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汽车公园 委 托 经 营 管 理 合 同
甲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将在 建造 XXXX汽车公园,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盈利模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拟聘请有经验的管理公司委托经营管理该项目;
2、乙方具有经营XXXX汽车公园的丰富经验,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
托经营管理 (以下简称 “企业”)。
据此,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规定条款和条件,订立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术语定义
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下述含义:
1.1 “企业”是指甲方拥有资产所有权或合法委托经营权的,又可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的经营实体。位于 ;
1.2“营业收入”是指与企业营业相关的各项营业收入的总和;
1.3“经营费用”是指与企业营业相关的各项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包括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工资及福利、行政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租金、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改扩建装修改造费用、大修理费用、等非经营费用;
1.4 “经营利润”(GOP)即调整后经营利润,是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性成本费用后的差额,不包含经营管理者不能控制的业主投资及筹资性费用;
1.5 “进驻日期”是指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员进驻企业的日期,或协议约定的进驻企业日期,管理公司在进驻企业后,甲乙双方必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1.6 规划设计顾问费是指同意甲方使用上海“XXXX”品牌以及前期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及市场定位,以及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企业风格选定、企业硬件标准的确定、建筑物(赛道、商铺、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和专业标准的赛道设计图纸。
1.7 “筹备期”即从“进驻日期”开始,乙方为企业的开业而进行准备的期间;(也可解释为企业土建及安装工程基本结束,装修施工进度超过50%,进入软件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至企业达到基本营业条件进入试营业的时间。筹备期时间视企业规模及档次而定,一般不低六个月时间。
1.8“开业日期/试营业期”指企业硬件已验收合格,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前期筹备期已基本结束,商铺、赛道正式对外营业接待客户并产生营业收入的日期。
第二条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资产的完全所有权。甲方将承担在企业的所有建设费用、设备安装费用、内部装修、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费用以及赛道经营用品费用,准备开业的各项费用,以及经营必要的流动资金;并负责各项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电、气、煤气、通讯、互联网等条件的提供。
第三条 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上海索菲克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经营、管理、控制和监督企业的运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形成一个“委托经营管理、相互监督、互利双赢”的局面。 乙方接受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来经营管理本企业。 甲方须确保对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诺的合法性,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标 准
4.1 乙方承诺在合肥宝湾XXXX汽车公园的硬件基本达到上海XXXX汽车公园标准的前提下,正常经营一年半后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软件运行达到XXXX的连锁标准;
4.2 乙方将自己的标准工作手册和管理程序颁发给委派的企业总经理和商铺业主,以便依据贯彻执行,经营管理好该企业和业主的监督
4.3 通过引进乙方的先进管理标准规范、经验和技术,形成企业一套先进的经营管理机制,并逐步达到符合国际水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第五条 建设阶段的专业性服务
甲方企业正在建设之中,其主体结构已完成。乙方对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有义务有责任遵照并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汽车公园风格选定、赛道、广场、商铺硬件标准的确定、建筑物(商铺、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为利于企业日后的经营管理与服务保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设计单位的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进行审核、企业的各项配套隐蔽工程及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乙方在开业前的工作内容
6.1 编制企业前期筹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2 设计提供企业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6.3 设计提供企业人员岗位编制方案;
6.4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编制《员工手册》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6.7 编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班组业务范围及职责;
6.8 编制各级员工工作职责、质量标准、业务规范、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经营管理合同规定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6.10 招聘各级各类管理、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其它临时聘用人员;
6.11 制定培训大纲,提供培训教材并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设计、广告、宣传等策划意见并负责审定企业VI设计效果并督促实施,确保VI效果与企业管理档次匹配;
6.13 协助完成开业必备的各类营业许可证照及工程验收审批手续;
6.14 开展公关推广和市场拓展营销工作;
6.15 建立先进的客户网络及远程预定系统;
6.16 编制企业各类经营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
6.17 编制企业各类经营产品优惠折扣标准和执行办法;
6.18 编制筹备工作及经营用品采购资金计划;
6.19 编制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和流动资金预算;
6.20 编制开业年度的经营计划;
6.21 提供各种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样清单;
6.23 提供并办理经营用具用品单价、总价、采购渠道及总概算服务,并应甲方要求协助与主要厂家、供应商联系,但采购主要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协助并有权进行标准质量监督;
6.2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结算,并做好工程、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6.26 做好开业典礼的安排准备工作;
6.27 提供详细的开业前筹备工作计划;
6.28 做好模拟试营业工作;
6.29 上述服务引起的全部费用均应由甲方筹备开业专项费用列支,并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委托经营
7.1 双方同意在合肥宝湾XXXX汽车公园内、外装修、设备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各种经营设备和用品采购齐全并验收之后,将完善的文件、资料、档案、清单移交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签字确认并收存;
7.2 顾问咨询管理费及筹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列入企业“开办费”,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肥宝湾XXXX汽车公园开业前乙方派驻人员的旅差费、工资报酬、食宿费等。乙方旅差费标准、工资报酬等在费用发生前需经甲方核定确认;
7.3 乙方派驻人员人数及职位、薪酬福利须与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据派驻人员各自岗位纳入企业统一工资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员的工资总额按双方所确定的时间(此费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转至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统一实施发放);
7.4 开业前由乙方提出各种经营项目,包括赛道租赁、广场租赁、活动策划、商铺租赁、等项目的订价方案及价格体系,由双方协商确定,企业总经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价格作适当调整;
7.5 开业之前由甲方负责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以及根据政府规定需要办理的其它执照、许可和证明并支付各项费用,乙方协助申报办理;
7.6 为经营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经营需要适量的流动周转资金;
7.7 双方同意在经过经营筹备、工程验收、员工培训、设备调试、营业手续齐备以及试运营后,商定并向公众统一宣传正式开业日期。
第八条 经营管理
8.1 企业经营管理,实行甲方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企业总经理由乙方委派并经甲方审查确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据需要可派出副总经理 名、财务部经理 名、采购部副经理 名、总出纳 名;
8.3 开业后,乙方将以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来开展所有的经营业务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
水平和营业收入,控制成本费用,节省经营开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4乙方负责委派总经理到甲方企业任职,总经理全权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工资、福利和住房等费用均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6 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选派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级管理和技术人员。为减少甲方费用,乙方委派人员将根据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8.7 委派人员所有报酬福利、工伤医疗保障等待遇,甲乙双方纳入企业统一管理,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8随着企业经营管理进入成熟稳定后,乙方将逐步递减其所委派的管理职员,同时致力培训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当地骨干,最终在保证经营管理水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力资源成本;
8.9 财务管理:企业相应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期间对内、对外发生的各项费用支付,均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甲方委派)并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甲方委派)审核并联署签字后生效支付;
8.10 乙方所派人员在合同期间应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如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8.11为了有效的掌握、指导和检查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以及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能及时与甲方沟通、征询意见,乙方总部将适时派员到企业履行公务性职责,甲方应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条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的责任
9.1 对于所有人员的招聘均按企业的招聘名额、条件和程序办理,合格者由企业与应聘者签署劳动合同,所有聘用员工都应有不少于一个月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凡是已聘员工都是企业的员工;
9.2 负责对所有员工的管理、培训和聘用,尤其重视当地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建设一支现代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9.3 负责办理企业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社会劳动保险等专项;
9.4 负责保存管理员工的资料、档案;
9.6 负责制定营销策略和年度经营预算;
9.7 负责组织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9.8 负责经营必需用具、物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
9.9负责企业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9.10 负责建立、不断完善和贯彻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障企业良好的运营秩序;
9.11 负责公共关系、广告宣传及市场拓展工作,采取有力营销措施,不断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营业收入,实现良好的经营效益;
9.12负责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政府及重大外事、会议接待任务,并提供高水准服务;
9.13负责与政府及主管职能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保持企业与外部的良好关系。负责处理好企业与外部的协调关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条 管理进驻时间
10.1 顾问咨询管理期间,乙方可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提供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0.2筹备期因各部门工作陆续开展,为让乙方有足够时间组建管理团队,甲方需将企业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通报乙方,并在需要乙方进驻前一个月来函通知乙方,乙方在来函日二周内将派驻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的基本情况通报甲方。
10.3乙方根据企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第十一条 报 酬
11.1 规划设计顾问费
规划设计顾问费;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 1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壹百五十 万元整(¥ 1500000元)的规划设计顾问费,此费用一次性支付。
11.2 管理费
自乙方安排管理团队进驻企业后,乙方按月为核算周期提取管理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整,并于核算次月 3日 之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11.4 管理费须按时支付乙方,否则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11.5 招商佣金
在乙方招商小组进驻企业后所产生的商铺租赁费用按照以下标准的项目佣金划拨乙方,每月 日将对应款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备注:招商开始6个月完成的提取2个月房租;6--12个月完成的提取1.5月的房租;12个月完成的提取1个月的房租。
11.6赛道广场营运费:
合肥XXXX的赛道广场运营权交由上海XXXX统一运营管理并实行企业独立核算制度,由此产生的经营利润与上海XXXX按照7:3开的比例进行。
第十二条 乙方账户
本合同所列管理费甲方需在指定时间前汇入乙方以下银行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第十三条 人事和劳资
14.1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除按本合同8.2条、8.6条、8.7条规定的甲方选派人员和乙方委派人员外,其他均按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乙方选派,委托经营班子统一招聘,并一律按照人员招聘规定办理; 14.2 员工统一实行社会招聘和劳动合同制。按照国家《劳动法》以及本企业的规定对员工进行管理;
14.3 员工工资及福利标准由企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当地同行情况,以及本企业经营状况提出工资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险标准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14.4 开业后第二个经营年度,企业拟实行全员效益责任制管理体系,员工工资待遇将与经营效益挂钩浮动。
第十四条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负责为乙方管理团队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因办公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商务传真、办公电脑、交通工具)及工装,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补贴(执行总经理 元/月、部门总监 元/月、经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费为乙方派出人员提供:
① 伙食:管理人员进驻日起至员工餐厅未能正常使用期间(工作餐每人每天50元)在
② 住宿处具备做餐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炉、气、灶、锅、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员,每人餐标30元/天。
② 住宿(宿舍为带卫生间独立单间或标准间。房间配备:床(1.5m×2m;床上用品(床垫/1床、被褥/1床、枕蕊/1只;床单、被套、枕套各2套);写字台、椅、台灯、衣柜、电视机、空调(冷热两用)、洗衣机、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员自进驻之日起,每月往返车旅费予以报销(1次/月往返)。
第十六条 经营资金及银行账户
16.1 甲方有责任根据合理的而又经过审批的预算向企业提供建造、筹备和开业必须的资金费用;
16.2企业所有的经营费用在预算外或单笔开支额度超过_2_万元时,须报董事会审批同意,
否则视为违规无效。紧急情况时,如出现特事特办须事后补报审批并得到确认;
第十七条 保 险
企业的所有保险事宜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需要由委托经营管理团队提出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办理。
第二十条 纠纷解决
20.1 如果双方意见未一致或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时,另一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30天之内做出答复;
20.2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如发生分歧、争议或其他纠纷,应首先在内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0.3 如果双方的分歧纠纷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通过国家仲裁机构仲裁或管辖法院诉讼判决;
20.4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实质性中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或实质违约。违约事实成立,如在顾问咨询管理期,违约方应支付三倍顾问咨询管理费,如在筹备期内或开业后半年内,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筹备技术服务费;如在其它经营期间,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相当于六个月的管理费(即违约前三个月管理费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额作为补偿。
20.5 乙方在企业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应建立完善的 连锁营运所需各项规范制度。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二十二条 合同终止和责任承担
22.1 如发生国家、社会及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测因素,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时,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2.2 其它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终止;
22.3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期间,因乙方在经营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善良诚信原则,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2.4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管理费1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应法律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赔偿责任;
22.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向对方损失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续
23.1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 合同期满前6个月,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续约,若甲方提出续约,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3.3合同期满,乙方人员离店时,甲方提供必要的礼遇援助。
第二十四条 其它事项
24.1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双方同意对合同有关内容做出修改和补充时,合同的整体效力不受影响;
24.2 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双方一致同意之下以书面方式进行;
24.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附 件
25.1乙方的建筑设计方案意见、装饰装修设计方案意见、设备设施配置方案意见、经营功能布局方案意见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 乙方提供的企业经营管理成员及工资标准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条 生 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盖章):
甲方法定地址:
甲方法人代表:
(甲方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乙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人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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