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 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申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
2、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11申请人提交的
4、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住 所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注册资本 万元公司类型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年 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号码备注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备案增设分公司名
5、称注册号登记机关登记日期清算组成员负责人联系电话其他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申请人声明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 (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 (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
6、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 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信息姓 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监事及聘任经理的任职文件根
7、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第一次全体股东会议,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股东代表) 召集和主持。会议选举 为执行董事, 为监事。同时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聘任 为公司经理。 以上任职人员均无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第 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人 。参加会议股东(董事) 共 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董事),会议选举 为法定代表人。以上任职人员均无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股东(董事)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第 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人 。参加会议股东(董事) 共 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董事),会议选举 为法定代表人。以上任职人员均无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股东(董事)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名称住所(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一、 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二、 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三、 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2. 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公司租用我小区(单位)业主 , 号楼 单元 室住宅,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同意作为该公司经营场所。 特此证明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盖章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