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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XXXXX网络有限公司
劳 动 薪 酬 协 议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汉族
文化限度: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订立前提
1.1 乙方乐意成为甲方管理人员,将其智慧奉献给甲方事业,受雇于甲方不违反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本协议;
1.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不实,甲方可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协议,依《劳动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协议;
1.3 乙方应当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协议之时,与其他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无自营或者为别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如有隐瞒,甲方可凭乙方提供重大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协议为由,依《劳动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协议。
1.4 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竞业限制的(即前公司有限制乙方不能从事甲方行业的)。
1.5 乙方具有上述规定情形而隐瞒不予以说明,被甲方聘任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甲方可依法立即解除乙方的职务,并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协议。乙方应当返还已从甲方实际取得的所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并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聘用期限
2.1 甲、乙双方拟定本协议期限共3年,自20 年 月 日起生效至20 年 月 日止;
2.2 试用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岗位
3.1 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公司: ;
3.2 乙方目前重要工作内容为:
①重要负责对公司网站及软件产品的规划设计、跟进技术开发进度等;
②制作完整的产品需求文档的及交互原型图样;
③负责网站业务逻辑修改、用户体验改善、各操作流程优化;
④负责产品的数据记录、分析工作,根据数据寻找产品的优化方向;
⑤与各业务部门长期保持良好的沟通,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快速、高效推动公司网站的运营和推广工作。
3.3 乙方对公司的产品整体规划、产品优化、网站产品体验、网站新增会员数、网站流量及充值销售额等具体运营数据目的达成负责;
3.4 乙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要积极探索新的产品相关工作方法、制定新的工作方案,使公司产品逐步增强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3.5 乙方为公司一般员工,参与公司各考勤制度考核。
四、薪酬社保
4.1 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定,乙方薪资组成为基本薪资+提成+年终奖金;
4.2 乙方转正前基本薪资为每月税后 元,无绩效补贴;
4.3 乙方转正后基本薪资为每月税后 元,加上去除用户提现后月度销售额0.1%的提成;
4.4甲方每月10日前,以人民币钞票形式支付给乙方薪资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
4.5 甲方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为扣缴;
4.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假和医疗期待遇。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年终奖金
5.1 2023年的奖金给予聘用金+固定额度奖金形式奖励:
(1) 聘用金:如乙方如期转正,则可获得5万元聘用金奖励,聘用金需于转正后30天内,由甲方转至乙方账户内;
(2)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为固定额度3万元,以及20 年度的年终双薪部分,发放日期根据公司年终奖发放时间发放;
5.2 2023年及以后每年的年终奖金额度即为公司净利润的8%比例;
5.3 该奖金比例,非分红期权或股份,无任何法律上的要约条件;
5.4 乙方获得的分红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5.5 乙方获得分红权的前提为:甲方年终有可分派的净利润;
5.6 乙方应有的劳动薪酬、福利等,与年终奖金不重叠、不冲突。
六、乙方的退出机制
6.1 若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且甲方批准的,则甲方仅结算至离职日当时应付的薪资、补贴给予乙方,当年的奖励金清零而退出;
6.2 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保密条例、劳动协议、职业操守、悲观怠工而被甲方解职的,则甲方仅结算至离职日当时应付的薪资和补贴给予乙方,当年的奖励金清零而退出,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规定补偿;
6.3 若乙方未违反甲方公司章程、保密条例、劳动协议、职业操守、悲观怠工等问题而被甲方无端辞退(涉及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自离的),甲方须完整结算至离职当天应付的薪资、补贴、辞退补偿给予乙方,且甲方需向乙方额外支付N*3万元(N指工作年限)的劳动关系解除金,当年的奖励金清零而退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7.2 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妥行为,给甲方导致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7.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告知乙方解除劳动协议,不受提前三十天告知的限制:
(1)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向竞争对手或同行输送利益或泄漏商业机密,对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协议、职业操守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协议,但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3)乙方不能履行协议的。
7.5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协议第7.3项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协议:
(1)乙方在职期间,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6 甲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明有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发明性的公司环境;
7.7 甲方应不定期对乙方进行相关培训或提供相关学习提高的机会;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本协议期18个自然月内,乙方不能单方提出解除协议,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向甲方缴纳不低于50万元违约金,方可解除协议。确因个人或家庭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提前解除协议;
8.2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不得兼任其它同行或竞争对手的任何职务或为同行单位提供任何技术服务,同时要为甲方的网站数据、运营计划、技术专利等各种商业机密保密。如有违反,由此给甲方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 乙方负责执行公司总经办授权的一切事务。对总经办的指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建议并说明理由,但乙方应服从甲方总经办所作的决定,并运营项目和管理事务;
8.4 协议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别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同时,因乙方为甲方公司高管,掌握甲方公司大量商业机密,所以在己方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公司同类的业务,如经发现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8.5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行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包含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的言行和举动;
8.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告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退出参考本协议6.3项):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乙方工作的;
(2)甲方未按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九、知识产权归属
9.1 本协议所称的知识产权涉及:著作权(版权)、专利权、注册商标权专用权和专有技术等。
9.2 乙方为完毕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重要运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所创作的作品、发明发明、专有技术,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其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无权申请相关权利。
9.3 对乙方的职务发明发明,甲方可视该发明发明对甲方的奉献大小,给乙方予以奖励。
9.4 乙方在完毕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欲就与甲方有一定竞争关系的项目自行研究开发的,应事先与甲方就运用甲方物质技术的范围及补偿办法以及所完毕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申请权和申请的权利归属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均视作乙方的职务行为,相关权利均归属甲方。
十、协议的变更、续签与终止
10.1 协议续签:如工作需要,请在聘用到期前1个月续签本协议。
10.2 协议终止: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即终止;
10.3 协议变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双方协商批准变更的;
(2)甲方因调整项目、变更名称、调整集团公司架构需要变更的。
十一、其它约定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均可向甲方所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增长补充协议;
11.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乙方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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