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一、合用范围........................................................................................................................1
二、编制依据........................................................................................................................1
第二章、组织管理.........................................................................................2
一、组织机构........................................................................................................................2
二、职责分工........................................................................................................................2
三、工作程序........................................................................................................................3
第三章、建网规定.........................................................................................4
一、沉降变形量测等级及精度规定....................................................................................4
二、沉降变形监测网重要技术规定及建网方式................................................................5
三、沉降变形监测测量工作基本规定................................................................................5
四、沉降变形监测观测具体规定........................................................................................7
第四章、冬季沉降测量专业规定...............................................................12
一、桥涵工程........................................................................................................................12
二、路基工程................................................................................................................... ....20
三、隧道............................................................................................................................... 25
四、过渡段........................................................................................................................... 27
第五章、冬季对仪器工作人员及观测标的保护................................... 29
一、沉降观测标的保护.......................................................................................................29
二、仪器的保护...................................................................................................................29
三、对测量人员的保护.......................................................................................................29
四、附表...............................................................................................................................30
第六章、测量与观测资料的整理..............................................................48
一、一般规定.......................................................................................................................48
二、沉降评估工作程序.......................................................................................................51
三、评估报告的汇编...........................................................................................................54
第一章 总则
一、合用范围
本细则合用于本管段施工范围内的桥涵、路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变形观测。
二、编制依据
1.《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23]158号);
2.《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23]189号);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23);
4.《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23);
5.《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23]183号);
6.《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施工技术指南》(TZ216-2023);
7.《工程测量规范》(GB0026-93);
8.《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9.《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设计指南》(铁建设函[2023]754号);
第二章 组织管理
沈丹铁路客运专线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项目分部、架子队认真组织实行,保证观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一、组织机构
项目成立沉降观测监测中心,由项目总工程师喻文刚任沉降变形观测组组长 ,项目工程部长张效乾、项目第一分部总工程师于厚文、项目第二分部总工程师张亭任副组长,秦晨、张成军等任沉降观测组成员。
项目分部也成立沉降观测小组,人员固定,也进行了岗前培训,负责观测、整理、上报本施工段的沉降观测数据。
二、职责分工
(一)项目
项目负责沉降变形观测工作的培训、指导、检查,并对各个分部的《沉降变形观测实行细则》的执行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分部
各项目分部是沉降变形观测的实行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相关规范和设计文献做好各项工程施工过程的沉降变形观测,对观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1.负责沉降变形监测网的建立及其保护工作。
2.负责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管线的购置与埋设,及其观测设施的保护工作。
3.配置专业固定人员,按规定监测项目和频率进行全过程监测和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提交观测数据,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4.负责观测数据库的数据录入工作。
5.在项目经理部的组织下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组织的沉降变形观测评估工作。
三、工作程序
1.严格按沉降变形观测实行细则,以及相关规定进行观测和记录,保证记录数据真实、可靠。每次的观测记录必须经监理专业人员进行签认。
2.每个单位(单项)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完毕后,7天内提交评估申请(附沉降变形观测报告),经项目部初评合格,报送监理签认后,报沈丹项目经理部评估部部及设计单位,最后告知评估单元结果是否通过,通过后才干进行下道工序。
第三章 建网规定
本管段沉降变形观测工作以桥梁、路基、隧道、过渡段沉降变形观测为主。
一.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规定
1.本线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规定按下表规定执行:
表1沉降变形观测网的重要技术规定
等级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
每站高差中误差(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监测已测高差较差(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的规定
二等
0.5
0.13
≤0.3
≤0.5
DS05型仪器、按国家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规定施测
三等
1.0
0.3
≤0.6
≤0.8
DS05或DSI型仪器,按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规定施测
表2沉降变形观测点的精度规定和观测方法
等级
高程中误差( mm)
相邻点高差中误差(mm)
观测方法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二等
士0.5
士0.3
按国家一等精密水准测量
≤0.3
三等
士1.0
士0.5
按二等水准测量
≤0.6
表3一、二等水准测量仪器及重要技术规定
等级
仪器
视线长度( m )
前后视距差( m)
在任一测点上前后视距差累计( m)
视线高度( m)
一等
DSZ05、DS05
≤30
≤0.5
≤1.5
≤0.5
三等
DS1、DS05
DS1≤50,DS05 ≤60
≤1.0
≤3.0
≤0.3
2.仪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计算用软件
备注
1
电子水准仪
天宝DiNi03
1台
1套
2
电子水准仪
徕卡
1台
1套
二.沉降变形监测网重要技术规定及建网方式
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建立独立的变形监测网,覆盖范围不宜小于4公里,基准点选择应优先考虑运用已有的CPI、CPII控制点和线路二等水准控制点。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充足运用已有的CPI、CPII控制点和线路二等水准控制点作为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的工作基点。线下工程桥涵监测一般按沉降变形等级三等的规定(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规定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规定不同,沉降观测监测网布设方法分为三级:
1)基准点。规定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同大地测量点的比较,规定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基准点使用全线二等精密高程控制测量布设的基岩点、深埋水准点为沉降观测基准点。
2)工作点。规定这些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的传递点,工作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规定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立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时,保证现场观测使用方便。
3)沉降变形点。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沉降变形的特性部位,不仅规定设立牢固,便于观测,还规定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
4)监测网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人为破坏等因素,不可避免的有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为了验证监测网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定期复测按每半年进行一次,并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
三.沉降变形监测测量工作基本规定
1.施工单位是沉降变形观测的实行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文献及沈丹客专建设指挥部的规定做好各项工程施工过程的沉降变形观测,对观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精确性负责;
2.负责沉降变形监测网的建立及其保护工作,负责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管线的购置与埋设及其观测设施的保护工作;
3.配备合理数量的专职且固定的测量技术人员,按规定监测项目和频率使用固定的仪器设备,按固定的观测线路,进行变形与沉降全过程监测和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提交观测数据,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4.负责观测数据库的数据的质量检核和录入工作;
5.参与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组织的沉降变形观测评估工作。
6.测段观测完毕后,数据必须及时整理。
7. 当发现沉降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必须一方面自查,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并提交自查分析报告。
8.在观测过程中,应做好一些重点信息的记录,如对架梁、运梁车通过施工荷载的记录,天气情况,地下水影响情况的记录,利于对结构变形特性的分析和异常数据的分析。
9.水准基点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查,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沉降变形的参考点,并应有一定数量稳固可靠的点以资校核。
10.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查校正,并保存检查记录。
11.每次沉降变形观测时应符合:
(1)严格按水准测量规范的规定施测。初次观测每个往返测均进行两次读数。
(2)参与观测的人员必须通过培训才干上岗,并固定观测人员。
(3)为了将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减到最小,达成提高精度的目的,各次观测应使用同一台仪器和设备,前后视观测最佳用等距,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进行,观测路线必须形成附合或闭合路线,使用固定的工作基点相应沉降变形观测点进行观测。
(4)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5)成像清楚、稳定期再读数。
(6)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次完毕,半途不中断。
(7)对工作基点的稳定性要定期检核,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8)数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用工作基点一致。
四.沉降变形监测观测具体规定
1.水准网的观测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施测,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每次观测均形成闭合检查条件。
2.水准仪使用DINI03或DNA03型仪器,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合格检定期内。水准仪与水准尺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经常规检校合格,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均不超过15″。仪器各种设立对的,其中有限差规定的项目按规范规定在仪器中进行设立,并在数据采集时自动控制,不满足规定的在现场进行提醒并进行重测。
3.外业测量一条路线的往返测使用同一类型仪器和转点尺垫,沿同一路线进行。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23)有关规定执行。观测时,视线长度≤50m,前后视距差≤1.0 m(光学),≤1.5 m(电子);前后视距累积差≤3.0m(光学),≤6.0 m(电子);视线高度≥0.3m(光学),≥0.5m(电子);测站限差:两次读数差≤0.4mm,两次所测高差之差≤0.6 mm,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1.0 mm;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使用DS05 或DS1级仪器,读记至0.05mm或0.1mm;使用数字水准仪读记至0.01mm。
4.观测时,一般按后-前-前-后的顺序进行,对于有变换奇偶站功能的电子水准仪,按以下顺序进行:
(1)往测:奇数站为后—前—前—后
偶数站为前—后—后—前
(2)返测:奇数站为前—后—后—前
偶数站为后—前—前—后
5.每一测段均为偶数测站。晴天观测时给仪器打伞,避免阳光直射;扶尺时借助尺撑,使标尺上的气泡居中,标尺垂直。
6.观测前30min,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处,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对于数字式水准仪,进行不少于20次单次测量,达成仪器预热的目的。测量中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超过标尺在望远镜中截长的20%。观测时用测伞遮蔽阳光,对于电子水准仪,施测时均装遮光罩。
7.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严格置平。在连续各测站上安顿水准仪时,使其中两脚螺旋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第三脚螺旋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一般为接近一条直线。
8.观测过程中为保证水准尺的稳定性,选用5kg以上的尺垫,水准观测路线必须路面硬实,观测过程中尺垫踩实以避免尺垫下沉。同时观测过程中避免仪器安顿在容易震动的地方,假如临时有震动,确认震动源导致的震动消失后,再激发测量键。水准尺均借助尺撑整平扶直,保证水准尺垂直。
9.数据解决时,闭合差、中误差等均满足规定后进行平差计算,主水准路线要进行严密平差,选用经鉴定合格的软件进行。
10.当相邻观测周期的沉降量超过限差或出现反弹时,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
11.成果数据按照细则规定的格式整理数据,并按规定提交。
12.元件保护规定:
(1).各工程项目部应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元器件的埋设、测量和保护工作,小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元件埋设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编号,有导线的元件应将导线引出至路基坡脚观测箱内。
(3).凡沉降板附近一米范围内土方应采用人工摊平及小型机具碾压,不得采用大型机械推土及碾压,并配备专人负责指导,以保证元器件不受损坏。
(4).各施工队应制定稳妥的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保证元器件不因人为、自然等因素而破坏,元器件埋设后,制作相应的标记旗或保护架插在上方。路堤填筑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监督观测断面的填筑。
13.特殊环境下沉降观测
(1).鉴于大面积区域沉降观测、分析的复杂性,应研究制定特别的观测方案及解决方法。
(2).大面积水域或积水情况下的沉降测量,应根据具体地形地质情况、施工组织情况等由施工单位制订观测实行方案,报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审查,并调整制定相应的观测方法及技术规定。
14. 测量等级及精度规定
本线变形测量(涉及垂直位移和平面位移)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技术规定执行。
(1)测量等级及精度规定
变形测量等级
垂直位移测量
水平位移观测
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
相邻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
变形点点位中误差(mm)
一等
±0.3
±0.1
±1.5
二等
±0.5
±0.3
±3.0
三等
±1.0
±0.5
±6.0
(2) 变形监测网技术规定
1) 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① 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一般按沉降变形等级三等的规定(相称于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规定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规定不同,垂直位移监测网用分级布网等精度观测逐级控制的方法布设。具体为:在沈丹客专沿线二等水准控制点(涉及基岩水准点、深埋水准点、加密二等水准点)的基础之上,按国标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规定进一步加密设立沉降观测的工作基点直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的需要。加密后的水准点(含工作基点)间距不宜大于300米。一般情况下,每3个月对垂直位移监测网整体复测一次;垂直位移监测过程中怀疑水准点(含工作基点)不稳定期,应立即进行全网或局部的复测直至能清楚地判明水准点(含工作基点)的沉降情况。
对于技术特别复杂、垂直位移监测测量等级规定二等及以上的重要桥隧工点,应独立建网,并按照国家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规定进行施测或进行特殊测量设计。
② 垂直位移监测网重要技术规定按下表执行
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规定
变形测量等级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
每站高差中误差(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检测已测高差较差(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规定
二等(国标一等)
0.5
0.13
1.8
3
DS05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规定施测。
三等(国标二等)
1.0
0.3
4
6
DS05或DS1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规定施测。
2) 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①一般按独立建网考虑,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规定进行施测,并与施工平面控制网进行联测,引入施工测量坐标系统,实现水平位移监测网坐标与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的互相转换。
② 水平位移监测网重要技术规定
本线水平位移监测一般按变形测量三等规定执行,对于软土地基等设计有特别技术规定的复杂工点,可根据需要按变形测量二等的规定执行。
水平位移监测网技术规定
变形测量等级
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误差(")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作业规定
二等
±3.0
<300
±1.0
≤1/120230
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测量规定观测
<150
±1.8
≤1/70000
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规定观测
三等
±6.0
<350
±1.8
≤1/70000
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规定观测
<200
±2.5
≤1/40000
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规定观测
第四章 冬季沉降测量专业规定
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建立独立的变形监测网,覆盖范围不宜小于4公里,基准点选择应优先考虑运用已有的CPI、CPII控制点和线路二等水准控制点。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充足运用已有的CPI、CPII控制点和线路二等水准控制点作为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的工作基点。本线变形测量(涉及垂直位移和平面位移)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技术规定执行。
一、桥涵工程
(一)一般规定
1.无砟轨道铺设前,应对桥涵沉降、变形作系统的评估,确认桥涵基础沉降、梁体变形等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2.通过各施工阶段对墩台沉降的观测,验证和校核设计理论、设计计算方法,并根据沉降资料的分析预测总沉降和工后沉降量,进而拟定桥梁工后沉降是否满足铺设无砟轨道规定。
3.根据沉降资料分析,对沉降量也许超标的墩台研究对策,提出改善措施,以保证桥梁工程的安全;同时积累实体桥梁工程的沉降观测资料,为完善桩基础沉降分析方法作技术储备。
4.观测期内,基础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20%及以上时,应及时查明因素,必要时进行地质复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修正或采用沉降控制措施。
(二)桥涵变形控制标准
1.梁部
梁部变形以预应力混凝土梁的徐变变形为主,轨道铺设后,有砟桥面梁的徐变上拱值不宜大于20mm;无砟桥面梁的徐变上拱值不宜大于10mm。
2.桥梁墩台
对于高速铁路桥梁基础的沉降控制,墩台基础的沉降量应按恒载计算,其工后沉降量不应超过下列允许值:
墩台均匀沉降量
对于有砟桥面桥梁≤30mm
对于无砟桥面桥梁≤20mm
静定结构相邻墩台沉降量之差
对于有砟桥面桥梁≤15mm
对于无砟桥面桥梁≤5mm
对于高速铁路,控制桥涵沉降,重要是工后沉降,计算工后沉降的值,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往往偏差很大。因此有必要进行实测验证,积累观测数据。
3.中小桥、旅客地道及涵洞
框构、旅客地道及涵洞的地基为压缩性土地层时,应计算其沉降,铺设有砟轨道时其工后沉降量不应大于50mm,铺设无砟轨道时,工后沉降量不应大于相应地段路基的控制标准。
(三)沉降变形观测方案
1.观测点布置
为了满足变形观测的需要,需要在梁部、桥墩及承台上设立观测标。简支梁的一孔梁设立观测标6个;连续梁的一联根据联长的大小设立≥14个观测标;特殊结构桥梁根据施工图纸规定设立观测标;承台观测标为临时观测标,当墩身观测标正常使用后,承台观测标随基坑回填将不再使用。观测标具体埋设原则如下:
(1)梁体观测标:对原材料变化不大、预制工艺稳定、批量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每30孔选择1孔设立观测标。其余现浇梁逐孔设立观测标。移动模架施工的梁,对前3孔进行重点观测,以验证支架预设拱度的精度。每孔梁设立观测标6个,分别设立在支点、跨中;连续梁上的观测标,根据不同跨度,三孔一联设立18~28个观测标,四孔一联设立32个观测标,分别在支点、跨中及1/4跨中附近设立,3跨以上连续梁中跨布置点相同,详见附图。
钢结构桥梁梁部不存在徐变,为了观测变形,每孔设立6个观测标,分别在支点及跨中设立。
(2)桥台观测标:原则上应设立在台顶(台帽及背墙顶),测点数量不少于4处,分别设在台帽两侧及背墙两侧(横桥向)。
(2)每个桥墩均设立承台观测标、墩身观测标
(4)承台观测标分为观测标-1、观测标-2,承台标-1设立于底层承台左侧小里程角距边50×50cm处;同理观测标-2设立于底层承台右侧大里程角上。承台观测标为临时观测标,当墩身观测标正常使用后,承台观测标随基坑回填将不再使用。
(5)桥墩观测标的埋设
1)观测点原则上应设在墩身上,数量每墩不少于1处,≥14m高墩时设2处。
2)桥墩标一般设立在墩底高出地面或水位0.5m左右;当墩身较矮梁底距离地面净空较低局限性4.0m时,桥墩观测标可设立在相应墩身埋标位置的顶帽上向下50cm处埋设。特殊情况可按照保证观测精度、观测方便、利于测点保护的原则,拟定相应的位置;涵洞沉降观测点设在涵洞边墙两侧帽石顶上,每个涵洞测点数8个。桥墩上观测标的具体设立位置见下图:
(6)涵洞观测标:每座涵洞均要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原则上应设在涵洞两侧的边墙上,在涵洞进出口及涵洞中心分别设立,每座涵洞测点数量为6个。涵洞填土后观测点可从边墙位置移动到帽石上,涵洞进出口的帽石上各设立两个测点,位于帽石两侧位置;
2.观测标构造
(1)梁体沉降变形观测标
观测标采用φ20mm的不锈钢棒,钢棒露出外面部分需要磨圆解决。见上图所示:
(2)墩身沉降变形观测标
采用不锈钢螺栓。见下图所示:
3.观测方法
下部结构的沉降变形观测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进行,观测路线必须形成附合或闭合路线,使用固定的工作基点相应沉降变形观测点进行观测,详见第三章内容。
对于梁体的变形观测,每孔梁支点之间的梁体变形应以两支点的连线为基准线进行观测计算,由于下部结构沉降变形的影响,该基准线的位置会发生变化,梁体观测点至该基准线的垂直距离运用几何方法计算取得,垂直距离差值就是梁体变形量。
(四)观测资料规定
1.桥梁梁体和墩台
桥涵基础沉降和梁体徐变变形的观测精度为±1mm,读数取位至0.1mm。
测量单位要按照观测时间规定,及时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数据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所有测试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造假;记录必须清楚,不得涂改;测试、记录人员必须署名,及时将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填写统一表格。以书面及Excel电子表格两种形式同时报送有关单位。
观测数据按照统一格式(详见附件沉降观测-06)填写,每月将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
观测数据规定结合施工过程,具体记录各个施工节点前后的观测数据。如架梁时间、轨道板底座施工、铺板时间、轨道板精调时间以及铺轨时间。
观测数据要进行抽检,并由监理单位对观测资料进行确认。
2.框构、旅客地道及涵洞
框构、涵洞的观测数据规定与桥墩台规定一致。参照桥墩台数据规定。
(五)观测频次
1.梁体徐变变形观测
自梁体预应力张拉开始至无砟轨道铺设前,应系统观测梁体的竖向变形。预应力张拉前为变形起始点,变形观测的阶段及频次要满足下表规定。
表4梁体徐变上拱变形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观测频次
备注
观测期限
观测周期
梁体施工完毕
/
/
设立观测点
预应力张拉期间
全程
张拉前后各1次
测试梁体弹性变形
桥梁附属设施安装
全程
安装前后各1次
测试梁体弹性变形
预应力张拉完毕~无碴轨道铺设前
≥60天
1次/1、3、5天
后期1次/周
无碴轨道铺设期间
全程
1次/天
无碴轨道铺设完毕后
24个月
0~3个月
1次/月
残余徐变变形
长期观测
4~12个月
1次/3个月
13~24个月
1次/6个月
注:测试梁体徐变上拱变形时,应同时记录梁体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2.墩台沉降观测
每个墩台从承台施工后,就要开始进行沉降初次观测,以后根据下表中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观测。
表5墩台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观测频次
备注
观测期限
观测周期
墩台施工完毕
/
/
设立观测点
墩台混凝土施工
全程
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
承台回填时,测点应移至墩身或墩顶
预制梁桥
架梁前
全程
1次/周
预制梁架设
全程
前后各1次
附属设施施工
全程
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
桥位施工桥梁
制梁前
全程
1次/周
上部结构施工中
全程
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
附属设施施工
全程
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
架桥机(运梁车)通过
全程
前后各1次
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
桥梁主体工程竣工~无碴轨道铺设前
≥6个月
1次/周
岩石地基的桥梁,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
无碴轨道铺设期间
全程
1次/天
无碴轨道铺设完毕后
24个月
0~3个月
1次/月
工后沉降长期观测
4~12个月
1次/3个月
13~24个月
1次/6个月
注:观测墩台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3.涵洞沉降观测:涵洞沉降观测据下表中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涵洞顶填土沉降的观测应与路基沉降观测同步进行。
表6 涵洞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观测频次
备注
观测期限
观测周期
涵洞基础施工完毕
/
/
设立观测点
涵洞主体施工完毕
全程
荷载变化前后或各1次/周
观测点移至边墙两侧
涵顶填土施工
全程
荷载变化前后或1次/周
架桥机(运梁车)通过
全程
前后
涵洞竣工~无碴轨道铺设前
≥6个月
1次/周
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
无碴轨道铺设期间
全程
1次/天
岩石地基的涵洞,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
无碴轨道铺设完毕后
24个月
0~3个月
1次/月
工后沉降长期观测
4~12个月
1次/3个月
13~24个月
1次/6个月
注:测试涵洞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二、路基工程
(一)一般规定
1.路基沉降观测应以路基面沉降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应根据不同的地基条件,不同的结构部位、填方高度、地基条件、堆载预压等具体情况来设立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同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掌握的地形、地质变化情况调整或增设观测断面;测点的设立位置应满足设计规定,同时还应针对施工掌握的地质、地形等情况调整或增设。
2.观测点应设在同一横断面上,这样有助于测点看护,便于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更重要的是便于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合分析。
3. 观测断面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立,同时应满足设计文献规定;
(1)一般情况下沿线路方向间距不大于50m设立一个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对于地势平坦、地基条件均匀良好、高度小于5m的路堤或路堑可宽到100m;对于地形、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地段应适当加密。路堤于不同结构物的连接处应设立沉降断面,每个路桥过渡段在距离桥头5m、15m、35m处分别设立一个沉降监测断面,每个横向结构物各设立一个检测断面。
(2)对地形、地质条件变化大的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按25米的间距加密设立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且地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的点位的附近1米处必须设加密观测断面,以保证可以反映真实差异沉降。
(3)因过渡段观测断面或加密断面的设立而导致一般路基区段间距局限性50m时,不设断面;超过50m而局限性100m时 ,按等分间距设立断面;超过100m时,按50m倍数的四舍五入原则来设立断面数量,断面间距宜一致均匀。
(4)一个沉降观测单元(连续路基沉降观测区段为一单元)应不少于2个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
(5)基底沉降观测断面每间距两个路基面沉降观测断面设立一个,过渡段和有加密路基面沉降观测断面的优先设立。
4. 一般路基填筑至路基基床表层顶面,加堆载预压的路堤填筑至基床底层表面后,在路基面设观测桩,进行路基面沉降观测,时间不少于6 个月。根据观测结果,分析评价地基的最终沉降量完毕时间,及时调整设计措施使地基解决达成预定的控制规定。同时作为竣工验收时控制沉降量的依据。
5.测点及观测元器件的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且标设准确、埋设稳定。观测期间应对观测点采用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机械的碰撞,人为因素的破坏,务必使观测工作能善始善终,取得满意成果。
(二)路基的控制标准
一、观测断面及点的设立、元件布设
观测断面的设立及观测断面的观测内容、元件的布设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地基压缩层厚度、路堤高度、地基解决方法、堆载预压等具体情况,结合沉降预测方法和工期规定具体拟定。代表性观测断面示意图如下:1. 路堤填高<3m ,地基压缩层厚<5m 地段
顺号
观测内容
观测元件
观测点数量
断面间距
附注
1
路基面沉降观测
观测桩
3个/断面
50m
地势平坦、地基条件良好地段可100m
沉降监测剖面元件布置示意图(A—1 型)
2.路堤下地基压缩层厚≥5m地段及路堤填高≥3.0、地基压缩层厚<5m地段
序号
观测
内容
观测 元件
观测点数量
断面间距
附注
l
路基面沉降观测
观测桩
3个/断面
50m
地势平坦、地基条件良好地段或高度小于5m路堤地段可100m
2
路堤基底沉降观测
沉降板
1~2个/断面
50~100m
地基面横坡大于1:5 时,每个断面埋设2 个。
3
路堤基底全断面沉降观测
剖面沉降管
1个/断面
一般地段25%的观测剖面,各类过渡段路基50%的剖面埋设剖面沉降管作校核剖面,校核剖面基底同时布置沉降板与剖面沉降管。
4
改良土填土沉降观测
单点沉降计
1个/断面
200m
改良土路堤填高大于5m时设,每个工点不少于1 处。
沉降监测剖面元件布置示意图(B—3 型)
沉降监测剖面元件布置示意图(D—1型)
3.路堤加载预压地段
路堤加堆载预压地段按上述2.2.2 项布设断面及点,其中路基面沉降观测在路堤填筑到基床底层表面后,在基床底层表面两侧设观测桩,在路基面中间设沉降板后,加载预压进行沉降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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