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州龙王山艺术陵园-殡仪馆工程 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贵州省惠水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条 款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作业工人及相应的管理班子,自带相应的机械及措施材料进入 贵州龙王山艺术陵园-殡仪馆 项目施工现场,承揽该项目的劳务施工任务。依照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贵州龙王山陵园-殡仪馆工程 2、工程地点: 贵州省惠水县沙子哨木材加工厂后侧 3、建筑面
2、积: 暂定9000平方米(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4、结构特点: 框架、仿古 二、合同工期1、总工期120天,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工期可顺延,基础和孔桩45天,地面建筑75天,(开工时间以实际为准),工程日期以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算起。2、乙方必须对合同签订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后附)进行分解,分解为月、周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乙方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如未能按期完成月进度计划的相应工程量,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并在每次拨款时直接扣除,若在下个月将上月延误的工期赶上,返还上个月的工期罚款,以此类推。3、甲方每两个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
3、到工期要求或工期在双方认定的总工程进度表上,延误3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同意先退场后结算,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折算60%进行结算,并且自愿放弃向当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主张权力 。三、劳务承包范围、方式和工作内容1、承包范围:完成 整体建筑 工程施工图和变更单等图纸文件内的结构、装饰工程,并与该工程内甲方分包的工作进行配合、衔接。2、承包方式:包清工及施工机具(带措施材料及辅材)。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人工及机械设备、模板、架材、安全通道、钢筋棚、木工棚、防护棚;包总包配合、工程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含购置及悬挂标语、标牌等)、材料装卸(含甲方供材)、后勤及各种技术措施费
4、、冬雨季施工费、施工垃圾清运、现场保卫工作、职工宿舍、伙房及临时用房、利润、等一切费用; 3、承包工作内容3.1.包人工除消防、通风管道(厨卫间通风道除外)及排烟、栏杆工程、水电、保温、防水工程、内外门窗工程、涂料工程、卫生洁具、电梯、太阳能以外的基础(含人工清槽)、主体、整体人工带辅料清包。包含但不限于300mm以内的人工清基、底板砖胎模、基础垫层找平、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含各类焊接及机械连接、扎丝)、混凝土分项工程(含养护薄膜)、架子工程(含安全网密目网)、砌体及抹灰、房顶琉璃瓦、外墙砖工程(抹灰面挂钢丝网,除钢丝网外,钢钉及其辅材材料费乙方自理)、砌体工程的拉结筋及构造柱植筋(含
5、植筋胶,植筋所需拉拔试验费由甲方承担)、试块及钢筋试件制作(检试验费由甲方承担)、测量放线(甲方只提供主控线)、屋面工程、防水外保护层、配合防水工程的闭水试验等均由乙方负责。所有的钢筋连接(含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搭接焊,间隙焊焊条及焊剂费用自理)、10以内的箍筋、板筋等盘元加工的钢筋由乙方提前10天提供需用计划,甲方负责提供材料至工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验收和现场加工及安装(验收不合格乙方可退货,验收接货后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底板钢筋采用对焊或机械连接(连结套管由甲方供应);钢筋焊接要求12(二级)及以上,盘元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总价中(外加工的盘元除外)。装饰分项工程:内外墙面
6、抹灰、琉璃瓦、外墙砖(抹灰施工时所用胶水、抹灰用塑料分隔条、塑料滴水线、阳角条等费用由甲方自理)、所有楼地面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外1.5米以内散水、室内电缆沟、下车道、坡道、台阶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造成房屋维修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派人配合甲方对房屋进行维修及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的人数及时间完成维护及维修,甲方有权利自己派人代替乙方维护及维修,并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3.2.包机械全部机械设备,如:砼输送泵(汽车泵除外)、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砂浆机、钢筋机械、切割机、木工机械、小型施工用工具等一切机具及修理、维护。乙方机械设
7、备的租赁安装,除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租赁安装公司外,机械设备进场前,还必须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质检资料。乙方施工大型机械和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均上报驻马店市质检站安全部门备案和认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的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并报甲方机械员、安全员、生产经理审核,甲方留存复印件。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以上现有机械给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工程使用,机械设备的安拆必须经甲方书面通知才能进行。3.3.包材料3.3.1.包除混凝土、钢筋、砖、水泥、砂、石、琉璃瓦、外墙砖、保温材料、给排水管材、电气管材、电线电缆、开关灯具插座、施工用自来水、施工用电以外的一切材料。其中混凝土采
8、用商品混凝土;钢筋损耗按项目审核后的钢筋下料表控制在1%以内;砌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水泥、砂、石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配合比控制在2%以内。材料进场后乙方应派专人与甲方共同负责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交接、检验和验收并签字认可(钢筋必须派专人交接、检验、验收并签字认可),若乙方未按时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表示认可甲方签认的材料数量和质量。以上各种材料损耗控制在约定比例内的节约部分按 1:1 分成,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购买价赔偿。3.3.2.模板工程:竖向结构及梁模板采用全新木模板(1.5cm厚双面覆膜木模板),平板部分采用木胶合板模板(1.5CM厚双面覆膜模板):模板工程含木枋、架
9、管、扣件、镙杆及止水螺杆、钉子、铁丝、钢丝绳、螺帽、花篮螺丝、蝴蝶扣、支模用PVC内衬管、垫块、垫圈、纸胶带、海绵、泡沫、补缝材料。木模板、木枋的购买,乙方必须按施工标准进行采购,施工时甲方将按施工标准对材质、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于施工标准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3.3.3.架子工程:含架管、扣件、安全网、平网、跳板、竹架板、安全通道、红白彩带、油漆、钢丝绳等外架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外架工程按国家相关标准、贵州省标准化图集及甲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网按甲方规定的品牌、颜色、规格进行采购,且必须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外架架管刷黄色防锈油漆,防护栏杆(包括踢脚板)刷红白油漆,刷油漆费用
10、和安全标示标牌、楼层标牌费用自理。并符合贵州省外架及安全防护标准图集,无条件执行项目施工方案。架管、扣件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其合格证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给甲方。乙方搭设的外架须无条件供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单位使用。吊篮脚手架及外架防护必须提供到装饰工程完,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厂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施工时甲方将按照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质样品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3.4.总包配合3.4.1.甲方承接的本工程其它工程内容由甲方另行组织施工,乙方负责配合,其配合费用包含在乙方合同单价中。提供现有的
11、垂直运输机械,主体完工一个月后,还用垂直运输机械的,按实际租赁计费,外架,临时水电的接口,安全文明用工及甲方临时用工。3.5.包临时水电箱体及管线和电缆等设备3.5.1.二级盘以下临时线路均由乙方架设,材料、人工均由乙方负责,并按规范进行临时线路的架设。所有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由乙方派专人进行维护,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临时水电的设备负责保管和配合维护责任,如有缺少、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甲方只提供基槽降水用的井眼若干眼,其余临时用水管道及二次加压设备等由乙方负责。3.5.2.工程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由乙方负责。电费按分包额8%扣除,每月根据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预扣。3.6.工程管理、包技术:3.6
12、.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1 套,乙方须配备足额熟练的有相对应上岗证的现场施工总管(分包项目经理)不少于 1 人、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员、技术员,专职质检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木工工长 1 人,钢筋工长 1 人,砼工长 1 人,砌体工长 1 人、后勤 1 人负责(专职),材料员不少于 1 人;乙方对工程测量、钢筋下料表及所有的材料计划,技术交底,按图施工、工期管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负全部责任,甲方项目部主要负责总包管理,协调、监督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资质,并持证上岗,专业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需压证上岗,所提供的管理人员资料必须
13、与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相符,如有不符将罚以500元/人。3.6.2.后勤 1 人专职负责人员进出以及出入证的办理,吃住以及住房安排,工资造表发放,卫生检查,农民工夜校培训学习。3.6.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到位,甲方将按每500元/日进行累积罚款。3.6.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任何个人和班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将指定个人和班组调离出场。如果乙方拒绝执行,甲方将按每日1000元处以罚款。3.6.5.所有小班组的劳务合同要在甲方项目部备案,劳务工资要求乙方造表,工人签字按手印,班组长必须在甲方见证下签字,发放到小班组。乙
14、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及材料租赁合同要在甲方项目部备案,所有工人的进出场要到甲方项目部备案。3.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材料装卸3.7.1.乙方负责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负责所有的临边、洞口防护,安全通道的搭设,防护用品,材料包括所有架管扣件、安全网、油漆、扎丝、架板、色带、透明胶带、双面胶(构造柱)、洞口防护所需要的废旧模板及其它辅助材料自备,若乙方未及时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在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 24小时内未及时整改到位者,罚款200元/处;所有安全防护及现场文明施工必须按贵州省标准化管理图集执行。3.7.2.乙方负责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砂浆机、搅拌机及其砖
15、砌围护房防护棚、钢筋棚木工棚上的双层防护、人行斜道、钢管扣件式搅拌机棚、所有辅助外架及钢筋木工加工棚、安全通道、电梯井防护门、人货电梯防护门的材料人工费,并按照贵州省标准化施工要求执行。 3.7.3.乙方负责钢筋、木工棚的搭建以及生活区、钢筋、木工加工场地和加工场地原材料的二次搬迁、搭建、拆除以及钢筋料场栏杆和标焊,其费用已包干在合同平米单价中。钢筋棚、木工棚的搭设过程中,需要的材料、架管、扣件由乙方负责,架管扣件费用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现场活动房办公室及材料库房由乙方向甲方申报,由甲方指定位置并负责搭建,钢筋棚及材料库房上的防护由乙方负责搭建并承担费用。3.7.4.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有两人以
16、上随时能配合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材料覆盖和维护以及对现有临时设施以及施工道路进行维护工作;其中至少有一人为固定人员,项目部有权安排其相应工作。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周围、工人宿舍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干净;乙方必须设专人每天对进场道路及出入口清扫并冲洗干净,包括对商砼车辆进出场所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以及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否则因乙方人员不到位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两倍从乙方扣除,并且由乙方承担政府部门的各种罚款和相关后果。3.7.5.材料装卸: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所有进出场材料、工具的装卸及堆码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7.6.消防器材:在现场加工房及配电箱、其它易燃易爆
17、物品堆放处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管理。3.7.7.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政府以及相关机构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检查结果没有达到甲方预期要求,罚款1000元/次。同时在公司综合检查中,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罚款500元/次。3.8.后勤及现场保卫工作:民工食堂、商店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现场保卫工作,甲方派保卫负责监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后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3.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不在另行记取。含冬季施工用的草毡、薄膜、加温等措施材料及人工。3.10.变更及签证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应
18、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甲方发出的签证或变更,对不属于乙方分包的范围内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提供配合;甲方应按照变更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足量地办理变更的价款。3.11.合同包干单价已包含利润、管理费、福利、及风险金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的所有费用。3.12. 其它清包工作内容:3.12.1. 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做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3.12.2.场地内雨季排水。3.12.3.甲方指定甩项及分包内容:(见下表)序号甩项项目备注1门窗工程
19、乙方配合施工2厨房、卫生间地砖及墙面砖(只限于住宅、门市)用户自理,乙方负责打底子找平3卫生洁具(只限于住宅、门市)用户自理4防水工程乙方配合施工班组做闭水试验5扶手栏杆及楼梯栏杆甲方自定,乙方下预埋件,配合施工6消防系统甲方指定具有专业消防安装资质的队伍施工,乙方配合施工7地下车库消防系统、喷淋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排风系统甲方指定具有专业消防安装资质的队伍施工,乙方配合施工工程甩项表四、承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20万(大写:贰拾万元整)。保证金整体建筑物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2、劳务分包总价(以竣工验收通过的地面建筑面
20、积计算的实际量为准),大、中、小悼念厅火化车间按¥650元/m(固定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3、大、中、小悼念厅及火化车间建筑面积总和约为6100m左右,服务综合楼建筑面积以设计单位出图为标准。4、综合服务楼按550元/m计算基础部分:1、 挖孔桩每立方280元(包括挖泥土,绑扎钢筋、模板、护壁)除了孔桩填心材料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及人工工资均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增加石灰岩的深度及任何调整;2、 基础钢筋加工及绑扎每吨900元,地梁模板制作及安装每平方米75元,挖基槽每立方米30元,回填基槽每平方米20元,基槽混凝土施工每立方米28元3、 若遇到甲方的施工部分,要求乙方派点工,技术人员每
21、天230元,杂工每天130元,工作时间为9小时每天。以上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备注: 1、以上分包综合单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之综合单价,甲方将严格按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相关约定进行监督、管理。2、墙体部分垂直度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平整度偏差控制在4mm以内;其他如有净空,净深等开间要求的必须达到贵州省验收标准。达到上述目标,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结算 ,没有达到上述目标,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基础上减少3元/m2。3、安全文明达标。4、由于乙方原因制作的试块及试件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砂浆及混凝土试块如标养试块合格同条件试块不合格出现一组罚款500元,并且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果因乙方
22、原因导致竣工验收拖延的,造成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项目一切损失及一切责任。6、商品混凝土严禁加水,若由于乙方对商砼二次加水造成的混凝土质量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甲方除严格执行本合同第二条相关约定外,在必要时甲方有权插入专业班组进场突击,专业班组完成工程量按分项工程劳务单价表中单价外加10%管理费和10%的突击用工补贴费计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上述综合劳务价中包括一切与承包工作内容有关材料(含垃圾,剩余及退场材料)的进出场装卸费用,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
23、工具费、辅材费、机械费、劳保费、医疗费、差旅费、管理费、保险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及工具等一切用工的各种费用且包括质量达到合格、工期提前或按期完成。4、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材料、人工、机械涨价等物价上涨,包括不可预见因素(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均不予以调整,合同单价中已考虑各种风险,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签证、索赔。乙方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停工、聚众闹事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损害形象的事情,如发生上述事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处以乙方的违约金。五、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
24、式:建筑面积根据贵州定额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变更增减分项工程工程量:根据实际数量计算。2、结算时间 在乙方竣工后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给乙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若超出一个月视为甲方认可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清单,甲方在二个月内办理完最终结算。3、付款方式3.1.前期付款:业主第一次拨进度款,甲方在一个星期内应付给乙方80%的进度款,第二期按每月进度的80%进度款付,在每月15日内付给乙方指定账号上或现金形式发放。3.2以此类推至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最终结算办理,1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付至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待一年保修期满后15日内无息付清
25、。3.3.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先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全额专款收据并以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严禁将合同价款转移至合同主体以外的第三方账户)。六、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其它队伍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尤其是特殊部位、特殊施工、屋面及外墙渗漏点处理,机械设备预留洞施工)。2、甲方质检人员或建设和监理方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
26、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及时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按1000元/次罚款。对于质监站对项目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必须做到检查一次通过一次,否则乙方不仅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罚款外,乙方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七、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办理工作卡及信息卡,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加厚手套等安全保护用品,并能在施工中起到防护作用,做好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专项管理的工作人员,
27、全面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和处理所有人员在该工程区域内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该工程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受到甲方规定的处罚。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甲方的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后的一切费用。5、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对事故责任进行查处。6、乙方在其施工区域内堆放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必须整齐、井然有序,及时的清理废料和建筑垃圾并运至现场指定地点。7、乙方在施工
28、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一次无论原因均对乙方罚款2000元,直接参与者交派出所处理)。8、安全事故的划分,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9、严格按甲方项目制定的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要求和管理。八、双方责任1、甲方权责1.1.负责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将施工材料及时采购进场,如因采购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2.负责将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清理桩头并运出场外,负责将回填土运至工地现场,有乙方负责进行回填,所有人工及机械等费用由乙方负责。1.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
29、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监督工程质量。1.4.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劳务费。1.5.有权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人事任免权,乙方将无条件服从。且乙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权管理。2、乙方权责2.1.乙方指定 为现场总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 为现场材料及生产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以上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乙方其他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侯(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
30、一人次罚款200元/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人/天。2.2.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并保证施工区每天作业区内有足够的工人,如每个工种人数少于工区标准,按每少一人罚款200元/天。在满足进度要求的情况下人员退场须得到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2.3.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两倍处罚。2.4.乙方须配备担当过类似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并组建完善的项目班子,配备能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5.
31、乙方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10天报甲方,并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偷窃(含材料包装袋等一切甲供材料),按损失材料价值两倍罚款。乙方不得将本区段材料运至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其它部位使用,如有发现甲方将处以1000元以上/次罚款,并按损失材料价格的510倍赔偿甲方,发现二次,甲方将直接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乙方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及配套设施,如有损坏或遗失,应负责照现价赔偿。2.7.乙方须按照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有效施工文件、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
32、项工程。2.8.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2.9.乙方有权拒收甲方不合格的以及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的原材料。2.10.乙方应接受业主、甲方、监理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按合同规定及图纸内容保质按期交工。2.11.乙方必须确保民工每月工资准时发放,必须造表发放民工工资,工人领款签字后于每月的最后一天,报甲方存档。2.12.乙方进场人员上岗前,乙方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2.13.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各种复检材料的送交、试块的制作、养护等工作,并考虑各种材料的检测周期及各验收工序的报验,如因自身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14.乙方不得拒签甲方发出的任何函件,如
33、有拒签甲方将处以500元/次罚款,甲方亦适用此条款。2.15. 乙方负责办理自有人员的人身保险,对于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不得将犯罪人员引进工地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九、其它事项1、签订劳务合同时,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100元,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
34、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2、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1000至100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乙方应有较强的经济基础,在不到工程款支付期间乙方应能保证施工人员的生活费以及相关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等。4、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5、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及质量保证金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其它方式解决。以上条约自双
35、方签字、盖章完毕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不可抗力7.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7.1.1.烈度为 6 级以上的地震;7.1.2. 7 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7.1.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 300 mm以上;7.1.4. 40C 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7.1.5. -15C 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7.3.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7.3.2.人员伤亡由其事故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7.3.3.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7.3.4.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7.3.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见证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