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委托租赁协议书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将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自愿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将所属车辆:(车辆具体信息见附表)以上车辆加入甲方公司,参与甲方公司租赁活动。第二条、乙方在交车时必须负责向甲方提供车况良好的车辆,甲方负责该车的平常租赁管理。第三条、乙方须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车辆投保相关保险。第四条、若乙方按协议约定购买了足额保险且手续齐全,并按约定为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车辆在租赁过程中由承租人不慎导致车辆的被盗被劫,应向承保保险公司和本地公安机关报案,保险公司赔款所有交乙方所有
2、。第五条、若因保险手续不齐全和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假如在租赁过程中发生失窃和被盗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承担 %的经济损失,甲方承担 %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车辆灭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因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手续及证件(例如:保险已过期、年审期限已过、路桥费及养路费过期等),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租赁车辆在租赁过程中的自然损耗及正常产生的修理费和常规保养由甲方承担,由于租赁活动导致的人为的车辆损毁,应由甲方负责向承租方追究责任并负责修复,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九条、租赁活动中由于车辆自燃而
3、使车毁灭或需要修复的,若乙方已按规定购买了车辆自燃险并在保险有效时间内,应立即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赔款所有交乙方所有。至车发生自燃之日起,到保险公司赔款交予乙方(导致报废的)或车辆完全修复之日,期间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按规定购买车辆自燃险,租赁活动中由于车辆自燃而使车毁灭或需要修复的或导致车上人员伤亡的,其所有损失及责任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第十条、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所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解决,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第十一条、甲方按 元/月的租金按月支付给甲方,车辆天天行程在公里以内,超里程按 元/公里支付乙方(交车
4、车公里读数: KM )。支付时间为每月 日至 日,若甲方未在规定期间内支付租金给乙方,则按应支付乙方的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最后付款日一个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租金,乙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解除车辆租赁协议。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协议有限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国家政策和行为以及法定因素导致本协议车型不能在甲方公司继续租赁的,乙方应立即与甲方解除本协议。在出现本协议第四条情况时,协议解除日期为保险公司赔款交予乙方之日。协议期满,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续签协议月租金双方重新议定。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均仔细阅读本协议所有内容,如无异议,即视为批准协议条款及约定的所有内容。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磋商解决。第十五条、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法人代表及委托人: 日期 日期电话 电话车辆信息表车型牌 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位颜色车型牌 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位颜色车型牌 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位颜色车型牌 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位颜色车型牌 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位颜色车型牌 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位颜色车型牌 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位颜色车型牌 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位颜色车型牌 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档位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