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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合成革集团总裁办公会(扩大)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裁办公会议议事程序,确保总裁层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职责,负担义务,依据《企业法》和《集团企业章程》,结合集团企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议议事标准。
(一)坚持依法议事标准;
(二)坚持权责相统一标准;
(三)坚持实施总裁负责制标准;
(四)坚持相互协调、科学决议、高效运行标准。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一)研究决定生产经营日常事务;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审议权属企业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融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形成决议;
(四)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讨论拟订企业职员工资分配方案;
(六) 讨论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 拟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制订企业具体规章制度;
(八) 提请聘用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用或解聘以外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研究确定外派董事、监事和权属企业经理、副经理、财务责任人人选方案;提请聘用或解聘企业副总裁、财务责任人;
(九) 决定企业副总裁以下职员奖惩;
(十) 讨论经过需向董事会、职代会汇报汇报、提案;
(十一) 扩大会议时,听取、检验关键会议决议实施情况,抓好协调工作,企业各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安排布署工作任务;
(十二) 研究确定企业章程要求和董事会授予其它职权范围内工作。
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和会人员。
(一)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召集和主持,总裁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裁召集和主持;
(二)总裁办公会出席人员:总裁、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扩大会议企业职能部门责任人列席;
(三)行政管理部主任列席会议,需其它人员列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五条 总裁办公会标准上每七天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裁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
第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事程序。
(一)总裁办公会议题由总裁确定,副总裁可提前向总裁提请需会议讨论决定议题,关键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二)凡提交总裁办公会研究议题,应事先经分管副总裁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比较完整会议议案;
(三)总裁办公会实施总裁负责制,对会议讨论过程中如发生分歧,由总裁提出最终决定意见;
(四)凡上次办公会研究关键事项,需由分管副总裁或相关人员向此次办公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定事项实施和督查。
(一)总裁办公会统计,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员负责,并整理会议关键点立即转告因故缺席会议人员或由总裁签发抄告相关单位;
(二)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事项,由分管副总裁根据分工范围督促检验,并立即通报落实落实情况;
(三)出席和列席总裁办公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第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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