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公司管道标识管理规定1. 总则1.1为了规范燃气管道设施标识的设置,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和燃气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燃气公司在新建设、改建、扩建燃气管道及设施时相关标识的应用、安装、验收和日常维护。1.3本规范提及的表示材料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1.4燃气管道设施相关标识的应用、安装、验收和日常维护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管道路上标识 2.1标志桩:标志桩宜采用塑料或其他非金属符合材料。2.1.2标志桩设置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2.1.2.1标志桩应安装在管道的正上方,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
2、应安装在转角段中点的正上方。当管道正上方没有安装条件时,可设置在相对距离较近的路边绿化带内,并在标志桩上标明管桩示意图。2.1.2.2全封闭禁入道路不得设置标志桩。2.1.2.3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宜为100m,设置位置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端等。地面平坦、视碍少、管道路由顺直的情况,标志桩的安装间距可大于100m。特殊地段,事故多发地段可以缩短安装间距。2.1.2.4标志桩的正面应包含警示用语并面向道路。2.1.3标志桩的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2.1.3.1高压和超高压管道标志桩应为立方体,由桩和桩帽组成。2.1.3.2其他压力级制管道标志桩应为三角形柱体。2.1.4标志桩的尺寸可按以
3、下规定选取。2.1.4.1立方体标志桩的尺寸为150mm150mm1000mm。2.1.4.2等边三角形柱体标志桩的尺寸为bh:150mm1000mm。 2.1.5标志桩的内容必须包含管道权属单位名称、警示用语、联系电话。2.1.6标志桩的内容可包括标志桩编号、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编号、管道区域名称、企业标识等。标志桩图形符号见表1。2.1.7标志桩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2.1.7.1 标志桩的基色应为白色。标志桩上的文字和数字应为红色。2.1.7.2标志桩的顶部应为橙黄色(Y100M70),高度为50mm。2.1.7.3橙黄色的下端应有20mm高度的反光带。2.1.7.4当标志桩用作转角桩时,应
4、在标志桩顶部用箭头示意。箭头的颜色应为绿色。2.1.8标志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2.1.8.1标志桩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确保安装稳固。2.1.8.2标志桩应垂直安装。 地面标识桩(以转角桩为例)1、警示色区; 2、图形符号; 3、警示语; 4、转角; 5、里程号。2.2警示牌 2.2.1警示牌宜采用非金属复合材料。2.2.2 警示牌宜设置在以下地点:2.2.2.1易发生或已多次发生危及管道安全行为的区域。2.2.2.2管道靠近工业建筑、堆场等需要加强管道安全保护的地方。2.2.3 警示牌应设置在面向道路,便于观察,距管道中心线1.5米处。如果设置位置在道路车行道、人行道上,可设置在相对距离
5、较近的路边绿化带内。2.2.4 警示牌的基色应为白色,文字和数字应为红色。2.2.5 警示牌中的标志应按照禁止、限制、指令、警告、提示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排列。2.2.6 警示牌的内容可包括警示锚地、开挖标志、警示用语、管道权属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2.2.7 警示牌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确保安装稳固 。2.3管道路面标识2.3.1 管道沿线可设置路面标识。2.3.2 混凝土和沥青路面宜使用铸铁标识;人行道和土路宜使用混凝土方砖标识。2.3.3 路面标识应设置在燃气管道的正上方,能正确、明显的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设置位置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端等,直线管段路面标识的设置
6、间隔不宜大于200m。2.3.4 路面上已有能标明燃气管道位置的阀门井、凝水缸等部件,可将该部件视为路面标识。2.3.5 路面标识上应标注“燃气”字样,可选择标注“管道标志”“三通”及其他说明燃气设施的字样或符号和“不得移动、覆盖”等警示语。地面标志的图形符号见表2。2.3.6铸铁标识和混凝土方砖标识的强度和结构应与道路荷载登记配套,考虑汽车的荷载,使用后不松动或脱落;表示上的字体应端正、清晰。2.3.7铸铁标识和混凝土方砖标识埋入后应与路面平齐。混凝土方砖表示标识埋入后,应采用红漆将字体描红。2.3.8地面的标识可选用长方形、正方形或圆形。常用的地面标识举例如下: 地面粘贴标识 地面地砖标识
7、 地面铸铁标识2.4.穿跨越管道标识2.4.1燃气管道穿跨越公路、铁路、河流时,在埋地管道与公路、铁路、河流、地下构筑物的交叉点两侧须设置标志。标志可包括标志桩、路面标识或电子标识器。2.4.2 燃气管道穿越河流时,宜在河流的两侧设置警示牌。并符合以下规定:2.4.2.1 警示牌的内容应包括禁止用锚标志、警示用语、管道权属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2.4.2.2 警示牌应设置在河流的两侧醒目处。2.4.2.3 警示牌的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2.2.1、2.2.4、2.2.5的要求。2.4.2.4 燃气管道采用管桥跨越河流时,应设置警示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2.4.2.4.1警示牌的内容应包括禁止系带标志、警示用语、管道权属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2.4.2.4.2警示牌的设置应保证河道净空高度。2.4.2.4.3警示牌内容的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2.2.1、2.2.4、2.2.5的要求。2.4.2.4.4穿跨越管道标识中涉及河流交通安全标志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