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承 包 合 同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协议订立时间:协议订立地点:协议会签表项目名称协议编号项目概况建设重要内容施工单位计财部意见建设意见监督保障部意见相关部门意见领导批示附件二: GF-96-0206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1.5,施工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2、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1.6,工程质量: 。1.7,协议(预算)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 3 天,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3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所有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或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到位的施工用水、用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甲方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负责告知乙方有关周边建筑物及装修、
3、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情况以使其不受损坏。2.4,如的确有需要拆移原建筑物结构、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5,如现场保卫、消防、垃圾解决等工作有特殊需要应协助有关部门及乙方做好该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规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毕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参与竣工
4、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解决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批准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7,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规定比协议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批准,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用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完毕其自身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
5、延。4.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半途无端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因素导致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3)、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估验收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成国家质量评估合格标准。甲方规定部分或所有工程项目达成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长的费用。
6、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罢手续。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不准时参与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认可。若甲方规定复验时,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导致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5,由于乙方因素导致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告知 3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
7、定期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告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认可竣工日期。第六条:关于工程结算和付款的约定6.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价款的拟定采用可调价格结算,即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6.2,工程量的拟定方法:以实做实收为原则验收,以甲、乙签字认可的签证记录数量为准。6.3,主材价格的拟定:所有主材应由甲、乙双方事先拟定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甲供主材不进入结算,不取费。6.4,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付款方式:协议签订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协议总价的40%,即 ;工程验收合格后,该工程决算经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计
8、价扣留5%的质保金,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一年,到期后若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6.5,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乙方应将竣工验收资料和决算材料报甲方。甲方在审计完毕后10日内将工程尾款结清。6.6,该项目采用现行定额进行决算,整个工程项目不计取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妥导致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需报甲方认可。凡不符合质量规定的,严禁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所导致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9、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9.1,由于甲方因素导致延期开工或半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导致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协议的约定拨付工程预付款,甲
10、方每拖期一天,需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9.2,由于乙方因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规定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9.3,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所有或部分工程项目达成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协议5.2款增长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导致损失,应照价补偿。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批准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涉及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
11、事故(涉及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7,未办理验罢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导致损失由甲方负责。9.8,因一方因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告知对方,办理协议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补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争议或纠纷解决10.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用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献均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则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12.2,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12.3,本协议订立的有关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12.4,附件(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2)工程项目一览表(3)工程预算书(4)甲方拟提供设备清单(5)会议纪要(6)设计变更(7)其他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代理人: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户 名: 户 名:帐 号: 帐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