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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249-2023 《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山东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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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37/T 5249-2023J-2023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Urban landscaping refined maintenancemanagement standards(备案稿)2023-07-03 发布2023-08-01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Urban landscaping refined maintenancemanagement standardsDB37/T 59242023(备案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xxxxx-2023主编单位: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山东汇友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23 年 08 月 01 日2023济南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3 年第 5 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 建筑消能减震与隔震技术规程等 9 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的公告建筑消能减震与隔震技术规程 城市道路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处理技术规程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中小型桥梁承载力快速评定标准装配式城市桥梁技术标准 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标准建设工程优

3、质结构评价标准和房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技术规程等 9 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予以发布,自 2023 年 8 月 1日起施行。原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DB37/T 5020-2014 同时废止。以上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名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 7 月 3 日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名单序号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编号主编单位主编单位1建筑消能减震与隔震技术规程DB37/T 5246-2023山东建筑大学工程鉴定

4、加固研究院有限公司2城市道路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标准DB37/T 5247-202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城市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处理技术规程DB37/T 5248-2023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DB37/T 5249-2023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山东汇友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5中小型桥梁承载力快速评定标准DB37/T 5250-2023山东泉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6装配式城市桥梁技术标准DB37/T 5251-2023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泉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7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

5、验收标准DB37/T 5020-202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8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DB37/T 5000.1-2023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第二部分:市政工程DB37/T 5000.2-2023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第三部分:交通工程DB37/T 5000.3-202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第四部分:水利工程DB37/T 5000.4-2023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山

6、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9房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技术规程DB37/T 5252-2023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前言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 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119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植物精细化养护;5.其他养护措施;6.智慧养护;7.绿地精细化管理。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山东汇友市政园林

7、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1 号 2 层 218 室,邮编:250000,邮箱:)。本标准主编单位: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山东汇友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山东道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雯雯张永亮王琳琳柏荣号宋姝瑶董勇男冯继军孙金亭李湛王红磊闫吉祥彭建龙倪守增杨欣王小翌李文君吴娟孙景鑫王向南刘晓荣宋英杰吴冠仑扈广利董先超许存军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安吉磊李成王维霞张秀华肖鹏陈朝霞曾全银杨守国张薇薇目次1总则.12术语.

8、23基本规定.34植物精细化养护.44.1一般规定.44.2乔木、花灌木.44.3花卉.84.4草坪.94.5绿篱.104.6藤本植物.104.7水生植物.114.8竹类.125其他养护措施.135.1冬季养护.135.2大树养护.145.3立体绿化.156智慧养护.166.1智慧养护平台管理.166.2智慧养护应用管理.167绿地精细化管理.187.1植物种植调整.187.2绿地清理保洁.187.3附属设施管理.187.4景观水体.197.5废弃物处置.207.6档案管理.207.7安全保护.20附录 A乔木、花灌木养护质量等级.21附录 B花卉养护质量等级.22附录 C草坪养护质量等级.2

9、3附录 D绿篱养护质量等级.24附录 E藤本植物养护质量等级.25附录 F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26附录 G竹类养护质量等级.27本标准用词说明.28引用标准名录.29条 文 说 明.30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12Terms.23Basic Requirements.34Plant Care&Maintenance.44.1Basic Requirements.44.2Tree,Flowering Shrub.44.3Flower.84.4Turf.94.5Hedge.104.6Liana.114.7Aquatic Plant.114.8Bamboo.125L

10、andscaping Management Practices.135.1Protecting Trees&Shrubs in Winter.135.2Large-sized Tree Maintenance.145.3Vertical Planting.156Intelligence Landscaping Management Systems.166.1Factors to consider in design.166.2Regulations,Policy&Guidance.167Fine Green Space Management.187.1Rearranging Landscapi

11、ng Plants.187.2Routine Cleaning.187.3Facilities&Equipment Maintenance.187.4Waterscape Maintenance.197.5Waste Disposal.207.6Archives&Records Management.207.7Protective Measures.20Appendix AAssessment and Rating for Tree Care.21Appendix BAssessment and Rating for Flower Maintenance.22Appendix CAssessm

12、ent and Rating for Turf Care.23Appendix DAssessment and Rating for Hedge Maintenance.24Appendix FAssessment and Rating for Liana Maintenance.25Appendix GAssessment and Rating for Aquatic Plant Care.26Appendix HAssessment and Rating for Bamboo Maintenance.2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rdard.28L

13、ist of Quoted Standards.29Addition:Expalnation of Provisions.3011 1总总则则1.0.11.0.1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和提升绿化建设成效,促进养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制定本标准。1.0.21.0.2本标准适用于城镇规划区内绿地的养护及管理工作。1.0.31.0.3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22 2术术语语2.0.12.0.1精细化养护 fine green space management精细化养护是建立在常规养护管理的基础上

14、,按照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思路,通过细化分工,细致管理。实现城市绿化养护工作的全方位覆盖、高效能管理、合理化成本的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行为。2.0.22.0.2生长势 plant vigor植物生长的强弱程度,泛指植株的生长速度、干皮和茎叶的色泽及质地所表明的健康程度、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2.0.2.0.3 3短截 pruning by cutting back在树木一年生枝条上选留方向、位置合适且饱满的芽后剪去枝条一部分的修剪方法。2.0.2.0.4 4返青水 waking up dormant plant by proper watering为促进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

15、化冻后、萌芽返青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2.0.52.0.5追肥 adding fertilizer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2.0.2.0.6 6封冻水 deep watering before freeze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2.0.2.0.7 7冠下缘线 crown descender line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2.0.82.0.8大树 large-sized trees落叶和阔叶常绿乔木符合胸径在 20cm 以上,针叶常绿乔木符合株高在 6m以上或者地径在 18cm 以上的树木均属于大树。33

16、3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3.0 0.1.1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包括植物精细化养护、其他养护措施、智慧养护、绿地精细化管理四方面。3.3.0 0.2.2植物精细化养护工作应包括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中耕除草、植物防护等。3.3.0 0.3.3绿地精细化管理工作应包括植物种植调整、绿地清理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废弃物处置、档案管理、安全保护等。3.3.0 0.4 4绿地养护质量,根据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分为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3.3.0 0.5 5植物精细化养护类别按照乔木、花灌木、花卉、草坪、绿篱、藤本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不同养护种类进行划分。3

17、.3.0 0.6 6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应根据植物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态习性、景观功能要求及栽植地区气候特点等选择相对应的养护措施。44 4植物精细化养护植物精细化养护4.1一般规定4.1.14.1.1植物养护中包括的植物类型分别为乔木、花灌木、花卉、草坪、绿篱、藤本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4.1.24.1.2各植物类型在养护中涉及的技术措施主要有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中耕除草、植物调整与补植、植物防护等。4.1.34.1.3古树名木的养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GB/T 51168 的有关规定。4.2乔木、花灌木4.2.14.2.1乔木修剪应符合

18、下列规定:1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态习性、景观功能要求及栽培地区气候特点,选择适当的时期和方法进行修剪;2修剪树木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包括修剪时间、人员安排、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等,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因时修剪;3应遵照先整理,后修剪的程序,先剪除枯死枝、病弱枝,其他枝条再按照由主枝的基部自内向外逐渐向上的顺序进行修剪;4剪、锯口应平滑,留芽方位正确,切口应在切口芽的反侧一般侧呈 45倾斜;进行枝条短截时,所留剪口芽应能向所需方向生长,剪口位置应在剪口芽上 1cm 处;直径达到 2cm 及以上的剪锯口应进行涂抹伤口愈合剂等保护处理;5修剪工具应定期消毒;6乔木

19、修剪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细弱枝、伤枝及枯枝和烂头;7主干明显的树种,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干,原中央领导干受损时应及时更新培养领导干;8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影响景观和安全的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适当提高分枝点,阔叶树的修剪根据树形和栽植方式采用相应的修剪方式;9针叶树中主轴生长优势的松柏类、杉类等,应保持自然树形,保护中央领导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10针叶树疏剪应留 1cm2cm 树枝存留;簇生或轮生枝应先修剪部分枝条,待修剪枝条剪口愈合后再剪其余部分。11群植或片植乔木应适时修剪主干下部侧生枝,逐步提高分枝点。相同树种分枝点的高度应大体一致,林缘树分枝点应

20、适当低于林内树木。12道路两侧乔木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保持基本一致,不影响车辆行人通5行;13路灯、交通信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附近的乔木枝叶应定期修剪,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的有关规定。4.2.4.2.2 2花灌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干式花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主干明显,外形自然丰满;丛生式灌木,应主干分明,无杂乱分支;单一树种灌木丛,应保持内高外低或前低后高形态;多品种的灌木丛,应突出主栽品种,不同品种植物灌丛高度错落有致,外轮廓清晰可辨,线条自然流畅;造型的灌木丛,应使外形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2短截突出灌丛外的徒长枝,应使灌丛保持整齐均

21、衡,下垂枝、病枝、弱枝、死枝及地表萌生的杂乱蘖枝应及时疏剪;3栽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防止树势上强下弱;4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5观花、观果的灌木,修剪除按以上要求或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根据开花、坐果习性适时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花果枝条;6春季开花灌木,在冬季修剪时,以整形修剪为主,对于生长健壮枝条进行短截,应在 1/3 处2/3 处保留健壮花芽,剪除上部弱枝;7夏季开花灌木,应以轻剪为主,达到通风透光的目的;冬季修剪应以剪除残果,疏剪过密枝,短截开花枝条为主;8一年可

22、多次开花灌木,应在花落后及时剪去败花残果,针对观果灌木在花后修剪时,应适当疏果、疏枝;9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形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逐步培育新枝更替老枝。4.2.4.2.3 3乔木、花灌木修剪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作业机械应确保保养完好,运行正常;修剪工具应坚固耐用,防止误伤,动力修剪工具应有安全防护部件;2风力超过 4 级时,不应上高树修剪作业;3树上高空作业时,作业工人应佩戴安全帽和防护绳,截除大枝应有专业人员指挥操作,沿树缘线放置安全锥及警示标志;4上树梯子应坚固,立地应稳,单面梯应与树身捆住,人字梯中腰应用绳拴好,角度应适

23、当。5 级以上大风不应上高树修剪;5修剪后的枝条应随修剪随清理;设备摆放应整齐,不应影响交通;6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超过 2m 时应加设安全带、防护圈等措施;7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需要时请供电部门配合,6定期修剪高压通道下的植物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 的有关规定控制植物高度;8使用园林机械符合环保标准要求。4.2.4.2.4 4乔木、花灌木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树木苗源地地区气候特点、土壤性质、植株需水等情况,适时、适量、以适宜的方式进行灌溉和排水;2灌溉的水量应稍大于园林植物的日蒸腾量;3灌溉用水水质应满足树木生长发育需求

24、,不得使用含有融雪剂的积雪补充土壤水分;4应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并根据季节与气温调整灌溉量与灌溉时间;5喷灌或滴灌系统应经常检查,确保运转正常,喷灌喷水的有效范围应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6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不应使用高压水流,不宜在交通繁忙期进行;7一天中灌溉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夏秋高温季节,不宜在烈日当头的中午喷灌或洒灌,应在 10 时之前或 16 时之后进行;8夏季干燥时,易受日灼的树种应适当进行叶面和枝干喷雾;9新植树木应在连续 5 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10 浇水树堰高度不应低于 10c

25、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不小于树干胸径 10 倍,或树冠垂直投影的 1/2,且不小于 0.8m 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11 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应超过 24h;12 冬季应适时浇灌封冻水,并浇足浇透。4.2.4.2.5 5乔木、花灌木施肥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进行施肥;2宜使用卫生、环保、长效的肥料,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避免长期在同一地块使用同一种化学肥料;3宜根据树木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环施、穴施、孔施或叶面喷施等施肥

26、方式;环施应在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宜为 30cm35cm。沟施、撒施或穴施均应在施肥后进行一次灌溉。撒施应避免将肥料撒到叶片上;4每年宜施肥 2 次4 次,春秋两季是重点施肥时期,秋季施肥不应晚于10 月份。观花木本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花后各施肥一次;75根外追肥宜在早上 10 时之前或傍晚时进行,浓度一般不宜大于 3。4.2.4.2.6 6乔木、花灌木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做到安全、经济、及时、有效;2采用生物防治手段,保护和利用天敌,结合昆虫的趋光性,利用黑光灯杀灭有害昆虫以达到减少虫害的目的;3应及时有效地采取物理防治手段,结合修剪技术剪除病虫枝,并集中烧毁;4采用

27、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农药。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5应注意因干旱、涝、冷冻、日灼、风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的防治;6应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4.2.4.2.7 7乔木、花灌木中耕除草应符合下列规定:1乔木、花灌木生长期,应经常进行中耕,以不影响根系和损伤树皮为限,深度宜 5cm10cm,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并具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2干旱时浅锄,防止水分过多蒸发;水涝时,应适当深锄,防止土壤板结,加快土壤水分的蒸发;3根据植物的种类及所处的生长阶段不同,应采用手工拔除、物理或化学除草方法进行;4除杂草应避免植物的根系

28、受到伤害或裸露;5使用化学方法除杂草时,应根据所栽培的园林植物和杂草种类的不同,选择适当的药剂,严格按照说明操作。并不应将药剂飘散到园林植物的叶片和嫩枝上;6对乔木、花灌木树堰的中耕应保证树堰的完整性和统一性。4.2.4.2.8 8树木的调整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调整:1)因植株过密需要进行移植或间伐;2)对人或建筑物构筑物构成危险的植株的去除;3)城镇建设所必需的树木移植;4)自然死亡树木、枯枝去除;5)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树木移植与补植。2补植与改植时,应选用与原有种类一致,且规格、树形相近的树木。4.2.4.2.9 9乔木、花灌木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29、汛期或台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等抗风能力弱的乔8木进行加固或修剪,并针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采取防涝措施;2寒冷天气,易受低温侵害的植物应采取搭设风障、主干涂白、缠绕草绳或无纺布、根基部培设土堆等防寒措施。降雪地区主要路段可结合防寒设置围挡,防止融雪剂危害植物;3高温天气,易受高温危害的树木应避免太阳直射,采取遮阴、缠草绳、地面喷水等降温措施预防日灼;4应及时清除对树木有害的寄生植物及杂草;5树体上的孔洞应及时使用具有弹性的环保材料填充封堵,填充材料的表面色彩、形状及质感宜与树干相近。4.2.4.2.1010乔木、花灌木的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4.3花卉4.

30、3.14.3.1花卉养护修剪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分枝特性应适时摘心扩大株冠;观花植株应适时摘除过早发生的花蕾或过多的侧蕾。叶片过密影响开花结果时应摘去部分老叶和过密叶。花谢后应及时去除败花、残果和枯叶;2宿根花卉根据生长习性和用途应适时摘心、除芽。休眠期应及时剪除残留的枯枝、枯叶,生长初期应及时剪除多余萌蘖。栽植多年后适时分株栽植;3球根花卉根据不同的品种,花后及时清理种球,选择合适场所进行储存;4修剪不宜在雨后立即进行。4.3.24.3.2花卉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浇水应避免冲刷花朵;浅根性花卉浇水时应避免冲刷植物根系。干燥炎热时应及时分时段浇水,寒冷地区的宿根花卉应注重返青水

31、、封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2草花浇水应做到见干即浇。在春季、夏季应避开中午炎热时间段,宜安排在清早和傍晚时分进行浇水;3排水设施应维护完好,并注意及时排涝。4.3.34.3.3花卉施肥宜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不同植物种类(品种)的生长期和开花期进行适当追肥,通常每个生活周期内应重点追肥 1 次2 次;2追肥宜采用缓释性的长效肥料,也可采用水肥,必要时进行叶面追肥;3花卉发芽展叶后及花后,宜使用氮肥,促进植物枝叶生长;花前使用磷钾肥,促进植物成花;开花期不宜施肥,避免落蕾、落花、落果;4在更换时令草花地栽植时,对土壤宜使用草炭土进行有机质补充,并进行土壤杀虫灭菌,保证新植株的正常生长。94.3

32、.44.3.4花卉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本标准第 4.2.6 条的规定。4.3.54.3.5花卉中耕除草的原则、时期、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4.2.7 条规定。4.3.64.3.6花卉的补植应在生长季及时清理死株,并按原品种、规格补植,一、二年生花卉花谢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4.3.74.3.7冬季,草本花卉可用覆盖塑料薄膜、培土等方式进行防护。4.4.3 3.8 8花卉的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 的规定。4.4草坪4.4.14.4.1草坪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草坪草应保持干爽,正午、阴雨天、病害流行期不宜修剪;2草坪修剪前应进行场地清理,清除草坪上的石砾、

33、树枝等杂物,防止损坏机械刀口,修剪前应对刀片进行消毒;3每年宜采取疏草、打孔、划条、刺孔等措施,清除枯草层,打孔后清除打出的芯土、草根,并及时填营养土或沙粒,加快根系萌发;4每次修剪高度原则上剪掉的部分不应超过叶片自然高度的 1/3,避免过低修剪伤及生长点,入冬后最后一次修剪也不宜过低,宜保护根部顺利过冬;5同一草坪,应避免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6适时修剪,防止草坪抽穗,修剪下的草屑应及时清理;7草坪和其他植物界线应清晰,边缘部分进行切草边作业,边线应顺畅,与植物带间距不应大于 10cm;8草坪修剪应按合理程序进行,遇到有病害的草坪应进行隔离修剪,剪下的草屑应集中处理。4.4.24.4

34、.2草坪灌溉与排水宜符合下列规定:1高温干旱季节每 3 天5 天早晚各浇 1 次透水,湿润根部达 10cm15cm;其他季节宜根据栽植土壤保水性能适时浇灌,保持土壤有一定的湿度,地面不能有超过 1h 的积水,雨季应注意排水;2在冬季应根据天气和温度情况适时浇水;易发生病害的季节,不宜傍晚浇水,宜在上午没有露水时浇;刚修剪完的草坪,不宜立即浇水。4.4.34.4.3草坪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在修剪 3 天5 天后进行,施肥应均匀,施肥后及时灌水;2每年 4 月至 8 月应重点施肥,必要时可进行根外追肥;3生长季节草坪草色泽暗淡、发黄、老叶枯死时需补充氮肥;叶片发红或呈暗绿色时应补磷肥;植株节间

35、缩短、叶脉发黄、老叶枯死时,应补钾肥;干旱季节草坪应少施氮肥,多施磷钾肥;春季、秋季施肥,以氮、钾肥为主;夏季以钾肥为主,少施氮肥。104.4.44.4.4化学除草应经小面积试验后尚可大面积应用。手工拔草或除草应将杂草连根清除。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应及时更新或重建。4.4.54.4.5使用剪草机(车)、割灌机、打孔机、疏草机等机械前,应按照相应的规程操作;大型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与警示。4.4.64.4.6三年生以上草坪应根据生长状况适时打孔,应及时清除打出的芯土、草根,并撒入营养土或沙粒。4.4.74.4.7损坏或死亡的草坪部分应选用与原种类相同的草坪

36、草进行补植。4.4.84.4.8草坪的病害防治应以促壮和预防为主,草坪每次修剪后应喷施一遍杀菌药进行病害预防,成坪草坪茎叶喷雾或灌根的首次施药,宜选择在春末或夏初。4.4.4 4.9 9草坪的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的规定。4.5绿篱4.5.14.5.1绿篱养护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绿篱的修剪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基部饱满,相同品种高度一致,不同品种错落有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次数不限,不应有超过 10cm 的徒长枝;2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的绿篱修剪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的规定;3生长旺盛的绿篱植物每年整形修剪不少

37、于 4 次,生长缓慢的绿篱植物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 2 次;4绿篱每次修剪应适当控制高度,同前一次修剪基本保持一致;5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4.5.24.5.2灌溉与排水应符合本标准第 4.2.4 条的规定。4.5.34.5.3施肥方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4.2.5 条的规定。4.5.44.5.4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本标准第 4.2.6 条的规定。4.5.54.5.5绿篱中耕除草的原则、时期、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4.2.7 条的规定。4.5.64.5.6绿篱的调整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栽植过密导致长势弱的植株进行移植;2补植与改植时,应按设计要求,使用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

38、补栽的单株灌木与已经成形的灌木高度相差不得超过 5cm。4.5.74.5.7绿篱的防护应符合本标准第 4.2.9 条的规定。4.4.5 5.8 8绿篱的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D 的规定。4.6藤本植物4.4.6 6.1.1藤本类养护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棚架上的藤本,应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干枯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11面。沿街棚(篱)架和立交桥上的藤本植物,其下垂藤蔓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修剪;2吸附类藤本,应及时剪去未能吸附且下垂的枝条;3匍匐于地面的藤本植物,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4钩刺类藤本,应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在生长势衰弱时,应及时回缩修剪;5观花藤本植

39、物,应根据开花习性适时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花后及时剪除败花残果并整形修剪。4.4.6 6.2.2灌溉与排水应符合本标准第 4.2.4 条的规定。4.4.6 6.3.3藤本植物施肥方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4.2.5 条的规定。4.4.6 6.4.4藤本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本标准第 4.2.6 条的规定。4.4.6 6.5.5藤本植物中耕除草的原则、时期、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4.2.7 条的规定。4.4.6 6.6.6藤本植物的调整与补植宜选用与原有种类一致,规格相近的植物。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牵引或设置网架等辅助设施使其迅速、均匀地生长。4.4.6 6.7.7藤本植物的

40、防护应符合本标准第 4.2.9 条的规定。4.4.6 6.8 8藤本植物的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F 的规定。4.7水生植物4.4.7 7.1.1水生植物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长期阶段应及时清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超出设计景观范围的植株及叶片,应及时清理;2同一水池中混合栽植的,应严格控制不同品种的生长空间;及时去除繁殖过快的种类,保持主栽种优势。4.4.7 7.2.2水生植物应根据植物种类及时灌水、排水,并保持合理水位。4.4.7 7.3.3水生植物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1以有机肥为基肥,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生长季应适当追肥,以复合肥为主,叶面施肥可使用化学肥料;2盆栽水生植

41、物可在冬季拿出水面,开春前补施一次基肥,新叶长出后再移入水中;3观花水生植物,每年追肥不少于 1 次,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4.4.7 7.4.4水生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应选用对水生生物和水质影响小的药剂,水源保护区内不应使用农药。4.4.7 7.5.5易被水中生物破坏的水生植物,宜在栽植区设置围网或砌筑栽植池。4.4.7 7.6 6水生植物的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G 的规定。124.8竹类4.4.8 8.1.1竹类的养护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去小留大的原则,根据生长状况和景观要求,在晚秋或冬季进行合理间伐或间移;2笋期阶段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观范围的植

42、株;3衰弱、已死亡和已开花的竹蔸应挖除,挖除后的空隙应及时用富含有机质的熟土填充,并应及时清除枯死竹竿和枝条,砍除病竹和倒伏竹;4降雪和台风活动频繁地区,过密竹林宜适当钩梢;5暴雪后应及时晃掉过密竹梢上的积雪,以防压断竹竿;6同一地块不同品种的竹子之间应防止根部混绕。4.4.8 8.2.2竹类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栽植竹类植物 2 年内应保证浇灌,浇灌时应浇足浇透;2成林竹应浇足返青水、催笋水、拔节水和孕笋水。雨后应及时排涝,过于干旱时应适当喷水。4.4.8 8.3.3竹类施肥宜符合下列规定:1新植竹宜每年 3 月上中旬、6 月上旬各追肥一次,11 月中下旬施基肥一次;2成林竹宜每年

43、4 月份6 月份施肥 1 次2 次,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3施肥方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4.2.5 条的规定。4.4.8 8.4.4竹类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4.2.6 条的规定;2应以控制红蜘蛛、蚜虫等为主,掌握虫情发展规律,及时防治;3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适当密度,使其通风透光、生长健壮;4竹林中缠绕杂草应及时清理。4.4.8 8.5.5竹类植物中耕除草的原则、时期、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4.2.7 条的规定。4.4.8 8.6 6竹类植物的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H 的规定。135其他养护措施5.15.1冬季养护5.1.15.

44、1.1植物冬季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北方地区每年 11 月初开始,采取浇封冻水、树干涂白、根部培土、草绳或棉毡缠干、覆膜、搭风障等措施,对植物进行冬季防护,每年清明节前后可撤防护;2耐寒性稍差的边缘树种及珍稀树种,栽植后 1 年3 年内,应采取一定的防寒措施使其逐步适应当地气候。5.1.5.1.2 2植物防寒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栽植的环境条件、苗木栽植时期、苗木抗寒能力等,制定各类苗木具体防寒措施,提前准备防寒物资;2做防护时应使用草绳或棉毡包裹树皮,薄膜包裹在外部;3浇灌封冻水应在日平均气温 3,土壤“夜冻日化”时进行;4铺栽及播种较晚的草坪,当冬季表层干土层达到 5cm 时,应于

45、1 月中、下旬,选温暖天气的中午适时补灌水;5封冻水应灌透,草坪浇灌封冻水后,应加强防护,防止游人及养护人员随意踩踏;6秋植的大规格苗木及 12 月中旬栽植的苗木,灌封冻水后树穴土面略干时,宜用略大于土球直径的薄膜覆盖,然后培土防寒;7耐寒性差的树种,应对树冠喷施防冻保湿剂。5.1.5.1.3 3搭设风障、防寒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年栽植较晚的阔叶常绿树种及耐寒性稍差或边缘珍稀的树种,应设防寒棚越冬;耐寒性稍差及边缘的树种栽植后 3 年内应设风障防寒越冬;2风障应在迎主风方向三面或四面搭设;3一般乔木树种,风障木质立柱直径为 7cm8cm,长度应根据植株的高度确定;4防寒设施不宜撤除过早,避免

46、发生倒春寒对植物产生伤害;春季应根据树木抗寒能力和天气状况,适时撤除防寒设施。5.1.5.1.4 4植物冬季病虫害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治病害应及时清除园林绿地中落叶、杂草,剪除病菌危害的枝条,修剪后喷施石硫合剂;2防治以茧越冬虫类应剪除带茧枝条,挖除树基周围浅土内的虫茧,消灭越冬虫源;3防治以幼虫越冬虫类应刮除树皮、枝干裂缝内虫茧,涂白树干,耕翻土14壤,消灭越冬虫源;4防治以蛹越冬虫类应耕翻土壤,清除杂草,人工挖蛹,消灭越冬虫源。5防治以卵越冬虫类应去除病虫枝,人工刮除粗皮、死皮中的虫卵,涂白树干,消灭越冬虫源。5.2大树养护5 5.2 2.1 1大树复壮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年松土至

47、少 1 次,松土时应避免伤及根系。条件允许时可设置施肥沟,施有机肥和生物肥,改善土壤的结构和透气性;2土壤条件差的大树,应采取换土措施,在树冠投影范围内,换土深度不少于 1.5m,换土面积不大于树冠投影面的 1/3;3排水不良的大树,应挖排水沟;4大树下配植的植被应优先选择有益于土壤改良和大树生长的地被植物;5每年喷施叶面肥 2 次5 次,应根据不同树种和营养诊断结果确定肥料比例,追肥时间宜为阴天、早晨或傍晚;6采用插瓶、吊袋、加压施肥或微孔注射的方法进行施肥,应根据营养诊断结果制定肥料配方;7调整土壤 PH 值,pH 值宜为 67;8树洞的处理宜采取铲去树洞内外边缘的腐木,喷薰蒸、触杀型药物

48、,用填充物封补等措施。5.2.5.2.2 2大树水分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大树的浇灌,应根据不同树种制定浇灌方案,并应根据树体生长状态和天气情况进行浇灌;2干旱季节浇灌时,应浇足浇透,面积应不小于树冠投影面积,深度应不小于 60cm;3大树周围地被、绿篱、草坪等植物浇水作业时,不宜对大树进行重复浇灌;4在气温过高、日照强烈、空气湿度小、蒸腾强度大、尘埃严重时,应采用叶面喷雾。5 5.2 2.3 3 大树施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肥应以使用充分腐熟的有机肥为主,无机肥为辅;施肥方法应根据树木实际生长环境和生长状况确定;2每年组织 1 次3 次土壤施肥;3早春或秋后土壤施肥时,应根据树种、树木生

49、长势、土壤状况确定施肥量。155.3立体绿化5.3.15.3.1立体绿化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墙面绿化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绿化,内廊、屋檐、女儿墙绿化和围墙等形式;2棚架绿化包括景观廊架、罩棚等形式;3坡面、台地绿化包括大自然的悬崖峭壁绿化、土坡岩面绿化和城市道路两旁坡地、堤岸、桥梁护坡等形式;4城市屋顶绿化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 的相关规定。5.3.25.3.2立体绿化养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栽植后应及时浇水;新植和近期移植的各种攀缘植物,应连续浇水,至植株不灌水能正常生长为止;2立体绿化植物生长期应松土保墒,土壤持水量宜保持在 65%70%;3在土壤保水力差或

50、天气干旱季节,应适当增加攀缘植物浇水次数和浇水量;4新植苗木发芽后应做好植株生长的引导工作,从植株栽后至植株本身能独立沿依附物攀缘为止;5新栽苗在栽植后 2 年内应根据其长势进行追肥;6长势较差、恢复较慢的新栽苗或要促使快长的植物可采用根外追肥;7修剪宜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其他生长季补充修剪,栽植 2 年以上的植株应对上部枝叶进行疏枝,并适当疏剪下部枝叶,墙面、花架等攀缘植物应经常进行修剪;8中耕除草应在夏季、秋季整个杂草生长季节内进行,以早除为宜,除草应彻底除净绿地中的杂草,并及时处理,在中耕除草时不应伤及植物根系;9防治各种不同的病虫害,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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