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假日半岛土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广东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xx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xx假日半岛G区(棕榈岛)工程 1.2 工程地点:花都 1.3 承包范围:基础土方开挖、外运、排放及基础回填等相关工作 1.4 承包方式:包基础土方开挖、包外运、包单价、包机械、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排放、包回填、包平整 1.5 工 程 量:约70000立方米
2、1.6 合同造价:陆拾叁万元(暂定)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二天,向乙方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并提供甲方与建设单位共同认可的自然地面标高。 2.2 施工前,甲方提供场内地下管线布置,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开挖过程中进行保护,如因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3 委派夏文经理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和其它事宜。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建筑现场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5 提供土方挖运前的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挖运前的证件。 2.6 协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并参与现场测量放线工作。 2.7 及
3、时把工程变更通知交乙方。 2.8 提供夜间加班水电源及洗车槽。 2.9 及时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编写进度计划和安全保证计划在开工前二天交甲方审定。负责办理土方施工所需的各项证件。 3.2 指派 张会勇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有关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4 按甲方提供的工作面及时组织挖机和运输车辆进场施工。至少保证挖机不少于3台。 3.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
4、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 施工中未经甲方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各种设备管线。 3.7 开挖或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提供的开挖线路及顺序并对建设单位、甲方、其他单位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工程桩)进行保护,不得擅自开挖,如确属乙方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甲方、其他单位返工或返修,责任由乙方负责。3.8 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对施工进度的监督。配合甲方桩基检测工作。3.9 施工场外运输,严格执行广州市散体物料运输管理规定,期间所发生
5、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安全事故、罚款、延误工期等。3.10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组织各机械进场,并协调相关关系。 3.11 按广州市的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及办理夜间施工有关证件,否则因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夜间施工和文明施工而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3.1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退场或罢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已完产值不予结算。 3.13 全部土方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在2天内将所有人员、机械全部退场。 3.14 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必须组织其机械 天内进场,且保证在 月 日前开始施工作业,否则,乙方每拖一天,罚款乙方 贰仟 元,按此类推。 3.15 如乙方 天内不
6、能进场,除按3.14条款罚款外,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工期:双方约定本工程自二 年 月 日开始开挖,于二 年 月 日完工。共 日历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罚款贰仟元。拖延工期超过二天,甲方有权增派其他挖土机械进场施工,乙方不得拒绝,且所发生的费用全由乙方负责。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施工,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5.1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工程的结算按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完成
7、工程量计算的方式进行,按上述承包内容及方式,按土方实际开挖数量综合单价为9.00(玖元)元/m3;(此单价不含税) 5.2 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5.2.1 按月支付工程款付完成产值的80%; 5.2.2 余额办理好结算手续,三个月后15天内付清。 5.3 工程量计算以甲方和乙方及建设单位三方确认的场内原地面标高及现场施工放线为准,按现场实挖计算。遇塌方,乙方要及时配合甲方处理,但工程量不予补给(若建设单位补给甲方,则甲方按1:1的补给乙方)。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6.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6.2 由于乙
8、方在施工工地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未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乙方擅自拆改或破坏原地下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2 合同签定后,因一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一切保险和各种劳保福利。在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抬高单价,如有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2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力、物力或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9、,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8.3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4 乙方除与有关运输单位签定土方运输合同外,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如被发现,除终止合同外,将被罚款伍万元。 8.5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桩不受损坏,由于在开挖过程中,造成已检测合格的桩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8.6 乙方必须遵守学校的交通管理、用电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规定。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8.7 乙方必须按照广州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卫生防疫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污水、泥浆经沉淀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道,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的方法解决。 9.2 如因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身 份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