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吉百利置业有新股份有限公司百利城建设合同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百利城建设期间的经济行为,提高建设资金的安全度,规避经济纠纷和资金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指定本方法。 第二条 百利城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高效、公开、廉洁。第三条 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为百利城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方法、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合同外零星增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会议询标记录、各种招标答疑中与合同要约相关的内容。第四条 各类合同一律以书面形式出现尽量采用格式化、标准化文本。以免发生偏差。合同签署人必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明确授
2、权且必须按本方法设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权限内进行。第二章 合同管理第五条 合同种类及管理方法1. 施工类合同: 包括单项工程的建安总承包、单位工程的建安总承包、专业分项工程分包、专业设备安装分包合同。2. 采购合同:包括重要建筑材料、半成品、建筑构配件、主要建筑设备、专用设备及工具等的购销合同。3. 服务类合同:包括测绘、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委托代理、检测测试等合同。第六条 合同的必备内容1. 当事人姓名及住所;2. 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与检测方式;3. 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和承包范围;4. 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5. 合同价款的付款方式;6. 履约期限;7. 履约地点及方式;8. 标的物的质量保修
3、期间;9. 违约责任;10. 争议解决程序和方法。第七条 合同订立方式、程序及要点1. 要约:以合同要件的形式体现在与合同相关的招标文件、询标记录中;2. 洽商:技术问题以图纸答疑或补充资料的方式进行,经济问题以招标文件答疑的形式处理;3. 承诺:答疑结果向招标工作组汇报并征得同意后,向投标人反馈,对方若无异议或无洽商问题,对合同的承诺成立。4. 约签:合同文本在公司内部转阅和会签按规定流程进行。会签结束后,招标工作组定稿并将合同按程序呈送合法的签约人或具有法人授权资格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正式签署;5. 批准:相关负责人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后,同意在合同文本上正式签字,合同方被正式批准生效。第八条
4、为保证百利城建设工程需要,一般情况下,合同文本传阅在一个部门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一个合同文本的办毕时间,总体上不得超过5天。第三章 合同的形成第九条 合同按以下流程生成:1. 中标方或合同执行部分的代表依据要约条件及示范文本起草合同初稿;2. 工作组专人审稿,在合同初稿上提出修改意见;3. 对修改稿内容重新与中标方磋商;4. 中标方对修改内容无异议时,负责形成合同正高;5.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提出确定意见;6. 呈送副总经理传阅,并签署意见;7呈送法律顾问传阅并签署意见(重大事项及必要时)。8. 呈送总经理传阅,并签署意见;9. 若无修改意见,有合同起草部门定稿,呈送董事长审定。第十条
5、 合同的签署1合同的签署权限所有合同签署均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2. 合同签章人事行政部按着合同会签栏齐全的情况下,在合同书上签章后方可生效。第十一条 合同审阅过程中各方主要职责招标工作组合同专人和技术专人按规定提供书面合同文本,合同专人负责合同内容完整性、文字表达准确性、条文合理性,技术专人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审查提出改进意见;法律顾问负责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及潜在合同纠纷提出改进意见;总经理负责审查经济行为规范性和经济责任明确性等提出改进意见;董事长了解全过程合法性提出改进意见或审定。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条 合同执行部门为履约的责任部
6、门,合同执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合同履约第一责任人。第十三条 合同一旦生效,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全面履约,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延误。因情况反生变化,确需修改、补充条款或终止合同的,应与当事人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并在此基础上按合同生成程序履行批准手续签订补充协议书。第十四条 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分应及时书面报告招标工作组和合同签署人,并从事实求是和维护公司利益出发,采取妥善方式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通过仲裁和诉讼渠道,终结合同。第十五条 合同终结时,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完成与合同终止相关的所有后续工作,并向招标领导小组报送书面资料,并在合同执行部门备案。第五章
7、合同文档管理第十六条 各类生效的合同文本公司留存正本1份、副本3份。其中合同执行部门保存2份合同(一正一副)、综合部1份、财务部1份。合同终结后由合同执行部门统一归地方城建档案馆保存。第十七条 各类的合同的正本按永久性文档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私自销毁。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的收发、传阅、归档一律在合同执行部门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其中,文件的送件人、收件人、收件时间、份数、传递去向等做清晰记载,决不允许随意丢失、缺损、延时、误事、违者按管理事故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 各类合同的生效及履约所在地,原则上优先选择公司驻地。第二十条 合同格式原则上采用行政主管部门及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标准合同格式。对合同存有疑虑或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事先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第二十一条 本方法由延吉百利城置业股份公司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