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关供电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总则
编制目:为了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保护电力设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供电,依照集团公司、宝鸡供电分公司、太白供电分公司和太防震办文献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根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震后地震趋势鉴定公示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根据。
合用范畴:本预案合用于太白供电分公司城关供电所抗震救灾应急工作。
工作原则:太白供电分公司城关供电所破坏性地震抢险工作总体规定: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原则,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和“防止为主,防、抢、撤相结合”减灾方针;健全以所长负责制为核心各种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思想、组织、办法、队伍、物资“五贯彻”,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我所破坏性地震抢险各项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风险分析: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依照我所电力设施大某些在河道、山坡实际分布状况,结合往年浮现过险情,拟定我所地震工作防止重点是:117城关馈路、115靖口馈路、118板厂馈路。
事件分级:依照灾害严重限度和国家关于规定,可将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普通破坏性、严重破坏性、导致特大损失严重破坏性三个级别。
1、普通破坏性地震是指导致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地震。
2、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导致人员死亡200人到1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我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1-5%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大都市或地区发生不不大于6.5级、不大于7.0级地震;或在50万-100万人口都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也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导致特大损失严重破坏性地震是导致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我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地震,在100万人口大都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也视为导致特大损失严重破坏性地震。
组织机构及职责
1、破坏性地震抢险组织机构和重要职责
(一)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为使我所破坏性地震抢险工作顺利开展,我所成立了抗震救灾抢险小组。
组 长:董红强
成 员:刘洋、郭志强、李会明、赵栓锁、曹明红、李关林、李鹏、李鹏斌、陈永刚、吕江娟、李淑敏、张萍
吕江娟、李淑敏、张萍负责救灾帐篷、食品等物资及其她劳动保护用品发送及受灾人员安顿工作,抗震救灾宣传工作,负责每天上传新灾情、救灾进展,下达县分公司、政府、本地救灾指挥部关于政令和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工作。。
刘洋负责抗震救灾电力设施抢修和回答供电寻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上传关于信息,受灾损毁高压、中压和低压配网恢复重建工作及救灾现场安全监察工作。负责救灾车辆安排及一定数量电力防震救灾物资储备,发生灾情报告后,及时向灾区运送救灾电力物资工作。
供电所人员在班外时间,安排防灾救灾轮流值班,做好防灾组织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供电所
贯彻责任制
所长负责制
重要所长负责作好辖区内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和指挥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和制定关于灾害防治工作方针、政策,督促建立灾害防治机构,宣教人民群众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树立有备无患意识,积极参加灾害防治工作。
(2)协调贯彻灾害防治责任制和办法。
(3)制定上报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上级暂时紧急抢险命令或采用应急救灾办法。
行动小组人员一要切实贯彻以所长负责制为核心抢险救灾岗位责任。二要认真贯彻各项抢险救灾责任制,实行城关供电所包片制,每个灾点专人负责包干责任制。三要贯彻破坏性地震抢险组织指挥责任制,从人员安全、巡线查险、抢险救灾、物质保障、安全保卫、灾情报道等方面逐项贯彻责任,明确各个环节工作程序以及应承担工作任务。四要全面加强技术责任制贯彻工作,建立技术组制度,认真贯彻抢险服务责任,做到每个抢险现场有抢险技术人员,保证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实行破坏性地震责任追究制度。
城关供电所破坏性地震负责人及包抓领导名单见(附件一)
值班工作制
破坏性地震是自然灾害,为了做到应变及时,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及时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
自然灾害报告制
为了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上报灾情,减少灾害损失,必要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
灾后调查制度
刘洋对全所进行巡回检查,进一步贯彻各项制度,完善破坏性地震防止办法,增强突发性灾害应急反映能力,要按自然灾害防治办法监督各级负责人逐渐贯彻,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赶扑灾害现场,采用有效办法,做好应急解决和调查工作,并写出详细灾害调查报告,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防止与预警
接到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临震预报告知后,城关供电所抗震救灾抢险小组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进入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等项应急准备工作。
(1)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准备工作。涉及电力设备、设施,供电线路一旦遭地震破坏恢复所需物资、器材准备;对震后也许引起火灾及时扑灭制止火灾漫延各种准备;交通车辆应急使用准备;急救医疗物资准备等。
(2)做好电力调度工作。对也许受地震影响或地震产生次生灾害危及电源设备、设施,要做好运营方式调节或变更,特别是对水电站要按受危害最小和损失最小原则做好运营方式变更预案,并经城关供电所抗震救灾抢险小组批准后实行。
(3)做好重要顾客备用电源应急等项工作。临震应急期要派人催促重要顾客(如水源厂(地)、公安、消防、学校、医院等重要顾客)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处在应急可靠备用状态;城关供电所还要准备必要移动或应急电源,保证重要顾客应急之用。
(4)人员组织和分工
全所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值班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进入“临战状态”,下达命令对的,执行命令精确无误,保证地震期间电力设备操作无差错;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并做好分工使处在应急状态。
(5)对地震后也许发生危及电力设备、设施地质灾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采用紧急防止办法或加固办法。
(6)接到避震告知后,协助政府做好职工以及家属避震疏散工作。
应急响应
(1)任何抗震救灾工作都应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状况下进行。禁止在自然灾害仍危及人身安全状况下,强行抢修线路、维护设备。救灾工程施工时,依然要坚持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一旦发生灾情,应及时按照抗震救灾预案展开电力救灾工作,同步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状况。
(3) 普通破坏性地震发生时,供电所按照抗震救灾预案组织实行救灾。太白分公司关于领导灾后3小时内赶赴灾区,协助供电所救灾。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乡镇政府所在地供电。
(4)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时,供电所所有人力物力及时投入救灾工作。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同步向太白分公司、报告受灾状况,祈求协助和协调。救灾时应一方面恢复本地救灾指挥部、政府、医院等重要单位供电,依照“先通后畅”原则,由高压到低压,由干线到支线,逐渐恢复供电。
(6) 导致特大损失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时,供电所应先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地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待灾情稳定后,所有人力物力集中投入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抢险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同步向太白分公司、宝鸡分公司、省集团公司报告受灾状况,祈求协助和协调。抗震救灾抢险小组调动各救灾抢险突击队增援受灾区救灾工作。李鹏组织运送车队运送救灾物资,李关林组织运送帐篷、食品等生活物资,工会小组召集捐款捐物,全所将工作重点转向电力救灾,全力开展生产自救。
编制预案
抗震救灾预案是对地震灾害防治工作安排布置系统方案,是贯彻和指引破坏性地震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根据,预案编制和实行,对减轻灾害损失十分重要。供电所对当前险情较为严重,危害限度较大隐患点作为供电所级重点防治点。也要选取其她危害限度较大,险情较为严重隐患点,编制供电所破坏性地震抢险预案,并抓好实行,并报生技部备案。
一号预案:重要针对农村低压0.4/0.22KV线路,也许发生倒杆、断线和滑坡灾害,导致个别某些村组线路供电中断,浮现这一状况,供电所向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供电所抗震救灾小分队组织实行,对灾情较大,实行有困难,请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调派其她救灾抢险突击队进行增援,详细由县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副组长汪辉现场指挥,生技部翟喜会、于凡、窦宏博组织协调,安监部刘永忠现场监督,祈求电气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协助实行,祈求汽车班配合,保证救灾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二号预案:重要针对10KV线路和设备,也许发生倒杆、断线和滑坡灾害,导致一条线路停电。城关供电所及时向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详细由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副组长汪辉现场指挥,生技部翟喜会、于凡、窦宏博组织协调,由城关供电所抗震救灾小分队组织实行,安监部刘永忠现场监督,祈求电气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协助实行,祈求汽车班配合,保证救灾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三号预案:重要针对供电所办公场合,由于城关供电所办公场合都在地方政府所在地,在抗震救灾服从本地政府统一领导,坚持人身安全第一原则,除尽快组织本所人员撤离工作外,还应配合搞好本地群众和自身安全撤离工作。同步也要注意做好电力设施受到破坏后,对存在危险点暂时安全处置工作,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应急结束及后期处置
在太白分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城关供电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实行善后处置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尽快做好地震灾害导致损失记录与评估工作,逐级上报。
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状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运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原则和灾后恢复筹划,并迅速实行。
城关供电所抗震救灾抢险小组对在抗震救灾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体现突出或做出贡献个人上报县公司进行表扬、奖励;对因工作失误导致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失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救灾事件处置,导致重大影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关于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灾情结束后,及时对抗震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将受灾时一手资料和防灾救灾工作经验、教训及时上报。
应急保障及信息发布
1、信息监测与报告
对于灾害突发事件,以及也许导致其发生各种隐患,城关供电所和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有权对有关部门工作过错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城关供电所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灾害突发事件信息。
2、信息共享与解决
城关供电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灾救灾小分队提供必要基本数据。
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新闻报道有关规定,由城关供电所向县分公司抗震救灾申请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示,及时、精确报道灾害突发事件信息。
4、后勤保障
重灾害和特大灾害事件发生时,城关供电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时向县公司防灾救灾领导小组报告,由县公司防灾救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由生产技术部和三维电力公司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财务部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5、应急队伍保障
普通破坏性地震发生时,由城关供电所抗震救灾小分队按照预案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依照需要,由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动应急机动专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损失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时,按照县分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命令和有关规定,组织全体人员,承担抢险任务。
培训和演习
要组织供电所人员,对制定紧急事件供电预案讨论学习,必要时可以进行考核。
面向全所人员开展灾害突发事件有关知识培训,培训教材增长灾害突发事件防止、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内容,增强全体人员应对灾害突发事件知识和能力。
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依照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应急演习。城关供电所震救灾小分队应组织相应应对灾害突发事件专项演习,切实提高灾害突发事件反映能力和解决能力。
附则
1、本预案由城关供电所负责制定解释。
2、本预案由太白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审查。
3、随着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节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问题和浮现新状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附一、破坏性地震物资管理制度
附二、破坏性地震值班制度
附三、破坏性地震检查与消缺管理制度
附四、灾情记录与报告制度
附一:破坏性地震物资管理制度
1、破坏性地震物资由县公司破坏性地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供应,专项向各供电所拨付。
2、供电所对破坏性地震物资要设专库保管,专人负责,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3、破坏性地震物资及备品配件要对的使用,不得随意挥霍和破坏。
4、破坏性地震物资只能用于防汛救灾,禁止随意挪用。
5、破坏性地震物资领用必要经领导小组批准,按消耗随时进行增补,库存不得少于最低储备量。
6、破坏性地震备品配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完好性。
附二:破坏性地震值班制度
1、破坏性地震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分级负责制,供电所要全面贯彻值班人员。
2、值班期间要认真遵守值班纪律,不得随意脱岗。
3、值班期间要始终保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指挥,政令畅通。
4、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及时对的传达上级关于破坏性地震批示和气象预报,下传我局破坏性地震指令。
5、供电所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
附三:破坏性地震检查与消缺管理制度
1、破坏性地震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全力抢险”方针。
2、供电所必要对险段电力设施及办公场合进行专项检查,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并做好检查记录。
3、对检查出存在问题,要依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消缺方案,报局生技部。
4、生技科负责消缺材料、物资供应工作,详细方案由生技科审批后,由供电所负责贯彻。
5、供电所消缺完毕后,由县公司破坏性地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监督验收,对不负责任者,追究有关负责人。
附四:灾情记录与报告制度
1、灾情记录与报告,必要做到及时对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延误和弄虚作假。
2、灾情记录与报告实行分级负责,供电所对县公司负责,县公司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3、发生灾情后供电所必要在2小时以内报告破坏性地震救灾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救灾领导小组在12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灾情记录要严肃认真,专人负责,层层汇总,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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