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新版火工品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974395 上传时间:2024-06-12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37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版火工品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新版火工品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爆破器材制度汇编 火工品仓库管理制度 1..严执行“三专、三严、五双、六对”等制度,即专库储存、专车运送、专人保管,严格手续、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手续、严格管理,双把锁、双本帐、双人领、双人管、双人用,购进、库存、发出、领用、清退销毁与帐目要符合。 2..严格领发审批手续。做到“二不批”“五不发”即不是专用领料单不批,不是专职人员不批;没有领料单不发。手续不全不发,不到发放时间不发,质量有问题不发。 3..建立出入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库房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存放其它物品。严禁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爆炸物品间堆放需要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可以使用垫板。为便于检查、清点、装运,垛距不小于1米,墙距不小于0.55米,主通道不小于1.5米。 6..堆放炸药、导火索时,总高度不超过1.88米,宽度以四箱或四袋为上限,袋高不超过1.44米,雷管须放在木架上,木架高度不超过1.6米,雷管箱堆垛不超过1米。 7..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丢失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查找。 爆破器材流向登记制度 1..购买炸药雷管要提前向上级申请,按照上级的规定量购买。 2..对购买入库的炸药要认真核对数量、品种,保证票物相符。 3..按照火工品的保管规定,做好炸药雷管的码放储存 工作。 4..按照正规的手续发放炸药雷管,对雷管要逐个导通,合格后方准出库下井。 5..抓好火工品的使用关,对当班未用清的炸药雷管要及时清退入库。 6..对变质的火工品要报请上级保卫部门和安所有门批准后及时销毁。 火工品储存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三专”“三严”“五双”“三对头”制度。 2..严格领发审批手续,做到“二不批”“五不发” 3..建立出入检查登记制度。 4.库房内不许超量储存,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火工品堆垛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使用垫板,雷管必须放在木架上,木架高度不超过1.6米,雷管堆垛高度不超过1米。 6..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派出所(公安机关),并协助查找。 药库管理规定 1..购买炸药、雷管车辆准运证(要灯、旗、证件齐全)。 2.药库看管人员保持三人。 3.地面库设导通室。配备导通设备,进行人员培训,保证正常上岗。不得脱岗,各项制度齐全。 4..每次入库、出库炸药、雷管、数量要登记清楚准确。 5..风入库人员必须登记清楚闲人进。 6..井下药库调为临时发放硐室,储药量不得超过生产24小时用药量,账目必须清楚。 7..井上下药量每次不得超过48小时用药量,请遵照执行。 地面药库安全操作规程 1. 地面炸药库实行双人双岗,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不允许出现脱岗现象,查脱岗一次罚当班人员100元。 2. 防火器材要齐备有效,要经常检查保养灭火器等防火器材,防火沙、防火水要备足量。 3. 对上级检查出的隐患要认真整改,按期按规定整改好。 4. 库区内的用电器设备要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修复。 5. 如发生事故,要协助上级部门作好事调查、分析工作,并按规定接受奖惩。 放炮器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减少生产成本,保障放炮器的安全正常使用。特制定放炮器维修管理制度。 1、放炮器的领用,实行器材卡片管理制度。使用人员要按照放炮器的对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和保管,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放炮处在完好状态,使用中发现其上有零部件松动、丢失等现象,要立即停止使用,严禁将放炮改为其它用途。 2、放炮器的维修人员要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维修保养质量高质量的完毕维修计划任务。 3、维修人员要认真执行制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人为故障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4、维修人员负责放炮器的领用发放管理,对因使用不妥或管理不善导致放炮器的损坏、丢失等,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5、认真做好各项技术数据的记录,及各种资料的填写工作,并妥善保管。 火工品装卸运送制度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22条至26条和规定第31条至34条执行。 2、 装运爆破器材实行“三定”,所用专车必须清理干净,不许乘坐无关人员,并配备有灭火器材。 3、 火工品运送要在白天进行,限速行驶,专人押运,运送线路附近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4、 井筒运送火工品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运送,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运送。 5、 火工品入库时要有专人验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6、 人员运送雷管、炸药应专车专运,并且分别装在非金属容器内。 火工品发放和清制度 1..发放火工品必须在专用套间内边沿必须有凸起工作台,台上垫有软性材料。 2..严格执行“五不发”制度。 3..严格火工领取清退制度,放炮工当班领用及剩余的火工品数量,必须经当班班组长和安全员签字并及时将剩余火工品交回库房,做到审批、实发、实用、清退四对口,严禁将用剩火私自留用或销毁。 4.发放和清退工作要加强帐务记录,做到交接严格、手续齐全、班清日结,不许用铅笔记帐,不得涂改。 火工品库房防火管理制度 1、 必须建立火工品库房防火的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每月必须检查一次,保证所有消防器材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 火工品管理员任何时候不得脱岗。 3、 严禁将烟火和易燃物带入库内,库区内严禁吸烟或有其它明火。 4、 库区内必须使用安全防爆灯具及开关,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电缆。 5、 库区内必须设有避雷装置,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6、 当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应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扑救。 雷管导通、编号制度 1、 雷管入库后,必须逐个作导通测试,并予以编号,否则严禁发放使用。 2、 导通测试必须按以下七个过程进行: ① 在未使用前,将指针调到左端刻度线上。 ② 将转向开头,转向3欧姆、9欧姆或导线位置。 ③ 转动校准旋钮、使指针停在红△中间。 ④ 被测电阻固定在接线柱和按钮上。 ⑤ 指针指示欧姆值就是被测的电阻值。 ⑥ 使用完备后,将转换开关放在“关”位置。 ⑦ 当指针无法调点线△中间时,应更换电池。 3、 导通测试必须在专用测试室进行,且一次只许打开一只雷管箱,最多取100发雷管。 4、 测试时要理好脚线,并放在操作台上,最多20发编一组,按顺序一组组进行。 5、 导通仪表电流不许超过规定,全电阻检查测量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定期校核仪器。 6、 测试电雷管的防瀑箱的强度至少应为20发雷管起爆不被击穿。 7、 雷管编号必须用铁笔进行,位置应在原生产厂家编号的背面,且应做到笔迹清楚,并配戴安全防护罩。 爆破器材销毁解决制度 1、 爆破器材销毁前必须填写报告,报蝗待销品种、数量、因素和办法,报送上能有关领导、安所有门、保卫部门、本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审批,经批准批准后,方可销毁。 2、 销毁地点至交通道路建筑物等距离按一次3公斤时,其安全距离不小于150米至300米拟定。 3、 为使销毁火药安全爆炸,第一次销毁后,检查如有未炸的再作第二次销毁,确有不炸的,可用烧毁法销毁。 4、 销毁雷管时,一次销毁不得超过100发。 5、 销毁雷管前必须组成销毁小组,成员夺重要负责人1名,保卫2名,爆破员2名,药库保管员1名,6人组成,并登记备案。 放炮器和母线的使用制度 1、 放炮器使用MFB-100型发爆器,放炮工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领用、存放好放炮器。 2、 放炮母线使用2×1mm2的两心铜蕊阻燃电缆,放炮距离不低于100米。 3、 放炮母线要吊挂在没有高压电缆的巷道的一边,如有需挂在高压电缆一旁必须距离平行与高压电缆30cm处,并不得用铁丝吊挂。 4、 当班没有用完的炸药、雷管要及时交回药库,发爆器和母线要锁在木箱内。 放炮器、放炮母线管理制度 1、 必须按矿上规定领用发爆器和母线。 2、 在使用过程中,保证器材不受损坏。 3、 不许转借给别人使用,并保存完好。 4、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夺损坏要及时送到五小电器修理部修理。 5、 放炮母线在使用中如发现被炸破皮,要及时更换母线,严禁再使用。 放炮管理制度 川达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了规范放炮管理,杜绝爆破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放炮管理制度。 1、工作面爆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必须使用水泡泥,用粘土炮泥封孔时,当炮眼深度在0.6~1.0米,封泥长度不得低于炮眼深度的一半;炮眼深度超过1.0米,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对于深度小于0.6米的炮眼,严禁装药放炮。装药量必须符合规程之规定。 2、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严禁在残眼内钻眼:并坚持湿式钻眼。 3、爆破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采面放炮安全距离必须 100米,掘进工作面放炮距离必须在反向风门外300米。 4、爆破采用正向装药,串联式联线方式,使用毫秒电雷管,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每眼使用1个水炮泥。 5、爆破前班长必须派专人在所有通往爆破地点和贯通地点的各个通道口爆破撤人距离以外安全有掩护的地点设立警戒。每一警戒点安排2人放警戒,设好警戒后,一人负责警戒,另一人返回告知已设好警戒。只有每个警戒点的警戒员都告知后才可装药爆破,爆破后警戒员只有接到撤除警戒的命令后才干撤警戒。 6、对火工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火工品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违反火工品的管理规定;爆破器材必须由专人运送,严禁用矿车、溜子或皮带运送。 7、必须一次装药,一次启爆,严禁一次装药,分次启爆。严放糊炮、明炮和明电放炮。 8、必须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放炮母线。母线与母线之间;母线与脚线之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出现明接头。 9、瞎炮解决:瞎炮必须在班长的指挥下解决,若因连线导致的瞎炮,必须重新连线放炮;如因炸药或雷管导致瞎炮,必须距瞎炮0.3米处,另打一个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进行装药放炮解决,严禁采用其它方法进行解决。 火工产品验收领用管理制度 1、对火工品必须专车分运,不得混装混运。 2、火工品验收时,对品种、规格、数量必须和发票相符。火工品入库必须建帐、建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3、火工品入库后,按规定编号,测试分类,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妥善保管。 4、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运送和在同一库房保管。 5、领用火工品,调度室必须按定额计划开票,领用人员必须持有放炮上岗证和调度室开的票据才干发放,并规定领用人签字盖章。 6、火工品发放必须遵循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防止霉烂变质,导致浪费。 7、放炮员当班放炮后,所剩余炸药、雷管数必须及时退库,如不及时退库,丢失罚款200元,并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经常清点库存,发现丢失、霉烂变质,及时向领导报告,如导致不良后果承担所有责任。 9、准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营。 9、 每月月底对火工品进行一次盘存,盘存要有记录和参与人员签字。 爆破器材装卸、运送管理制度 1、装卸、运送爆破器材,要由懂得爆破材料性能的人员担任,并随身携带要害证。 2、提运爆破器材,必须持公安部门审批的提运证,并认真核对实物。 3、爆破器材运到药库后,运送人员和库管人员要互相清点,核对实物与提运单相符后,双方在提运单上签字盖章。 4、炸药和雷管不得同时搬运。 5、装卸与搬运雷管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扔、摔、碰撞。 6、爆破器材在库内搬运,可用通过检查批准的手扶小胶轮车运送,每次运送的雷管数量不得超过4箱,必须单层码放。 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1、井下消防材料库分别设立在重要生产区域,运送方便的交叉硐室内,消防材料要有专任负责。 2、消防材料库按需要配齐各种消防器材,帐物清楚、码放整齐、携带方便。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消防器材。 3、井下发生火灾或特殊情况时,消防器材、物品必须及时补充,以便备用。 4、消防器材必须配备专用电话。 5、成立消防器材管理小组,每月负责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