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南模塑科技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审计行为,明确内部审计职责、权利及审计事项相 关部门责任,保障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升经济效益, 维护企业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依据中国企业法、中国审计 法、审计署相关内部审计工作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企业尤其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并认 真实施。 第三条内部审计宗旨是经过开展专业化审计工作,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活 动,客观、公正地反应企业经营管理运作现实状况,保障企业资产安全,促进经营管 理活动高效、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内部审计根据
2、独立、客观、公正基础标准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适适用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组织定位 第六条依据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在企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下设置审计人员,审计人员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企业董事会审 计工作实施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企业财务 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七条审计人员依据内审工作需要配置合理、稳定人员结构,配置具 有必需专业知识、对应业务能力审计人员。审计人员设责任人一名,由企业董 事长任免,负责审计人员全方面管理工作。 第八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九条审计人员应该依据法规及
3、企业相关制度进行审计、忠于职守、坚持 标准,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和办理审计事项 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应该回避。2 第三章内部审计关键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审计职责 (一)计划、建立、完善企业审计监控体系,满足企业内部控制需要; (二)定时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步骤设计及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提出改善 提议; (三)对企业各部门、各中心、各子企业进行经济效益审计; (四)开展离任审计,对离任干部任职期间岗位职责推行情况、目标完成情 况进行评价、鉴证,明确岗位交接双方责任,加强内控管理; (五)对投资项目立项、实施步骤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促进企业规范 投资管理和提
4、升投资效益; (六)开展专题审计和调查工作; (七)组织审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停提升企业审计工作水平; (八)帮助监事会检验相关事项,为监事会提供相关材料; (九)配合企业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十)完成企业董事会交办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审计权限 (一)依据审计工作需要,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按时提供年度计划、预算、决 算、财务汇报、财务分析、经营分析、运作步骤、管理制度、会议纪要等审计相 关文件资料(含各类受控文件); (二)有权检验企业及下属单位帐目、凭证、报表、经济协议、会计核实 软件等相关信息、有权对企业实物资产进行盘查; (三)有权依据审计需要,进行调查并索取证实材料,被审
5、计单位和相关人 员应主动配合; (四)有权对违反国家、企业相关制度要求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有必需实施联合审计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不得推诿; (六)在特殊审计事项中,有权依据审计情况临时外聘相关领域教授或审计 事务所帮助。3 第四章内部审计中相关部门责任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责任审计人员严格根据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操作规 范开展审计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完整审计汇报或审计提议 书,对被审单位进行客观、公正评价。 第十三条财务部责任财务部定时向审计人员提供企业年度预算、会计报表 及相关财务分析资料,所提供财务数据及资料须立即、正确、完整,对财务核 算结果负责
6、,帮助审计人员门了解相关审计信息、调阅和审计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责任 人力资源部依据审计需要,提供被审计人员相关资料,对提供资料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帮助审计人员门了解相关审计信息、调阅和审计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联合审计时各组员责任 跨部门组成联合审计时,实施组长负责制,部门人员应相互配合,对其获取 审计证据负责,并将工作底稿及情况汇总交小组责任人; 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责任 依据审计需要,被审计单位需提供相关审计资料,提供审计所必需工作条 件和审计所需相关资料,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据实反应情况, 对问题解释不推诿、不隐瞒。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步骤 内部审计工作包含:审计立
7、项、审计准备、实施审计、审计汇报、后续跟进 等步骤。 第十七条审计立项 审计任务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审计人员依据企业年度发展计划制订年度审计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 核后,报企业总经理审批,经同意后,按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实施; (二)受总经理、各部门、中心、子企业委托进行审计; (三)对于群众举报企业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受理立项后委托审 计人员进行审计。 第十八条审计准备审计人员接收审计任务后,组成审计小组,制订审计项4 目计划及审计工作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依据通知书做好审计相 关资料和人员接口准备。 第一十九条实施审计 (一)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首先应和被审单位关键
8、责任人及关键事 项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介绍审计目标及关键审计内容,并了解被审计单位基础 情况; (二)在对被审计单位基础情况有了基础了解后,审计人员应依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制度,严格按审计操作规程要求实施具体审计; (三)审计人员依据需要采取检验、监督盘点、观察、查询、函证、计算、 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四)审计人员实施审计作业时应形成完整、正确、规范审计工作底稿。 现场统计依据关键程度决定是否需要被问询人签章。 第二十条审计汇报 (一)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小组对所搜集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分析,按规 定要求出具审计汇报,审计汇报草案通常应在审计事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9、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可合适延长; (二)审计小组提出审计汇报初稿,经复核后交审计人员责任人进行最终审 核同意,由审计小组出具审计汇报; (三)审计汇报形成后应立即交送被审计单位审阅,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 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汇报后一周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四)审计人员依据被审计单位反馈信息决定是否对审计汇报作出必需修改, 然后出具最终审计汇报。依据需要,针对存在问题还应出具“审计意见书”。“审 计意见书”由审计人员责任人签发; (五)若实施审计后,发觉被审单位存在舞弊或重大过失,审计人员还应提出 处理意见。 第六章审计争议 第二十一条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结论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审
10、计汇报之日起十 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诉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请求复议。5 第二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请复议书后,十五日内对复议申请进行复查, 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被审计对象。 第二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受理复议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议并作出复 议决定,分清责任作出对应处理。 第七章审计人员执业要求 第二十四条办理审计事项,和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当事人 应该回避; 第二十五条慎重利用在实施审计任务中获取资料,严格遵守企业和部门 保密文件管理要求,对知悉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取得资料、 数据及文件不得向外泄露; 第二十六条保持相对独立立场,对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评价,不受 其它机构和个人干涉和影响,不参与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十七条不接收被审计单位任何有价值物品和宴请; 审计人员违反上述要求,将视情节轻重程度给警告、罚款、通报批评、降 级、换岗直至开除处罚。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审计终止,审计人员应在完成该项审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办 理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实施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时归档责任制 度。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