仲裁法
【关键难点易混点】
法律
部门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具体
法律
■ 民法通则
■ 协议法
■ 物权法
■ 侵权责任法
■ 企业法
■ 招标投标法
■ 环境影响评价法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城镇计划法
■ 建筑法
■ 统计法
■ 土地管理法
■ 标准化法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预算法
■ 审计法
■ 节省能源法
■ 政府采购法
■ 反垄断法
■ 残疾人保障法
■ 矿山安全法
■ 劳动法
■ 职业病防治法
■ 安全生产法
■ 劳动协议法
【关键难点】中国法形式(共七类)
名称
法律形式
制订单位
宪法
宪法
全国人大
XX法
法律(民法通则除外)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XX条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
XX要求、措施、实施细则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XX地方XX条例
地方法规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XX地XX要求、措施、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
省级和较大市级人民政府
XX条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
国际条约
4.法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尤其法优于通常法
■ 新法优于旧法
【关键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 同等级地方法规>同等级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她人大制订比政府制订效力大)
■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含有相同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关键难点】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种类
通常要求
建设工程领域
行政处罚(6类)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限期更正,责令停业整理
■ 取消一定时限内投标资格
■ 责令停止施工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资质证书
■ 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行政处分(6类)
■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免职
■ 开除
【分类】
主刑
附加刑
■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
■ 死刑
■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 没收财产
■ 驱逐出境
2.2注册资本标准
企业等级
注册资本金
企业净资产
特级企业
3亿元
3.6亿元
一级企业
5000万元
6000万元
二级企业
万元
2500万元
三级企业
600万元
700万元
2.3专业技术人员标准
企业等级
企业经理工程管理经验
技术责任人经历
一级建造师人数
特级企业
+高级职称+一级建造师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代表工程,或协议额2亿元以上总承包项目
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一级企业
/高级职称
(总工程师)+高级职称
一级建造师12人以上
二级企业
8年/中级职称
8年+高级职称
二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三级企业
5年
5年+中级职称
三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2.4技术装备
企业等级
技术装备
特级企业
·企业含有省部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企业近3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成营业额0.5%以上
·企业含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其中最少有1项发明专利
·企业近取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国家或行业标准
·企业已实现信息自动化
一级企业
未提及
二级企业
未提及
三级企业
未提及
2.5工程业绩
企业等级
高度
层数
单体建筑面积
跨度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单项建安协议额
特级企业
100
28
5万m2
钢混30
钢结构36
2亿
一级企业
100
25
3万m2
30
10万m2
1亿
二级企业
50
12
1万m2
21
5万m2
3000万
三级企业
25
6
5000 m2
15
500万
【关键难点】施工企业资质序列
资质
序列
业务范围
资质
类别
资质等级
施工
总承包
可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可委托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
12个
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或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
承包
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发包专业工程,可劳务分包
60个
分为1-3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
劳务
分包
劳务作业
13个
分为2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
4.1资质许可权限
资质许可部门
权限
住建部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2)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4)铁路、民航方面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5)公路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省级建设部门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4)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级建设部门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国资除外)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记忆关键点】
通常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及其下属施工企业,其总承包资质,不管几级,全部由住建部(国家级)来许可。
【三类特殊由住建部许可】
■专业承包一级(水利、交通、信息产业)
■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铁路、民航)
■公路和轨道交通(不分等级)
4.3企业资质证书延续
■资质证书使用期为5年
■届满需延期,应在届满60日前办理手续
■可延续5年
6.2外商建筑企业设置和资质审批权限(分级、分类管理)
资质序列和等级
设置同意
资质同意
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一级
专业承包序列一级
外经贸委
住建部
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及以下
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以下
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省级外经贸委
省级住建委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
外经贸委
住建部
4.5不予同意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要求
(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有下列情形)
■超载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它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或许可其它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和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私自施工
■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过两起以上通常生产安全事故
■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
■隐瞒或谎报、拖延汇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需要持证上岗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未依法推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推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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