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 款 合 同 编号:(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 住 所: 电 话 号 码: 传 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 住 所: 电 话 号 码: 传 真: (丙方)保证人1: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 住 所: 电 话 号 码: 传 真: 保证人2: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 住 所: 电 话 号 码: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借款金额出借人 出借人民币(大写)
2、。(具体出借金额以借款人所出具的借据为准,借据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 次或者一次发放,借据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日)利率 。甲方向乙方发放借款的当天,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利息(计算至角位,四舍五入),借款到期结清本息。第五条 还款期限及方式5.1乙方应当在借款到期日结清本息。如借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5.2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
3、息的方式为:以钞票支付或者直接汇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 保证条款6.1为了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6.2担保范围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补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涉及但不限于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6.3保证期间为本协议拟定的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若甲方按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告知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6.4甲、乙双方协议变更协议,无须经丙方批准,丙方仍应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6.5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
4、责任。6.6甲方依协议约定,依法解除本协议时,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收到告知之日起3日内履行保证责任。6.7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借款协议的无效而无效。第七条 乙方批准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向乙方发放借款的当天,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本协议履行完毕,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将该款项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1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8.2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协议: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5、; 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义务的; 乙方未按期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债义务的。8.3甲方需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8.4借款交付后,有权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8.5假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1乙
6、方应根据甲方规定提供相应的文献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文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9.2乙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用或改变用途;9.3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等费用;9.4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准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9.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及丙方;9.6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贷后管理和风险监控。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根据甲方规定提供相应的文献及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交的资料、文献的合法性、真实性;10.2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10.3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催收;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期限支付借
7、款利息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甲方借款逾期的,自收到甲方的追偿告知(电话或书面告知)之日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清偿所欠所有债务。如仍未清偿,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为维护债权而对其公开进行的以下一种或几种催收方式:涉及但不限于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媒介公开发布催收公告。11.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甲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而乙方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积极按期还款,
8、最终导致甲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11.5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甲方采用相关措施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采用相关措施而支出的所有费用。11.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在保证金余额局限性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保存向乙方追索的权利。第十三条 根据协议各方规定本协议需办理公证,乙方自愿承担办理公证所需的所有费用。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协议各方应采用协商办法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如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 份,自甲方出借资金,乙方出具借据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 特别提醒甲方已提请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规定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结识一致。甲方(出借人): (签字/签章) 乙方(借款人): (签字/签章) 丙方(保证人1): (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保证人2): (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