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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维保检查记录.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011760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67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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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起重机械维保检查记录 (月度维保检查,年度全面检查) 使用单位: 型号规格: 产品编号: 内部编号: 使用位置: 维保单位: 年 月 日 起重机械年度全面检查记录 使用单位: 型号规格: 产品编号(或使用位置) 序号 检查项目及其内容和要求 结果 1 作业环境和 外观 1.1额定起重量标志、检验合格标志:(1)额定起重量标志:标志清晰、正确。(2)检验合格标志:清晰、张挂正确。 1.2安全距离:与建筑物≥0.05m;与任何栏杆或扶手≥0.1m;与出入区≥0.5m;与高压输电线≥1.5m;或者采取防护。 2 司 机 室 2.1灭火器、绝缘地板、标志:(1)灭火器:配置。(2)绝缘地板:配置。(操作装置标志:完好、醒目。 2.2连接、防护装置:(1)固定连接:牢固,无明显缺陷。(2)露天工作起重机的防风、防雨、防晒防护装置:设置。 3 金属结构 3.1主要受力构件(主梁、主支撑腿、吊臂、吊具横梁)无明显裂纹,变形。 3.2金属结构的连接(主梁、端梁、主支撑腿、吊臂):(1)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2)螺栓和销轴等连接: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 4 轨道 4.1大车轨道:无明显松动,无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4.2小车轨道:无明显松动,无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5 主要零部件 5.1总要求: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的磨损、变形、缺损等情况未达到相应报废规定。 5.2吊具:(1)固定使用的吊具的悬挂:牢固可靠。(2)吊钩的防脱钩装置:有效。 (3)吊钩焊补现象:无。(4)防爆等级为ⅡC的防爆起重机,有防止产生危险火花的措施。 5.3钢丝绳:(1)钢丝绳配置:a.与滑轮和卷筒匹配符合规定;b.吊运炽热、溶融金属时选用适合高温场所钢丝绳;c.防爆起重机有用无火花材料制造的防钢丝绳脱槽装置。 (2) 绳端固定:a.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 B.安全圈:除固定圈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c.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自紧性能;d.金属压制接头:无裂纹;e.楔块: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f.绳卡:安装符合规定。 5.4导绳器:排绳有效,无卡阻现象。 6 电气与 控制系统 6.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电气设备固定可靠,控制功能有效。 6.2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的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0.8MO,潮湿环境中≥0.4MO。 6.3起重机械接地:(1)电气设备接地:a.用金属结构接地干线,非焊处的处理:另设接地干线,或在非焊处采用跨接线;b.不用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的电动机、控制柜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穿线金属管槽等与金属结构有可靠地接地连接。(2)金属结构接地:a.TN接地系统,零线没处重复接地电阻≤4O;b.TT接地系统,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电阻≤4O或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乘积≤50V;c.TT接地系统,电气设备外露可倒点部分的接地电阻≤4O。 6.4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自动短路器或者熔断器完好。 6.5失压保护:有效。 6.6零位保护(按钮控制除外):有效。 6.7电源断错保护:有效 6.8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有效。 6.9电磁铁电源:(1)交流侧电源线的引接: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2)备用电源:按出厂规定配备。 6.10便捷式(地草、遥控)按钮盘:(1)控制电源电压和按钮功能:a.控制电源电压:≤50V;b.按钮功能:正确有效。(2)便捷式地操按钮盘的控制电缆支承绳:有效。 6.11照明安全电压:(1)可移动式照明电压≤50V;(2)照明回路:禁止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6.12信号指示:(1)总电源开关状态的信号指示:在司机室内设置,并有效。(2)警示音响信号(手电门控制除外):有效。 7 液压系统 7.1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非连接:刚性连接。 7.2液压回路漏油现象:无。 7.3液压缸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截止阀):无损坏。 起重机械年度全面检查记录 使用单位: 型号规格: 产品编号(或使用位置) 序号 检查项目及其内容和要求 结果 8 安全保护和 防护装置 8.1制动器:(1)制动器设置:a.起升、变幅机构:常闭式;b.运行机构:设备。(2)制动器使用:1.零部件缺陷、液压制动器漏油现象:a.零部件:无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b.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2.制动轮与摩擦片:打开时无摩擦现象,闭合式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3.制动器调整、制动情况: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4.制动器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8.2超速保护装置:额定量>20吨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及采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的起重机主起升机构:装设。 8.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有效。 8.4料斗带式输送机系统的料斗限位器:有效。 8.5大、小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按规定设置并工作有效。 8.6起重量限制器:(1)设置:按规定设置。(2)试验:额定载荷起升、下降时不动作;加载至1.05倍额定载荷之前动作。 8.7露天工作起重机防风防滑装置:(1)防风装置设置及连接:按规定设置,连接可靠。(2)动作试验:功能有效,电气保护装置有效,(3)零件:无缺损。 8.8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的防倾翻安全钩:间隙合理,运行无阻。 8.9大、小运行缓冲器和止挡:构件完好、固定牢固,对接良好。 8.10应急断电开关: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为非自动复位型,能切断动力电源。 8.11扫轨板或轨道清扫器:扫轨板到轨道的距离≤10mm或轨道清扫器有效。 8.12偏斜显示(限制)装置:跨度≥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应装设。 8.13门的连锁保护装置:有效。 8.14风速仪: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应装设,安装在起重机上部迎风处,设定动作风速符合设计要求。 8.15防护罩、隔热装置:(1)防护罩:齐全,无缺损。(2)露天起重机:电气设备防雨罩齐全、无缺损。(3)铸造起重机:隔热装置完好。 8.16防后翻装置:(1)动臂式起重机幅度限位开关,有效。(2)钢丝绳变幅机构应设置。 8.17回转限制装置(未设集电器的门座起重机、固定式起重机):应设置、有效。 8.18集装箱吊具专项保护iuhe防护装置:有效。 9 性能试验 9.1空载试验:(1)运转、制动情况:运转正常。制动可靠。(2)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情况:g工作正常。(3)沿轨道全长运行啃轨现象:无。(4)各种安全装置工作情况:有效。 9.2额定载荷试验:(机构运转情况:正常。(2)主要受力结构件情况:无明显裂纹、联接松动,损坏。(3)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挠度:符合规定。 9.3性能试验:(1)静载荷试验:主要受力结构件无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机构连接处无松动、损坏。(2)动载荷试验:动作灵活、制动可靠、无损坏、松动。 说明: 1、 项目内容经检查,符合要求的在对应结果栏内打“√”;不符合要求的在对应结果栏内打“×”;不适用本起重机的打“/”。 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未经整改合格,本起重机不得继续使用。 检查结论: 维保单位检察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不合格项目整改结果: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注:起重机至少每年应按本记录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月度全面检查记录 使用单位: 型号规格: 产品编号(或使用位置) 序号 检查项目及其内容和要求 结果 1 作业环境和 外观 1.1额定起重量标志、检验合格标志:(1)额定起重量标志:标志清晰、正确。(2)检验合格标志:清晰、张挂正确。 1.2安全距离:与建筑物≥0.05m;与任何栏杆或扶手≥0.1m;与出入区≥0.5m;与高压输电线≥1.5m;或者采取防护。 2 司 机 室 2.1灭火器、绝缘地板、标志:(1)灭火器:配置。(2)绝缘地板:配置。(操作装置标志:完好、醒目。 2.2连接、防护装置:(1)固定连接:牢固,无明显缺陷。(2)露天工作起重机的防风、防雨、防晒防护装置:设置。 3 金属结构 3.1主要受力构件(主梁、主支撑腿、吊臂、吊具横梁)无明显裂纹,变形。 3.2金属结构的连接(主梁、端梁、主支撑腿、吊臂):(1)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2)螺栓和销轴等连接: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 4 轨道 4.1大车轨道:无明显松动,无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4.2小车轨道:无明显松动,无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5 主要零部件 5.1总要求: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的磨损、变形、缺损等情况未达到相应报废规定。 5.2吊具:(1)固定使用的吊具的悬挂:牢固可靠。(2)吊钩的防脱钩装置:有效。 (3)吊钩焊补现象:无。(4)防爆等级为ⅡC的防爆起重机,有防止产生危险火花的措施。 5.3钢丝绳:(1)钢丝绳配置:a.与滑轮和卷筒匹配符合规定;b.吊运炽热、溶融金属时选用适合高温场所钢丝绳;c.防爆起重机有用无火花材料制造的防钢丝绳脱槽装置。 (3) 绳端固定:a.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 B.安全圈:除固定圈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c.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自紧性能;d.金属压制接头:无裂纹;e.楔块: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f.绳卡:安装符合规定。 5.4导绳器:排绳有效,无卡阻现象。 6 电气与 控制系统 6.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电气设备固定可靠,控制功能有效。 6.2绝缘电阻: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的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0.8MO,潮湿环境中≥0.4MO。 6.3起重机械接地:(1)电气设备接地:a.用金属结构接地干线,非焊处的处理:另设接地干线,或在非焊处采用跨接线;b.不用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的电动机、控制柜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穿线金属管槽等与金属结构有可靠地接地连接。(2)金属结构接地:a.TN接地系统,零线没处重复接地电阻≤4O;b.TT接地系统,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电阻≤4O或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乘积≤50V;c.TT接地系统,电气设备外露可倒点部分的接地电阻≤4O。 6.4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自动短路器或者熔断器完好。 6.5失压保护:有效。 6.6零位保护(按钮控制除外):有效。 6.7电源断错保护:有效 6.8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有效。 6.9电磁铁电源:(1)交流侧电源线的引接: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2)备用电源:按出厂规定配备。 6.10便捷式(地草、遥控)按钮盘:(1)控制电源电压和按钮功能:a.控制电源电压:≤50V;b.按钮功能:正确有效。(2)便捷式地操按钮盘的控制电缆支承绳:有效。 6.11照明安全电压:(1)可移动式照明电压≤50V;(2)照明回路:禁止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6.12信号指示:(1)总电源开关状态的信号指示:在司机室内设置,并有效。(2)警示音响信号(手电门控制除外):有效。 7 液压系统 7.1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非连接:刚性连接。 7.2液压回路漏油现象:无。 7.3液压缸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截止阀):无损坏。 起重机械月度全面检查记录 使用单位: 型号规格: 产品编号(或使用位置) 序号 检查项目及其内容和要求 结果 8 安全保护和 防护装置 8.1制动器:(1)制动器设置:a.起升、变幅机构:常闭式;b.运行机构:设备。(2)制动器使用:1.零部件缺陷、液压制动器漏油现象:a.零部件:无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b.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2.制动轮与摩擦片:打开时无摩擦现象,闭合式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3.制动器调整、制动情况: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4.制动器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8.2超速保护装置:额定量>20吨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及采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的起重机主起升机构:装设。 8.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有效。 8.4料斗带式输送机系统的料斗限位器:有效。 8.5大、小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按规定设置并工作有效。 8.6起重量限制器:(1)设置:按规定设置。(2)试验:额定载荷起升、下降时不动作;加载至1.05倍额定载荷之前动作。 8.7露天工作起重机防风防滑装置:(1)防风装置设置及连接:按规定设置,连接可靠。(2)动作试验:功能有效,电气保护装置有效,(3)零件:无缺损。 8.8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的防倾翻安全钩:间隙合理,运行无阻。 8.9大、小运行缓冲器和止挡:构件完好、固定牢固,对接良好。 8.10应急断电开关: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为非自动复位型,能切断动力电源。 8.11扫轨板或轨道清扫器:扫轨板到轨道的距离≤10mm或轨道清扫器有效。 8.12偏斜显示(限制)装置:跨度≥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应装设。 8.13门的连锁保护装置:有效。 8.14风速仪: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应装设,安装在起重机上部迎风处,设定动作风速符合设计要求。 8.15防护罩、隔热装置:(1)防护罩:齐全,无缺损。(2)露天起重机:电气设备防雨罩齐全、无缺损。(3)铸造起重机:隔热装置完好。 8.16防后翻装置:(1)动臂式起重机幅度限位开关,有效。(2)钢丝绳变幅机构应设置。 8.17回转限制装置(未设集电器的门座起重机、固定式起重机):应设置、有效。 8.18集装箱吊具专项保护iuhe防护装置:有效。 9 性能试验 9.1空载试验:(1)运转、制动情况:运转正常。制动可靠。(2)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情况:g工作正常。(3)沿轨道全长运行啃轨现象:无。(4)各种安全装置工作情况:有效。 9.2额定载荷试验:(机构运转情况:正常。(2)主要受力结构件情况:无明显裂纹、联接松动,损坏。(3)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挠度:符合规定。 9.3性能试验:(1)静载荷试验:主要受力结构件无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机构连接处无松动、损坏。(2)动载荷试验:动作灵活、制动可靠、无损坏、松动。 说明: 1、 项目内容经检查,符合要求的在对应结果栏内打“√”;不符合要求的在对应结果栏内打“×”;不适用本起重机的打“/”。 2、 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未经整改合格,本起重机不得继续使用。 维保单位检察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不合格项目整改结果: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注:维保单位每月至少应按本记录内容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日常维保,使用单位应对起重机维保结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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