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管理措施一、目标:为规范企业职员考勤管理,提升职员工作自律意识,加强考勤、工资结算正确性,特制订考勤管理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除车间生产工人及工段长、物料员以外职员均适用。三、内容:(一)职员上下班打卡要求1. 本企业实施指纹按压考勤机窗口打卡方法进行考勤。首次打卡前,由行政人事 部登记验证职员指纹。2. 登记职员指纹时,取职员左右手指指纹作为职员打卡指纹,通常情况下,职员需在行政人事部登记两个手指指纹,在打卡时只需用登记过任一手指按压考勤机采集窗口即可,当一手指受伤可用另一手指按压打卡。3. 打卡时,将在行政人事部登记过手指平压于考勤机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可能对正窗口中心。假如打卡
2、成功显示器会自动显示职员工号及姓名,假如打卡不成功考勤机会自动显示并提醒“请重按手指”,按上述方法重新打卡。4. 职员必需按企业要求作息时间按时打卡。天天打卡次数为:早晨(上班和下班)两次,下午(上班和下班)两次,若漏打卡者考勤系统将自动判定为旷工或早退,若外出无法回企业打卡者,需签证实单并由部门责任人审可核同意后将证实单交至行政部,行政部统一进行补卡。如有加班,必需打加班上班和加班下班卡。加班时漏打上班或下班卡时,不补卡者将不计加班。5. 打卡有效时间为在上、下班20分钟内(如上班时间为8:15,则打卡有效时间为7:558:15;下班时间为12:00,则打卡有效时间为12:0012:20),
3、其它时间打卡视为无效打卡。6. 上班时间开始后未打卡到班者,按迟到论处,下班时间未到提前打卡下班者按早退论处。7. 职员除有外出办事、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如在岗工作时出现漏打卡者,需出示证实单进行补签卡。(二)职员外出办事登记要求1. 在上班时间内,职员因公需要外出办事,须先打上班卡后再外出办事。2. 外出办事时尽可能在上班时间段内办完,返回企业打下班卡,如确误打卡时间,返回后需出示证实单进行补签卡。(三)职员请假审批管理1、职员请假:1)事假:因个人原因非得在上班时间内处理事情而需请假为事假,班后能够处理问题不得请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工资。2)病假:须由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实。整年累计不
4、超出30天。超出30天者,超出部分作事假论。特殊情况由企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3)婚丧假:职员本人结婚或职员直系亲属(父母及配偶父母、配偶、儿女)死亡时给3天假期。婚丧假需入企业满二年以上方可享受。4)产假:符累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员,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计划外生育,作事假论处。产假需入企业满三年以上方可享受。2、职员请假程序:1)职员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对应领导同意后,请假前当事人应交待好工作,方可请假。遇有突发事件,除立即口头通知请假外,假后需补办书面请假手续。2) 病事假、婚丧假、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同意;三天以上10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核转,主管副总同意并指定代理人。科室责任人
5、,统一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同意。产假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同意。3) 在企业统一要求节假日或年休假期间,需提前或延长请假者,不管长短,一律由部门主管核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同意。4) 请假人在取得准假离开企业前必需提交一份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做为考勤依据。5) 需提前或延长请假者,经部门责任人同意,返厂后需办理消假或延假手续。(四)职员出差审批登记管理1. 企业职员出差必需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由出差人按一式三份,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一份交财务部立案,一份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一份由本部门立案。2. 出差人在出差期间,必需严格按出差工作指标推行工作义务。按指定时间返回企业,如提前或延期出
6、差时间,经部门责任人同意,返厂后需办理差假手续。(五)职员补签卡要求1. 职员如在岗工作时出现漏打卡者,须于一天内提交由部门责任人审批证实单到行政人事部进行补签卡,如无证实单,按旷工论处。2. 职员因外出办事时误了打卡时间,须于一天内提交由部门责任人审批证实单到行政人事部进行补签卡,如无证实单,按旷工论处。3. 请假者需提前或延长假期,经部门责任人同意,返厂后一天内提交由部门责任人审批证实单到行政人事部办理销假或延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或延假手续,此期间作旷工论处。4. 职员因公出差需提前或延期出差时间,经部门责任人同意,返厂后一天内提交由部门责任人审批证实单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差假手续。如未办理差
7、假手续,此期间作旷工论处。(六)职员漏打卡、迟到、早退、旷工处罚要求企业职员必需遵守企业考勤制度,按要求作息时间为准。违反考勤作息时间要求,应自觉接收以下处罚:1. 职员非特殊情况出现漏打卡给予罚款10元/次。2.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给予罚款10元/次。3.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不足半小时给予罚款20元/次。4. 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5. 职员旷工当月累计0.5天以上(包含0.5天)1天以下者,扣除当月满勤奖50元,基础工资、奖金工资按3倍计算扣发。6. 职员旷工不超出三天,每旷工一天按三天基础工资、奖金工资计算扣发,扣除满勤奖200元。7. 职员旷工超出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按三倍百分比扣发当月基础工资、奖金。8. 每七天六早晨未上班者每次扣除勤工奖50元。四、权责:1、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总经理(常务副总)核准。2、 本制度由二零零五年五月起开始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财务部监督实施。3、 之前有如此对应之制度以此为准,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