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3. 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3.1 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3.2 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3.3 级区域: 在正常
2、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4. 防爆电气设备一般安全规定4.1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4.2 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3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4.4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4.5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
3、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4.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4.7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5.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5.1 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
4、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5.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
5、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
6、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5.3 专业维护检查 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 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 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各
7、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 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6.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6.1 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
8、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6.2 小修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测量隔爆面间
9、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6.3 中修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6
10、.4 大修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7. 建立设备档案公司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