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淄区公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采购造价咨询机构项目
政
府
采
购
需
求
报
告
编制时间:2017年8月18日
项目名称:临淄区公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采购造价咨询机构项目
采 购 人:临淄区公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崔洋
联系电话:0533-7214899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山东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39号)、山东省建设厅《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205号)等文件规定下浮20%(含20%)
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号
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控制价
(人民币)
2
本周期内临淄区公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及所属公司承担的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下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证件;
3、供应商近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www.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上周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中介服务项目未完结单位,不予接受参加本次报名和响应。
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山东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39号)、山东省建设厅《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205号)等文件规定下浮20%(含20%)
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淄区公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采购造价咨询机构项目。
2、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有经验的造价咨询机构入围。成交人数量依据经磋商小组评定的合格供应商数量而定,其中:
择优选取前4名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单位和前2名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作为成交人;若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6家(含6家)的,则选取合格供应商为成交人。
服务期限:暂定1年,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周期内临淄区公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及所属公司承担的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下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三、项目机构人员配置
根据采购人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配置相应专业及数量的服务人员(其中: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造价师不少于2人;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造价员不少于8人:土建专业6人、安装专业2人)。
四、服务要求
1、基本原则:满足采购人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下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有关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高效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各项工作。
2、质量标准:合格。
3、应选派有经验、认真负责及尽职,并且数量足够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评审服务。
4、受委托完成有关评审事项时,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任何一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在工作中实质性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力。
6、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无偿提供日常咨询等相关服务。
7、成交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均按响应文件中配置的人员履行,采购人如发现派驻人员与响应文件配置的不一致或工作无法胜任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8、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需经采购人同意,更换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
五、服务周期:2017年9月-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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