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工资分派方案
按照集团发展战略规划需要,为充分发挥分派勉励机制对公司管理增进作用,实现公司薪酬具备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公平性,本着公司效益有增长、员工收入有提高、人才发展有环境指引思想,结合我司自身详细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派与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相结合原则;
2、坚持效率优先,对内公平,对外具备竞争力原则;
3、坚持以岗定薪、岗动薪动、体现岗位差别原则;
4、坚持向核心管理岗位、技术岗位、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倾斜原则;
5、坚持效益工资与员工所在单位经济指标完毕状况相挂钩原则。
二、合用范畴
公司总部及公司所有项目。
第二章 公司总部工资总额构成
一、工资总额构成及分派方式
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执业)津贴等各种补贴构成。
1、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按照员工在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服务等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本岗位对员工技能规定等状况按月支付工资报酬。公司总部岗序岗位工资原则:
元
原则
职别
初级管理
中层管理
高 管
1500
1700
1900
2200
2300
2600
3300
公司
机关
办事员
二级科员
一级科员
主办
一级
主办
副
部长
部长
副职
总经理
董事长
2、某些岗位工资原则相应拟定
公司正、副职、部长、副部长分别执行相相应岗位工资。
3、无职位人员任职资格原则(供参照)
(1)一级主办: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满8年,能积极协助上级领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能独立完毕工作和具备协调能力、协作精神,且能指引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2)主办: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满4年以上,其她人员在本岗工作满以上,能独立完毕工作和具备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并能协助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3)一级科员: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2年以上,其她人员在本岗工作满6年以上,能独立完毕工作和具备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并能协助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4)二级科员:大专毕业工作满1年,其她人员在本岗工作满3年以上,能独立完毕工作和具备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并能协助下级科员解决工作问题。
(5)其她:公司不符合以上条件其她员工。
(6)新入员工:结合集团新入员工原则或本单位任职原则下一档执行。
(7)拟定:员工岗位工资,由总经理组织主管领导结合公司规定任职条件、员工工作经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能力等共同拟定。
二、考核兑现工资
公司总部效益工资考核办法另定。
三、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劳动积累补偿,是调节新老员工工资关系和勉励员工长期、稳定为公司服务重要手段,也是员工收入逐年递增勉励办法。工龄工资原则拟定为:
1、工龄满一年工龄工资每月按100元作为基数发放,工龄满三年后,工龄每增长一年,工龄工资增长50元。
2、因事假导致当月出勤不满20日,按当月工龄工资总额及日历满勤天数计算日工龄工资,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应发工龄工资;出勤天数满20日,月工龄工资不作调节。
四、各种津贴
各种津贴是为勉励专业人员钻研业务知识获得更高层次专业知识而设立相应岗位职称津贴。
五、各项补贴
1、职称补贴:职称以国家或公司承认有关证书及集团公司聘请文献为准。获得中级以上职称,其中:中级职称补贴150元/月,高档职称补贴300元/月。
2、获得二级建造师补贴300元/月,获得一级建造师补贴500/月。
第三章 项目部工资构成
一、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工地补贴、产值效益工资、职称(执业)津贴等相
关补贴构成。
1、岗位工资:按照员工在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服务等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本岗位对员工技能规定等状况按月支付工资报酬。
(1)岗序岗位工资档位原则:
原则
职别
岗位及工资原则(元)
1200
1600
1900
2100
2300
2600
2800
3200
3500
4000
项目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
工长/九大员
//
(4)岗位工资拟定:项目员工由分公司依照工程规模、人员配备、员工业务、技能水平、工作年限等综合考虑,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执行,并作为工资审核根据。
(5)岗位工资调节:由于所在用人单位、工程、岗位等发生变动,分公司应在当月工资表审批前予以重新调节核定备案,否则不作调节。
(6)岗位工资降级:如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除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惩罚外,所有项目人员岗位工资自发生当月起所有减少一档,执行1年。
2、补贴(以出勤为准):
(2)项目补贴:综合考虑各项目部施工环境因素,依照距离县城远近而设定。
补贴原则:每人每天补贴10至30元;
4、产值效益工资:依照各项目产值完毕状况按季、按项目预提,经生产管理部考核,并经财务把关保证预提后当季项目成本不亏损。
(1)提取根据:当年经营产值合计值(N)及相应提取系数按如下原则相应执行:
单位: 万元
合计产值
N≤1000
1000<N≤1500
1500<N≤
<N
提取系数
0.8%
0.65%
0.5%
0.4%
当年经营产值总额N不不大于5000万元时,提取系数另行商定。
第五章 请假
请假须提供书面假条作为考勤附件。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办公室负责抽查考勤,无假条或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一律按缺勤解决。请假前必要做好沟通及工作交接,并保持电话畅通。导致工作延误或导致负面影响,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与考核效益工资挂钩。
一、病假、事假、带薪休假
(一)病假:七日内应出具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书面假条。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书。病假医疗期内,可以用寻常加班或带薪休假天数补齐病假缺勤天数,不扣发工资。不能补齐病假缺勤天数,病假一种月以内,病假期间发给岗位工资70%,扣发相应天数效益工资;病假一种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病假期间发给岗位工资60%,扣发相应天数效益工资;病假三个月以上,病假期间发给岗位工资50%,扣发相应天数效益工资;医疗期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职工事假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批准。事假期间,可以用寻常加班或带薪休假天数补齐事假缺勤天数,不扣发工资;不能补齐缺勤天数,扣发相应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事假原则上不超过十五天,事假十五天及以上者,须报公司企管部及集团公司人资中心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禁止旷工:有旷工行为,视情节轻重限度作出停发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各项保险、管理费等解决。
(四)带薪休假:由个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人批准,或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作容许状况下,安排带薪轮休,也可将事、病假抵顶。
二、关于婚丧假、产假
1、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可享有3 天婚假(带薪);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有晚婚假1个月(含3天法定婚假加7天晚婚假,共计10天带薪假,别的天数只发工龄工资)。 婚假涉及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可享有法定婚假,不享有晚婚假。 婚假必要在结婚半年内休完。
2、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予以3天丧假(带薪);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予以丧假1天(带薪)。
3、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筹划生育政策生育并属于晚育(24周岁)者可享有6个月产假,多胞胎每胎多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享有生育津贴。(女工生产后务必在5个月内到集团人资中心办理有关事宜,工资及报销费用由社保中心承担;五险一金个人某些由个人承担,单位某些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产假到期需申请延休,须经用人单位及公司领导批准,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某些、人才管理费等所有由个人承担,并停发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规定复岗,但仍不按期复岗,按擅自脱岗解决)。
第五章 外聘人员工资
公司急需高素质人才(含正式外聘人员),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外聘审批备案手续。外聘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备案执行,工资构成原则上同同岗位自有职工工资(试用期普通为2-3个月,试用期内执行低一档工资)。外聘毕业未满三年员工,见习期及实习转正后原则上参照集团新员工工资原则执行。
一、机关/分公司外聘管理人员工资:
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聘请并订立聘任合同或合同:
(一)岗位工资原则:
1、机关人员:核定岗位工资=同岗岗位工资+恰当工龄工资+恰当保险津贴;
2、分公司人员:核定岗位工资=同岗、业务水平相近自有员工岗位工资。
(二)总部工龄工资参照:
1、退休返聘管理人员工龄一律按300元基数执行,每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增长30元;
2、其她人员参照本方案第二章第三条执行。
(三)效益考核工资:
参照所在部门、单位同岗位原则经考核后发放。
(四)五险一金补贴:
岗位
工长/科员
项目经理及科长/副部长
总部部长/分公司经理
补贴
300
400
500
(五)福利/津贴等其她:除明确规定外,劳保、福利、补贴、工地补贴、加班、效益工资等所有酬金同自有职工。
二、外聘二线人员工资:
1、有关规定:外聘二线工人由用人单位选用,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并按公司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参照外聘管理人员备案,订立暂时合同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息表、操作证复印件等)。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批批准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到企管部备案,作为造册根据。项目须严格考勤,按日计发工资,一律实行实名造册,手续不全不予审批。所有人员离开项目或用人单位,分公司应安排办理交接签退手续,并及时书面告知企管部。
2、工资参照原则 厨师工资依照做饭顿数、人数以及工地所在地区综合考虑执行35-45元/日;门卫、下夜依照人数及工作时长普通执行40-50元/日;维修电工60-70元/日;塔吊司机75-85元/日;电梯司机50-60元/日。
三、其她:外聘人员无备案手续(个人信息、拟用人员审批表、岗位工资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或审批程序未完善,工资一律不得造册。工资造册实行实名制。按规定出勤天数倒算日工资(各项工资构成)计算实际出勤工资。
第六章 见习员工、实习生工资
一、见习期人员:指集团公司当年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
1、新员工见习期及考核转正后工资原则按集团规定执行:
人员类别
见习期限
见习期工资
转正后工资
工资原则
工龄工资
工资原则
工龄工资
中专(高中、技校生)
半年
1000
100
1200
100
大专毕业生
半年
1350
100
1600
100
本科毕业生
三个月
1500
100
1850
100
2、见习期规定:本科以上人员见习期为3个月,大专及如下人员见习期为6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有权申请恰当延长见习期。
3、新招聘未正式进入本单位员工可参照本原则执行。
第七章 公司其她规定
一、凡当年有下列情节之一员工,一年后,通过考核合格后再列入本岗位工资。
1、缺勤在30天以上、旷工合计3天以上者;
2、由于工作失职被停职在30天以上;
3、工作失职,导致严重后果被经济惩罚在1000元以上;
4、获得职称任职资格后未被公司聘任;
5、获得有关执业资格证书未经公司批准而注册她处;
6、其他被以为不符合规定。
二、新调入及复岗员工
1、实行6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执行拟定岗位下一档,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合格后再列入定岗工资序列。
2、所有新入员工均需由用人单位会同企管部填写《新入员工工资申请备案表》(附表6)并完善其她有关手续,经人事主管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备案。
三、脱岗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脱岗在7日以上,自脱岗之日起,停发一切工资、福利等,且五险一金、人才管理费等所有由其本人承担。并自脱岗之日起,其本人自身安全、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等由其本人承担。办理调离手续时,除执行集团规定外,须交清在本单位一切应自行承担费用,并交纳3000元以上人才培养费,每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应缴纳人才管理费增长1000元。
四、待岗及放假
1、待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司批准待岗人员按用人单位规定到岗如实考勤,按太原市当前最低生活保障原则倒算当月日历天数日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
2、放假:
公司、分公司统一长假期间,春节三天加四天(共计7天)法定休息日,可按当月岗位工资日历天数计算日工资执行。别的放假天数统一执行太原市当前最低生活保障原则,即倒算当月日历天数日工资,按实际放假日期支付。
五、兼职
杜绝我司人员在外单位兼职,一经发现,予以 3000—5000元罚款。
六、公司其她岗位
单位或部门其她员工工资依照详细状况核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人事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于企管部备案后执行。
七、考勤、工资、保险、人才管理费等造册规定
1、考勤表
(1)报送时间:考勤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各单位按照考勤表统一格式及符号认真如实考勤。不得使用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否则退回。
(2)考勤表经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于20日前将当月考勤表报回公司企管部。
(3)各部门及各项目如有人员新增、减少或岗位变动状况,需在考勤表备注栏中标注考勤另一某些所在单位。
(4)各分公司每月如实填写《分公司人员分布状况表》,准时随考勤表报回公司企管部。
2、工资表
1、公司机关员工工资由企管部指派专人造表,分公司员工工资由分公司指定专人按公司统一格式及规定造表,并造表、审核签字齐全。
2、工资表造册以主管领导审批后为准,考勤表不得擅自修改。企管部根据备案状况及考勤抽查状况对考勤表进行审核,以为考勤表有疑义,与有关主管领导协商修改或批注。
3、员工工资原则按照本工资分派方案执行(本方案已报经集团人资中心审批),所有人员岗位工资按规定审批后在企管部备案后执行。凡未在公司企管部备案人员,工资一律不得造册。
4、报送时间:
(1)各分公司工资表于每月20日前,经分公司经理认真审核签字后报至公司企管部;
(2)企管部负责对公司机关及分公司工资表进行全面审核,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企管部留存一份,转公司财务部一份,返分公司一份。
5、产值效益工资:须按规定期间及程序完善审批手续,计提表审批签字后交企管部、财务部各一份,返分公司一份。发放应符合本方案规定,发放明细交财审部、企管部各一份。
3、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表
(1)公司总部五险一金总表由企管部统一编制,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核。按集团规定,当月保险汇总表于次月1-5日报送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2)分公司当月五险一金表由各分公司指定专人按公司企管部统一规定编制,经分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2日前报至公司企管部。
(3)按当月实际出勤(周期同考勤周期),若同一人分别在两个及以上项目考勤,則将五险一金所有造至出勤天数较长项目。
(4)员工办理内调(公司总部与分公司之间或分公司之间),以企管部出具调令时间为准,五险一金由出勤天数相对较长用人单位缴纳。
(5)员工未办理正式调离前,五险一金仍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擅自离岗、长期请假等情形应由其本人承担,人员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催缴),截止日期以集团人资中心调函内标注日期为准。未经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随意停造五险一金。
(6)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节按集团公司文献及统一安排执行。公司组织制定调节方案,经集团人资中心审批后执行。因调增需补缴公司承担费用原则上由历时缴纳保险单位补缴。历时缴纳单位已撤销,由调节时用人单位缴纳。
4、人才管理费:按集团规定原则执行,由当月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或部门交纳。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X年X月X日起执行,不合用本方案单位或项目另行商定。
九、解释
本方案设备安装分公司、陆成公司、总承包八分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均合用,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附件1:《集团薪酬分派方案调节告知》;
附表1:《公司总部员工岗位工资备案表》;
附表2:《公司总部当月加班审批表》;
附表3:《项目员工岗位工资备案表》;
附表4:《产值效益工资计提审批表》;
附表5:《分公司员工效益工资分派明细表》;
附表6:《新入人员工资核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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