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工作中的相关法律法宗教工作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宗教方面的法规行政法规2部l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l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2005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行政法规,标志宗教工作由政策规范为主向依法管理为主的深刻转变。对宗教事务各方面都作了原则规定。还有地方法规,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宗教方面的规章宗教方面的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9 9部:部:1 1、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 2、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3 3、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
2、案办法4 4、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5 5、宗教院校设立办法、宗教院校设立办法6 6、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7 7、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施细则9 9、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还有地方颁布的政府规章还有地方颁布的政府规章 宗教活动场所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宗教活动场所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属的宗
3、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投资。清真寺及所属房产、归清真寺使用的地产及其他财清真寺及所属房产、归清真寺使用的地产及其他财产均属本寺坊穆斯林群众集体所有。产均属本寺坊穆斯林群众集体所有。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经各方协商同意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见。经各方协商同意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
4、屋、构筑物予以重建,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被拆迁房构筑物予以重建,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构筑物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屋、构筑物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兴办社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所获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应当纳入公益事业,所获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应当纳入财务、会计管理,用于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财务、会计管理,用于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5、,用于与该宗教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与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的财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税收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务、会计、税收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依法纳税:宗教活动场所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管理制度,依法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管理制度,依法纳税。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享依法纳税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享有和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和保证。权利和有
6、和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和保证。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两者不可分割。在享有义务具有一致性,两者不可分割。在享有和行使和行使 一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和一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和履行一定的义务。履行一定的义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民公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注销或者终止的,应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注销或者终止的,应当进行财产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用于与当进行财产
7、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用于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事业。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事业。关于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大部分省(市、区)已进入全面推开阶段。完成大部分省(市、区)已进入全面推开阶段。完成试点的宗教活动场所初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组织和试点的宗教活动场所初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组织和机制,完善了会计、预算、收支、会计档案、资产管机制,完善了会计、预算、收支、会计档案、资产管理等管理制度,在规范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管理方面理等管理制度,在规范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取得明显成效。问题问题:一些宗教界人士的认识还没跟上,有抵触:一些宗教界人士的认识还没跟上,有抵触情绪情绪 (九)大型宗教活动制度(十)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制度(十)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制度 界定:“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主要分两类,主要分两类:一类是指单体的造像,一类是指单体的造像,高度(含基座)或长高度(含基座)或长度超过度超过1010米米;一类是指群体的造像,一类是指群体的造像,每尊虽高度(含基座)每尊虽高度(含基座)或长度未超过或长度未超过1010米,米,但数量超过但数量超过1010尊。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