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管理措施北京李宁体育用具11月16日目录第一章 总 则11.1.培训宗旨11.2.培训标准11.3.培训目标11.4.培训对象11.5.培训资源11.6.培训组织者2第二章培训组织22.1.培训分类22.1.1.新职员培训22.1.2.部门内部培训22.1.3.部门交叉培训22.1.4.通用类外部培训22.1.5.专业类外部培训32.1.6.短期教育32.1.7.长久教育32.2.培训组织程序32.2.1.新职员培训组织程序32.2.2.部门内培训组织程序42.2.3.部门交叉培训组织程序42.2.4.通用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42.2.5.专业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52.2.6.短期教育组织程序
2、52.2.7.长久教育组织程序5第三章培训评定63.1.评定标准63.1.1.新职员培训评定标准63.1.2.部门内部培训评定标准63.1.3.部门交叉培训评定标准63.1.4.通用类外部培训评定标准73.1.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定标准73.1.6.短期教育评定标准73.1.7.长久教育评定标准73.2.评定人73.3.评定程序73.3.1.新职员培训评定程序73.3.2.部门内部培训评定程序83.3.3.部门交叉培训评定程序83.3.4.通用类外部培训评定程序83.3.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定程序83.3.6.短期教育评定程序83.3.7.长久教育评定程序9第四章补充要求94.1.培训考勤要求
3、94.2.培训奖惩要求94.2.1.培训者奖惩要求94.2.2.被培训者奖惩要求94.3.培训档案管理94.4.培训费用104.5.其它10第一章 总 则1.1. 培训宗旨第一条 企业培训宗旨,是为提升企业业绩服务,为提升职员素质服务,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计划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1.2. 培训标准第二条 企业对职员培训遵照以下标准:(1). 全员参与标准:企业培训是针对全体职员开展培训。(2). 系统性标准:培训内容设置是结合企业人力资源计划系统设置,是配合职员职业发展计划系统工程。(3). 全方面性标准:职员培训内容包含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等内容。1.3. 培训目标第三条 企业培训目标关键
4、有以下几点:(1). 经过培训,充实职员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提升工作质量和绩效。(2). 提升企业全员素质,适应企业不停向前发展要求。(3). 培训开展结合职员职业发展计划,实现企业发展和个人成长结合。(4). 构建符合企业策略和发展方向培训体系,形成“学习型组织”,提升企业整体绩效及竞争力。1.4. 培训对象第四条 培训对象为企业全体职员,包含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职员。1.5. 培训资源第五条 企业可使用培训资源有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两类。第六条 企业内部培训资源,指企业内部在一些特定领域方面有专长、含有一定讲解能力职员,能够担任部分内容讲师。第七条 企业外部培训资源,指企业外部专业企业可担任
5、特定内容讲解专业讲师。1.6. 培训组织者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关键负责企业整体培训活动统筹计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控制等工作。第九条 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帮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实施、控制及异常情况追踪,同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培训。第二章 培训组织2.1. 培训分类2.1.1. 新职员培训第十条 新职员培训是指对新入职职员进行培训,关键内容包含企业企业文化、企业组织结构、基础产品知识、相关人事制度和职业发展教育等方面。第十一条 新职员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利用企业内部培训资源,统一组织、实施和评定。2.1.2. 部门内部培训第十二条 部门内部培训是指各部门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利用内部培训资源对职员开
6、展相关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交流和经验分享。第十三条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定时或不定时自行组织实施,定时向人力资源部汇报。2.1.3. 部门交叉培训第十四条 部门交叉培训是指利用企业内部培训资源,在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开展和工作内容相关知识、技能交流培训。第十五条 部门交叉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资源,统一组织、实施、控制和评定。2.1.4. 通用类外部培训第十六条 通用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全员适用通用类知识、技能和态度培训,如电脑使用、时间管理、沟通技巧、团体建设等。第十七条 通用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策划、内容设置、组织实施和评定工作。2.1.5. 专业类外部培
7、训第十八条 专业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资源开展和业务、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包含零售管理知识、市场营销、新型材料知识等。第十九条 专业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制订、实施和评定工作。2.1.6. 短期教育第二十条 短期教育指职员参与企业外部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企业等单位组织不超出三个月短期学习。短期教育适适用于少数职员快速学习专业知识,是企业培训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职员很好激励方法之一第二十一条 短期教育分企业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要求关键指企业派出学习,相关个人自修相关要求,参见个人进修管理要求。2.1.7. 长久教育第二十二条 长久教育指职员参与企业外部高等院校、行业协
8、会或专业企业等单位组织超出(包含)三个月长久学习。经过外部资源实施长久教育,适适用于少数职员系统学习专业和管理知识,是企业培训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职员很好激励方法之一。第二十三条 长久教育分企业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要求关键指企业派出学习,相关个人自修相关要求,参见个人进修管理要求。2.2. 培训组织程序2.2.1. 新职员培训组织程序第二十四条 凡新入职职员,全部要参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员培训,从而对企业运作有整体了解,适应企业企业文化和人际关系,立即适应工作环境以提升工作绩效。第二十五条 新职员入职前一周,人力资源部组织合适内部培训资源,制订不少于14课时新职员培训计划。新职员培训通常
9、安排在新职员入职时或入职后30天内。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依据培训计划,填写培训安排通知单,发放至各部门经理,要求部门经理安排新职员根据要求时间和地点按时参与培训。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实施过程协调、组织和控制工作,并对每位新职员表现情况做下统计。第二十八条 培训结束时,人力资源部将综合评定新职员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准许回部门参与工作,人力资源部将其培训成绩单提交各部门,同时为新职员建立培训档案,并留存此次培训统计。第二十九条 因任何原因未能参与新职员培训职员,不得转正。第三十条 未参与新职员培训职员,不得参与企业组织其它培训。2.2.2. 部门内培训组织程序第三十一条 企业各部门依据
10、工作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制订定时或不定时内部培训计划,并于季度初5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立案。第三十二条 部门内部培训内容,能够由部门经理直接安排和工作相关中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交流分享,也可由职员向部门经理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第三十三条 部门内部培训形式,能够是小规模、灵活实用,比如部门例会、业务小组沟通等。第三十四条 部门内部培训实施者,能够是部门经理,也能够是在业务方面有专长或经验职员。第三十五条 部门经理负责内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第三十六条 部门经理或指定职员填写培训汇报单,每三个月结束时3天内汇总至人力资源部。2.2.3. 部门交叉培训组织程序第三十七条 每十二个月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
11、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第三十八条 企业各部门可依据工作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在调查问卷中填写对部门交叉培训需求申请。第三十九条 当工作中碰到部门内部难以处理问题时,各部门也能够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第四十条 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提出培训申请,并充足考虑加强相关部门业务沟通和配合,结合企业经营工作关键,制订合适部门交叉培训计划。第四十一条 依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整合企业内部培训资源,组织落实交叉培训计划。2.2.4. 通用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第四十二条 每十二个月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第四十三条 职员可依据个
12、人工作需要,在调查问卷中填写对应需求申请。第四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在考虑企业培训整体性和系统性前提下,汇总职员提出培训申请,制订培训计划,实现通用类外部培训在全员范围内逐层、逐步实施。第四十五条 依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外部资源、安排培训实施,各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效果。2.2.5. 专业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第四十六条 每十二个月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第四十七条 部门或职员可依据工作实际需要,在调查问卷中提出对专业类外部培训需求申请。第四十八条 当经营环境、工作内容发生改变等情况时,各部门也能够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第四十九
13、条 人力资源部依据部门和职员提出培训申请,经实际情况分析,以提升专业领域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制订合适培训计划。第五十条 依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企业外部培训资源,组织落实专业类外部培训计划,接收培训部门或职员要主动配合培训实施工作。2.2.6. 短期教育组织程序第五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搜集短期教育信息,制订初步年度培养计划,上报行政总监审批。第五十二条 经同意培养计划,人力资源部公开或非公开征求部门意见,将确定培养名单上报行政总监审批。第五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审批后培养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2.2.7. 长久教育组织程序第五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搜集长
14、久教育信息,定时上报行政总监。第五十五条 企业高层依据需要,确定长久教育培养计划,行政总监将计划下达至人力资源部。第五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帮助办理入学相关手续等。第三章 培训评定3.1. 评定标准3.1.1. 新职员培训评定标准第五十七条 对新职员培训实施评定项目,关键有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趣味、实际效果四方面;评定结果采取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评分级差为10分。具体参见培训评定表。第五十八条 对新职员培训结果评定,经过考试形式采取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第五十九条 以上相关资料,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留。3.1.2. 部门内部培训评定标准第六十
15、条 对部门内部培训评定项目,关键有培训汇报单和抽查结果两项。第六十一条 培训汇报单项目,要求各部门每三个月结束日3天内提交两份以上培训汇报单,简明统计部门培训内容、参与人员等基础情况。第六十二条 部门内部培训抽查,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进行检验,依据现场组织情况进行打分。评分采取百分制,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第六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将相关资料归档保留。3.1.3. 部门交叉培训评定标准第六十四条 对培训实施评定项目,关键有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和培训评定表两项。(1). 培训效果调查问卷由被培训者填写,采取评分标准参见培训效果调查问卷。(2). 培训评定表关键是对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有趣、实际效果四方
16、面评分,由人力资源部检验后填写。评分结果采取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级差为10分,要求70分以上为合格。第六十五条 对被培训部门评定,经过考试或总结形式采取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第六十六条 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留。3.1.4. 通用类外部培训评定标准第六十七条 同部门交叉培训评定标准。3.1.5. 专业类外部培训评定标准第六十八条 同部门交叉培训评定标准。3.1.6. 短期教育评定标准第六十九条 对短期教育实施评定项目,关键有讲解内容、实际利用两方面。评定形式以和被培训者及其上级访谈为主。第七十条 对被培训者评定项目,是培训结束后提交培训总结,人力资源部以百分制评分,成绩
17、70分以上为合格。第七十一条 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留。3.1.7. 长久教育评定标准第七十二条 同短期教育评定标准。3.2. 评定人第七十三条 对培训实施评定工作,关键由被培训者和人力资源部实施。第七十四条 对被培训者评定,关键由人力资源部实施。3.3. 评定程序3.3.1. 新职员培训评定程序第七十五条 对培训实施评定程序:(1) 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员填写培训评定表。(2) 人力资源部负责搜集、分析培训评定表,得到评定成绩。第七十六条 对新职员评定:(1) 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员进行简单考试,关键包含培训内容中部分关键知识点。(2) 人力资源部搜集考试卷
18、,对其进行评分。(3) 人力资源部将考试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第七十七条 以上培训评定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留,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汇报中向上级汇报。3.3.2. 部门内部培训评定程序第七十八条 对培训实施评定程序:(1) 季度结束3日内,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汇报单。(2) 人力资源部整理抽查统计,结合培训汇报单,得到评定成绩。第七十九条 以上培训评定结果,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并归档保留,于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汇报中向上级汇报。3.3.3. 部门交叉培训评定程序第八十条 对培训实施评定程序:(1) 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被培训职员填写培训效果调查问卷。(2) 人力
19、资源部负责搜集、分析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得到职员评定成绩。(3) 根据培训评定表,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实施过程打分。第八十一条 对被培训职员评定:(1) 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员进行简单考试,关键包含培训内容中部分关键知识点;或要求职员按时提交培训总结。(2) 人力资源部搜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3) 人力资源部将培训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第八十二条 以上培训评定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留,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汇报中向上级汇报。3.3.4. 通用类外部培训评定程序第八十三条 评定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定程序。3.3.5. 专业类外部培训评定程序第八十四条 评定程序同部门交叉培
20、训评定程序。3.3.6. 短期教育评定程序第八十五条 对短期教育实施评定,人力资源部将和被培训者访谈统计和抽查结果,作为对短期教育评定结果,保留于工作统计中。第八十六条 参与培者,在培训结束7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总结。第八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对培训总结给评分,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及其上级主管。第八十八条 评定结果归档保留,并于年度培训总结中作出汇报。3.3.7. 长久教育评定程序第八十九条 评定程序同短期教育评定程序。第四章 补充要求4.1. 培训考勤要求第九十条 学员应按时参与培训,如有事不能参与者,应提前三天以上填写职员请假单向部门经理请假,经同意报人力资源部立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
21、请假者,必需立即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立即补办请假手续。第九十一条 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参考职员工作要求中处理措施处理。4.2. 培训奖惩要求4.2.1. 培训者奖惩要求第九十二条 参见企业内部培训资源奖励或处罚要求。4.2.2. 被培训者奖惩要求第九十三条 被培训者成绩不合格,必需自学重修,直至成绩合格。第九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在年末,将职员年度培训档案提交部门,参与其年度绩效评定,奖惩措施参阅绩效考评手册。4.3. 培训档案管理第九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全体职员全部参与培训名称、表现及成绩等内容,统计汇总成职员培训档案。第九十六条 职员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管,许可个人和上级领导查阅,对其它人员保密。4.4. 培训费用第九十七条 根据企业年度培训预算,不超出预算额度费用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第九十八条 超出预算额度及临时培训项目费用支出,参考下列标准:(1) 单项费用在5000元/人以上项目,需上报行政总监审批。(2) 单项费用在元/人以上、5000元/人以下项目,需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3) 单项费用在元/人以下项目,需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审批。4.5. 其它第九十九条 本管理措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一百条 本管理措施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行政总监同意后实施。第一百一条 本管理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