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万科集团工程计价管理措施
1. 目标
加强工程计价规范化,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 范围
本措施适适用于万科集团各房地产企业。
3. 定义
工程计价指工程项目(含材料采购)工程量、单价、总价等计量和确定工作,分工程预算计价、工程结算计价。
4. 职责
4.1. 集团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管理措施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验。
4.2. 集团各地产企业从事工程计价、审批及其它相关责任人负责落实实施。
5. 标准:
5.1. 廉洁奉公标准:工程计价工作中,应一直以企业利益为最高利益,遵遵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收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根据相关要求给处罚。
5.2. 多级审核标准:工程计价应建立起成本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计价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相关手续资料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不然不得办理。
5.3. 正确高效标准:工程计价中各项计算应正确、清楚、合规,含有很高正确度,表现出较高专业水平;同时工程计价工作应保持较高工作效率,做到立即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实、工期等多方面要求。
5.4. 可复查性标准:工程计价工作全过程应有具体、真实统计及完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统计等文件、资料应含有完全可复查性。
5.5. 合理低价标准:工程计价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相同为依据,充足了解、灵活利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要求,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原因,处理好质量、工期和成本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5.6. 信息共享标准:工程计价中出现造价偏离常规经验值时,成本部应立即将信息向相关部门反馈,方便开展设计、施工方法、材料设备等方面优化工作;同时,工程计价还应满足成本核实、成本分析等多方面需求,并依据工作需要立即提供给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等部门;对于当地企业财务管理部、总部成本审算中心,除还未公开标底情况外,其它情况,如其需要,均应真实、透明、系统地提供全部信息资料。
5.7. 便于结算标准:招标文件、协议及工程预算计价过程中确定价格确定方法、价差计算和调整方法、结算方法等计价方法及工程造价应充足考虑完工结算正确、便利和快捷,尽可能降低争议。
6. 通常要求
6.1. 成本管理部是工程计价工作关键职能部门,对工程计价工作负关键责任,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应主动配合、参与并负对应责任。
6.2. 工程计价工作应依据项目标总工期制订计划,统筹安排,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早做、快审、正确。
6.3. 委托进行工程计价造价咨询机构,必需含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4. 总包工程工程计价应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但如某工程预算计价已委托了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并签署了总价包干协议,则该工程完工结算可不再进行外委编审。
6.5. 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计价工作需要查对时,只有在咨询企业独立编制完成,并把结果提交本企业审核后,才提供施工单位计价文件,进入查对程序。查对委托进行工作计价造价咨询机构名称也须对施工单位保密。
6.6. 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计价工作,造价咨询酬金可按建筑面积或总造价一定百分比计取;如委托工程计价工作需和承包单位查对,造价咨询费宜按总造价一定百分比并结合核减额一定百分比计价方法计取。
6.7. 施工过程中和工程计价相关资料成本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应各自保留一份,资料必需完整、签章齐备、编号正确,并指定专员负责进行分类、装订、存档。
6.8. 工程造价确定后,立即和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在动态成本中反馈。按《目标成本管理实施细则》中核实方法,分期、分产品类型按成本科目对工程造价金额进行拆分,并录入成本管理软件。
7. 工程预算计价管理
7.1. 工程预算按编制时间和用途分为两类:A、清单招标预算。施工图完备以后,清单招标截标之前;B、协议预算包干价。费率或单价招标以后,施工图完备时。
7.2. A类预算关键用途:①作为清单招标评标时参考;②检验施工图技术经济合理性,若预算偏离目标成本较多时,应协同相关部门对设计进行优化;③指导材料选择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7.3. B类预算关键用途:①作协议预算包干价使用,需要查对;②经济指标不合理时,仍有优化可能,但因已处于施工阶段,时间不一定许可或已造成损失。
7.4. 集团主张采取清单招标预算计价方法事前确定协议包干造价,不激励采取协议预算包干价计价方法。
7.5. 不管是自行还是外委编制工程预算,均应有完整工程量计算书、分层分项工程量统计表、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并对预算计价依据、材料价格确实定依据、预算中暂定量或暂定价项目、图纸中有而预算未包含项目等进行说明。
7.6. 工程预算计价过程中,造价工程师要主动发觉施工图中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并书面提交设计部(或设计院)立即修正或公布设计变更,避免按错图施工造成损失。
7.7. 清单招标预算计价
7.7.1. 所需资料:施工图、招标文件拟采取协议条件、材料价格计取及调整方法。
7.7.2. 编制方法:按清单计价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类别、市场行情、主管单位颁发参考工料消耗定额、无参考工料消耗定额时应依据实际情况编制补充工料分析综合单价;可参考近期类似工程招标结果。
7.7.3. 本类预算编制完成后,成本部造价工程师复审,成本经理终审;并送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总监、财务总监传阅。
7.7.4. 本预算只作为评标参考,如有把握符合市场行情低价,能够公开让每个投标人知晓;未公开时企业内部及咨询单位均应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招标公平性。
7.8. 协议预算包干价计价
7.8.1. 所需资料:审核后施工图、协议文本(隐去乙方名称)、材料价格计取及调整方法,协议未约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提议在协议中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作为工程计价依据;投标前编制方案中包含到造价增减,在经济标中考虑;施工中另行编制方案包含到造价增减,需单独申报方案方法增加费。
7.8.2. 编制方法:①费率取费等级或单价协议综合单价,②依据施工图,按协议约定方法计算工程量;现场实际情况和图纸有出入时,项目经理部应以现场签证形式给予说明,并交预算编制单位;③定额或单价缺项部分应依据实际情况编制补充工料分析综合单价。
7.8.3. 费率招标或单价招标工程,当施工图齐备后,成本管理部应立即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同时成本管理部应对施工图预算进行编审或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审,以后,成本管理部应跟踪、了解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或审核情况,督促并一直参与施工图预算查对工作。并按核定预算价签定补充工程协议,上述全部工作,应在施工图完备后60天内完成。
7.8.4. 费率或单价招标工程,为预防承包商高估冒算而增加工程预算查对难度,协议中应约定控制措施。如:若承包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造价超出最终审定预算造价10%时,将按预算高报部分一定百分比收取咨询费。(具体可参考工程结算相关内容各企业自定),乃至取消其以后对万科工程投标资格。
7.8.5. 预算编制并查对完成后,成本部内部进行复审,经办人填写《协议预算包干价审批表》,送成本部经理、成本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终审权可按金额或关键程度进行授权),并送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总监传阅。
8. 工程结算计价管理
8.1. 结算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当以下资料不足以完全说明情况时,还可参考招标及投标文件内容作为结算计价依据。提议在协议中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作为工程计价依据,施工中另行编制方案包含到造价增减,需单独申报方案方法增加费。
8.1.1. 经双方确定预算书,适适用于实施预算包干协议;
8.1.2. 协议文本及全部补充协议,及和工程结算相关备忘录;
8.1.3. 材料价格调整或计算依据(政府指导价格、限价材料通知书等);
8.1.4.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原件及对应结算;
8.1.5. 甲供或三方供货材料领用单原件;
8.1.6. 工期、质量奖励或违约金统计,有其它扣款应提供有效扣款单;
8.1.7. 经审核完工图、图纸会审统计,企业内部设计零星工程图纸需设计经理签字。
8.1.8. 工程完工验收资料;
8.1.9. 其它和工程结算相关资料;
8.2. 以上资料由承建商进行搜集,资料必需签章齐备、编号正确。由现场工程师、项目成本人员共同审核资料完整和真实性,并和项目内业和成本人员保留资料进行查对,尤其注意造价调减资料有没有遗漏。
8.3. 若存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之外增减款事项,图纸中遗留未施工项目,协议内另外委托其它单位施工项目,和其它不能在以上资料中反应但和结算相关事宜,项目经理部应进行书面说明。
8.4. 项目成本人员必需建立甲供和三方供货材料领用台帐及付款台帐,对领用单原件进行存档。结算前召集供货商、承建商、现场工程师查对总领用量并签字确定,超出协议约定损耗率材料费应由承建商支付,协议无约定时以定额损耗为准。
8.5. 结算编制方法:
8.5.1. 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为准;不清之处,成本人员应到工地现场实地度量,无法度量参考急蔽验收统计;
8.5.2. 清单或单价招标协议严格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费率招标(清单招标中缺项部分)约定费率、材料价确定方法、对应工料消耗定额进行结算,缺项部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工料分析,参考市场行情,编制补充综合单价;
8.5.3. 材料价差严格按协议约定调整;扣除超额领用甲供及三方供货材料费用;
8.5.4. 按工程协议确定结算方法计算总价,在审核结算书、和承包方查对时参考协议,注意甲供材料、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水电费、扣款项目、配合管理费、总包服务费、保修金等费用计算、扣除;
8.5.5. 结算总价=预算包干造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约定人工及材料调差+增加项目-降低项目。
8.6. 工程结算程序:
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
承包单位报送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初审核
部门内部复审
工程结算外审
项目经理部现场工作师、项目成本人员共同审核资料完整和真实性。
承包单位将整理齐全工程结算资料,送监理审核,再报送项目部
项目经理部初审,项目成本人员搜集资料交中介或自行全方面审核并签字,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等须全力配合
成本管理部内部进行复审,复审工程师、经理签字
若工程结算并非在协议总价包干基础上进行,须选择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项目成本人员对外审进行监控并抽查
企业领导审批
外审结果经成本管理部复查,财务管理部复核后,主管副总签署意见,报企业总经理指示
签署《完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
成本管理部组织甲乙双方依据工程协议签署完工结算价款协议书,并查对已付金额、应扣金额、保修款、余款等
发出《工程结算通知书》
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一致认为符合结算条件后,由项目部发给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通知书》
8.7. 全部工程结算须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
8.8. 为预防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和承包单位在工程协议中约定控制措施。比如:报送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最终审定结算金额5%以内造价咨询酬金由甲方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发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方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时,承包单位除造价咨询酬金外,还需按一定百分比负担违约金;直至取消以后在万科投标资格。
8.9. 委托中介咨询机构编制结算,应在委托协议中要求提供完整工程量计算书、分项工程量统计表(能够分层时需分层统计)、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同承包单位查对完成后,应提供和承包单位结算差异情况说明。
8.10. 工程结算完成后,尤其是和协议价相比偏离10%以上,成本部应按协议范围内工程造价、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协议外零星委托逐一进行分析说明,必需时可按“有效和无效成本”标准进行分析统计并报送企业管理层。
8.11. 项目完工结算完成以后,应编制结算成本和目标成本对比分析,按责任成本要求对相关部门进行考评,总结项目目标成本控制经验和教训。同时按集团《项目成本数据库》要求,对技术经济指标、成本数据进行分析并录入。
8.12. 在可能影响业主入住时,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等市政工程结算优先办理;无施工单位不配合情况时,主体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完工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核定并审核完成,其它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完工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核定并审核完成。
8.13. 全部协议在除质保、保修条款外推行完成后,全部需应办理结算。
9. 其它要求
9.1. 各企业成本部中“项目成本管理”岗人员可派驻项目现场,但归属成本部统一管理。
9.2. 我方及中介机构负责工程造价计价、审核人员均必需持有造价工程师证书或预算员资格证书,并在经办工程造价文件上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和证书号码。
9.3.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实施过程中工程价格争议,可经过双方协商、协议约定措施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措施处理;在争议处理中,包含工程价格判定,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含有对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办理。
9.4. 集团所属房地产企业成本部应立即总结工程计价工作经验和教训,完成专题分析汇报可上传到总部成本管理网页共享;各企业应立即维护《项目成本数据库》中本企业内容,方便资源共享。
9.5. 集团成本审算中心经过成本管理软件、成本检验等手段,不定时对各地分企业项目标工程计价、动态成本和工程计价管理制度实施等情况等进行检验和评选。
9.6. 在实施过程中,各企业可依据实际情况编写具体操作细则,并不得和本管理措施相冲突。各企业实施细则需经集团财务管理部成本审算中心核实,报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10. 表格
VKCW03-21-F1 《协议预算包干价审批表》
VKCW03-21-F2 《工程结算审批表》
VKCW03-21-F3 《完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
VKCW03-21-F4 《工程结算通知书》
协议预算包干价审批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协议编号
工程内容
预算造价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备 注
施工单位报送预算造价
监理企业审核造价
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审核)造价
成本管理部编制(审核)造价
最终审定预算造价
大写:
预算编制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依据
二、综合价格计算依据
三、材料价格确定依据
四、预算中暂估项目
五、预算未包含项目
成
本
管
理
部
开发期
产品类型
成本科目
金 额
其它说明:
经办人:
预算复核人: 部门责任人:
公
司
领
导
注:本表适适用于费率招标协议预算包干价审批。
工程结算审批表
编号: 年 项目结 号
项目名称
协议编号
施工单位
协议价 / 零星工程委托价
送 审 价
监理审核价
主办部门职责及意见
设计变更: 份
现场签证: 份
备注:
甲供材料(含三方)
(可另附表格说明)
材料名
领用量
材料名
领用量
材料名
领用量
工期、质量、安全奖罚
份,累计金额 元
备注:
甩项及维修扣款单
份,累计金额 元
备注:
一、依据协议要求说明工程质量及履约情况
二、依据资料管理措施审核该工程全部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已收齐(监理审核、变更签证符合要求)
资料管理: 经办人: 部门责任人:
成本管理部意见
一. 结算主办
人依据协议(零星委托单)办理结算
二、决定是否外送审核
三、若外送审核,则在本表后附上审定单
成本部审定价:
外送最终审定:
开发期
产品类型
成本科目
金 额
主办人:
一、复核以上全部内容
结算复核人: 部门责任人:
企业领导
完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施工单位
协议编号
协议开工日期
协议完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
实际完工日期
协议造价
(元)
乙方报送结算造价
(元)
双方确定最终审定结算造价
(包含工期、质量、安全奖罚,甩项工程,结算前维修扣款)
人民币大写:
付 款 情 况
1
已付款累计
(元)
备 注
1.1
协议进度款
(元)
1.2
万科代付材料、设备款
(元)
1.3
工程水电费
(元)
1.4
其它
(元)
2
暂扣款项
(元)
2.1
保修款
(元)
2.2
其它费用
(元)
3
结算应付余款
(元)
人民币大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通知书
致 :
现 工程已经完工,含有了结算条件,请贵企业准备完整结算资料,按《 协议》要求计价条款、本着实事求是标准,于 年 月 日之前将结算资料报送至 。若结算延迟报送,和本企业其它工作安排冲突,造成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本企业不负担责任。
报送结算资料必需完整,审价过程中本企业不再另外接收结算资料,包含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等。审价过程中发觉遗漏项目标准上不得增加调整,特殊无法估计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补。
报送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假如贵企业报送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最终审定结算金额5%以内(含5%),则造价咨询酬金由我企业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发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贵企业支付,按超额部分造价7%计取;若贵企业报送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 (含10%)时,贵企业除支付因超出最终核减额5%而增加造价咨询酬金外,贵企业将根据超出部分造价 %百分比负担违约金;如情节严重,将取消以后参与我企业工程投标资格。
特此通知。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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