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厉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白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碰到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批准。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毕业生的规定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受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批准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输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有特殊规定,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批准志违约,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各交纳违约金1000-2023元。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毕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
业
生
情
况
及
意
见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状况
专业
(全称)
学制
学历
家庭住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署名: 年 月 日
用
人
单
位
情
况
及
意
见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从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通讯地址
所有制性质
单位性质
档案转寄具体
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署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地(市)、县调配部门意见)
署名: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学校通讯地址
院系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意事项:
一、每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用人单位、毕业生、学院和学校毕办各持一份。
二、就业协议的签订程序:
1、毕业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
2、用人单位签署接受意见;
3、毕业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备案;
4、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列入就业方案。
三、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的有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备注栏中注明。
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假如另有其它约定,可在备注栏中注明,并由学校答章鉴证。
五、协议签订之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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