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信息披露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l 确保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l 完善企业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
二、业务风险
l 信息披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可能使企业遭受外部处罚及名誉损失;
l 信息披露管理出现漏洞,可能造成披露错误或不及时,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 业务范围
该子流程描述了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管理业务的相关流程,主要包括股份公司对外披露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流程。股份公司对外披露的报告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其中,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是指除定期报告之外的其他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临时报告大体可以分为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和不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两类。(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及相关审议程序,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九章、第十张、第十一章的有关规定。)
四、 业务流程描述
1 定期报告披露
1.1 定期报告的编制
定期报告的编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提供基础材料,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材料的汇总与编制。
1.2 定期报告的审议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董事会秘书应在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召开前 10 日,将定期报告送达公司董事和监事审阅。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以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定期报告。如果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明确是否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1.3 定期报告的披露
定期报告审议前,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调阅定定期报告的具体披露日期。定期报告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准备定期报告发文文稿,呈董事会秘书签发后对外公告。
1.4 财务报告和相关披露在出版、影印或提交电子版前,须与经审批的财务
报表、试算表和支持性文档协调一致。
2 临时报告披露
2.1 临时报告的编制
与定期报告的编制相同,临时报告的编制也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材料,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材料的汇总和编制。临
时报告的内容涉及重大事项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格式进行编制。
2.2 临时报告的审议
临时报告的内容涉及重大事项的,由经理层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以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告。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则由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如实对外公告。临时报告的内容不涉及重大事项的,则无需经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决定对外公告。
2.3 临时报告的披露
临时报告的披露,由董事会会办公室起草发文文稿,董事会秘书签发,或于必要时由董事会秘书书面请示董事长同意后予以签发,再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披露。
五、相关制度目录
1 《公司法》
2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
3 《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xx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六、主要控制点
1 定期报告编制
2 定期报告审议
3 定期报告披露
4 临时报告编制
5 临时报告审议
6 临时报告披露
七、检查资料
1 董事会决议
2 股东大会决议
3 经理层会议决议
2 定期报告披露文稿
3 临时报告披露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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