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协议这篇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协议范文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协议书协议编号:_甲方:_乙方: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协议。条总则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本协议及相关文献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本协议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
2、出解除本协议,对方应予批准。第二条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干开具收据。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所有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
3、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拟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钞票或转账的方式支付。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规定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通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3乙方遵守代理协议的各项规定。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出现本协议第五条第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不管本代理协议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规定解除协议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协议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
4、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第五条甲方权利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告知乙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规定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告知乙方。第六条甲方义务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对乙方符合甲方规定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
5、供必要的帮助。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第七条乙方权利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规定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规定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规定甲方提供有关培训。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第八条乙方义务: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征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努力维持现有业务。应达成甲方拟定的最低业绩标准。准时参与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按照甲方的规定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的一切费用。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罢手续。不得与客户串
6、通,损害甲方利益。第九条担保在本协议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协议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在订立本协议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批准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从协议。第十条协议解除与终止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个月以书面告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协议,_个月期限届满,本协议即行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协议:1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导致严重后果。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协议维持条件的规定。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5对甲方有不诚
7、实的欺骗行为。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保证协议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2乙方年满60周岁。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协议终止有关事宜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协议书、保险条款、单证、文献、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献,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乙方超过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协议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
8、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反协议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给乙方导致损失的,乙方有权规定补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协议。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补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二条其他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协议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期限届满前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将自动延展到下_年。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为
9、任何身份证明。假如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协议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协议或聘用协议,双方批准在本协议生效后原协议自行终止。甲方:_乙方:_负责人: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附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三、与准保户接触时,一方面要表白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积极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当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当知道的
10、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应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长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批准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也许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八、对于长期寿险应重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拟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白
11、,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性,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足运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十一、尽也许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承担能力。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解决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对的的或误导性的陈述。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十五、在完毕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1避
12、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半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十七、不得以支付或批准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成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犯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二十、
13、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献、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献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二十三、除非代理协议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别人。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别人顶替投
14、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解决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别人,也不得接受别人转让的业务。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别人表达其有权接受损失告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补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别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所有或部分保险金。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告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献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涉及诉讼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和补偿金。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协议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