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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968757 上传时间:2024-06-12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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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房地产企业流动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企业一切资产均为北京xx置业有限企业所有,必须纳入企业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第二条 财务部应做好流动资产管理工作。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一种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资产,重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一节 货币资金 第三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获得各项收入必须所有交到企业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四条 对企业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管理,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

2、付和处理。 第五条 企业只有总经理和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审批权 第六条 为保证现金安全,同步又不影响现金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对每笔超过元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告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现金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同意或不符合财务规定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私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财务副总经理签批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发生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志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月末与

3、总账查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对导致损失负责人,依企业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除差旅费和必须以现金支付1000元以内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借用现金应阐明用途、偿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偿还(或报销)。逾期不还者将从工资中扣除。 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八条 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第九条 支票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 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经理复核、主管财务副总经

4、理同意后方能领取。 2) 签发支票金额超过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用款汇报及附件(协议、采购单、计划书等)。 3) 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领取后10日内报账。 4) 对末及时报账者财务人员应当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 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支票,或因状况变化未使用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偿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发新支票 6) 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 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 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支票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

5、位等 3) 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精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4) 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账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同意后呈报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并传至总经理。月终前可根据企业资金变动频繁程度和企业业务需要,按照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规定临时报送 5) 准时于月末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交财务部副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6) 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7) 企业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专人妥善保管。 8) 作废支票,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十条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

6、银行规定,按照本制度规定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 第十一条 每日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志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查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月末与总账查对。必须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十二条 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如下: 应收款发生:企业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资信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对应权限同意信用额度,最终由总经理决定与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计财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台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查对、催收应收款项。应根据客户欠款状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用对应措施收回欠款。 所有应收帐项

7、均按帐龄基准记存。企业负责应收账款财务人员必须常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账款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财务经理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置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基准。 企业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基础,并每六个月进行调整,以反应目前状况。 企业负责应收账款财务人员应常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络,按期填制并发送催帐告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 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如下条件: 1)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 2) 债务人逾

8、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企业财务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100万元如下坏账经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签同意后,可作为坏帐处理。100万元以上坏帐,应由董事会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所有处理坏帐,均应撰写状况摘要汇总到董事会。 企业对应收款项管理应遵照“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原则。财务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其他应收款管理将比照上述应收账款管理执行。 第十三条 预付款和定金,必须要根据协议办理,由经办人申请,各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财务部门查对无误,金额在元以内,由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报企业总经理加签。 第十四条 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

9、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协议履行 第三节 存货管理 第十五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平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发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十六条 工程物资管理 1、工程物资采购: 1) 工程物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企业领导审核后执行 2) 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实际消耗状况、工程进度变化状况及合理需要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 工程物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计划及采购清单实行采购。 2

10、、工程物资入库: 1) 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查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 工程物资入库验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规定,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由保管员负责。 3) 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问题,应查明原因,贯彻责任,其中应由运送部门负责,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送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成果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 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执行状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

11、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 采购人员向财务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3、工程物资领用: 1) 工程物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规定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告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 领料同意权限,按各级领导审批权规定办理。 4、工程物资库存管理: 1) 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 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置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12、。 3) 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查对无误。 5、工程物资盘点清查制度: 1) 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盘点工作,查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部门。 2) 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措施,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措施点清数量。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结存数和盘点实有数相查对,对于账实不符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规定每季度清查一次。 3) 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

13、证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帐帐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帐、卡、物、资金四相等。 4) 做好工程物资索赔工作。 6、工程物资稽核: 1) 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审计人员(在企业中、远期规划中,视企业发展状况,成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运用效益进行分析。 2) 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盘点,现场观测存货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意见。由于有些工程物资专业技术性强,对应管理措施也很有专业技术性,不理解这些状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 工程物资资金运用效益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

14、算反应存货资金使用状况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第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 1. 根据企业状况,规定如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多种用品、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2. 低值易耗品在购置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置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企业领导同意,方能选购。一次性购置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如下,由申请部门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置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由申请部门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及企业总经理双签

15、同意。 3.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平常管理中应进行如下工作: 1) 参与供应商选择评价 2) 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选择 3) 负责验收 4) 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 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4.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置 5.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6.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根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根据。一份交给

16、会计部门作为记账根据;除此以外,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7. 要建立以旧换新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查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8. 企业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会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查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已提摊

17、销额和应补提摊销额。 9. 所有离开企业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退库手续,同步,管理低值易耗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 第十八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状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准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止账前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盘盈存货,应当对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存货,在扣除过错人或者保险企业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对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财务部应于每会计年度末对比存货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第二十条 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对核算竣工产品成本对产成品入库、出库及时进行核算,保证回款及时性,随时掌握产成品库存状况 第二十一条 出租开发房屋、建筑物按竣工决算成本入账,在有效期限内分期进行摊销。建立出租开发产品台帐或卡片账,定期进行盘点,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出租开发产品使用状况,对、及时掌握资产现实价值。 第二十二条 对工程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精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同意。 预算外工程支出由总经理会同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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