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油买卖合同起草及填写说明一、起草说明 我们在起草合同文本时,参考了原油国际贸易中通行的做法,选择公吨作为原油计量单位。卖方在按合同约定向买方交货时,可以在数量上有5%的浮动范围。同时,卖方还被允许在交货数量上有0.5%的合理损耗和误差。另外,如卖方向买方交付的原油含水量超过合同原油质量指标所规定的最大含水量指标,卖方应减去该批原油的超标含水量,作为卖方向买方交付原油的实际数量。鉴于石油行业大多通过输油管向用户输送原油。用输油管输送原油既经济,又安全。所以,我们在原油买卖合同文本中把卖方通过输油管向买方交付原油作为首选。原油在运输过程中会发生多种运杂费,情况不完全一样,我们在原油买卖合同文本中
2、没有一一列举,让买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做出约定。二、填写说明人们通常在合同中会规定几种交付方式,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其中一种。为方便买卖双方签约考虑,我们在原油买卖合同文本中提供了几种交付方式。买卖双方在准备合同文本时,可在合同中填上所选择的交付方式;也可将标准合同文本电子版取新的文件名另存,将未选择的交付方式从合同中删去。随着买卖双方选择不同的交付方式,交付点也跟着发生变化。可供买卖双方选择的交付点有: 1、卖方输油管终端出口法兰上游焊接端。2、卖方储油罐出口法兰上游焊接端。3、卖方将原油交给第一承运人。如前述,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填上与交付方式相对应的交付点,或将未选择的交付方式从合
3、同中删去。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从卖方转移至买方。所以,我们在原油买卖合同文本中对原油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不作约定。我们只是在合同文本中规定了与交付方式相对应的交付点,原油一旦通过交付点,卖方就完成了向买方的交付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我们在原油买卖合同文本中提供了3种解决争议方式。需要提醒的是,签约双方如在合同中选择了仲裁解决争议方式,就不能同时还选择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如此,双方所选择的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方式无效。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填上所选择的解决争议方式;也可将标准合同文本电子版取新
4、的文件名另存,将未选择的解决争议方式从合同中删去。 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的变更、解除有较详尽的规定,我们在原油买卖合同文本中不作具体规定,只是原则性规定,“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第 11 页 共 11 页合同编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与 原油买卖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买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 卖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标的物1.1 品名: 1.2 型号、规格: 2 质量标准2.1 本合同原油符合 标准,具体质量指标见
5、附件。3 数量3.1 数量: 3.2 卖方向买方所交付的原油数量可以有正负 的浮动范围。3.3 卖方向买方所交付的原油数量可以有 的合理损耗和误差。3.4 如卖方向买方交付的原油含水量超过本合同原油质量指标所规定的最大含水指标,卖方向买方交付的原油数量减去该原油的超标含水量,为卖方向买方交付原油的实际数量。4 价款及支付4.1 价款构成4.1.1 油款单价: 总价: 4.1.2 运杂费:包括: 4.1.3 租车(船)费:4.2 合同总金额: 4.3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以内,将合同总金额以 方式,汇入卖方指定的账户。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账号:收款人名称:4.4 卖方在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后 天
6、内,向买方开具油款增值税发票及提供相关单据。4.5 如卖方实际交付的原油数量在浮动范围内超过或少于本合同约定数量,买卖双方应在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供相关单据时,向对方补足或退回相应差额款。5 交付5.1 原油交付选择以下 方式:5.1.1 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输油管道向买方交付,买方承担相关费用。如需对原油加温,加温费由买方承担。5.1.2 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以代办运输方式向买方交付,买方承担相关运杂费。 5.2 原油交付点:5.3 原油通过交付点,卖方即完成交付义务。5.4 卖方以其计量器具上的读数作为向买方交付原油的数量依据。 5.5 卖方应在向买方交付原油之日前 天书面通
7、知买方将要交付的原油数量、批次等。 5.6 如买方在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将原油托运后,需变更到站或改变收货人,买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风险。6 验收6.1 买方应在卖方交付后 日内,对原油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收。验收由买方人员进行,卖方派代表到场。验收应按照石油行业通常的方法和程序,选择以下 方式:6.1.1通过输油管交付的,在买方油库验收。买方负责将每个储油罐的温度调到 度,在其上、中、下部液位分别取样检测。买方应保证储油罐装载原油前未被污染。6.1.2通过代办运输方式交付的,在买方铁路专用线上验收。买方负责将油罐车里的原油温度调控到 度,从油罐车里取样检测。 买方应保证自备油罐车在装载原油前未
8、被污染。6.2 卖方如对买方验收结果有异议,双方应共同指定一权威检验机构,按照该机构原油测试方法和程序对已交付的原油重新进行检测,并同意以该检测结果作为最终验收结果。如该检测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否则,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6.3 买方如在6.1款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卖方交付原油的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视为卖方所交付的原油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6.4 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在 日内及时接卸。7 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7.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7.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2.2 一方违约
9、,致使他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2.3 一方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7.2.4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7.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8 违约责任8.1 卖方交付的原油不符合合同约定,应依据最终验收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因买方自身原因致使原油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的除外。8.2卖方未按期交付,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但非因卖方责任除外。8.3买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8.4按照实际交付结算时,双方如
10、未能在 天内向对方补足差额或退回多收的货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8.5货物到达后,买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承担赔偿责任。8.6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9 不可抗力 9.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9.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11、程度。9.3因政府行为或产能下降等卖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卖方可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免除相应违约赔偿责任。10 争议解决10.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领导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11效力及其它11.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11.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11.4 本合同一式 份, 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买方(合同专用章):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行及帐号:卖方(合同专用章):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行及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