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平湖市龙湫湾市政道路排水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 监 理工程师:
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南沙项目监理部
二00七年七月十六日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2
第二章、 道路工程---------------------------------4
第三章、 桥涵工程---------------------------------14
第四章、 排水工程---------------------------------168
第一章、总则及编制依据
(一)总则
一、工程特点
本工程属于小区内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工程工期紧,各专业管线交错施工是该工程的特点。由于早期场地已进行回填排水工程开挖深度较深,地下水位较高,做好施工临时排水措施和基坑支护措施是重点。另外南沙区普遍存在有较深淤泥层,这也是本工程的特点之一,控制好施工质量是监理工作的重点。
(二)编制依据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内容,我部将按如下规范、规程、标准和国家及地方、行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监理细则:
一、图纸:
南沙滨海花园三期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
二、相关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5.《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CJJ44-91
6.《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验收规范》CJJ42-91
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公路路基路面现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
11、〈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1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1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1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TGF80/1-2004
15、《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三、其他相关规范、文件
1.现行其他国家和部门(行业)有关的道路、排水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施工验收规范、试验及检验规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2.国家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3. 政府为业主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文件(项目审批文件)。
4.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5. 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补充文件。
6.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
7. 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8.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其他图、表、文件资料等。
9. 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商三方协商后形成的有关会议纪要、函电和其它文字记载。
第二章、道路工程
一、路基路面工程监理细则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
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监理工作成效、有效地控制本项目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监理细则。
2. 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处于正常环境下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的施工监理。
二、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 路基抛石挤淤、换填压实处理 路面基层铺筑
路面沥青面层摊铺 附属结构 竣工验收
三、设计要求
1、路基应分层碾压密实,每层松铺厚度不宜大于30CM,路基填料及压实度应符合下表要求,路基压实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床顶面回弹模量不应小于25MPA;
路基压实度(重型)
路床以下深度(CM)
路基压实度(%)
0~80
95
80~150
93
>150
90
2、路面结构采用强基弱面结构模式,基层为:20CM厚级配碎石;6%水泥稳定石屑30cm;面层为三层沥青砼:AC-25I粗粒式沥青砼6cm;AC-20I中粒式沥青砼5cm ;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砼4cm。
3、桥涵基础采取抛石挤淤或换填进行处理,应清除上层淤泥若地下水位高时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垫层下卧层被水浸泡。地下构筑物的底板均应一次浇捣。
四、质量控制
(一)、测量控制点复核与加密的监控措施
1、测量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并熟悉图纸,掌握有关数据及做好内业准备工作后,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场进行测量复核。所有测量仪器均应经计量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使用。
2、施工单位进行红线桩的校核及水准点的引测,以及在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前,均应编写施工测量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再施测。
3、临时水准点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各测量桩(红线桩、水准桩、坐标控制点桩等)均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直至工程验收结束。
4、测量记录、测量内业计算、申报、审批等均要按规定的市政资料统一格式执行。
5、控制点测量复核结果的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允许误差
水准测量高程闭合差
±12 L (mm)
导线测量方位角闭合差
±10 n (′′)
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
1/15000
测距两次较差
1/5000
注:1、L为水准测量闭合路线的长度(Km);
2、n为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二)、道路路基施工的监控
1、路基填土
路基填土采用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保证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压实度的检测主要采用灌砂法.
(三)、道路路面施工的监控
路面结构采用强基弱面结构模式,基层为:基层为:20CM厚级配碎石;6%水泥稳定石屑30cm;面层为三层沥青砼:AC-25I粗粒式沥青砼6cm;AC-20I中粒式沥青砼5cm ;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砼4cm。
1、摊铺、压实稳定基层
本工程采用20cm厚级配碎石、30cm厚6%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的水泥稳定材料须完全符合施工规范,由集中拌和,运输到现场使用,一次成型。
A)水泥进场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化验单,严禁使用不合格水泥。石屑必须干净无杂物,含泥量不大于3%,最大粒径不超过1cm。拌和用水应清洁。
B)回填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水泥石屑稳定层的摊铺。
a.水泥石屑稳定材料统一搅拌后运至现场。
b.控制稳定层的松铺厚度,按压实度约为1.3~1.35考虑。
c.混合料摊铺整平后,立即进行压实,使用12t压路机碾压,碾压次数不少于6遍,头两遍的碾压速度为1.5~1.7km/h,以后用2.0~2.5km/h,相邻碾压每次重叠的宽度为1/2后轮宽。
d.压实后的稳定层采用淋水进行养护7天。
C)现场做好水泥稳定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在规范规定养生条件下测定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 确保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稳定材料压实后达到养护期,立即进行稳定层的密实度检测,基层压实度不低于97%,底基层压实度不低于95%,除此之外,还应该检测平整度,纵断面高程,宽度,厚度,横坡.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检测通过后方批准施工方进入路面面层施工。
2、摊铺、压实路面沥青面层
本工程面层为三层沥青砼:AC-25I粗粒式沥青砼6cmAC-20I中粒式沥青砼5cm 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砼4cm。
A)清扫基层
在浇洒粘层沥青前,必须把基底清扫干净;基层或原路面无积泥、积水,无沙土、树叶、垃圾等。
B)喷洒沥青油
①采用机械喷洒,喷洒要均匀,不出现空白现象,浇洒过量处,应该用人工刮除。
② 用量控制:用于水泥稳定碎石等半刚性基层的中凝液体石油沥青AL(M)-1透层油用量掌握在0.9~1.2L/ m2,用乳化改性沥青防水粘接层洒布用量1.6-2.0 L/m2,为控制洒布量是否准确,要求施工时通过试洒确定,以大托盘测试计划每平方米洒布量,反复调整沥青喷咀大小和车速,直至符合规范。
③洒布透层油、粘层油前,对基底进行彻底检查、发现脱空、啃边、错台、断裂等现象时,通知施工方采取措施修复填以改性沥青或其它填缝料。新建路面则应等待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达到一定的龄期和强度,要求在浇洒前对路缘石及人工构造物进行保护,以防污染。
④用乳化沥青作透层和粘层时,洒布后应待其充分渗透,待水份蒸发后方可铺筑沥青面层。
⑤路面有脏物尘土时应清除干净。当有沾粘的土块时,应用水刷净,待表面干燥后浇洒。
⑥当风力过大或气候连续3小时低于+5℃或降雨、路面潮湿时,不得进行喷洒。
⑦透层沥青洒布后应不致流流淌,要渗透入基层一定深度,并不得在表面形成一定的油膜。
⑧浇洒粘层沥青后、必须严禁车辆行人通过。
C)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①沥青混合料运至摊铺地点后,我方监理现场监督质检员检查拌和质量,及测量温度并记录,凡不符合温度要求或已结成团块或已被雨水淋湿的混合料不准进行摊铺;
②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按设计厚的1.15~1.3倍来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D)沥青混合料的碾压
①初压时,采用振动式压路机在静压状态下碾压,碾压次序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重叠控制在1/3~1/2轮宽,压完全幅为一遍,保证平顺,密实。
②初压后接着复压,复压采用18T轮胎压路机,相邻碾压带重复1/3~1/2碾压轮宽度,碾压遍数不少于4遍,且无明显轮迹。每复压一遍,即现场测量并记录混合料密度,计算压实度,找出碾压遍数与压实度的关系,复压完成后及时测定混合料的温度。
③复压后紧接终压。终压采用8T光轮压路机,遍数不少于2遍,且路面无明显轮迹。
④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拐弯死角,平石边,马检井周边等局部地区,采用振板夯压数遍。
E)边线及切缝处理
①施工中所造成的路面纵横向接缝应与路中线平行或者垂直,一般宜用毛茬热接的方法;
②接茬处应划线刨平,划线时要将边缘附近的裂纹、松动和厚度不足之处都刨掉,露出坚硬的边缘,均匀涂一薄层粘层油;
③采用预热法接茬,再用沥青平板振动器震实。
F)沥青混凝土养护
要求待沥青混凝土面层温度降到环境温度时,方可开放交通。
施工单位铺筑路面沥青,我方监理人员须全程进行现场旁站跟班监督,严格做好摊铺、碾压质量控制,通知试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做相关试验和现场检测。沥青混合料面层压实度,按照实验室标准试件密度计算不应该小于96%,按最大理论密度计算不应该小于92%,检测弯沉值符合设计标准,检测宽度,高程,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对于表面层混合料应该现场做平整度,渗水系数,摩擦系数,构造深度检测试验.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施工方及时返工处理。
五、进度控制
(一)项目进度控制以实现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本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在开工前应由施工单位上报实施性总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据此作为监理项目部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重要项目应有月、周进度计划,由施工方提出目标与作业项目,通过工地例会协调之后编制,再报送我项目监理机构。我监理部负责监督施工方按审批的计划实施,出现进度偏差应通知施工方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按计划实施。
(二)雨季施工安排
在进入雨季前作好防排水工作及防汛。施工时,随时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取得气象资料,根据气象资料调整施工工序,缩短施工段工作面,几个施工段工作面轮流作业,紧凑衔接。合理配置机械劳力,按照施工区段精心组织、安排,施工一段,成型一段。
1.路基雨季施工措施
(1)在有截水沟的路段应先开挖截水沟,以便将路基上方大面积地表水排出路基之外而不侵害路基。
(2)及时清理纵向排水沟,避免排水沟不畅通而使地表水通过边坡浸入路基,同时亦可降低路基填料含水量。
(3)在路基填方路段分层填筑时做好横坡度(必要时可将横坡度加大1%至2%),搞好横向排水。
(4)在挖方路段或开挖路槽时将路槽边缘分段开挖横向排水沟,同时亦应做好横向排水,使路槽内不积水。
(5)在路槽开挖后或填方路基上进行必要的养护整平,避免积水渗入路基形成翻浆。
(6)路槽内换填料应顺纵坡方向由高处向低处填筑,并分层及时碾压密实。
(7)必要时分层填筑厚度可减小,避免得不到及时压实,使雨水浸人而不易晾晒。
2. 路面雨季施工措施
(1) 加强排水,使排水作业与运料、基层摊铺、油路洒铺基本同步进行,并进行后期的检查、清理,及时疏通排水沟,使流水顺畅。
(2) 应加大机械投人,保证每日工作的机械数量能满足油路洒铺的进度.
(3)面层洒铺后须及时处理路面与路缘石及路缘石之间的接缝。
(4)水泥稳定碎石摊铺后, 摊铺好混合料在下雨前应该抓紧时间压实,来不及碾压的覆盖塑料薄膜,防止雨水进入混合料.
(5)原则上不允许雨天摊铺沥青混合料,如施工过程中遇到雨水,已摊铺好混合料在下雨时候应该抓紧时间压实。
六、监理控制要点
1、严格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方案,严格监督施工方按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
2、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使其明白施工难点和监理重点,明确自身职责。
3、审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审查主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审查试验设备,主要施工设备的合格证书和检测准用证书。
5、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进行严格的进场检查和见证取样送检。未经验收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6、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的要求验收。严格工序质量控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严格按施工方案的要求,检查施工方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七、工程验收
1、验收隐蔽工程时,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2、竣工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 竣工测量记录及测量复核记录;
(3) 工程施工记录、工序质量评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材料合格证以及相关试验资料;
(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3、竣工验收时,应核实竣工验收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复验和外观检查及填写竣工验收鉴定书。
八、试验标准及评定
(一)路基、路面压实度:
1、路基和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标准为准,沥青混凝土面层压实度以马歇尔稳定度击实成型标准。
2、标准密实应做平行实验,求其平均值做为现场检验的标准值。对于均匀性差的路基土质和路面结构层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做标准密度试验,求得相应的标准值,以控制和检验施工质量。
3、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长的路段为检验评定单元,按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查,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i。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粗粒土及路面结构层压实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应用核子密度仪时,须经对比试验检验,确认其可靠性。
(二)路基、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
1、弯沉值用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仪测量。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1km)检查80—100个点。
2、应控制弯沉代表值不大于设计要求,本工程路面设计弯沉值为0.382mm。
3、路表层平整度主要用自动或半自动平整度仪来测定,全线每车道连续测定以100m为单位来计算合格率。辅以3m直尺测定各结构层平整度,以最大间隙作为指标,按每尺结果计算合格率,合格率应控制在95%以内。平整度的规定值为IRI不小于2.5m/km,δ不小于1.5mm。
第三章、桥涵工程
第一节 通则
一、范围
本节工程五座箱涵BK0+165、DK0+038、FK0+050、HK0+041、JK0+045。
二、一般规定
1.核对图纸和补充调查
承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应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必要时应进行补充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进场后,承包人应对工程地质资料进行核查。施工中,应充分注意实际地层与所提供资料的变化情况,并据以确定施工方式,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平整场地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要求,平整施工场地,做到使监理工程师认可。
3.复测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对桥涵中心位置桩、导线点、水准基点桩及其他测量资料进行核对、复测。若桩点不足或不符合要求时应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按JTJ04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2章有关要求重新补测,将复测或补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各种主要控制桩均应稳妥可靠,并保留至该指定的工程结束,对桥涵的施工测量及精度要求,应符合交通部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深度≥5米)、模板、起中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及预应力结构张拉,架桥施工及6米以上边坡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方案,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还须经过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通过,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盖章上报,经过项目总监审查批准方可实施施工。
4.编制施工方案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根据图纸资料和有关合同条款,编制施工方案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编制说明;施工组织机构;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施工详图;资源计划;总进度计划和进度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5. 图纸
(1)承包人开工前应仔细阅读图纸,发现疑问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
(2)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及其有关说明施工。结构物的外形、尺寸、线条应符合图纸规定,其施工偏差应在现行有效规范规定的允许值范围内。
(3)当图纸内有关施工说明与本规范规定有矛盾时,应以图纸为准(图纸错误除外)。图纸及本规范均缺少有关的要求和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参考国内外已建同类工程及相应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或规定。
6.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施工,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自检,在工程完成后应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7.安全技术措施
(l)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房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3)桥涵施工,采用多层、高空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
(4)桥涵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工程开工前,应根据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质量检验
1.线形
竣工后的桥涵应线形平顺,外形美观,弯度、坡度、超高、加宽要做到流畅顺适。桥面、缘石、栏杆、护栏等的标高要符合图纸要求。
2. 外观要求
(l)同一或相邻结构物表面、纹理和颜色应均匀一致。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书面批准,承包人应采用同一类型的模板、修饰方法、脱模剂等。主要构件的外表面模板必须用大块定型钢模,或经监理批准的大块模板。结构物所用的水泥及外加剂应尽可能采用同一厂家产品。
(2)一种结构型式与另一种结构型式连接处的过渡段坡度、半圆型接头等应匀顺,以便结构物具有美感。
(3)结构物外露的表面应平整,无蜂窝、麻面、露筋及空洞。分段浇筑时,段与段之间不得有错台。
(4)泄水管周围不允许漏水,进水口应略低于桥面面层。
(5)预制构件尺寸准确,拼装时接头平顺。
(6)为了获得满意的外观质量,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修整时;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桥涵总体质量
桥涵总体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桥涵总体质量要求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涵面中心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份查3~8处
2
涵宽(mm)
车行道
±10
用钢尺量,每孔3~5处
人行道
±10
3
桥长(mm)
+300,-100
用测距仪检查
4
引道中心线与桥涵中心线的衔接(mm)
±20
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桥粱中心线延长至两岸桥长端部,比较其平面位置
5
桥涵头高程衔接(mm)
±3
用水准仪测量
第二节 开挖工程
一、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基坑的开挖与回填以及与之有关排水、支撑、围堰等的有关作业。
二、施工要求
1.在进行结构物基础开挖之前,承包人应制定开挖方法和支护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后方能施工。但这种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2.结构物的基坑应按设计图所示的标高和尺寸进行开挖。但是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增减开挖深度和宽度。
3.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防止扰动和损坏现有的及使用的排水管、煤气管、电缆或其它地下结构物。如果出现任何损坏,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管理机构,并负责一切赔偿及修复的费用。
4.不要求作回填的多余挖方材料,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宜,应用以铺筑路堤。不适宜材料或剩余材料,应弃于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地点。
5.挖好的基底应按设计图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尺寸进行整修。
6.承包人应将可以在工程量清单中构成一个支付项目的结构开挖在开始施工之前预先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测量断面标高及原地面。在这些测量被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移去的或开挖的任何材料均不予支付。
7.不予审定的过量开挖不予支付。此部分过量开挖,承包人应使用与结构物基础相同等级的混凝土与基础整体浇注,或使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三、支撑及排水
1.在开挖结构物基坑和涵管沟槽时,如有必要,承包人应使用木材或其它批准的方法支撑,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以保证施工安全和结构物精确施工。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所有的支撑要随着工程的进展而拆除。
2.从基坑开挖完毕到回填之前,所有开挖应保持无水状态。在基础开挖处于已知地下水位以下时,承包人应提交确保每个基础在干燥状态下施工所拟用措施的说明,并附以必要的图纸和计算。这些措施被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其费用应包括在适当支付项目的标价之内。
3.排水系统应具有保持工程每天24小时处于无水状态的排水能力。每三台工作泵至少要有一台备用泵。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撤消排水系统。
4.由于支撑不要或排水不良使基坑、基础及附近结构物造成损害,应由承包人自负修复。
5、深基坑(槽)开挖、支撑与排水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防止基坑坍塌事故发生。
四、基底检验
在基坑开挖并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的检验签认后,方得进行基础圬工的施工。
1、基底检验内容:
(l)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基底标高,其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见表402-1。
开挖基坑实测项目
表332-1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轴线偏位(mm)
200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2
基底高程
(mm)
土质
±50
用水准仪测5~8处
石质
±50,-200
3
基坑尺寸(mm)
不小于沿计十操作要求
用尺量每边各量1处,共4点
(2)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图纸相符;
(3)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检查施工日志及有关试验资料等。
2.按桥涵结构、地基土质复杂情况及结构物对地基有无特殊要求,采用以下不同的检查方法:
(1)地基土质复杂,以及结构物对地基有特殊要求的地基检验,一般采用触探或钻探(钻探至少4m)取样作土工试验,或按图纸中要求进行荷载试验。
(2) 经过检验不符合图纸要求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处理,直至检验符合图纸要求;
五、回填
l.基础混凝土或圬工砌体的水泥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立即回填沟槽和基坑。每层回填材料的松铺厚度不大于20cm;按JTJ 051-93重型击实法测定的压实度应达到95%。
2.承包人应使用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或图纸指定的材料回填基坑并分层摊铺压实。用于回填在河流中及其附近的基坑的材料,其抗冲刷能力应不低于已被清除的材料。
3.回填时,应使用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承包人应对称分层填筑压实。剩余部分填土应采用适合于填筑路堤的填料填筑。
4.当客观要求一侧回填高于另一侧时,高的一侧应停止回填,直到混凝土或圬工已浇筑14天,或者试验证明结构物已达到足够强度可以抵御材料压力而无损害。
5.当图纸示出时,在池水孔处应设置碎石、粗砂及砾石层,以便过滤排水。
6.回填压实施工中,压路机达不到的地方,应使用机动夯具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压实紧密;压实的检查频率为每50平方米一次或由监理工程师确定。
7.承包人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不使已完工结构物损坏。如果结构物有所损坏,承包人应自费进行补救,直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第三节 模板、支架和拱架
一、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就地浇筑混凝土所用的模板、支架、拱架、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施工的有关作业。
二、材料
1.板、支架宜采用钢材、木材和其它符合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材料制作。
钢材一般可采用 GB 700- 79中的3号钢标准。
木材应符合J有关规范要求的承重结构选材标准,其树种可按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
2.模板中使用的钢制内拉杆和钢、木料隔块,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允许。金属拉杆所有配件的设置应保证其被拆除时,留下的孔穴尺寸最小,并符合强度和美观的要求。
三、施工要求
模板、支架的施工,除应按 JTJ 041-2000第9章的有关规定办理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l.一般要求
(l)承包人应在制作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前至少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模板、支架、脚手架设计的复印件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2)各类模板、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且装拆和运输方便。
(3)除非模板与工作脚手架是整体设计的,否则模板及支架不得与工作脚手架相连。必须连接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4)模板、支架及拱架的设计,应考虑施工预留拱度。
(5)承包人拆除支架或模板时,应在3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同意。
(6)模板拆除后,应立即观测构造物挠度和墩台变位,并做好记录供监理工程师核查。
2.模板的制作及安装
(l)一般要求
所有模板,应采用大块钢模板,且均要求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在混凝土浇筑、捣实和凝固时不漏浆,不产生变形,拆模时不致损坏混凝土,并能保证所浇筑结构物具有符合规定的尺寸和外形。
模板内应无污物、砂浆、锯末及其它外来物。
用于混凝土暴露面的每个模板系统,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提供模板设计和模板材料的资料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模板的挠度满载时应不超过跨径的1/360。如果模板挠度超过跨径的1/360或模板跨径大于5m,承包人应该采取措施减小挠度。
有缓凝剂的混凝土模板,应按液体重2400kg/m3所产生的侧压力设计。新浇无缓凝剂的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应按照JTJ041-2000附录D中的公式计算。
承包人在制定浇筑混凝土的操作方法时,要保证模板侧压力在任何时候都不超过设计值。
模板应按图做成凸榫或凹槽,当有突出角时应作成倒角或削边,以便脱模。当模板及混凝土构件中所有预埋件安装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对该模板和构件进行检查并书面批准后,才能浇筑混凝土。浇筑混凝土的速度应不致使模板发生超过规定所容许的挠度。
(2)金属连接件
安装于模板中的金属连接件或锚固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应保证在距表面至少25mm的深度内将其拆卸时不致损伤混凝土。拆卸后所留空洞应用同标号的水泥砂浆填塞,表面应坚固、光滑、平整、颜色均匀。在许可使用普通金属丝作拉杆时,拆除模板后应将所有金属丝从混凝土表面剪割到只剩6mm。
(3)墙式模板
由于墙式模板底部无法进入,因此低位部分的模板应采取不打死的办法或其它措施,使外来物在浇筑混凝土前能自模板中取出。
(4)表面处理
在放钢筋前应使用经认可的脱模剂处理所有模板。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木模用水湿润。不得使用对混凝土有害和容易粘着混凝土或使混凝土变色的物质或处理方法。
(5)模板
模板应对几何尺寸、平整度、嵌贴度、脱模剂、刚度、材质等进行检查,并按设计和规范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经监理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锚固件及连接件的设计,应使在完成结构中,修整后的板表面露出极少残留金属或其它支承物。在桥涵上部构造施工前,管模所采用的锚固件及连接件的细部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3.支架(包括拱架和脚手架)的制作与安装
承包人应负责设计、制作和安装安全、适合的支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所施加的全部荷载,并使完成的结构在外形和挠度及坡度等方面符合图纸的要求。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支架杆件及连接件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设计支架构件要限制挠度,以防后浇段引起先浇段开裂。
承包人应按施工一般要求的第1款,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采用的支架、拱架和脚手架的全部图纸及计算书的复印件,以便检查和批准。计算书应说明设计假设,包括外力、应力、稳定性、挠度及支架各构件上荷载引起的其它尺寸变化。设计图纸应详细标明所有构件规格、材料、尺寸、标高、安装程序及其它包括支撑、接合及基础等的有关细节。
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支架图纸和现场检查的支架,并不意味免除了承包人对支架的全部责任。
支架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除了设置基础垫板及基础,并能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允许沉降量的支架外,支架图纸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该部分支架不应施工。
当支架基础为天然基础时,承包人应定出地基承载力,并在支架图纸中标明支架设计的采用值。
在支架图纸上还应标明所预计的沉降总值。该值应包括支架基础沉降及接头压缩值。预计沉降不应超过25mm。
支架设计计算中应明确标明受荷杆件的应力和挠度。支架的设计不仅应考虑新浇混凝土的恒载及活载,还应包括风载和偶然的冲击荷载,以及由于热胀冷缩产生的纵向和横向移动所造成的荷载。为了计算支架的强度,新浇混凝土的容重至少应假定为2600kg/m3。
应提供足够的纵向和横向联系,以保证支架的稳定,并保证所加荷载引起的水平移动受到限制。在安装支架后,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支架刚度不够,则应设置加强系杆。
4.模板、支架、脚手架的拆除
(l)承包人应在拆除模板及支架之前至少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同意。
(2)不承重的垂直模板应在混凝土的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和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或在混凝土的强度超过2.5MPa时方可拆除。
(3)承重模板应在承包人证实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表334-1规定的强度百分比后,才能拆除模板和支架。
5、高大模板工程的监理要点
(1)安全专项方案应有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和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编制内容应有支架搭设平面图、接点图、立面剖面图;刚度强度、稳定度、抗倾覆、分层受力体系计算资料;沉降观测设计;砼浇筑养护拆模方法及施工工艺流程图,安全应急预案,交通疏导方案等。
(2)严格按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和监控。对施工放线、标高控制、支架搭设、地基加固与承载力,砼坍落度、浇筑方法、拆模、养护、沉降观测等监理应全过程检查跟踪。
(3)发现违规不良行为应立即制止,要求返工处理或发监理通知,存在安全和质量隐患者,先向总监、业主、监督站报告后发停工指令整改。
(4)沉降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施工,待施工方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克服后,方可继续施工。
各种构件的28天特征强度的最小百分比
序号
构造物名称
强度百分比(5%)
1
柱及墙面(未受荷载)
50
2
重力式撤、重力式台(未受荷载)
50
3
桥梁人行道。在壮何情况下,主梁和板的
模板卸架前.应将人行道模板卸架
70
4
箱梁
80
5
T梁、板、横梁、未连续重承的墩帽、压杆
80
6
支撑在木纵梁上的排架板
70
7
支撑在钢纵梁或预应力混凝土梁上的板
70
8
连续支撑的墩帽
60
9
栏杆基座,行车道栏杆 *
40
10
拱桥
90
*为了便于工程的修整,模板应在不小于12小时或不大于72小时的时间内拆除,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而定.
四、质量标准
1.实测项目
2.模板和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分别见表332-2和332-3。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332-2)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l
轴线偏位
(mm)
基础
土15
用经纬仪检查,梁纵
向检查2点,其他
纵、横各检查2点
柱、墙
±8
梁
±10
墩台
±10
2
模板高程
(mm)
基础
±15
用水准仪检查
柱、墙、梁
±10
墩台
±10
装配式构件支承面
+2,-5
3
内部尺寸
(mm)
上部结构
+5,-0
用尺量长、宽、高
各2点
基础
±30
墩台
±20
4
平整度(mm)
表面平整
5
用2M直尺检查2点
相邻表面高差
2
用尺量,每接缝检查2点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
3
用尺量,每孔抽查30%
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10
预留孔截面内部尺寸
+10,0
支架允许偏差(332-3)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高程(mm)
+20,-10
用水准仪,每跨至少测5点
2
跨径(mm)
+0,-20
用测距仪,每跨抽查3片
3
纵轴的平面位置
跨径的1/1000或30mm
用经纬仪检查
2.外观鉴定
模内干净、无杂物、拼缝严密,无漏浆缝隙。
支撑稳定,木楔牢固。
第五节 钢 筋
一、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桥梁及结构物工程中钢筋的供应、试验、储存、加工及安装。
二、材料
1.一般要求
(1)带肋钢筋应符合GB1499-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光圆钢筋应符合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的主要技术要求如表335-1。
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
钢筋
光圆钢筋(Ⅰ级)
带肋钢筋(Ⅱ级)
带肋钢筋(Ⅲ级)
牌号
Q235
20MnSiV, 20MnNb(b)
20MnSiV,20MnTi, 20zMnSi
直径(MM)
8~20
8~25/28~40
8~25/28~40
最小屈服强度(MPa)
235
335
400
最小抗拉强度(MPa)
370
510/490
570
延伸率δ5(%)
25
16
14
180o冷弯内径
d
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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