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出租协议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 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一层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号。二、 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三、 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 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可以协助。五、 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六、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七、 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