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担保业务操作步骤(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担保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订本步骤。
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照自愿、公平、老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标准。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 担保业务程序以下:
(1) 企业申请
(2) 担保受理
(3) 项目初审
(4) 项目评审
(5) 签署协议
(6) 抵押登记
(7) 担保收费
(8) 发放贷款
(9) 保后管理
(10) 代偿和追偿
(11) 担保终止
担保企业业务步骤图
1、担保业务部受理企业担保申请
要求:企业提供《贷款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资料
责任人:担保业务部
2、担保业务部对申保企业进行初审
企业不符合担保要求、书面回复企业
目标:判定企业是否符合担保条件
要求:完成企业资料审查
责任人:项目经理
3、担保业务部进行实地调查,完成评审汇报
目标:完成《评审汇报》,提出评审意见
要求:实地调查,核实评定企业及项目情况,落实
企业相关担保条件及手续,完善企业资料。
责任人:项目经理
4、法律顾问进行正当合规性审核
目标:提出法律意见
责任人:法律顾问
5、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审核
目标:提出风险意见
责任人:风险经理
6、提交担保评审委员会评审
反馈信息
要求:会议2天前书面通知评审委,作好评审会议纪录
7、按审批权限逐层报相关人员签字确定《评审意见》
经办人:项目经理
8、出具担保意向函
责任人:项目经理
9、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批经过后,风险部签署相关协议
要求:业务部做手续,转风险部面签
10、保全部落实反担保方法,财务部收取保费,风险部通知银行放贷,
11、担保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进行保后监管
目标:保后监管控制风险
要求:按要求进行保后监管,立即填写《保后检验表》
12、担保到期
准期还款
未准期还款
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担保企业推行代偿责任
制订追偿计划,实施追偿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委托担保协议》
-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 -《担保项目受理记录表》
项目初审 -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 项目初审基础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汇报
-《担保项目处理表》
项目评审 - 资信评定部
- 复议项目评审
签署协议 -《同意担保通知函》
- 准备空白协议文本(借款协议、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
- 审核空白协议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协议审核表》
- 正式签署协议,填写《协议记录表》
- 填《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 -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含主协议、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及其它资料。
- 她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记录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 -《担保贷款业务联络单》
- 复印借款借据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 日常检验、关键检验
-《担保项目检验表》
- 保后检验汇报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汇报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止 -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去担保责任确定表》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 日常检验、关键检验
-《担保项目检验表》
- 保后检验汇报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汇报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止 -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去担保责任确定表》
(三) 反担保方法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材料为: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定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提供全体共有些人同意抵押申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证实;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证实;
9、其它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企业受理人可依据担保项目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删除和添加;
第五条企业担保部用户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核实用户提交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项目正式受理,建立用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记录表》、《担保申请人材料清单》、《反担保人材料清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材料作为《信用担保申报书》附件,经企业担保受理人和项目责任人审核签字后归档。
第六条担保受理条件
(1)含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已经过年检;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基础含有偿还借款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方法;
(4)对单个企业担保金额不超出我企业本身实收资本10%;
(5)申请担保金额不超出该企业有效净资产50%;
(6)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出70%。
担保业务操作步骤(2)
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 企业担保部依据人员和业务量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责任人,负关键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
第八条 项目初审关键是经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负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方面信息,经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终综合性评定和结论,即《担保调查汇报》。
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信息不仅起源于企业,还应从其它路径,如和企业和项目相关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给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深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和发觉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关键。
第十条 资料审核关键点
(1)按"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文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多种文件是否在使用期内,应年检是否已办理手续;
(2)各相关文件相关内容要查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经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协议、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汇报、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境保护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含有资格,是否正当。
(3)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汇报,是否有保留心见汇报,初步分析财务情况,统计疑点,方便实地调查核实。
(4)对反担保人提供文件资料审核和以上三项基础相同,关键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方法是否符合《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相关抵押登记管理措施要求,抵押物、质物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第十一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和协办人(最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最少要进行一次,企业责任人依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要,明确调查目标,以确保调查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关键点
(1)访问企业,会见相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供给等情况;搞清借款用途和还款起源;考察企业管理团体整体素质(文化程度、关键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议、市场开拓、遵纪遵法等方面),了解关键领导人信用情况和能力。
(2)对需要深入核实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查对;
(3)考察关键生产、经营场所,经过走、看、问,判定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相关资料记载和相关当事人介绍情况;
(4)对财务报表调查审核,应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关键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了解企业关键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2、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实施;
3、经过采取抽查大项方法,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账表、账账、账证、账证、账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4、有保留心见审计汇报保留心见部分;
5、企业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5)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要察看、了解抵押物面积、用途、结构、完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围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识别真假,必需时请相关部门判定。
第十三条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实地调查基础上,对已经获取信息进行综合判定、分析、比较和评价,关键有以下多个方面:
(1)分析、判定借款人(担保申请人)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推行协议条款;
(2)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项目负担企业影响,关键包含:项目产品在行业中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优异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管制程度等;
(3)分析借款人还款能力。经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估计借款人未来发展趋势。财务分析关键内容:
1、偿债能力(财务杠杆比率)
2、盈利能力(盈利比率)
3、营运能力(效率比率)
4、资产质量
5、资金结构
6、估计近三年发展趋势。现金流量分析是估计在未来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4)分析反担保人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关键分析担保方法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正当合规,和抵押物、质物流动性相关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稳定性各可预见性;
(5)基础风险度分析
第十四条项目初审结束,项目责任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调查汇报》,《担保调查汇报》关键内容为:
(1)借款人背景情况
(2)项目基础情况
(3)市场估计及销售分析
(4)财务情况及偿债能力
(5)借款有途及还款资金起源
(6)反担保情况
(7)和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
(8)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
(9)其它需要说明情况
(10)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项目初审过程中发觉企业有不良信用统计、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项目责任人应在《担保调查汇报》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报《担保项目处理表》,经部门责任人签署意见后呈报企业责任人审批,项目责任人将处理结果通知企业。如企业因材料提供不全或企业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项目初审工作自正式受理开始,通常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出5个工作日,项目责任人应向部门责任人说明原因,部门责任人向总经理汇报。
担保业务操作步骤(3)
第五章 担保项目评审和决议
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标评审包含两个步骤,即部门审核和会议评审。
第十八条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项目责任人将企业提交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汇报》提交担保部,部门责任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关键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汇报》。
部门审核关键内容有:
(1)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
(2)对反担保方法提出意见;
(3)对企业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4)对项目标风险度进行评价;
(5)对企业财务情况进行评价。
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部门评审通常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
第十九条 部门评审完成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它资料一并提交会议评审。
第二十条 会议评审组织机构是企业项目评审会员会,组员由企业总经理、各部门责任人组成,主任委员由企业总经理担任。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担保部负责;
评审会议参与人员:
(1)评委会全体组员;
(2)项目责任人和协办人;
(3)评委会认为须参与人员。
第二十一条 会议评审工作程序:
(1)评委会最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与会议人员;
(2)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会召集,参与会议人员必需按时参与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需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若参与会议人员未达应参与会议人数半数,则会议必期直行;
(3)项目责任人汇报项目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
(4)部门责任人汇报部门审核意见;
(5)评审委员会和参与会议人员质疑,调查责任人和协办人答疑。
(6)参与会议人员从正当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意见;
(7)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和会多数人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8)会议评审采取签字表决制,参与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书》上明确填写"同意"或"不一样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经过。
(9)根据企业决议权限划分要求报企业决议机构(决议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担保项目评审书》
第二十二条 担保审批权限(包含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撤保审批);
(1)担保额在 元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2)担保额在 元以上由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部门审核、会议评审中被否决项目,决议机构(决议人)只能做"不一样意担任"或"进行复议"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决定。
第二十四条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员统计,内容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与会议人员对项目标意见及评委会主任最终综合意见。会议形成文书、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发生以下情形项目需要进行复议
(1)企业评审委员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一样意),但决议机构(决议人)决定复议项目;
(2)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认为有必需深入调查项目;
(3)自企业同意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项目。
复议权限一次。对复议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需可重新确定第一调查人。
担保业务操作步骤(4)
第六章 担保协议签署
第二十六条 项目正式同意后,由担保部发函通知项目负担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同意担保决定、缴纳担保费用金额、付款期限方法、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和其它准备工作。发函前项目责任人要确定贷款银行承贷情况。
第二十七条 担保部安排专员经办担保协议签约手续,通常情况下项目责任人为协议经办人,签约程序以下:
(1)准备(或确定)空白法律协议文本,包含借款协议、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及其它须准备法律文书;
(2)由担保部、综合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协议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和协议条款应立即和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协议审核表》中,报总经理审定;
(3)企业经办人登记《协议记录表》,确定本企业出具协议编号,填写协议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须注意事项:
(a)和贷款人签署〈确保协议〉中"其它约定"要注明"俟本协议确保人和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确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确保人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放;
(b)和抵(质)押人签署〈反担保抵(质)押协议〉通常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企业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企业;
(4)对填写完内容协议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和本市第(二)项相同;
(5)包含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组员、共有些人、反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情况,当事人必需当面签字、盖章,我企业最少应有二人在现场;
(6)企业签署《担保费认缴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企业财务部门;
(7)法人代表、企业签章。
第二十八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项目资料移交担保部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关键协议和证件:包含借款协议、确保协议、反担保合相同须单独管理。
第七章 反担保方法
第二十九条对取得同意担保企业,必需落实反担保方法,包含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确保金、企业确保反担保等,企业依据企业和项目标实际情况,采取一个或多个确保方法。
企业标准上不接收确保反担保。
第三十条 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范围,按《担保法》要求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项目责任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抵(质)押登记资料包含:主协议、确保协议、抵(质)押协议、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其它资料等。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她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抵(质)押记录表》等证实文件
第三十二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
第三十三条 采取确保反担保方法企业,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需含有《担保法》要求担保资格。
(2) 资产负债率不超出70%。
(3) 连续2年盈利。
(4) 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企业。
(5) 企业在承保期必需参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办妥抵(质)登记手续后,经办人填写一式二份《担保贷款联络单》,联络单上注明"已经和借款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承贷银行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报总经理签批后送承贷银行,银行经办人签章后可为企业放款,督促企业缴纳担保费。经办人将一份《担保贷款业务联络单》(银行经办人签章)和银行借款借据复印件存档
担保业务操作步骤(5)
第八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五条 担保收费实施国家要求标准,并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优惠费率。
第三十六条 企业担保费率(年率)按担保额度划分3档。
企业按小型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会员企业三种不一样类型划分,以不一样贷款时间和金额为限制订不一样费率,具体标准见收费表。
第三十七条 担保费标准上应在借款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出 元,而且担保时间超出 年能够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付,按 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签署《担保费认缴单》时,要让企业确定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收款。企业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并在《担保费认缴单》上签字后,将《担保费认缴单》退担保部存档。应缴担保费当日,担保部和企业财务部门相关人员须填制《担保费收缴确定表》,将缴费情况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九章担保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至担保终止过程管理,包含担保项目检验、展期项目和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标处理等。
第四十条 担保项目标检验由担保部负责。检验前要制订检验计划,报总经理审批。保后检验分日常检验和关键检验。日常检验是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方法、风险等级等确定检验频率,日常检验最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关键检验是对借款封闭管理项目、认为风险较大项目及其它需要尤其关注项目进行不定时检验或全程跟踪。检验完成后,检验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验表》并附检验汇报和要求企业及相关部门提供资料,报总经理批意见后和相关资料一并归档。
第四十一条 保后检验内容:
(1) 企业是否按借款协议要求支付利息。
(2) 债务人和间经营和财务情况。
(3) 反担保方法中是否发生了新不利原因。
(4) 风险计量和总结(贷款五级分类)
(5) 其它须说明情况。
第四十二条 检验人员在检验中发觉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责任人口头汇报,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汇报总经理。对发觉重大问题,部门责任人应立即汇报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需时,可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对应对策及方法。
第四十三条 对全部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前30日,由担保部填制《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项目负担企业。
第四十四条 每个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和《担保项目检验表》
第四十五条 需要展期担保项目,企业须在该担保项目到期前20日内向我企业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汇报表》,报总经理审批。对展期项目标担保须根据新项目标担保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 对逾期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验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汇报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逾期担保项目标处理意见包含:
(1) 采取更为可靠反担保方法。
(2) 提议撤保
对逾期担保项目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
第四十七条 含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应主动撤保:
(1) 担保贷款未按担保申报时用途使用。
(2) 项目负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3) 企业认为项目负担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情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险。
第四十八条 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验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项目撤保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
第四十九条 已经结束担保项目,应立即办理终止手续。担保贷款到期后,担保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和保管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去担保责任确定表》,报企业总经理核准。担保总将部门管理档案移交企业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十条 项目责任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依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立即录入微机,包含:担保业务动态表、担保项目检验一览表等。
担保业务操作步骤(6)
第十章 债追偿
第五十一条 主债务人未能推行债务,我企业代为清偿后,应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代偿和追偿方案由担保总负责制订并报总经理审定,项目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
价值冲抵债务。对设定反担保人,应依法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拒绝清偿,应依法对主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
第五十三条 项目责任人、部门审核人员、会议评审人员按企业在关要求负担对应比重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因具体原因使企业遭受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担保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自担保业务受理至债务追偿完成整个过程相关文件、资料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六条 担保业务步骤中全部相关文书和资料全部在归档范围。归档案卷要编排次序系统,卷内首页要有材料目录。借阅档案要填写《档案借阅记录表》,部门内部人员之间及部门和部门之间移交档案时要有移交统计,填写《档案移交记录表》
第五十七条 担保项目终止后,担保部将档案移交给企业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程如和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出对应修改调整。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由本企业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规程经企业董事会同意后施行。
第六十一条 本规程自 月 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