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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建招交党[2007]25号
2007年市招标办、交易中心联合支部党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招标办、交易中心联合支部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强窗口建设,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联合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完成今年城市建设招投标各项工作任务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现就二OO七年党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责任落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联合支部高度重视,年初制订党建工作意见和计划,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全年的目标和任务,从而把党建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年初的人事干部调整,重新调整支委会班子成员,并将党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构建起了上下同心共抓党建成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加强学习党性党风教育,提高党性修养。
1、扎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
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形式,以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重点围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省市党代会精神及“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腐倡廉、党的基础知识、社会主义荣辱观、形势任务等方面的内容开展教育,并贯穿到城市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和实践中去。采取理论培训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抽查相结合、内部学习与参观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2、继续深入贯彻《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的要求,根据“五好党组织”的标准,继续开展 “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发挥广大党员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表率作用。坚持支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和支委会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党建工作的研究和分析。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实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年度目标管理,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党建活动阵地,保证活动经费。
3、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
坚持并完善支委会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制定全年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效果。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把学习理论同学习城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和其他知识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有笔记、发言有提纲、成果有交流,努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增强政治素质。
4、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做好党员评议工作。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生活的一种形式,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效方法。通过生活会达到交流工作,沟通情况,找出不足,提高党性,形成对问题的统一认识。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布置,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定主题,通过民主生活会达到交流工作、总结自我、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共同问题、消除工作中存在的误解,达到统一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会上所有的同志都做了很好的发言,提出了要强化管理,合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总结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都一一落实并取得了成效,体现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加强班子建设。
在加强班子建设中,我们强调树立六个意识,即:服务、表率、民主、全局、超前和学习意识,基本上做到了职责清、任务明。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形成团结、廉洁、高效、开拓的班子集体。
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严格按照联合支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民主决策,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在联合支部建设中,建立了支委例会日、党员学习日、民主生活会,评议党员和评议干部工作,建立了集体领导制,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一切事情公开于干部群众,从根本上杜绝了个人说了算和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的产生,强化了民主监督作用,特别是对一把手工作起到了监督和检查作用。联合支部领导班子达到了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的目的,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注重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我们继续严格按照“入党积极分子三步考核法”,积极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对积极分子和考察对象加强定期考核和考察,实行滚动管理,优胜劣汰,为提高新党员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加强对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工作,定期研究思想及时谈话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座谈和听党课教育。
4、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再创城建佳绩”党建主题活动。
紧密联系招标办、交易中心的实际,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契机,从服务城市建设大局出发,围绕城建招投标中心工作,积极开展 “争创党员先锋,再创城建佳绩”党建主题活动。调动全单位党员投身城市建设的热情,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立足岗位,争当先锋,切实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化为开拓进取、争创佳绩的责任和动力,以实际行动服务城市建设。
5、抓好党费收缴。
根据局党委的要求,联合支部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做到按月收缴,足额征收,及时解缴。
四、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根据今年市软环境建设小组检查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自身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招投标服务的水平。
1、严格按照法定流程操作,实行高效服务。
严格按照“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一票结算、高效服务”程序操作,杜绝未按规定或超越职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增设审批条件现象的出现。一是严格按照集中受理流程操作,实行首问负责和一次告知,实施内部程序运作,按规定流程和期限办结各项手续,执行一个“窗口”服务制度。二是实行一票结算制,简化收费环节,严格按照苏价服[2006]12号以及镇价房[2006]3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收费行为。三是进一步与驻场部门和单位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做好信息的互联互通,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2、严格执行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收费政策。
根据镇政发[2007]32号、镇政发[2006]114号文件规定,对部分省级开发园区工程项目和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对业主减半优惠征收综合服务费。
3、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方便业主。
结合实际,从方便业主出发,优化流程,减少环节,规范管理,不断完善集中受理的操作程序,最大限度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交易中心高效有序运行。如在梳理过程中,我们将市造价处的相关手续、原先的商品混凝土合同备案等程序进行了简化。
4、加强科研开发,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提供快捷方便的信息服务。
一年来,对“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研究,进行需求分析,草拟实施方案,以满足省招标办垂直管理的要求和市建筑市场横向联系的要求。在对镇江市工程建设网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的基础上,注重及时更新网上工程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行业公告、最新通知等信息,开设网上信息查询、网上招投标资料下载、网上投诉举报与解答等功能,利用网络为业主提供快捷方便的资讯信息服务。我们还将镇江市工程建设网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络联网,加快建设信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沟通建设系统网络。
五、狠抓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廉政教育。
1、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行为。
进一步健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规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干部职工轮岗制度》、《计算机抽取评委程序》、《评委抽取管理制度》、《评委评标纪律》、《监控室管理规定》、《收费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强化对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的教育,使文明服务与个人经济收入相挂钩。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办事行为,为招投标双方提供优质服务。
2、完善开标项目评委的抽取过程。
从原先的交易中心固定人员与建设单位、代理公司一齐抽取评委改进为抽取评委的工作人员不固定,在工程开标前一小时才确定,抽取时只允许一名建设单位人员进入评委抽取室,交易中心微机监管系统的监控人员也必须在场,代理公司人员不允许进入,并且所有参与评委抽取工作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在评委到齐评标室后才能出评委抽取室。这些举措减少了外界人员与评标评委接触的机会,很大程度上的减少在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3、建立轮岗制度,合理调配人员。
我们经常性地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通过业务学习,能做到相互轮岗,而不是固定在招投标程序中的单一岗位上,这样避免工作人员由于在单一岗位上时间过长而滋生腐败现象的发生。现在我们从交易中心调配了几位同志到招标办学习业务,并能逐步开展相关工作。
4、通过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做好预防文章。
对招投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开标、评标以及驻场工作人员的日常办事行为等过程进行录像监控,规定时限内的工程评标录像能随时调出查阅。8月20日我们开始起用语音通知评委系统通知专家评委评标,这些都举措进一步规范了驻场工作人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及招投标评委专家的办事行为,为预防建设工程职务犯罪,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供支持。
5、加强廉政教育,建立监督机制。
狠抓廉政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赌之害》,严格执行廉政建设“五不”的要求,发挥立体监督机制作用,形成内外协作、上下结合、机制完善、纪律严明的监督体系,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内部管理意见》和《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守则》的相关规定,做到“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务实高效、服务人民”。
六、求真务实,全面提升招投标监管实效。
1、依法行政,注重招投标配套制度建设。
随着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改革和管理不断深化,我们陆续出台符合镇江实际的配套措施,保障招投标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及时修订了更符合镇江实际的《镇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实施细则》,不断修改、完善《镇江市综合评分评估法示范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完善各项执法依据。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尽可能迅速地解决招投标纠纷,处理相关项目投诉问题,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
一年来,我们加大工程招投标监管方式的改革力度,区别对待国有投资和非国有投资项目,把监管重点进一步转向国有投资工程,在招投标环节上严格把关,保证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取得纪委的大力支持,全力做好专业工程进场交易准备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研讨招投标参建各方行为如何监管和监管的力度如何准确把握的问题,责任到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企业的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监督和考核,使监管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3、加强制度建设,狠抓监管重点环节。
一年来,我们根据镇江市的实际情况,完善各项执法依据,进一步抓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跟踪管理等一些招投标工作的关键环节。
1、在资格预审环节上,严格把好公告审核关,防止招标人随意提高招标要求,有意“对号入座”;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江苏省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镇江市投标人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办事,防止资格审查中的暗箱操作和工作人员的主观随意。
2、在招标文件备案环节上。确保对每份招标文件都有专人把关审核,引导招标人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编写招标文件,同时,对不同类型、不同技术要求的工程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实制定符合工程特点、真正具可操作性的招标文件,指导招标人优化评标方法,确保评标结果公平科学。
3、在开、评标监督环节上。一是强化有形建筑市场电子监控系统的作用,营造封闭式监控开标、评标区,减少评标过程的外在干扰和人为因素,保障评标过程公正、公平;二是通过不断修改、完善《镇江市综合评分评估法示范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真正做到科学评标、数据说话,引导业主评委与专家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客观、公正地履行其评委职责,积极推行市场价格指导,遏制投标报价投机行为,引导市场有序、合理竞争;三是进一步严格专家评委抽取制度。通过电脑语音自动抽取、限时抽取、随机确定抽取人员、特定时段限制抽取人对外联系等措施,进一步细化、规范评委抽取制度,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四是继续实行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制度,对重大工程要求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有效遏制挂靠、围标现象。
4、在标后跟踪监管环节上。一是注重加强合同备案管理,维护工程建设双方合法权益;二是做好工程投诉处理,认真贯彻执行七部委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尽可能迅速地解决招投标纠纷,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在广电大楼投诉问题中,我们第一时间委派专人实地取证,真正发挥监管作用,公正地维护交易各方的权利,树立招标办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
4、强化招标代理监管,提高代理从业素质。
一年来,我们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跨地区代理机构的监管,对异地承揽业务的企业人员,发现有挂靠的代理机构严格清出制度。同时,通过召开全市代理机构工作例会,加强行业间的沟通交流,强化业务技能培训。2007年,我们按照省办要求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及时记载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构成、工程业绩、市场行为、奖惩记录等资料,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实行限制、淘汰乃至清出市场的惩罚制度,全面提升我市招标代理行业的整体素质。
5、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
2007年来,我们在已有信用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构建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统一的信用法规体系和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目前,在现有的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我们一是着力量化、细化信用标准,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招投标过程不规范、拖欠工程款和阴阳合同等突出问题,明确失信行为的范围及程度;二是不断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加强招标投标诚信建设,将招标投标当事人在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阶段的各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查询,将其信用状况与其投标工作挂钩,引导信用好的企业多中标,使得不守信用的企业得到制裁。
一年来,尽管我们在基层党建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还不到位;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围绕党建中心工作抓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2008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巩固党建工作成果,夯实思想能力基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作风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为开创联合支部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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