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劳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本规章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佣之从业人员而言。
二、聘用
1、全公司员工录用以宁缺勿滥,行业精英为原则,在核定编制内,录用能胜任岗位工作,素质较高的人员,公司正式员工一律签署聘用劳务协议。
2、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试、选择录用的原则,采用社会招聘、人才交流机构介绍、本公司员工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招聘。
3、应聘人员经面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录用手续并签《试用员工协议》,进入试用期。
4、试用人员试用期均为1-3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员工转正档案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提出鉴定意见,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享受转正后工资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房贴及保险,员工签订聘用劳动协议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视员工表现,最长可延迟至员工工作满半年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5、使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业绩欠佳或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1周者,不发工资。
6、试用人员于报届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个人身份证明
人事资料卡(个人简历)
本人免冠登记照片二张
其他如要之文献(如专业资格合格证或学历证件等)
三、辞职、辞退、解聘
1、公司员工因故提出辞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告知公司,员工个人辞职应写《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事部门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人事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者,人事部门将不予受理。
2、申请辞职者,未经总经理审批之前,须坚守工作岗位,经批准后,不再安排具体工作,该员工应按公司规定交接工作和办理财物移交手续,其间只发基本工资,免去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3、公司辞退员工,由人事部门在征得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意见后,向被辞退员工提交解聘告知,并规定限期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4、公司辞退之员工在办理所有移交离职手续期间,公司只发给基本工资,免去其它一切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5、公司辞退之员工有特殊因素时(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职等),经总经理审批批准之日起立即停发所有薪金。
6、离职者佣金结算自离职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60%,预留40%在3个月内结算。
7、完备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员工在离职前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按旷工解决,离职手续涉及:
(1)、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告知书》;
(2)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献、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清算与公司有关的来往帐目;
(5)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2、员工违约或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协议时,员工应按协议规定,归还其在劳动协议期内产生的有关费用。
3、如与公司签定其它协议(协议),此协议(协议)与协议书,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应。
四、劳动协议
1、新员工6个月试用考察期满,即与公司签定劳动协议。
2、协议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签定的协议年限为以下2种。
1)公司与主任、经理级员工签定2-3年的个人劳动协议。
2)公司与其他级别员工签1年的个人劳动协议。
3、签定协议程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导新聘员工《劳动协议书》;
(2)、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3)、《劳动协议书》一式两份签定后,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与员工双方批准在协议期满后续签劳动协议的,应在原协议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协议。
4、签定协议后双方权益:
(1)、员工在协议期内,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薪金及福利待遇;
(2)员工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各项规定,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3)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或犯有严重过失的员,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协议;
(4)如对协议内容存有异议,应在领取协议后1月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质询,双方协商解决;
(5)协商无法解决者,可向本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5、协议的解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协议,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导致重大损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协议:
(4)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 订立劳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一致协议的
(7) 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人的。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因未及时告知而给公司导致经济损失的,则报据国家有关劳动和协议法规解决。
五、兼职聘用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兼职人员签定合约,合约期限为一年,可以续签。
2、兼职人员不需通过试用期限,不定级,每月一次性发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动及春节例外);
3、离职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实习人员的管理
1、公司录用的实习人员可分为两类:1)有薪实习2)无薪实习。
2、实习人员不与公司签定合约,但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实习人员须在人事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4、实习人员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实习人员表现特别优异者,经公司认可,可转为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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