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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企业
社会责任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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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4月10日 实施日期:4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页码
0
目录
1
1
管理手册修订统计
2
2
手册管理
3
3
管理手册公布令及任命书
4
4
企业介绍/工艺步骤图
5
5
组织架构
6
6
社会责任政策
7
7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8
8
管理职责
9
9
目标和范围
10
10
定义
11
1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2
12
童工
13
13
强迫和强制性劳动
14
14
健康和安全
15
15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
16
16
歧视
17
17
惩戒性方法
18
18
工作时间
19
19
工资酬劳
20
20
管理系统
21-24
21
附录 管理制度、程序文件清单
25
1.4.1 概述
本手册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基础标准和基础程序,为企业制订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及具体实施提供了指导,确保企业政策稳定性。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实施本手册,不停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以适应企业及利益相关方期望和要求,从而连续改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本手册经总经理同意后公布、实施。
本手册编写、保留及修订根据《文件及统计控制程序》进行。
手册解释权归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者代表
公布令
本《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手册》依据BSCI:标准,在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法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编制。
手册说明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政策和目标,做出了对社会责任承诺,是企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法规性文件,也是向利益团体公开承诺企业社会责任展示性文件。
本《社会责任管理手册》经企业管理层代表审定,本人同意,本手册于4月10日公布起实施。全体职员须认真学习,严格实施。
此令。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
任命书
为了愈加好地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规范,兹任命
xx 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层代表,负责建立本企业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具体以下:
1.确保企业管理制度和行为符合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及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要求;
2.向职员.供货商及社会公众传达和宣导企业社会责任政策;
3.有效维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实施并连续改善﹒
4.向职员及相关团体解答沟通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内容及要求。
5.企业人事政策和内容授权解释者。
6.协调处理企业和职员争议和矛盾。
xx 为健康安全代表,负责企业职员健康和安全管理工作。
总经理:
社会责任政策
本企业及全体管理层认识到遵守国际劳工标准和维护劳工权益是一个责任人企业所含有基础条件,也是消费者、用户、公众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期望。
本企业承诺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遵守国际公认劳工标准、和其它适用行业标准和国际条约,连续改善工作条件和职员福利。
对企业政策进行定时评审以连续改善。评审时应考虑法律改变,本身行为准则要求及企业其它要求改变;。
企业政策应被有效地统计、实施、维持、传达并以明白易懂形式供全部职员随时获取,包含总经理、部门主管和职员,不管是直接聘用、协议制聘用或其它方法代表企业人员;
合适时依据要求,以有效形式和方法对相关利益方公开。
和质量管理一样,社会责任管理也是本企业日常运作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推行社会责任是企业提供良好产品满足用户需要一个必需条件。企业任命高层经理负责社会责任管理,建立、实施、维持良好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并将这一要求延伸到供给商和分包商。
企业申明:
★严禁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不接收任何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供给商或分包商;
★尊重工人自由,严禁任何形式强迫劳动;
★提供健康安全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职员安全和健康;
★推进劳资合作,尊重职员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
★提供平等和公平工作环境,严禁任何形式歧视行为;
★尊重职员基础人权,严禁任何形式欺侮人格行为;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人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提供合理工资福利,最少满足工人基础需要;
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1.总则
依据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和确定重大社会责任原因,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订企业社会责任目标和指标,制订目标和指标控制方法,制订合适管理方案,确保目标和指标实现。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分析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目标和指标,提出实现目标和指标管理方案,并制订必需监督检验要求。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人力资源部提出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其监督检验要求,必需时作出修订,并报总经理同意。
企业各部门依据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要求,制订各个部门行动计划和方法,确保目标和目标实现。
3.控制关键点
目标和指标制订依据是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用户和其它利益相关者要求和期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和企业发展和市场战略布署。
制订管理方案应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考虑技术需要和可行性,考虑支持人力物力则力和时间资源确保。
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应经过管理者代表审核,并报总经理同意,确保实施过程得到足够资源保障和优先考虑。
人事部应定时监督检验企业目标和指标实施情况,通常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修订,确保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连续改善。
年社会责任目标: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现象
无火灾事故
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
职员满意率85%
用户满意率90%
管理职责
总经理:
★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负担最终责任;
★负责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制订和实施;
★定时进行管理评审,评定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为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正常运作提供合适资源保障,推进社会责任表现连续改善。
人力资源经理(社会责任管理者代表):
★负责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策划、实施、维持,确保本企业达成本标准(BSCI:)要求;
★负责制订并实施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和制度,包含职员招聘、劳动协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职员福利、职员培训及奖惩方法等;
★负责制订和推广企业健康安全程序和制度,定时审核企业健康安全表现,提供定时健康安全培训,确保企业活动符合国家及当地域健康安全法规,确保企业职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企业财产安全。
财务部经理:
★负责依据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和标准,制订企业工资福利计划,确保工资福利符合国家和当地域法规要求。
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定时检验和维护设备,确保其健康安全情况;
★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管理,确保工作场所健康安全情况;
★负责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工作时间,符合企业政策和国家劳动法。
采购部主管:
★负责依据企业政策和标准,将社会责任表现纳入供给商和分包商管理程序;
★定时评定供给商和分包商社会责任表现,加强合作,逐步推进供给商和分包商改善社会责任表现。
工人代表:
★应定时会见企业各个部门和层次职员,了解职员对企业政策、体系和运行意见和提议,并将这些意见和提议提交给企业管理层,和企业管理层探讨处理问题方法和方法,帮助企业解释和推广企业改善方法。
I.目标和范围
本手册依据BSCI: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和中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本手册要求了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政策、标准、目标、程序和实践,作为企业推行社会责任、维持良好劳资关系、发明和改善健康安全工作条件和连续改善职员工资福利待遇基础,企业将定时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必需时,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方法和纠正行动,以确保企业经营活动一直符合国际劳工标准和中国劳动法律法规,并向外部(政府部门、用户及审核机构等)和内部(本企业全部职员)证实本企业政策、程序及实施情况均符合BSCI: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要求。
本手册适适用于企业全部包含社会责任方面活动,包含严禁童工和保护未成年工、严禁强迫和强制性劳动、健康和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严禁歧视、严禁不妥惩戒性方法、工作和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和供给商和分包商管理等。
本手册适适用于礼品和个人护理用具生产和销售。
III.定义
1.企业定义:任何负责实施本标准各项要求组织或企业整体,包含企业雇用全部职员。
2.职员定义:全部直接或经过分包受雇于企业男性和女性个体,包含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和职员。
3.工人定义:全部非管理人员。
4.供给商/分包约定义:给企业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组织,它所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组成企业生产货物和/或服务一部分,或被用来生产企业货物和/或服务。
5.下级供给约定义:在供给链中直接或间接向供给商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经营实体,它所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组成供给商和/或企业生产货物和/或服务一部分,或被用来生产供给商和/或企业货物和/或服务。
6.纠正和预防行动定义:对不符合(相对于BSCI标准)进行立即、连续补救。
7.利益相关方定义:关心企业社会行为或受此影响个人或团体。
8.儿童定义:任何十五岁以下人。若当地法律所要求最低工作年纪或义务教育年纪高于十五岁,则以较高年纪为准。
9.未成年工人定义:任何超出上述定义儿童年纪但不满十八岁工人。
依据《中国劳动法》要求,在年纪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工人定义为“未成年工人”。
10.童工定义:由低于上述儿童定义要求儿童所从事任何劳动,除非符合国际劳工组织提议条款第146号要求。
依据《中国劳动法》要求,在年纪未满16周岁工人定义为“童工”。
11.强迫和强制劳动定义:个人在任何非志愿性、受惩处或报复威胁下工作或服务,或作为偿债方法工作或服务。
12.贩卖人口定义:基于剥削目标,经过使用威胁、武力,其它形式强迫或欺骗进行人员雇用、调动、窝藏或接收。
13.救助儿童定义:为保障曾从事童工、随即被遣散儿童之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全部必需支援及行动。
14.家庭工人定义:和企业、供给商、下级供给商或分包方签有合约,不为自己工作人员。
15.BSCI工人代表:由工人选举或由工会任命,就BSCI相关事宜和管理层进行沟通非管理层人员。
16.管理代表:由企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确保标准要求得以满足。
17.工人组织:为维护和改善受雇条款和工作条件,由工人组成连续自愿性协会。
18.集体谈判协议:由一个或多个雇主和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签署相关劳工谈判合约,要求雇用条件和条款。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总则
企业应建立《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搜集和更新控制程序》,搜集适适用于企业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立即更新,确保本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连续符合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职责
2.1人力资源部负责搜集和更新适适用于企业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放到企业相关部门;
2.2管理者代表负责评定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对企业管理体系用项,必需时对管理体系作出修订。
3.控制关键点
3.1法律法规包含国家和当地域、和BSCI标准相关全部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其它要求关键包含用户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制订要求企业实施守则和条约。
3.2企业应定时搜集并确定适适用于企业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建立并保持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立即更新。
3.3企业应定时评定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修改和改变对企业影响,若有必需,立即修正企业政策和管理体系。
相关文件
4.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搜集和更新控制程序
1.童工
1.总则
企业应建立并维持企业严禁使用童工,保护未成年工政策和程序,确保企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BSCI标准要求。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并维持严禁使用童工,保护未成年工及救助童工政策和程序。
控制关键点:
3.1企业应建立《职员招聘控制程序》,杜绝使用童工,并果断反对任何使用童工行为,不和任何有意使用童工供给商合作。
3.2企业应建立《救助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控制程序》,一旦发觉企业有童工参与工作,必需立即停止其工作,制订专员安排身体健康检验,查清原因,并通知当地劳动局,假如该童工身体健康,则经劳动局同意后企业安排专员将其送到父母身边,企业负担全部费用,并提供合适经济资助和其它资源,确保该童工完成法定义务教育。
3.3企业假如聘用未成年工,需根据强制教育法规限制,她们只能够在上课时间以外时间工作。在任何情况下,未成年工天天上课、工作和交通全部时间不能够超出10小时,且天天工作时间不能超出8小时,同时未成年工不能够安排在晚上上班。
3.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未成年工档案,安排上岗前和每十二个月定时体检,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对她们身心健康和发展不安全或危险环境中。
3.5企业应建立《救助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控制程序》,假如聘用未成年工,确保未成年工得到合适教育,连续符合标准要求。
4.相关文件
4.1职员招聘控制程序
4.2救助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控制程序
2.强迫和强制性劳动
1.总则
建立并维持企业严禁强迫劳动政策,保障工人人身自由,确保企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BSCI标准要求。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和实施企业严禁强迫劳动制度,定时调查评定制度实施效果。
控制关键点
3.1企业不得使用或支持ILO条约29条中要求强迫和强制性劳动,也不得要求职员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
3.2企业及为企业提供劳工相关中介机构不得扣留工人部分工资、福利、财产或证件,以迫使职员在企业连续工作。
3.3全部职员有权在完成标准工作时间后离开工作场所。职员在给企业合理通知期限后,能够自由终止聘用合约。
3.4企业应建立《强迫性劳工管理控制程序》,并通知全部职员,避免强迫和强制职员情况发生,假如发生强迫和强制职员情况出现,职员可遵照《职员申诉管理控制程序》实施。
相关文件
4.1强迫性劳工管理控制程序
4.2职员申诉管理
3.健康和安全
1.总则
建立并维持企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政策和程序,提供健康安全厂房,机器设备和工作环境,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确保企业活动符合国家和当地域法律法规和BSCI标准要求。
2.职责
管理者代表负责制订并推行企业健康和安全程序,定时检验、检测及评定企业健康安全情况,确保全体职员安全和健康。
控制关键点
3.1企业出于对普遍行业危险和任何具体危险了解,应建立《健康和安全控制程序》、《危害辨识和风险评定管理控制程序》,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工作环境,并应采取有效方法,在可能条件下最大程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危害隐患,以避免在工作中或因为工作发生或和工作相关事故对健康危害。
3.2企业应任命一名高层管理人员为管理者代表,负责为全体职员提供一个健康和安全工作环境,而且负责落实本标准相关健康和安全各项要求。具体见本手册《任命书》。
3.3企业应建立《职员培训控制程序》,以定时提供给职员有效健康和安全指示,包含现场指示,(如必需)专用工作指示,并对新进、调职和在发生事故地方职员进行培训。
3.4企业应建立《紧急反应及演练控制程序》以检测、防范及应对可能危害任何职员健康和安全潜在威胁。企业应建立《事故汇报、调查及处理控制程序》,并应保留发生在工作场所和企业控制住所和财产内全部事故书面统计。
3.5企业应建立《职员劳保用具管理制度》和《紧急医疗救助管理程序》,无偿为职员提供合适个人防护设备并购置工伤保险,当职员因工作受伤时提供抢救,并帮助工人取得后续诊疗。
3.6企业应评定工作行为之外孕妇全部风险,并确保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降低其健康和安全风险。
3.7企业应给全部职员提供洁净厕所、可饮用水及必需时提供储藏食品卫生设施。
3.8企业假如提供职员宿舍,应确保宿舍设施洁净、安全且能满足职员基础需要。 本企业现未提供职员宿舍,如有按本条款要求实施。
3.9全部些人员应有权利离开立即发生严重危险,即使未经企业准许。
相关文件
4.1健康和安全控制程序
4.2危害辨识和风险评定管理控制程序
4.3职员培训控制程序
4.4紧急反应及演练控制程序
4.5事故汇报、调查及处理控制程序
4.6职员劳保用具管理制度
4.7紧急医疗救助管理程序
4.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
1.总则
企业尊重并保护工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利,建立并维持有效申诉和投诉程序,确保企业活动符合国家和当地域法律法规和BSCI标准要求。
2.职责
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建立并维持有效申诉和投诉程序,帮助工人组建“工友会”,支持工人选举工人代表。
3.控制关键点
3.1企业尊重并保护职员全部些人员自由组建、参与和组织工友会权利,并代表她们自己和企业进行集体谈判。企业应尊重这项权利,并应切实通知职员能够自由加入所选择组织。职员不会所以而有任何不良后果或受到企业报复。企业不会以任何方法介入这种工人组织或集体谈判建立、运行或管理。
3.2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企业应许可工人自由选择自己工人代表。
3.3企业应确保参与工人组织人员及工人代表不会因为工会组员或参与工会活动而歧视、骚扰、胁迫或报复,工人代表可在工作地点和其所代表职员保持接触。
3.4企业应建立和工人代表定时对话制度,最少每六个月安排一次对话,必需时,能够召开临时会议。
3.5相关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详见《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管理控制程序》。
4.相关文件
1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管理控制程序
5.歧视
1.总则
制订和维持企业严禁歧视政策,确保企业活动符合国家和当地域法律法规和BSCI标准要求。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和推行企业严禁歧视政策,调查相关歧视方面投诉并立即采取纠正行动。
控制关键点
3.1企业应建立《反歧视管理程序》,严禁一切形式歧视行为,在包含聘用、酬劳、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事项上,坚持公平、平等标准,不得从事或支持基于种族、民族或社会出身、社会阶层、血统、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家庭责任、婚姻情况、工会会员、政见、年纪或其它歧视。
3.2企业严禁干涉职员行使遵奉信仰和风俗权利,或为满足包含种族,民族或社会出身,社会阶层、血统、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家庭责任、婚姻情况、工会会员、政见或任何其它可引发歧视情况所需要权利。
3.3企业严禁在任何工作场所或由企业提供给职员使用住所和其它场所内进行任何威胁、虐待、剥削行为及强迫性性侵扰行为,包含姿势、语言和身体接触。
3.4企业严禁在任何情况下要求职员做怀孕或童贞测试。
3.5企业应建立申诉和投诉机制,任何人员发觉有歧视行为,能够直接向工人代表或更高层经理甚至总经理投诉,企业应安排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人员查清事实,立即采取纠正行动。
相关文件
4.1反歧视管理程序
6.惩戒性方法
1.总则
建立并维护合理惩戒性方法政策,确保企业惩戒性方法符正当律法规和BSCI标准要求。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和实施企业惩戒性方法政策,负责调查职员投诉并立即采取纠正行动。
3.控制关键点
3.1企业应有尊严对待和尊重全部职员,严禁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和言语欺侮。也不得以粗暴、非人道方法对待工人。
3.2企业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订合理奖惩制度,警示、教育和帮助违反劳动纪律职员。
3.3企业在决定实施处罚前必需由没有利益冲突人员查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讨论,征求工人代表意见,并许可本人申辩。
相关文件
4.1奖惩管理制度
7.工作时间
1.总则
建立并维持合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政策和程序,依据劳动法要求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最少达成国家法律法规和BSCI标准要求。
2.职责
2.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和推行企业工作和休息时间政策,严格实施考勤制度。
2.2生产厂长负责依据企业工作和休息时间政策制订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人工作和休息时间。
控制关键点
3.1企业应遵守劳动法相关工作时间和公共假期要求。标准工作周(不含加班时间)应依据法律要求,不得超出四十八小时。
3.2职员每连续工作六天最少须有一天休息。不过,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许可有其它安排:
国家法律许可加班时间超出该要求;
存在一个有效经过自由协商集体谈判协议,许可平均工作时间涵盖了合适休息时间。
3.3除非符合7.4条(见下款),全部加班必需是自愿性质,且每七天加班时间不得超出十二小时。
3.4如企业和代表众多所属职员工人组织(依据上述定义)经过自由谈判达成集体协商协议,企业能够依据协议要求工人加班以满足短期业务需要。任何这类协议应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3.5企业应严格实施考勤制度,工人工作时间应有完整统计,包含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
3.6企业应建立《工作时间管理控制程序》,严格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保留相关统计。
相关文件
4.1工作时间管理控制程序
8.工资酬劳
1.总则
建立并维护合理工资酬劳和福利政策和程序,依据劳动法要求制订工资酬劳和福利标准,确保企业工资酬劳和福利最少达成当地域法规和BSCI标准要求。
2.职责
2.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并实施企业工资酬劳和福利政策。
2.2财务部负责核实并发放工资酬劳和福利。
控制关键点
3.1企业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标准要求建立《工资福利管理程序》,确保尊重职员取得生活工资权利,并确保在一个标准工作周内所付工资总能最少达成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并满足职员基础需要,和提供部分可随意支配收入。
3.2企业应确保不因惩戒目标而扣减工资,除非符合以下条件:
这种出于惩戒扣减工资得到国家法律许可;
取得自由集体谈判同意。
3.3企业应每个月编制工资表,向职员清楚具体地列明工资、待遇组成;企业还应确保工资、待遇和全部适使用方法律完全相符。工资、待遇应用现金形式支付。
3.4全部加班应根据国家要求支付加班津贴,假如在部分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未要求加班津贴,则加班津贴应以额外比率或依据普遍行业标正确定,不管哪种情况应更符合工人利益。
3.5企业严禁采取纯劳务协议安排,连续短期合约及/或虚假学徒工制度以规避包含劳动和社会保障条例适使用方法律所要求对职员应尽义务。
相关文件
4.1工资福利管理程序
9. 管理系统
1.总则
建立系统化管理体系,确保适正当律法规和BSCI标准要求得到实施,并连续改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
2.职责
管理者代表负责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策划、实施、维持,确保本企业达成本标准(BSCI:)要求。
控制关键点
政策
3.1高层管理阶层应以工人所用语言,制订企业书面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政策(具体见本手册)。并把这个政策和BSCI标准展示在企业内轻易看到地方,通知职员企业自愿选择符合BSCI标准要求。这个政策应清楚地包含以下承诺:
遵守本标准全部要求;
遵守国家及其它适使用方法律,及企业签署其它规章和尊重国际条例及其解释(如本标准第二节所列);
对企业政策进行定时评审以连续改善。评审时应考虑法律改变,本身行为准则要求及企业其它要求改变;
应看到企业政策被有效地纪录、实施、维持、传达并以明白易懂形式供全部职员随时获取,包含董事、总裁、经理、主管和职员,不管是直接聘用、协议制聘用或其它方法代表企业人员;
依据要求,以有效形式和方法对相关利益方公开其政策。
管理代表
3.2企业应指定一高层管理代表,除了其它职责外,其应确保企业达成本标准要求(具体见任命书)。
BSCI工人代表
3.3企业应把工作对话认为是社会责任关键组成部分,并确保全部非管理人员有权出席就和本标准相关事项促进和高层管理阶层沟通。由职员(非管理人员)在她们中间选举一个BSCI工人代表。任何情况下,BSCI工人代表全部不应被视为对工会代表替换。 具体见《任命书》
管理评审
3.4企业应建立《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由总经理依据本标准要求和企业签署其它规章要求,定时评审企业政策、程序及其实施结果,看其是否充足、适用和连续有效。必需时应给予系统修正和改善。工人代表应参与管理评审。
计划和实施
3.5企业应确保企业上下全部通晓、实施本标准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方法:
建立企业《组织架构》(见本手册)、《岗位职责》,明确界定各方职能、责任和职权。
建立《职员培训控制程序》,从聘用起始对新进、调职和/或临时职员进行培训。
对现有职员定时进行指导、培训和宣传。
d)建立《内部审核控制程序》,连续监督相关活动和成效来检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否符正当律法规、BSCI标准、和策划(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管理手册及程序、作业文件等)要求,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
3.6企业应参考BSCI指南中和标准条文相关讲解及说明。
对供给商/分包商及下级供给商监控
3.7企业应保留合适纪录来载明供给商/分包商(如情况许可,下级供给商)对社会责任承诺,包含但不限于合约协议及/或这些组织书面承诺:
遵守本标准全部要求及对下级供给商有一样要求;
在企业要求下参与监查活动;
识别根本原因并立即实施纠正和预防行动,处理任何和本标准要求不符之处;
立即、完整地向企业通报和其它供给商、分包商及下级供给商所发生任何相关业务关系。
3.8企业应建立、维持、并以书面形式统计合适程序,在评定及挑选供给商/分包商(如情况许可,下级供给商)时应考虑其满足本标准要求能力和承诺。
3.9企业应尽力确保供给商及分包商在其控制和影响范围内能够达成本标准各项要求。
3.10除上述9.7至9.9要求外,假如企业接收、处理或经营任何可列入家庭工人供给商、分包商或下级供给商货和/或服务,企业应采取尤其方法确保这些家庭工人享受依本标准要求向直属雇员提供相同程度保护。这些尤其方法包含但不限于:
签订具法律效力书面购置协议载明符合本标准要求最低准则;
确保家庭工人及全部和该书面购置协议相关人员了解并能落实协议要求;
在企业场地内保留具体载明相关每个家庭工人身份、其所提供货物/服务和工作时数全方面资料;
频繁进行事先申明及未申明审查活动以确保该书面购置协议得以落实实施。
企业应建立《供给商、分包商管理控制程序》,确保企业供给商、分包商和分供商知道社会责任标准要求,并逐步改善社会责任表现。
处理意见及采取纠正行动
3.11企业应建立《职员申诉管理控制程序》,确保提供一个保密手段让全部职员向企业管理层和工人代表对违反此标准作出举报。当职员和其它利益相关方质疑企业是否符合企业政策和/或本标准要求事项之时,企业应该调查、处理并作出反应;职员假如提供相关企业是否遵守本标准资料,企业不可对其采取惩处、解聘或歧视行为。
3.12企业应建立《纠正和预防方法控制程序》,方便假如识别出任何违反企业政策和/本标准要求事项,企业应识别根本原因,并依据其性质和严重性,调配对应资源立即实施更正和预防方法。
对外沟通及相关方参与
3.13企业应该建立和维持合适程序,就企业在实施本标准各项要求上和符合性,向全部利益相关方定时提供数据和资料,所提供给该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评审和监查活动结果。
3.14企业应表明其和全部利益相关方进行对话意愿,包含但不限于:工人、工会、供给商、分包商、下级供给商、非政府机构及当地和国家政府官员等,以确定标准符合性。
企业应建立《对内对外沟通控制程序》,规范企业对内、对外信息沟通,确保相关方参与,以使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核实渠道
3.15为核实企业满足本标准要求而进行事先通知和未事先通知审核时,企业应该依据要求给审核员提供合理资料和取得资料渠道。
文件和统计
3.16企业应建立社会责任管理手册、合适必需程序、作业文件等,建立系统化、文件化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满足本标准各项要求。
3.17企业应该保留合适统计,证实企业符合本标准中各项要求。
企业应建立《文件及统计控制程序》,使文件和统计得到有效管理,确保符合以上要求。
相关文件
4.1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4.2岗位职责
4.3职员培训控制程序
4.4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4.5供给商、分包商管理控制程序
4.6职员申诉管理控制程序
4.7纠正和预防方法控制程序
4.8对内对外沟通控制程序
4.9文件及统计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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