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第1章 总 则 - 3 -
1.1 编制目的 - 3 -
1.2 编制依据 - 3 -
1.3 适用范围 - 3 -
1.4 应急预案体系 - 3 -
1.5 应急工作原则 - 3 -
第2章 工程概况 - 4 -
第3章 项目危险源分析 - 5 -
第4章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 6 -
4.1 应急组织体系 - 6 -
4.2 指挥机构及职责 - 6 -
第5章 预警与预防 - 10 -
5.1 危险源监控 - 10 -
5.2 信息报告与处置 - 10 -
第6章 应急响应 - 10 -
6.1 响应分级 - 10 -
6.2响应程序 - 12 -
第7章 应急救援行动的保障措施 - 13 -
7.1程序保障 - 13 -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 13 -
7.3应急药品物资保障 - 13 -
第8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 - 15 -
8.1 公众信息交流 - 15 -
8.2 培训 - 15 -
8.3 应急演练 - 15 -
第9章 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 16 -
9.1 电击、触电事故紧急处理方案 - 16 -
9.2 高处坠落事故紧急处理方案 - 22 -
9.3 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 24 -
9.4 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 28 -
9.5 物体打击专项应急预案 - 30 -
9.6 中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 34 -
9.7 防御台风专项应急预案 - 36 -
9.8 预防传染病专项应急预案 - 37 -
9.9土方开挖与基坑坍塌事故处理程序 - 37 -
9.10塔式起重机事故处理程序 - 38 -
9.11模板坍塌事故处理程序 - 40 -
9.12外脚手架坍塌事故处理程序 - 42 -
9.13爆破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 44 -
- 2 -
广东电白一建工程有限公司
第1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职工公寓(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大力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以确保突发事故能够快捷、妥善的得到处理,防止或减少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以及公司的损失。
1.2 编制依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中华人民共各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顶目部主要承包的土建工程,以及机电工程等。根据项目部施工范围特点,紧急事故主要发生在结构施工及机电安装的实施过程中,故本预案只涉及项目施工现场所触及的安全生产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本项目承包的是装修工程中的专业项目,危险因素主要集中在工地施工现场,故本应急预案是包含专项的综合性应急预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周边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相应负责人的组织协调下,其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保证重点,属地为主。出现较大范围事故灾害时,应当把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为重点,事故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在地方人民政府介入后应服从地方政府的指挥,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该经常和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2章 工程概况
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职工公寓(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该项目位于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由2#、3#裙楼,6#、7#裙楼为13层的公寓组成。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45.5m/39.45m;项目架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施工班组长组成,总人数约40人。
本工程工期紧、粗直径钢筋连结、施工现场狭小、工序交叉作业多,等是本工程技术的特点、重点,我们针对这些难点进行逐项分析。
施工管理重点、难点描述
序号
重点、难点项目
重点、难点描述
1
工期紧
本项目2#、3#裙楼,6#、7#裙楼为13层公寓组成,框架结构;本工程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紧张的工期下保证施工安全是本项目重重至重。
2
基础施工难度大
该项目地处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内,地质地貌复杂,地勘报告显示局部钻孔下存在孤石和连续孤石。而采用预应力锤击桩,如碰到孤石将出现断桩、既打不下去也钻不下去的窘境。施工中遇孤石情况应采取加桩措施。
3
施工现场狭小,进场道路少
本工程可以利用的场地很小,且两家单位毗邻施工,其交界处道路、施工条件复杂;加上工程材料用量大,施工平面布置难度大。施工交接处安全维护工作及安全运输工作是重点
4
高层外脚手架搭设及围护
本工程高层为13层,建筑高度达45.5米,工期紧,安全围护难度大,必须做好外脚手架搭设及安全防护工作
5
楼地面砼平整度
本工程楼地面建筑面积较大,大面积地面砼平整度需充足条件满足施工安全需求
6
垂直运输难度大
1.本工程高层为13层建筑,材料垂直运输时间长。
2.周转材料依靠塔吊、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较强。群塔、多部施工电梯同时运行,需保证施工安全。
7
施工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周围建筑物较少,风力复杂,要做好充分防台风措施;日晒程度较大,需避免中暑。
第3章 项目危险源分析
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
3.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阶段危险源:
序号
危险源名称
事故后果
1.
电击、触电
伤亡
2.
火灾事故
伤亡
3.
机械伤害
伤亡
4.
物体打击
伤亡
5.
板桩变形、倾覆
伤亡
6.
基坑坍塌
伤亡
3.2地下室结构阶段危险源:
序号
危险源名称
事故后果
1.
电击、触电
伤亡
2.
火灾事故
伤亡
3.
机械伤害
伤亡
4.
物体打击
伤亡
5.
塔式起重机坍塌
伤亡
6.
模板坍塌
伤亡
3.3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序号
危险源名称
事故后果
1.
电击、触电
伤亡
2.
高空坠落
伤亡
3.
火灾事故
伤亡
4.
机械伤害
伤亡
5.
物体打击
伤亡
6.
中暑
伤亡
7.
防台风
伤亡
8.
传染病
伤亡
9.
塔式起重机坍塌
伤亡
10.
模板坍塌
伤亡
11.
外脚手架坍塌
伤亡
第4章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职工公寓(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架构由项目部成员共同组成。项目部成立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项目经理负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主管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小组,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直接责任人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根据事故的响应级别成立了不同的应急组织。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代替。
4.2 指挥机构及职责
4.2.1指挥机构
副总指挥:吴寿明
火灾扑救组负责人:
黄强
疏散组负责人:吴忧
事故调查组负责人:
黄雄
救护组负责人:郭飞云
通讯组负责人:郭清海
组员:
木工班
组员:
铁工班
组员:
架子班
组员:
砼工班
组员:
杂工班
总指挥:朱丽园
注:组织机构成员如下:
应急救援总指挥:-朱丽园
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吴寿明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队队员:-黄强、-吴忧、-郭飞云、-郭清海、-黄雄
应急车辆及司机:-吴李国
指挥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朱丽园
电话
13829391894
吴寿明
电话
15016236158
黄强
电话
15986699566
吴忧
电话
18219262765
郭飞云
电话
15202079487
郭清海
电话
15860910935
黄雄
电话
13428786932
吴李国
电话
18176556678
4.2.2 应急救援人员相应职责
1)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职责
(1)接收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2)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分析紧急状态,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确定事故应急级别(项目应急,社会应急)和相应报警级别;
(4)负责开展项目应急响应水平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如果事故级别升级到社会应急,负责向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提出应急救援请求;
(6)指挥、协调应急反映行动;
(7)与相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8)下达进入项目应急或社会应急状态的命令;
(9)监察项目内外应急人员的行动;
(10)应急终止后,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恢复工作;
(11)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12)协调后勤反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1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14)负责保护事故发生后的相关数据;
(15)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2)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事故现场应急操作的直接指挥和协调;
(3)事故现场评估;
(4)及时向场外人员通报应急信息;
(5)对应急救援行动提出建议;
(6)负责项目人员和公众的应急反应行动的顺利执行;
(7)控制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8)现场应急行动与场外人员操作指挥的协调;
(9)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工作。
3)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队的职责
A、火灾扑救组职责
(1)负责火灾的初期补救;
(2)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控制危险源,同时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3)负责寻找、集中、清点、营救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B、疏散组职责
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负责现场车辆疏通;
(3)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
(4)维持库区内治安秩序;
(5)负责事故现场隔离区域和疏散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
C、通讯组职责
(1)确保各专业队与场内事故现场指挥部广播和通讯的畅通;
(2)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D、救护组职责
(1)负责对伤病员进行检查分类和观察;
(2)负责对伤员的救护、包扎、诊治和人工呼吸等现场急救;
(3)负责保护、转送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E、事故调查组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图纸的测绘;
(2)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3)查明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落实,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技术措施和事故教训,提出今后需要研究的课题;
(5)对公司有关制度、条例、规程提出修改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5章 预警与预防
5.1 危险源监控
本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公司施工项目中常见危险源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危险源评价表,对员工进行了重点培训。
本公司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总结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同时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完善。
5.2 信息报告与处置
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本公司将及时上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6章 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6.1.2事故等级划分及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6.2.2 事故报告时间要求及相关程序
1.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求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应当包括单位的全称、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持有各类证照情况、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已经进去生产经营状况等。该部分内容应以全面、简洁为原则。
4.事故补报的要求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6.2响应程序
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公司知情后,即由安全管理人员与有关方进行联络。如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即由值班人代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如现场指挥要求公司派员协助工作,公司就近派员前往。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公司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害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第7章 应急救援行动的保障措施
7.1程序保障
应急救援行动是指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为及时营救人员、疏散撤离现场、减缓事故后果和控制灾情而采取的一系列抢救援助行动。
一旦事故发生时,应及时调动并合理利用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投入行动;在事故现场,针对事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急对策和行动方案,从而能有效地使伤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和范围。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社会应急救援有关单位联系电话:
医疗救护
120
火警中心
119
报警中心
110
河源市人民医院(河源市文祥路733号)
0762-3185296
项目管理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职 务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总指挥
朱丽园
13829391894
副总指挥
吴寿明
15016236158
队员
黄强
15986699566
队员
吴忧
18219262765
队员
郭飞云
15202079487
队员
郭清海
15860910935
队员
黄雄
13428786932
7.3应急药品物资保障
项目管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配备以下应急救援器材、应备药品清单。
7.3.1现场应备药品
品 名
适应症
品 名
适应症
创可贴
小创伤出血
紫药水
消毒防腐
万花油
烧烫伤
京万红软膏
烧烫伤
碘酊(2%)
局部消毒
酒精(70%)
局部消毒
红药水
清毒止血
清凉油
驱暑醒脑
棉垫、崩带
外伤出血
止血胶带
外伤出血
氧气包
急救、呼吸微弱
体温计
测量体温
(1)存放地点:工地办公室
(2)使用与保管要求:
所有的药品必须有出品合格证,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过期的药品必须更换。
药品的贮藏必须放置于阴凉处、防潮且满足药品有关贮藏规定。
所有的药品必须由现场的医护人员专人保管。
7.3.2应急器材清单
名称
器材
交通工具
项目部及现场车辆
消防应急器材
干粉来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机械泡沫灭火器、消防水带
防触电应急器材
绝缘棒、绝缘鞋、绝缘手套
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应急器材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防中毒应急器材
气体探测仪、防毒罩、抽风机
急救药物及器材
防中毒药物、防外伤药物、担架、消毒药物及喷洒工具
第8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
8.1 公众信息交流
广东电白一建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周边村民和项目员工、工人的危机意识。
8.2 培训
公司及项目部组织各级应急救援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还根据项目部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员工、工人的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3 应急演练
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和总结。
演练的内容:
1、应急救援成员到位,共同商定方案的具体演练过程及准备工作。
2、做好准备工作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高处坠落”“触电、电击”“火灾”等事故案例,何时、何地、某人发生事故)
3、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及公司安全科或有关领导汇报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采取急救措施,迅速抢救伤员,保护好施工现场。
(各小组按照各自的分工迅速到位各负其责)
4、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及终止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根据预案规定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展开工作。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他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5、项目部施工生产的恢复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恢复施工生产。
6、根据事故情况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结束
8、演练评价结果
第9章 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9.1 电击、触电事故紧急处理方案
9.1.1 事故特征
建筑行业由于存在潮湿,高温、现场混乱、移动式机械设备和携带式设备多、现场金属设备多等不利因素,因此,触电事故较多。主要原因是,这些设备需要经常移动,工作条件差,在设备各电源处容易发生故障或损坏,而且经常在人的紧握之下工作,一旦触电就难以摆脱电源。
触电事故往往发生得很突然,且经常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后果,死亡率较高。触电事故对人体的伤害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心脏、神经系统、肺部的正常功能而造成的伤害。电伤是通过人体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的外壳或其他带电体,电容器放电等电流通过人体而造成的伤害。触电事故占建筑施工行业的18—20%。触电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触电事故有一些规律,掌握这些规律性,对于安全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排其他的电气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意义。触电事故的发生,情况是复杂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分析和总结触电事故的规律性,为做好电气安全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9.1.2应急处置
1)防止触电事故伤害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为了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必须采用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绝缘、安全间距、漏电保护、安全电压、遮栏及阻挡物等都是防止直接触电的防护措施。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是间接触电防护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所谓间接触电防护措施是指防止人体各个部位触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才变为带电的电器金属部分的技术措施。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作业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项目应根据本项目部、现场的电气设备构成和状态,电气专业人员的组成和素质、用电特点和操作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及配置管理人员。
(2)按本项目的性质和环境特点,建立相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这些规程,使电气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的、安全的工作状态。
(3)根据不同工种的作业特点,结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如电气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4)电工属于特殊工种,也是容易发生事故的工种之一,电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能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5)经常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如用电的基本知识、常用电气的安全操作规程、触电事故的严重性等。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般员工应懂得一般用电知识外,还应懂得有关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电气灭火的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6)施工作业用电应制定专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必须按施工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7)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8)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地)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地)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
注意事项有:
①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
②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欧姆(Ω)。
③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④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⑤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⑥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电源线长度≯30米。
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必须严格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地(零)保护。
(9)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10)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报电工进行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1)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以免在短路时发生电弧或熔丝熔断飞溅伤人。
(12)使用手电钻、冲击钻、手提砂轮等手提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①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②使用单相的手提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提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地)。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③操作时应站在绝缘板上。
④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1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个人防护,身体的任何部分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14)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5)不准使用检修中的机器、电气设备。
2)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进行抢救。脱离电源越快、抢救越及时,触电者救活的可能性就越大。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①拉闸断电,触电时临近地点有电源开关或插头时,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②切断电源线,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或一时找不到电源开关或插头,则可用电工绝缘钳或用干燥木柄铁锹、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断线时要做到一相一相要断,防止短路弧光伤人。
③用绝缘物品脱离电源,当电线或带电体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棍等绝缘物品作为救助工具,挑开电线或拉开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④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员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他办法把电源切断。
⑤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内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鞋或临时单脚着地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身旁,紧靠触电者头部或脚部,把他拖到等电位地面上(即身体躺成与触电半径垂直位置)即可就地抢救。或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导线后就地急救。
⑥对于高压触电应立即拉闸停电救人。当无法通知拉闸断电时可以采用抛掷金属导体的方法,使线路短路迫使保护装置动作而断开电源。高空抛掷要注意防火,抛掷点尽量远离触电者。
(3)脱离电源的注意事项
①救护者一定要判明情况做好自身保护。在切断电源前不得与触电者裸露接触(跨步电压触电除外)。
②在触电者脱离电源的同时,要防止二次摔伤事故(电击二次伤害),即使是在平地上也要注意触电者倒下去的方向,避免摔伤头部。
③如果夜间抢救,要及时解决临时用电照明,以免延误抢救时间。
3)现场急救措施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救护工作。要视触电者身体状况,确定护理和抢救方法。
人触电后不一定立即死亡,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跳等症状,外表上呈现昏迷的状态,此时要看作是假死状态,如果现场抢救及时,方法得当,人是可以获救的。现场急救对抢救者是非常重要的。一些统计资料指出,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者,90%有良好效果;12分钟开始救治者,救活的可能性就很少。这说明抢救时间是个重要因素。因此,争分夺秒,及时抢救是至关重要的。
触电失去知觉后进行抢救,一般需要很长时间,必须耐心持续地进行。只有当触电者面色好转,口唇潮红,瞳孔缩小,心跳和呼吸逐步恢复正常时,才可暂停数秒进行观察。如果触电者还不能维持正常心跳和呼吸,则必须继续进行抢救。触电者应尽可能就地进行急救,只有条件不允许时,才可将触电者抬到可靠地方进行急救。在运送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也不能停止,直到医生宣布可以停止为止。抢救过程中不要轻易注射强心针,只有当确定心脏已停止跳动时,才可使用。
(1)救护方法:
①触电者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②触电者已经失去知觉,但心脏还在跳动,还有呼吸,应使触电者在空气清新的地方舒适、安静地平躺,解开妨碍呼吸的衣扣、腰带。如果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持体温,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诊治。
③如果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但心脏还在跳动,应立即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并及时请医生到现场。
④如果触电者呼吸和心脏完全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急救,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应当注意,急救要尽快进行,即使送往医院的途中也应继续进行。
(2)抢救过程中注意事项
①在进行人工呼吸和急救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衣扣、领带、腰带等解开,清除口腔内假牙、异物、粘液等,保持呼吸道畅通。
②不要使触电者直接躺在潮湿或冰冷地面上急救。
③人工呼吸和急救应连续进行,换人时节奏要一致。如果触电者有微弱自主呼吸时,人工呼吸还要继续进行。但应和触电者的自主呼吸节奏一致,直到呼吸正常为止。
④对触电者的抢救要坚持进行。发现瞳孔放大,身体僵硬、出现尸斑应经医生诊断,确认死亡方可停止抢救。
(3)心肺复苏法简介
触电者一旦出现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的症状时,必须立即对其施行心肺复苏法急救,心肺复苏法是指伤者因各种原因(如触电)造成心跳、呼吸突然停止后,他人采取措施使其恢复心跳、呼吸功能的一种系统的紧急救护法,主要包括气道畅通、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及所出现的并发症的预防等。
①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方法:
如果触电者失去意识,救护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判定伤者的呼吸、心跳情况。方法是:看触电者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听触电者的口鼻处有无呼气声;用手试测口鼻处有无呼气的气流,或用手指测试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博动。如果既没有呼吸,又没有颈动脉搏动,可判定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
②气道通畅,凡是神志不清的触电者,由于舌根回缩和坠落,都可能不同程度堵住呼吸道入口处,使空气难以或无法进入肺部,这时就应开放气道。如果触电者口中有异物,必须首先清除,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采用“仰头抬颌法”使气道畅通,具体步骤如下:抢救者一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使其头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通畅。
注意事项:禁止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加重气道阻塞,而且会使得胸外心脏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液减少,甚至消失。
③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触电者仰卧,肩下可以垫些东西使头尽量后仰,鼻孔朝天。救护人员在触电者头部左侧或右侧,一手捏紧鼻孔,另一手掰开嘴巴(如果张不开嘴巴,可以用口对鼻,但此时要把口捂住,防止漏气),深吸气后紧贴其嘴巴大口吹气,吹气时要使他胸部膨胀,然后很快把头移开,让触电者自行排气。儿童只能小口吹气,以胸部上抬为准。
④胸外心脏按压法
让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触电者一侧肩旁,两手掌根相叠(儿童可用一只手),两臂伸直,掌根放在心口窝稍高一点地方,掌根用力下压(向触电者脊背方向),使必脏里面血液挤出,成人压陷3—4厘米,儿童用力轻些,按压后掌根很快抬起,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血液又充满心脏。胸外心脏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壁,做心脏按压时,手掌位置一定要找准,用力太猛容易造成骨折、气胸或肝破裂,用力过轻则达不到心脏起跳和血液循环的作用。应当指出,心跳和呼吸是相关联的,一旦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应当及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如果现场仅一个人抢救,则两种方法应交替进行,救护人员可以跪在触电者肩膀侧面,每吹气1—2次,再按压10—15次。按压吹气一分钟后,应在5—7秒内判断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脏是否恢复。如果触电者的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心脏按压,而再进行二次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钟吹气一次,如脉搏和呼吸都没有恢复,则应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应每隔数分钟再进行一次判定,每次判定时间不能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没有接替抢救之前,不得放弃现场抢救。如经抢救后,伤员的心跳呼吸都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操作。因为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所以要严密监护伤员,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9.2 高处坠落事故紧急处理方案
9.2.1 事故特征
建筑行业作业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较多,施工作业人员经常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较差,危险因素多。高处坠落是指人体所具有的危险重力势能引起的伤害事故,施工作业活动分布在不同的建筑平面或地面,需要在高位作业或在有位差部位工作,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人身坠落事故的发生,如处于脚手架等高于地面的施工作业场合,或在地面作业,或作业平面倒塌等,就会发生因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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