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虞市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万峰大厦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
二O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2
2.1项目工程内容 2
2.2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3
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4
3.1环境质量现状 4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4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6
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6
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
4.3退役期环境影响结论 8
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10
5.1总量控制 10
5.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10
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2
6.1选址合理性分析 12
6.2平面布置合理性简析 12
6.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2
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 13
7.1环评总结论 13
7.2建议 13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绍兴滨海新城正式成立于2010年7月,是浙江省构筑海洋经济发展带、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的重点区域,是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布局的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重点开发区(园区)之一。为了适应绍兴市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态势,提升滨海新城的整体品质,上虞市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6800万元,用地面积15573平方米,在绍兴滨江新城江滨区【2013】J6地块实施上虞市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峰大厦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城市面貌,提升滨海新城的整体形象,也有利于优化综合发展环境,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城市的整体升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发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我公司受上虞市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项目地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13
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2.1项目工程内容
2.1.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上虞市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峰大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上虞市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2013】J6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6800万元
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2013】J6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5573m2,其中出让用地面积11663m2,带征用地面积3910m2,总建筑面积46165.31m2,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幢主楼层高二十层的高层办公楼和层高三层的商业裙楼。商业楼用房经营一般的百杂货(规划作为餐饮用房除外),不得经营产生油烟、噪声等污染源较严重的商业服务项目。规划作为商业餐饮用房的需由建设单位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1.2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2-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15573m2
其中
建设出让面积
11663 m2
代征用地面积
3910 m2
2
总建筑面积
46165.31m2
3
地上建筑面积
37321.6m2
4
其中
办公建筑面积
27484.99m2
商业建筑面积
9836.61m2
5
地下建筑面积
8843.71m2
6
容积率
3.2
7
绿地率
20.01%
绿化面积3116.16m2
8
建筑密度
37.03%
9
机动车停车位
200辆
均为地下停车位
10
其中残疾人停车位
8辆
11
非机动车停车位
840辆
12
其中
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
541辆
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
299辆
2.2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见表2-2。
表2-2 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三废”种类
产生
排放
废气
地下停车位
CO
mg/m3
38.91
38.91
t/a
4.491
4.491
NO2
mg/m3
0.94
0.94
t/a
0.109
0.109
HC
mg/m3
2.95
2.95
t/a
0.340
0.340
卫生间
臭气
/
少量
少量
废水
生活
废水量
t/d
143
143
t/a
39092
39092
CODCr
mg/L
350
300/100
t/a
13.685
11.728/3.909
SS
mg/L
260
200/150
t/a
10.164
7.818/5.864
NH3-N
mg/L
35
30/15
t/a
1.368
1.173/0.586
固废
办公楼
生活垃圾
t/a
275.00
0
商铺
生活垃圾
t/a
359.04
0
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3.1环境质量现状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监测点中的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及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
⑵地表水水质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百沥河世纪大道断面和七六丘中心河与团结河交界面两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为劣V类水,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功能要求。
主要超标因子为DO、高锰酸盐指数、氨氮、BOD5、石油类和总磷。分析超标原因主要与沿河居民的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及河道底泥污染物释放等因素有关。
⑶声环境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东面和北面昼夜间本底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区要求;由于项目地南面为南滨东路,西面为新城大道,均属交通干线,执行4a类标准,项目地南面和西面昼夜间噪声符合GB3096-2008中3类标准,满足4a类功能要求。
⑷土壤环境现状
项目拟建地在被征用之前为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没有工业企业建设过,土壤中不存在工业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土壤监测。
⑸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该项目地位于绍兴滨江新城江滨区【2013】J6地块,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周围主要为道路、办公楼和空地,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生物栖息环境造成影响。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主要保护对象见表3.2-1。
表3-4 项目地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方位
边界距离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1
滨海新城政府大楼(在建)
W
40m
120人
一般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2
中心湖
S
110m
/
一般
地表水Ⅲ类
1环境空气:项目地周围和保护目标处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地表水保护目标为项目地南面的中心湖,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3声环境:项目地东、北二面和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和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房屋装修时产生的油漆废气。施工期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四周砌筑围墙、各建筑物脚手架外设置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进出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物资和开挖方堆放四周采取围挡和覆盖。采取本环评提出的上述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粉尘及汽车尾气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量较大,在施工期工地应设临时食堂污水隔油池、厕所和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厕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废水定期用环卫吸粪车清运。另外,建筑施工废水应统一收集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或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经泥水池收集后用槽罐车清运到绍兴市建设工程副产品循环利用中心处置。采取上述相应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运输车辆的运行。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打桩机、水泥搅拌机、水泥浇捣机、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汽车等设备噪声,施工设备噪声在78~105dB,昼间距打桩机100m以内为施工机械超标范围,夜间需在350m以外才能达到作业噪声限值。为此,建设单位一定要密切注意施工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应采用钻孔式打桩机,在项目地四周用砌筑3米高的围墙,各施工设备周围进行适当围护;夜间禁止施工,确因工艺需要施工的,应报有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告示附近单位和民众。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装修垃圾、弃方和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应及时进行清运、填埋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对于地基开挖产生的大量弃土,除用于内部道路绿化用土、低洼平整外,多余土方应运送到规定的堆放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堆放或弃置。生活垃圾须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经上述处理后,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方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文物保护影响分析
在地下挖掘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一旦发现有价值的文物如古钱币、陶瓷、青铜器等应停止挖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决不能使文物流失。
(6)安全影响分析
项目地周围为道路和办公楼,项目施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项目建设必须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施工场地周围设立围墙,高度为3米;塔吊按有关部门要求设置,尽量远离道路,塔吊主体(吊臂除外)用隔尘布或网围起;当建筑物周围搭上棚架后均用隔尘布或网围起;地下室开挖应采取相应的围护措施,防治坍塌相关人员进出施工场地戴安全帽等。
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后,共有机动车停车位200辆,设在地下车库。地下停车位汽车尾气,由排风装置的排风口纳入专用竖井引至屋顶排放,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卫生间臭气由排风装置的排风口纳入专用竖井引出屋顶排放,同时卫生间及时清洁,保持卫生干净,不会影响民众的感官效果。
综上,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办公楼和商铺产生的生活污水。
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3m3/d(39092m3/a)。项目厕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及地下车库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一起经汇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新城大楼东面D300留口规划污水重力管道,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项目废水不排入附近河道,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
(3)声环境的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一定噪声,分体式空调外机布置在办公楼外墙规定的位置上,并设置隔声挡板,经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将风机房、消防泵房、水泵房、配电房均设置在地下室并单独设间,对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等措施,地下室隔声量能达到40dB以上,对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处的影响很小;车辆进出通过对地下车库汽车出入口坡道上加装隔声顶棚和安装吸声材料处理后,可有效降低汽车交通噪声的住户日常生活的影响;人群活动噪声主要产生在昼间,只要做到在建筑物外不设置高音喇叭来招揽生意,人群活动噪声对周围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预计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外排噪声能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项目地四周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商铺和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34.04t/a。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对废报纸、瓶罐等有用部分回收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其它无利用价值的普通垃圾及时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该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2013】J6地块,由于项目周边无污染工业企业,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周围道路的交通噪声。
项目地块西面新城大道和南面南滨东路路面情况较好,但有一定的车流量,交通噪声对办公楼会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白天交通高峰期情况下,室内能感觉到交通噪声,因此,为减少交通噪声对办公楼的影响,对临各道路一侧的办公室配置双层隔声玻璃或中空玻璃等。采取上述措施后,避免了交通噪声对办公人员造成的干扰,保证了办公楼的环境安宁。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表明,项目拟建地场区东面和北面各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区要求;西面和南面昼夜间噪声符合GB3096-2008中4a类标准,满足4a类功能要求。因此,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地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不大。
4.3退役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退役以后,由于不再进行办公楼办公和商铺的商业活动,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房屋和一般设备等。房屋可进一步作其他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的一般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有毒物质,其主要材料为木材及金属等,对一般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废水和固废按营运期要求处理完毕。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5.1总量控制
项目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量、CODCr和NH3-N。
项目总量控制如下:
①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43t/d(3.9092万t/a)、CODCr排放量11.728t/a(300mg/L)、氨氮排放量1.173t/a(30mg/L),作为项目实施后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②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43t/d(3.9092万t/a)、CODCr排放量3.909t/a(100mg/L)、氨氮排放量0.586t/a(15mg/L)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中第三条“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但建设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应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全部核算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必须按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替代要求执行。项目为新建商业办公楼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属净增量,总量控制指标由企业向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申购,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分配调剂后,方可建设投入使用。
5.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表5-1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废水
清污分流
做好场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空调设置冷凝水专用排水管道,统一接入场区雨水管道。
废水处理
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下车库冲洗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汇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新城大楼东面D300留口规划污水重力管道,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标准排污口和排污标志牌。
废气
废气处理
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强制排气系统和专用竖井至主楼屋顶排放,加强本项目的绿化。卫生间臭气由排风装置的排风口纳入专用竖井引出主楼屋顶排放;公厕臭气经公厕换气系统通风换气,并以自然风辅助换气。商业用房今后开设餐饮业务则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噪声
隔声降噪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采用低噪音变压器、水泵和风机等,并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将风机房、消防泵房、水泵房和配电房设置在地下室并单独设间,利用地面来屏蔽噪声,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消声器。商场外不得设置高音喇叭。
②空调外机安装在预留的位置上;空调冷凝水设置专用管道并接入场区雨水管。
③对沿道路一侧的办公室配置双层隔声玻璃或中空玻璃等。
④加强管理,控制车辆进出速度,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上加装隔声顶棚,两侧安装吸声材料,上面种植藤本植物;场区进出口设置限速禁鸣标记的警示牌。
⑤加强对本项目机动车管理工作。对机动车采取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行驶,夜间应减少或控制行驶路线或区域。
⑥加强绿化,在项目地周围进行植被和种植高大的树木。
⑦商业房今后如开设KTV、电子游艺等产生噪声大的业务应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固废
生活垃圾
袋装收集,收集有用部分,其余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本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699万元,占总投资的4.16%。
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6.1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地位于绍兴滨江新城江滨区【2013】J6地块,项目地地理位置优越,给水、排水、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均已具备。项目用地已经取得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见附件三和附件四),土地用途为商务商业用地。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空气和声环境都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本项目选址较合理。
6.2平面布置合理性简析
项目地主、次出入口分别设置在地块南侧南滨东路和西侧新城大道上,一幢层高为二十层的高层办公楼位于地块西侧,层高三层的商业裙楼位于地块东侧,其余设置为广场、道路、绿化等。项目设有地下车库,地下汽车库的两个出入口分别设置在地块西侧和南侧,便于出入。地下汽车库上覆土,给项目的自然景观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地块南侧为主要出入口,分别设置了办公主要入口广场及商业入口,西侧为疏散出口,东侧为商业步行入口及商业广场,北侧为货运后勤出入口以及商业入口。因此,项目平面布置比较合理。
6.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环评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及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审批符合情况,经过分析,项目符合各项审批原则。
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
7.1环评总结论
上虞市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峰大厦建设项目拟建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2013】J6地块,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状等级,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7.2建议
(1)项目施工期应加强与周围各单位的沟通,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交通、扬尘、噪声的方面产生的影响对附近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2)在汽车进出场区的道路口,设置禁鸣标志;在地下车库出入口选择合适的绿化,以起到降低汽车起坡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3)水泵安装时应根据设备的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保证有效隔振;风机房、水泵房等高噪声场所的内壁、天花板应铺设一定数量的吸声板。
(4)建设单位应督促项目设计单位安装设计有关规定、规范,对建筑本身采取有效的隔声设计以及节能设计。
(5)慎重选择建筑立面设计和立面墙体的材料,建筑物的装饰外墙不应采用大面积的玻璃幕墙,尽量应用反射系数较小的材料,少用反射系数大的材料,避免造成光污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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