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录
第一章 001—总包与分包管理 7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 7
第2节 0001-总包与分包的合同书 10
第3节 000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13
第4节 000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31
第5节 000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消防) 35
第6节 0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附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8
第7节 0006-防水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57
第8节 0007-分项工程安全措施交底单 64
第9节 0008-室内电梯安装安全管理协议书 68
第10节 0009-电气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协议书 75
第11节 001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78
第二章 002—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84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目录 84
第2节 001-项目经理责任制 87
第3节 002-主管副经理责任制 91
第4节 003-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95
第5节 004-施工员责任制 99
第6节 005-安全员责任制 102
第7节 006-劳务员责任制 106
第8节 007-班组长责任制 110
第9节 008-外施队长责任制 113
第10节 009-生产人员责任制 116
第11节 010-项目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118
第三章 003—安全措施方案 139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目录 139
第2节 001基础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142
第3节 002结构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152
第4节 003装修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166
第5节 004大模板存放、吊运、组装、拆除安全措施方案 171
第四章 004—脚手架施工方案 177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目录 177
第2节 001-脚手架施工方案 180
第3节 002-卸料平台方案 188
第4节 003-外挂吊篮方案 191
第五章 005—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检查记录 192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 193
第2节 001-脚手架安全网验收单 196
第3节 002-四口防护验收表 202
第4节 003-五临边验收表 206
第5节 004-倒料平台验收表 210
第六章 00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14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 214
第2节 001-架子工安全技术交底 217
第3节 002-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 221
第4节 003-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226
第5节 004-混凝土工安全技术交底 230
第6节 005-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 235
第七章 007—安全检查记录 239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 239
第2节 001-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242
第3节 002-文明施工检查表 246
第4节 003-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书 250
第5节 004-文明施工整改回执单 252
第八章 008—违章登记及奖罚记录 256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 256
第2节 0001-违章登记及奖罚记录 259
第九章 009—特殊工种名册及证件复印件 262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 262
第2节 001-架子工名册及复印件 266
第3节 002-信号工名册及复印件 269
第4节 003-暂设电工名册及复印件 270
第5节 004-电焊工名册及复印件 272
第6节 005-分工种人员名册 273
第十章 010—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275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 275
第2节 001-安全培训记录表 278
第3节 002-分工种入场安全教育人员清单 281
第4节 003-职工应知考核试卷样本 284
第5节 004-电工考试卷 288
第6节 005-电气焊工试卷 290
第7节 006-信号工考试卷 293
第8节 007-架子工考试卷 296
第9节 008-建筑施工人员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试卷答案 300
第十一章 011—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306
第1节 000-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 306
第2节 001-安全帽供应方资料、合格证、检测记录 309
第3节 002-安全网供应方资料、合格证、检测记录 312
第4节 003-安全带供应方资料、合格证、检测记录 315
第5节 004-扣件供应方资料、合格证、检测记录 318
第6节 005-其他供应方资料、合格证、检测记录 321
第十二章 012—班前讲话记录 324
第十三章 index1 327
001—总包与分包管理
000-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
建筑工程文明安全施工资料
安全防护:
总包与分包管理
1
卷内文件目录
安全防护内业资料(1)-----总包与分包管理
序号
文件名称
备注
1-1
总包与分包的合同书
1-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1-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消防)
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5
防水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1-6
分项工程安全措施交底单
1-7
室内电梯安装安全管理协议书
1-8
电气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协议书
0001-总包与分包的合同书
建筑工程文明安全施工资料
安全防护:
总包与分包的合同书
1-1
卷内文件目录
安全防护内业资料(1)---- 总包与分包的合同书
序号
签订总包与分包合同书的单位
备注
000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建筑工程文明安全施工资料
安全防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1-2
卷内文件目录
安全防护内业资料(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序号
文件名称
备注
1--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三方协议)
1--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总包与分包)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市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总承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与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总责。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5.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4.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6.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8.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帮助。
9.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0.服从总承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由于总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h内向总承包方报告,并按照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补充条款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章)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章)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总包与分包)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口
其他专业承包口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 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回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000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2004年第三次修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总承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与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总责。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5、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
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日、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4、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6、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它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8、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i)]墩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帮助。
9、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0、服从总承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由于总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总承包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章)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章)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000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消防)
建筑工程文明安全施工资料
安全防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管理协议书
1-3
卷内文件目录
安全防护内业资料(1)----- 安全生产合同书
序号
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书的单位
备注
安全生产合同书
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消防)
安全生产合同书(范本)
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办理进京注册登记,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的外省市建筑施工队或本市郊区、县建筑施工队(以下简称外施队),在本公司所属各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劳务时,须在签定《劳务合作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合同书》。
第一条: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每个施工现场都须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人,并设置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
3.进人现场的人员需符合有关用工手续和条件。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准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国家经贸委或北京市经委核发的操作证上岗。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二条:总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外施队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及外施队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技安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外施队,有权收回《安全资格认可证》,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外施队负责。
4.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防护设施,进行安全交底;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坏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三条:劳务分包队伍的责任和权利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4.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队伍名称:
分包施工内容:
劳务分包队伍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范本)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运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由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d),并开具当天用火证。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使用、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按市有关规定,工程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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